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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是一本提倡朴素宁静和快乐安逸人生的书籍,作者特地选择在*忙碌的工作时间而非自由空闲罅隙来写作,目的就是充分考验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
全书思想丰富,文笔优美,对话安静,描述内在自我。本森将严谨的思考渗透进生活的源泉中,回顾着追寻自我喜乐的生命历程。在当今这样一个到处弥漫着焦躁和烦扰气氛的世界里,通过这本书*可以获得我们需要的安宁和振作。
本书是一本充满睿智与惊喜的书,你*不会想错过!
內容簡介:
《心灵乐园》是剑桥大学教授本森探索快乐人生的一部重要随笔集。作者特地选择在*忙碌的工作时间而非自由空闲罅隙来写作,目的就是充分考验一下自己的内心感受。
全书共25个章节,思想丰富,文笔优美,对话安静,描述内在自我。作者本森开篇即点题:尽我所能,这本拙作即将阐释我们如何通过滋养培育高尚快乐的思想以求做到自我救助,但这种思想往往会像所有脆弱的东西一样毁灭在冷漠无情与漫不经心中。我们当中有一些敏感、富有想象但生性怯懦的人,常常因为没有对自己的平和人生做好规划设计而失去改善的机会。
關於作者:
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Arthur Christopher Benson,18621925),英国著名的散文家、诗人、作家,剑桥大学莫德林学院的第28届院长。他的父亲是19世纪末坎特伯雷大主教爱德华怀特本森,其舅舅是著名的哲学家亨利西奇威克。因此,本森家族所富有的文化和著述的传统,也很自然地遗传到他身上。但不幸的是,同样遗传在他身上的还有家族性精神病。他本人患有狂躁抑郁性的精神病,虽然身患疾病,但本森仍是一位杰出的学者和多产作家。他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的国王学院,并于18851903年期间,在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的莫德林学院讲授英国文学。1906年后,他出任格雷欣学校校长。19151925年,他担任莫德林学院院长。亚瑟克里斯托弗本森(Arthur Christopher Benson,18621925),英国著名的散文家、诗人、作家,剑桥大学莫德林学院的第28届院长。他的父亲是19世纪末坎特伯雷大主教爱德华怀特本森,其舅舅是著名的哲学家亨利西奇威克。因此,本森家族所富有的文化和著述的传统,也很自然地遗传到他身上。但不幸的是,同样遗传在他身上的还有家族性精神病。他本人患有狂躁抑郁性的精神病,虽然身患疾病,但本森仍是一位杰出的学者和多产作家。他曾就读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的国王学院,并于18851903年期间,在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的莫德林学院讲授英国文学。1906年后,他出任格雷欣学校校长。19151925年,他担任莫德林学院院长。
他的诗歌和散文著述颇丰。令人惊叹的是,他在人生最后的20年间,每天坚持写日记,写下了世上最长的400万字的日记,给世人留下了一笔丰厚的思想遗产。代表作有:《仰望星空》(AtLarge)、《自由之旅》(Escape and Other Essays)、《大学之窗》(FromaCollegeWindow)、《圣坛之火》(TheAltarFire)、《为师之道》(TheSchoolmaster)、《剑桥论道》(CambridgeEssaysonEducation)、《阿城信札》(TheUptonLetters)、《我心无惧》(WhereNoFearWas)、《向死而生》(TheGateofDeath)、《对话寂静》(The Silent Isle)、《无冕之王》(MenofMight)、《安静的家》(TheHouseofQuiet)、《静水之旁》(BesideStillWaters)、《追随本心》(AlongtheRoad)、《生命之泉》(WaterSprings)、《雅致生活》(TheThreadofGold)、《黑夜炉火》(ThyRodandThyStaff)、《心灵乐园》(JoyousGard)、《论罗斯金》(Ruskin,AStudyinPersonality)、《障山及其他故事》(TheHillofTroubleandOtherStories)、《曙光中的少年》(TheChildoftheDawn)等。
[译者简介]
迟文成,沈阳理工大学外语学院教授。翻译代表作:《为师之道》《阿城信札》《音乐科学实验》《知识管理》《从笑气到面部移植》《科学与文明简史》《历史的震撼》《大灾难预测灾难的科学》等。
目錄 :
前言/1
引言/1
第一章思想解析/1
第二章诗歌之本/4
第三章诗与人生/9
第四章艺说诗歌/15
第五章德艺之辩/27
第六章找回自我/37
第七章育人之道/45
第八章热爱知识/50
第九章感悟成长/60
第十章崇尚情感/67
第十一章重拾记忆/75
第十二章再拾记忆/85
第十三章信仰幽默/93
第十四章阐释遐想/103
第十五章思想活力/109
第十六章宽厚待人/118
第十七章学会包容/128
第十八章评说科学/136
第十九章逃离纷扰/144
第二十章满怀希望/151
第二十一章亲历人生/161
第二十二章追求信仰/169
第二十三章放弃欲望/178
第二十四章培养美感/185
第二十五章尚美原则/192
內容試閱 :
前言
直言不讳地写出内心想法或信仰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秘密是自私的!我的秘密是我个人的!圣弗朗西斯曾痛苦地高喊道。但是,我认为那种固守内心活动的人之本能是理应克服的。对于我来说,保守内心想法似乎不是一种什么很开化的美德,根本不是!我们所有人,或者大多数人,在纷繁人生的幕后,内心总会涌动一股无声的思想潮水,轻轻地、无以阻挡地向前流淌。它的来势我们无以改变或消减,因为它来自于遥远的某个无形源头,就像一条穿过草地的小溪,是由来自于天空飘浮云团之上的并降落在无名群山之间的雨水汇集而成。这种内心思想活动几乎是不受生活中繁忙事件我们的工作、活动、社交等影响的;但是,因为内心思想代表着独特的自我,因此,它构成了我们人生的大部分,它比我们在公众面前展现的人生真实得多。它包含着我们感受和希望的东西而非呈现出来的表象;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大都不会说出自己的内心想法,因此最容易使彼此产生隔阂。
在本书中,我所表述的或试图表达的正是我之所想,也是按我之认识方式呈现的;因为这是一本提倡朴素宁静人生和快乐安逸人生的书籍,因此,我特地选择在最忙碌的工作时间而非自由空闲罅隙来写作,目的就是充分考验一下我的内心感受。我认为,如果说我推崇的那种静逸有什么价值或者真的很重要的话,那么它就应该是那种在工作、责任和琐碎生活压力下仍能意识到和珍视的静逸。我还认为,如果那种静逸之心能够在这种条件下得以培养,那么它或许才会真正具有在平静无忧的时日中所无法获得的价值。
尽管那个时候好像总有做不完的事情,但我还是在工作、接待、教学、会议等间隙写作,因此,该书完全是在繁忙事务间隔中写成的。不过,书房窗外的那株高大的丁香树一直陪伴着我写作,在蔚蓝晴空的映衬下,它枝繁叶茂、幽香四溢,在清冽的春日里一天天盛开着紫色的花簇;当北风如约而至时,我的房间飘满了吐蕊花蕾的馨香。有多少次,当我信笔由缰时,我会不自觉地欣赏一下那株丁香树!又有多少次,我的思绪仿佛被窗外自由芳香的气息从案头带走!而且,我感到我的内心似乎正在追随着那株丁香树的召唤虽然它清新的气息和甜蜜的芬芳我无法触及!我是否也在努力,使我刻意伪装喜欢的那种忙碌人生也变得如此繁花似锦并让它散发出经典所倡导的醉人芳香呢?
因为这美丽的花朵、迷人的色彩、醉人的芬芳就在眼前,我无法无动于衷。实际就是那样!我不是在创造、渲染、夸张,不会把丁香树宣扬到发出玫瑰和紫罗兰馨香的程度。我也不是在高调声称我忠实地履行了书中提到的我应该做的一切,那样做就太矫揉造作了。但对于著书立传来说,在书中呈现一个人的希冀、梦想、渴望、愿景而非一个人的乏味卑微的表现也许是再好不过的了。尽其所能吧!
甚至在最要好的朋友面前,我们也不会总把我们心里的真实想法和盘托出,这是我们自身的缺陷,并非是我们的想法出了问题。也许,那是因为我们一开始这样做就感到压抑。朋友既不理解也不在意,甚或认为那都是不真诚的,是造作的;于是我们感到一种愚蠢的羞辱感,结果我们不再是我们自己,而成为我们认为朋友可能希望我们成为的那个样子;因此,他(这位朋友)逐渐了解的并非是他所谓的事物真相,而是他所做的选择性真相。
然而,自由之笔握于手中,圣洁白纸铺展眼前,一个人没有必要不如实地做自己。我们的自尊必须自己重视,我们索取的自尊没什么价值,尤其是以虚假的方式来索取。但是,甚至最卑微的历尽风霜的花朵也会尽可能地绽放,实际上它也一定会绽放。在鲜花这个民主的王国里,甚至蒲公英也有安身一处的权利,只要它能找到一个地方,而且它也有表现的权利,如果它可以获得的话;即使它做不到这些,风儿也足够慷慨,会把它的冠毛吹向远方的田野、森林和草地,最终融进默默无闻的泥土。
我常常收到一些有抱负的年轻人的来信,里面都装有他们写的诗,他们主要是征求我对他们作品的意见。这类信一般都会说,除非人们肯定他的诗有点儿意义,否则作者会感到几乎没有什么价值继续写诗。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回答是答案就在于此。如果诗看起来没有价值,如果实际上诗不是压抑不住表达欲望的结果,那么确实没有写的价值。另外,如果那种欲望真的存在,就像任何其他艺术表现形式一样写诗也是值得尝试的。一个喜欢画水彩画的人不会因为担心他也许成为不了学者而不去画画;一个喜欢用钢琴演奏曲子的人没必要因为没有可能为公众演出挣钱而停止演奏!
在所有文学表现形式中,诗是最不可能给人带来荣誉和金钱的。大多数有点儿写作天赋的聪明人都很有可能发表一些散文。但是没有人想要低劣的诗歌,编辑们也怕避之而不及,因此,这样的诗作没有市场。
我本人写了很多诗,也出版了许多诗作,因此我才可能勉强地谈此话题。实际上我有七八年非常努力地创作诗,而没怎么创作其他文学形式的作品,出版的诗歌作品只是我创作成果的一小部分而已,我的很多诗作现在还是手稿。我没有取得特别的成就。我的一些拙作还算得到了认可,发行了几百本;我甚至还把几首诗插在一些选集中。虽然我已经彻底不再触碰诗歌,虽然我再也不可能去索取诗人的名号,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曾经为之投入的那些美好岁月。首先,那是一种强烈的创作快乐。那些节奏、那些格律、那些语言、那些韵调,所有这一切都给了我一种沉迷的愉悦。写诗培养了我瞬间观察的能力我的诗大多是关于大自然的有助于我厘清乡村风景、群山、森林、野花甚至昆虫的主要特点和美丽所在。还有,写诗也真正培养我对字句的把握;它让一个人懂得什么样的用词是悦耳的,什么样的用词是感人的,什么样的用词是有效果的;由于写诗需要根据格律确定用词,因此就会不断提高一个人的词汇量和应用这些词汇的能力。当我回过头来创作散文时,我发现自己比之前拥有更大更灵活的词汇量;当然,诗的语言与散文的语言完全不一样很遗憾,这两种文学形式的措辞方式在英语语言中表现得很不一样,而在其他语言中并非总是这种状况这使得写华丽和精巧散文变得相对容易;写诗还给人一种形式感;一首诗必须具有某种形式上的平衡和相称;因此,当一个写诗的人转而写散文时,一个主题很容易被分成几部分而且各自都有整齐的形式和高潮。
但是,这些都说的是写诗带来的成果和衍生的益处。写诗的主要原因也一定是乐于而为,在想到一个美的主题时欣喜而为,在尽其所能优美而微妙地表达时愉悦而为。我放弃写诗的原因正如威廉莫里斯曾经对自己评价的那样:仅仅为创作诗而去创作对于我这个年龄和阅历的人来说是一种犯罪!
一个人的诗意灵感在二十七岁左右会很快枯竭!
这时,一个人开始用一种不同的方式思考经历,不再是一系列的于昏暗背景中凸显出来的辉煌亮点和画卷,而是一种丰厚圆满的东西,就像一个缤纷繁杂的大世界,其中的东西如果说不上美丽但一定意义非凡。那并非因为人生中的奇迹与曼妙少了;而是因为人生更温和、更曲折、更神秘了。这时的人生不再像大海有时候激起滔天巨浪,而是平和地向前,一浪一浪地滚向目光所及之遥。
那么,这时候诗歌形式对于一个想急切倾诉一切的人来说就会显得逼仄和局限。一个人年轻的时候,他所经历的人生多是为了那些偶尔美化人生的情感,有时还带着一种绚丽夺目的色彩;没有时间去悠闲、幽默、平和。但是,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意识到诗意情感只是许多力量中的一种,我们的同情心也会不断增加而且扩大到更多方面。在过去,一个人很可能会对平和安静、缺乏趣味和不易动情的人没有耐心,但是现在很明显绝大多数人过着朴素简单的生活;一个人要想更透彻地了解他们的思想,他就需要明白朴素简单东西的价值;由此,他的感受会变得更广更深,他的经历就如同波光四溢的小河而非跳跃晶莹的喷泉。人生汇集无数河流,并不断涌入新鲜物质;一个人开始明白,如果诗不是对人生最精细最美妙的解释,它也就不会总是最完满的甚或最深刻的。
如果我们看一下诗人们的人生经历,我们往往也会发现他们的灵感是怎样衰败的。弥尔顿在沉迷凡尘俗事的一段生活后,确实在中年阶段创作出他尽显才华的诗篇。华兹华斯一直创作,直到生命最后的时刻,但是他的所有佳作也都大约是在之前的五年间创作的。丁尼生一直笔耕不辍,但是他的后期作品很难与他四十岁之前创作的作品相媲美。勃朗宁是一位作品颇丰的诗人,但是,除了偶尔诞生一篇精彩的抒情诗外,他的后期创作几乎把他的写作缺陷暴露无遗。柯勒律治很早就放弃了诗歌创作;拜伦、雪莱、济慈都属于英年早逝。
济慈的书信集也许比任何其他现存的文献都能更生动、更真实地诠释一个诗人的思想与心灵。通过这些纯净真诚的书信,人们看到的正是诗性天赋的本质,也正是诗歌奇葩绽放的土壤。之所以说其不同凡响,是因为它是那样十足地理智、质朴和不矫揉造作。常听到人们说,这本书信集让人联想到的是一位二等的郊区年轻人形象,他的朋友粗野,社交圈平庸,但他却有着不同寻常和无与伦比的才华。然而,正是那样一种背景才形成了至高无上的吸引力。济慈以其非凡的谦逊态度接纳他所处的环境、他的朋友以及他的责任。他从不抱怨未被赏识和被过低评价。他的平庸之处,如果说有的话,并非是才能上的缺陷,而是他对那些患难与共的人们报以过浓的人情味。但是,时不时地也会喷发出剧烈的激情与美感,一种在平凡圣坛上耀眼升腾着的圣洁的、喷薄的、熊熊的灵动之火。
因此,他才会写道:今早诗性不能自制我已经堕入那些抽离现实的状态,那是我唯一的生息我感觉我从一种新奇险恶的悲痛中逃离??我心中暖流涌动,如同承载着永恒与不朽。他还写道:随着想象力的升华,我每天越来越感到我不是单单地生活在这一个世界里,而是出现在上千个世界中。还说:我喜欢所有事物中美的精髓。
从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人与人之间不仅仅存在着活力与激情上的差异,而且在一个诗人的头脑中确实存在着某种常人缺乏的特质,一种深刻悟性与情感心绪的融合,这种融合可以即刻本能地化为诗句。
谁都知道,对于诗人最重要的是他的词汇及运用能力。我毫不怀疑,有许多人被自身充沛的审美力弄得心神不宁欲罢不能,他们的情感也强烈似火,也温柔如丝,但是他们就是没有直抒胸臆的词汇,而这种词汇一定要像蜂蜜从装满的罐子中溢出来那样自然。那就像雕塑家或音乐家具有天分一样,也是智慧的生机勃发和灵光闪现,绝不是笨拙痛苦地堆砌辞藻,而是将思想自然融入好词佳句中。
我所知道的对此最精妙的解释是雪莱的诗《为诗辩护》中的一段话。他说:人不能够说,我要作诗最伟大的诗人甚至都不能这样讲;因为创作中的思维就像火焰渐熄的木炭,某种无形力量像断续的风使木炭闪烁短暂的光亮。那种力量来自于内部,像花朵颜色一样伴随着成熟而衰退和改变,因此,我们天生的那些感悟能力都无法预知这种力量的到来和消失。当创作开始时,灵感就已经走下坡路了。
我笃信诗歌是真正的美。最棒的诗句是在瞬间激情中写出来的,很可能不需要再斟酌再润色。例如,我们知道济慈是如何在一个春日的清晨,在汉普斯特得的一个果园里草就《夜莺颂》的,当时没太在意,结果是他的一个朋友从他的一大卷手稿中把它拯救出来的。当然,诗人的写作手法也各有不同;但是,有一点也许可以肯定,如果第一稿就不是佳作,那么这首诗不会通过之后加工而成为名篇。实际上就有一些像罗塞蒂和菲茨杰拉德这样的诗人,他们谨慎雕琢修改,结果把本来不错的诗作变成了次品;其实,好诗的第一稿通常就是最棒的。一首诗有时候通过删节得到升华,丁尼生的例子最能说明问题,他放弃的一些诗节曾经在他的《生平》中再现,我们从中可以看出他对于至美至纯事物的判断多么有天分。一个优秀的诗人永远不会像一个平庸的诗人那样,为了一句妙而葬送全诗好。丁尼生用一种巧妙常见的意向做了说明,他说一首诗必须像扔到地板上的削掉的苹果皮一样有它自己的某种曲线变化。它必须有一种完美的推进与发展,因此,有时候要想实现这一点,最好是删除那些使思想脱离初衷设计的诗节。
但是,如果诗人过于习惯性写诗就一定会造成在他甚至没有灵感的情况下仍然写作以满足笔耕欲望,这种作品价值可想而知,华兹华斯就常常处于这种状态。这样的诗往往只有文学味而没有诗性,这种缺乏诗性的诗没有存在的意义。
如果我们赏读一部像罗塞蒂的《生命殿堂》那样的作品,我们就会发现某些十四行诗真的如同秋日清晨的金色阳光,散发出那种独特的清新与亮丽;而许多十四行诗却让我们感到缓慢而华丽的推进,就好像是由某种造诗机器创意而出的。我感到有趣的是,在研究《生命殿堂》时发现所有最优秀的诗篇都是早期作品;当我后来研究他的手稿时,我惊异地看到他创作时的大量备选词句。例如,有不下八九个像不可传递的或纠缠不清的等高大上却影响诗句推进的词汇摆放在那里,而无法在恰当位置表达恰当意思;因此,虽然那些诗句似乎带着一种独有的富丽堂皇的乐感,却因过分追求词汇音节结合而失去了它们的穿透力,当然那只是在堆砌而非自然天成。罗塞蒂关于诗歌的至理名言是诗歌的根本是脑力活动,这一思想让他误入歧途。脑力活动当然是基本的和本能的,但它一定是在诗歌构思前就已经具备了的;大多情况下,诗人是通过摒弃那些已经掌握的约定俗成的情感表达写作方式来获得诗歌写作能力,因为这些精心设计的写作方式本身不可能产生伟大的诗歌。对诗歌加工的脑力活动常常只会弱化诗歌的效果,而罗塞蒂恰恰在这个方面徒劳地耗费精力。
济慈在写作他的《安狄米恩》时视域较宽、观点大胆。我要无拘无束地写作,他说,我一直都无拘无束地不掺杂评断地写作。我也许在此之后会无拘无束但有所评断地写作。写诗的才能是一个人本身具有的天赋。它无法通过准则和规诫获得,而只能通过天赋本身的感受和敏锐获得。
当然,卓越的技能还是完全必要的,但那并非是仅仅通过实训而获得的技能,而实际上是一种一开始就具备的技能,就像莫扎特,八岁的时候就能够演奏只有技艺高超的大师才能演奏的曲目。那种技能不是通过训练就能习得的,那种眼睛与手指的敏捷配合绝非像小燕子学习飞翔就能获得的那种技能;它已经存在,需要做的只是把它发挥出来。
因此,毫无疑问,一个人是不可能通过动脑就能成为诗人的。他也许能够创作出感人的韵文,但也就如此。柏拉图说过,诗是一种神圣的感受,或许就是某个沉默不语的女祖先的强烈情感与某个不善诗情的男祖先的表达技能结合而产生的某种奇异的遗传特征融合体。这个结合过程是未知的,但未必是不可知的。
当然,如果一个人的灵魂中有诗,那么他会极其渴望用语言把它表达出来,因为人类会带着对美丽幻想的强烈追求而赋予这位伟大诗人极高的荣誉,并会在心里把他放在最高的位置。一个人会多么希望这样阐释人生,多么希望能把那美好感悟迅速传入那些充满向往的头脑中,多么希望为爱情、希冀和思念谱上诗曲,多么希望能让人感知到表象之下的大义、温柔和深刻并以此来激励那些忧虑的心灵啊!那是我们需要确信的东西我们个人存在的意义,我们个人应得的那份快乐;当我们的人生陷于重重迷雾和凄风苦雨时,诗人会教导我们等待、希冀、崛起和付出爱心。也许,那就是诗能为我们所做的最伟大之处,它让我们安心,给我们启迪,使我们愉悦前行,它指导我们信仰上帝,即使他的光辉被掩盖在灾难祸患之下或被淹没于悲伤沉重之中,抑或被哲学家和牧师们所误导,抑或被人类的错误行为所严重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