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徒步去到了一个遥远的步行几乎无法到达的地方。尽管天色已晚,人也精疲力竭,但我仍未放弃。接近他曾经住过的地方 时,一部分的体能又回到了我身上。现在我离开了那栋房子,朝中国城和红灯区、靠近海湾的仓库和海边走去,我心想,我要努力记住这座城市,尽管他已经不住在那栋房子里了,我那么疲惫, 却不得不步行,我的四周还有更多的山头等着我去翻越,我因为 去过那里而感到平静,自从他离开后我第一次有了这样的感觉, 就好像,尽管他不在那里,但我再次找到了他。
也许他不在这个事实使得我的回程成为可能,使得终结成为可能。因为如果他在的话,所有的事情不得不继续下去。而我将不得不采取行动,即便是离开他,隔着一定的距离去思考这件事。现在我终于能够停止对他的寻找了。
但是当我意识到自己放弃了,意识到自己结束了搜寻的时候, 已经过了一阵儿了,那时我正坐在这个城市的一家书店里,嘴里 是一位陌生人给我的廉价、苦涩的茶水的味道。
我去那里是想歇歇脚,在一栋地板已经开裂的陈旧建筑里, 一架狭窄的楼梯通到楼下,地下室里光线暗淡,楼上则干净明亮。我穿过整个书店,下到楼下,又回到楼上,转遍了每一个书架。我坐下来打算读一本书,但是又累又渴,根本读不进去。
我来到靠近前门的柜台旁,一位身穿羊毛衫、脸色阴沉的男 子正在柜台后面整理书籍。尽管我知道书店里很可能不会有饮用 水,我还是问他是否有水,我可不可以要杯水喝。他告诉我说没有,不过我可以去附近的一家酒吧。我没说什么,转过身,上了几步台阶,走进前面那间俯视街道的房间。我再次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休息,人们在我身边安静地走动着。
我并非成心想对那位男子无礼,我只是无法张开口说话。我得使出全身的力气才能把空气从肺里压出来,发出声音,这么做会伤害我,或从我身上取走我当时还无法割舍的东西。
我打开一本书,盯着其中的一页,并没有在读,又把另一本书从头翻到尾,一点也没看明白。我觉得柜台后面的男子或许把 我当作了流浪汉,因为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是流浪汉,特别是那些喜欢在下午天变暗变冷后待在书店里,向他讨水喝,甚至在他拒绝时会对他无礼的那一类。我意识到,当我没回答他就转身离去时,从他惊讶或许还有点担心的表情上看出他把我当作了一个流浪汉,我突然觉得自己也许就是他想象的那种人。我曾有过觉得 自己无名无姓、身份不明的时刻,在深夜或雨中穿行于大街小巷, 没人知道我身处何方,现在这种感觉居然意外地被隔着柜台的男人证实了。在他的注视下,我游离了我心目中的我,变得中性、 无色、没有知觉 :我心目中的我,一个向他讨水喝的疲惫女人与他心目中的我有了相等的可能,也许这一刻真相这种东西不复存在,那种能够把我们捆绑在一起的真相,以致隔着柜台的他与我之间的隔阂比两个陌生人之间还要大。在我以流浪汉的新角色, 疲惫、不知所措得说不出话来,一声不吭地转身走进隔壁房间之 前,我俩好像被一场大雾隔开,身边的说话声和脚步声变轻了, 一小片清澈包围了我们。
就在我这么想的时候,他来到我靠近一个高书架的座位旁。 他朝我弯下腰,温和地问我是否想喝杯茶,他把茶水递给我的时 候我谢了他。茶水又浓又烫,苦得我舌头发干。
这似乎就是这个故事的结局了,有那么一阵儿它也是这部小 说的结尾 那杯苦茶具有某种极其终结的元素。后来,虽然它 仍然是这个故事的结尾,我却把它放在了小说的开头,好像我需 要先讲出结尾才能讲出故事的其他部分。以故事的起点来开头写 起来会简单一点,但是如果没有后续部分,开头并没有多大意义, 而且如果没有一个结尾,后续部分也没有多大意义。也许我并不 想选择一个地方作为开始,也许我想同时讲出故事的所有部分。就像文森特说的,我经常想要得到超出可能的东西。
如果有人问我这部小说是写什么的,我会说是写一个失踪的男人,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但是实际的情况是在经历了先是知道,然后不知道,再次知道后又失去联系,我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他在哪里了。他曾住在离这里几百英里的一座小城市的郊区。他曾给他父亲一位物理学家做事。现在他有可能在教 外国人英语、教生意人写作、管理一家旅店。他可能住在另一座 城市,或许根本就不住在城市里,尽管他住在城市的可能性要大于住在一个小镇上。他也许还结着婚。我听说他与妻子有一个女 儿,他们用一个欧洲城市的名字来为她命名。
五年前搬来这个小城居住后,我就不再想象他哪天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了,因为这极不可能。而在我此前居住的地方这种可能性却似乎存在。至少在三座城市和两个小镇里,我一直在期待着他的出现 :走在大街上,我会想象他迎面朝我走来。参观一家博物馆时,我确信他就在隔壁的房间里。但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也许他确实曾在那里,在同一条街上甚至同一间房间里,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观察着我。也许在我发现他之前他已经走开了。
我知道他还活着,我在一个他几乎肯定会光顾的城市里住了 好几年,尽管我住在一个肮脏破落、靠近港口的地区。越接近市中心,事实上,我越期望能遇见他。我会发现自己跟在一个熟悉的身影后面,宽阔的肩膀、肌肉发达,比我高不了多少,金色的 直发。不过那人掉过头来,脸和他的太不一样了,前额不对,鼻子不对,脸庞也不对,就因为那些部分原本可以是他的但却不是, 它们变得丑陋不堪。要不就是远处朝我走来的一个男人,举止像 他一样紧张傲慢。或者,近距离地,在一节拥挤的地铁车厢里, 我会看见相同的淡蓝色眼睛,带雀斑的粉色皮肤,或突出的颧骨。有一次,面部的特征是他的,但夸张了一点,以致他的头看上去像一副橡胶面具:头发的颜色一样但比他的要密,眼睛的颜色淡 得发白,前额和颧骨突出得近乎怪诞,红色的面皮挂在骨头上, 嘴唇紧闭像是在发怒,身体宽到了荒唐的地步。另外一次,他脸部的特征如此不确定,如此平坦而坦率,我很容易就看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怎样发展成另外那张我如此挚爱的脸庞。
我还在很多人的身上看见他的衣服 :样式很好但衣料粗糙, 经常是陈旧的,褪了色的,但永远是干净的。尽管知道不符合逻 辑,但我仍然禁不住去相信,只要足够多的人在同一地点穿上这样的衣服,他会在某种磁力的作用下被迫现身。我还想象某天我 会看见一个与他穿着打扮相同的男人,红色的格子呢短夹克或是淡蓝色的法兰绒衬衫,白色的粗布长裤或是裤脚已磨损的蓝色牛仔裤,这个男人也会有发红的金色直发,梳向他宽阔前额的一侧, 蓝眼睛,颧骨突出,嘴唇紧闭,体格宽阔强壮,举止羞涩却又有点傲慢,就连最细微的部分都十分相似,眼白里的粉色、嘴唇上的雀斑、门牙上的缺口,就好像他身上所有的要素都具备了,而把这个男人变成他只差那个恰当的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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