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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本书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改革精神,着力于构建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针对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生成原因,借鉴域外经验,从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两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在强化制度的实施和监督以及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职能方面提出了新见解、新思路,以期建立与新时代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立法、执法和司法的改革创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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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孙佑海,男,1954年7月生,现任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导,中国绿色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兼任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参事室当代绿色经济中心顾问,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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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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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基本概念
第一节 “生态”的系统认知
一 “生态”的词源追溯
二 系统认知“生态”的重要意义
三 系统认知下的“生态”再审视
第二节 “生态环境”的整体审视
一 作为环境组分的“生态环境”
二 作为“生活环境”关联体的“生态环境”
三 整体语境下的“生态环境”
第三节 “生态环境损害”的话语展开
一 “生态环境损害”的认知历程
二 “生态环境损害”的域外审视
三 “生态环境损害”的内涵界定
第四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基本内涵
第二章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回顾与评价
第一节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回顾
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先行试点阶段(2013—2017年)
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全国推行阶段(2017—2020年)
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发展成熟阶段(2020年至今)
第二节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的成就
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入法
二 官方发布多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
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实践成果
第三节 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责任构成要件存在的问题
二 赔偿范围存在的问题
三 磋商制度存在的问题
四 诉讼制度存在的问题
五 鉴定评估制度存在的问题
六 赔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论
一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论概述
二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论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公共产品理论
一 马克思主义公共产品理论概述
二 马克思主义公共产品理论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三节 生态正义理论
一 生态正义理论概述
二 生态正义理论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四节 环境权理论
一 环境权理论概述
二 环境权理论视域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第四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域外经验
第一节 美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分析
一 美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二 美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途径
三 美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责任
第二节 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分析
一 欧盟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二 欧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途径
三 欧盟生态环境损害法律责任
第三节 日本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分析
一 日本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二 日本公害健康损害民事救济制度
三 日本公害健康损害行政补偿制度
第四节 域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 各国经验小结
二 立法模式启示
第五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实体内容
第一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
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概述
二 行为要件
三 结果要件
四 因果关系推定
五 主观要件
六 主体要件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
一 生态环境损害之赔偿目的
二 生态环境损害之赔偿功能
三 生态环境损害之赔偿原则
四 生态环境损害之情形
五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范围类型
第六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程序内容
第一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非诉机制
一 磋商的概念及法律性质
二 磋商结果的法律效力分析
三 磋商与诉讼的衔接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诉讼机制
一 起诉立案
二 举证责任
三 证据审查
四 诉讼保障
五 责任承担
六 诉讼衔接
第七章 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的鉴定评估机制
一 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内涵和范围
二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制度
三 规范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方法
第二节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一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的内涵
二 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的建议
第三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社会化填补
一 建立生态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二 设立生态环境损害填补基金
三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社会化填补的其他方式
第四节 促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一 信息公开
二 公众参与
第八章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下检察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
第一节 检察机关的职能梳理
一 诉讼职能
二 监督职能
第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检察机关的主要履职方式
一 提起环境刑事公诉
二 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三 支持其他适格主体起诉
四 提出环境检察建议
五 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
六 监督各类环境诉讼
第三节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以来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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