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这句话记载在宋人叶梦得所作的《避暑录话》中,用以说明北宋著名词人柳永的受欢迎程度:柳永为举子时,多游狭邪,善为歌辞。教坊乐工每得新腔,必求永为辞,始行于世,于是声传一时。余仕丹徒,尝见一西夏归朝官云: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
这句话现在被演绎为凡有华人处,就有金庸的武侠小说,充分说明金庸(本名查良镛)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的受欢迎程度。从1955年第一部武侠小说《书剑恩仇录》开始,到1972年封笔的武侠巨作《鹿鼎记》,金庸的武侠小说获得最广泛的读者群:无论文人、商人,还是科学家或政治家,无论大学教授还是中学生,可以说不分职业、文化程度、社会地位,都有金庸迷。换句话说,从获得诺贝尔奖的教授,到贩夫走卒,从黄土高原到美利坚,各个阶层、各个地方,都有金庸迷。于是有人说,在中国文学史上,恐怕只有两位作家的作品,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真正做到了写尽中国的人生,那就是曹雪芹的《红楼梦》以及查良镛的武侠小说。2009年3月28日晚,由香港凤凰卫视发起、联合中国新闻社《北京青年报》《明报》等共同主办的世界因你而美丽2008影响世界华人盛典在北京大学百年讲堂举行,年过八旬的金庸先生荣获影响世界华人终身成就奖。9月10日,中国作协七届八次主席团会议全票通过决议,聘请作家金庸为中国作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名誉副主席。
武侠小说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小说形式,西洋的《三个火枪手》或者日本的《宫本武藏》都不能视为武侠小说。金庸武侠小说的影响范围,绝不仅限于华人世界,其武侠小说也先后被译为多国文字,广泛流传于世界各地。英文版较早有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的《雪山飞狐》(Fox Volant of the Snowy Mountain,1993年版)和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书剑恩仇录》(The Book and the Sword,2002年版)、《鹿鼎记》(The Deer and the Cauldron,1998年版);法语版有《射雕英雄传》;日语版则是由日本最具规模的德间出版社出版日文版全集,并且多次再版。此外,东南亚地区已先后出版越南文、泰文、印尼文、柬埔寨文、马来文等文字译本,1995年出版了新加坡、马来西亚汉语简体版本,其余文种均是盗译,流传广泛;韩文版的金庸武侠小说在20世纪80年代末已大行其道,共有12家韩国出版社盗译了金庸的全部武侠小说。直到2009年,金庸才正式授权韩国出版社出版他的韩文版作品。希伯来文版的金庸作品出版后,在以色列大学生中也大受欢迎。
武侠小说并不起源于金庸,金庸也不是现代唯一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从我初识金庸到痴迷武侠,这其中也看了大量的各类武侠小说,也逐步知道了武侠小说界的若干顶尖人物。号称武侠三剑客的,当然是指金庸、梁羽生、古龙;武侠四大家则再加上温瑞安,这些都是武侠小说界的侠之大者。虽然对武侠三剑客或者武侠四大家的小说几乎看遍,不过私下觉得能够让人流连忘返、爱不释手的,只有金庸的武侠小说。梁羽生的武侠更像历史小说,且每部中的历史情节几乎相似(只是时间、地点、人物做了替换);古龙的武侠更像是神话小说,人物心理、情节、行为跳跃极大且死亡率极高,那风,起了;那雨,大了;那人,死了,很多时候犹如朦胧诗一般;温瑞安的武侠更像是公案小说,武侠中夹杂着各类案件,公案中夹杂着武侠故事。而金庸的武侠小说,就是明明白白摆在那里的例子,其中对人性描写之深刻、小说结构之严谨、文字运用之巧妙等,在近三十年来的文学作品之中,还找不出相似的例子来。金庸的武侠小说,既有明确的历史时间依托和事件背景(很多时候几乎真假不分),又有神话般的故事情节和公案般的正义追求,其史学功底、文学功底和武学功底,远非其他大侠所能媲美。
本书萌芽于多年来对金庸武侠小说的热爱,直接诱因则有二:一是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署名为叶克飞的80后所撰写的《金庸政治学(一)》(译林出版社2012年3月版),觉得既然有人从政治学角度解读金庸的武侠小说,为什么不能从法学角度来解读呢?上网一搜,对金庸及其武侠的研究书籍很多,还真没有从法学角度入手的解读书籍呢!既然如此,作为一名多年来备受金庸武侠小说熏陶的读者,作为一名从事法律研究多年的教师,这种事情为什么不可以做做呢?二是在网上无意中发现,台湾华成律师事务所所长(大陆一般叫主任)刘孟锦律师,制作了一个独一无二的《看金庸学法律》(连载在台湾法律网,国内网站转载后,被重新命名为《金庸法典》),还撰写了《金庸小说法律谈》等系列文章(非常遗憾没有找到全文),以台湾地区现行律法来诠释金庸名著中的一些事件,倒也视角独特、寓教于乐。既然台湾律师能够做这件事情,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做呢,大陆律师为什么不能够以大陆现行法律规定来诠释金庸武侠小说中的事件呢?说到做到,开始动笔。后来查找资料,发现大侠金庸竟然也有法律背景:金庸,原名查良镛,1924年出生在浙江海宁袁花镇;1944年,考入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文系,因对国民党职业学生不满投诉被勒令退学;曾经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后来,通过时任上海市法院院长和东吴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的堂兄查良鉴的关系,查良镛进入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法学院插班修习国际法。1949年曾发表过《从国家法论中国人民在海外的产权》等论文,为新中国政府继承前政府在海外产权找到了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当然,还需要说明的是,本书的写作背景很大程度上是与著者的生存现状有关。众所周知,我国大陆高校教师虽然名义上比较轻松,但其实不然。各个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都有一系列的考评机制约束教师,比如学历的要求从原来的本科到硕士到博士、博士后甚至有的高校对博士还区分洋博士和土博士;对职称的要求从讲师到副教授再到教授,现在开始又将其分为若干级,以实现考核的精细化;对科研的要求,从文章到著作再到课题项目、各种奖励,(文章数量)从无到有、(刊物级别)从普(通)到核(心)、(文章字数)从少到多、(转引摘率)从低到高等等,不一而足。显然,要想在高校中混出点名堂,有点作为,那是不容易的。2014年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开始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对教师的评价不再唯论文论,潜心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也同样可以评上教授。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外表看来,复合型评价体系打破了唯论文论的简单标准,但毕竟教学、社会服务与推广等标准是一个弹性的,容易被人操纵的东西,从唯论文论这个简单的、数字化的评价体系转变为数字 评价的弹性评价体系,对大多数教师来说,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暂时真的不好说。
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提摩太后书》4∶7)。颇有同感的是,笔者在40岁以前也把美好的仗打过了、当跑的路跑尽了。拿到博士学位证书、教授职称证书以后的最大好处,就是终于可以不为五斗米而折腰,可以不完全按照国家和学校那套僵硬死板的考评机制转,而是安安静静、平平淡淡地做点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本书就是在这个背景下产生的,完全是按照自己的本性和爱好来撰写,几乎没有任何功利色彩。虽然这种探究谈不上什么理论深度和学术层次,但还是很高兴、很乐意去做。百年前,美国《纽约时报》记者问英国登山家乔治赫伯特雷马洛里(George Herbert Leigh Mallory,1886年6月18日-1924年6月8日):你们为什么要登山(珠穆朗玛)?Because it is there.(因为山在那里),登山者马洛里说完这句话便消失在海拔8100米的山峰里,再也没有回来。其实这个世上很多事,本没有理由也不需要理由。成功的人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想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