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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以案例总结规则,依法理推演裁判
融合工程造价理论与建设工程法律认识
系统梳理类型化的工程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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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新颖:本书紧紧围绕施工方追索建设工程款问题展开,以工程款为核心,探讨建设工程领域的工程造价在法律层面应如何认识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施工方的工程款应怎么算、工程款已付多少、应付多少、工程款由谁来付等问题。
直观: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关系多样,法理较深。本书将分析得出的结论以表格的形式呈现给读者,读者对这些结论性成果会有立体与直观的感受,可以根据表格找到相应结论。
翔实:本书不仅有理论观点的引用、争鸣与探讨,还呈现了大量的真实案例。为突出裁判规则的争议性,本书筛选出背景相同但裁判结果冲突的对立案例,并试图对相互冲突的裁判规则进行法律分析,希望从法理层面解除困惑。
系统:工程款类型多样,比如,未完工程下的工程款、不予计取下的工程款、约定不明时的工程款、合同无效下的工程款、低于成本价时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虽然各类型工程款名义上均为工程款,但每一类型工程款法律问题的争议点是不一样的,本书对其进行系统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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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梅俊,南昌大学法学硕士,江西锦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南昌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从事律师工作16年,擅长处理建设工程纠纷。出版专著《<侵权责任法>研究——律师视角下的重新解读》;发表论文《从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看受让方的风险防范问题》,并获得优秀律师论文奖。
2015年以来,作者开始对建设工程领域法律事务进行系统实务研究并致力于长期研究。作者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问题有其自身的认识与心得,本书为其研究成果阶段性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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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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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工程款与追索困境
第一节 工程款
第二节 追索困境
第二章 工程款计价依据
第一节 计价依据的类别
第二节 计价依据的特点
第三章 工程款计价方法
第一节 计价方法的特点
第二节 计价方法介绍
第三节 计价方法比较
第四节 计价方法的意义
第四章 工程款计价争议
第一节 整体计价争议
第二节 要素计价争议
第三节 形成计价争议
第四节 其他计价争议
第五节 计价争议的实质
第五章 工程款计价约定
第一节 计价约定的类型
第二节 计价约定的问题
第三节 计价约定的意义
第六章 工程款计价调整
第一节 调整因素
第二节 阻断因素
第三节 四点认识
第七章 工程款计价体现
第一节 五种体现
第二节 三点认识
第八章 工程款据实结算
第一节 三则案例
第二节 特点分析
第三节 三点建议
第九章 工程款相关联方
第一节 问题提出
第二节 名称梳理
第三节 身份考察
第四节 主体辨析
第十章 工程款类似款项
第一节 劳务款
第二节 回购款
第十一章 工程款追索对象
第一节 转包及违法分包之追索对象
第二节 挂靠之追索对象
第三节 内部承包之追索对象
第四节 连续转包及违法分包之追索对象
第五节 委托代建之追索对象
第六节 合同相对性突破程度
第十二章 工程款支付条件
第一节 支付条件考察
第二节 支付条件成立因素
第十三章 工程款收付认定
第一节 收付认定难点
第二节 收付认定影响因素
第十四章 工程款司法鉴定
第一节 鉴定规范地位
第二节 阻却鉴定与例外
第三节 造价鉴定资质
第四节 程序瑕疵与严重违法
第五节 “鉴”与“裁”
第十五章 工程款索赔计算
第一节 两个程序问题
第二节 四类索赔计算
第三节 总结与思考
第十六章 未完工程下的工程款
第一节 结算规则
第二节 两个争议
第三节 三点认识
第十七章 不予计取下的工程款
第一节 裁判规则
第二节 综合分析
第十八章 约定不明时的工程款
第一节 结算规则
第二节 两个争议
第三节 调整规则思考
第十九章 合同无效下的工程款
第一节 结算协议效力
第二节 结算标准
第三节 三个争议
第四节 “参照”范围考察
第二十章 低于成本价时的工程款
第一节 三则案例
第二节 合同效力
第三节 价款结算
第四节 三点建议
第二十一章 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
第一节 一个不利因素
第二节 企业管理费、规费
第三节 管理费
第四节 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二章 代位追索工程款
第一节 管辖问题
第二节 权利主体
第三节 诉讼对象
第四节 次债权金额
第五节 优先受偿权
第二十三章 公平原则的适用
第一节 两则案例
第二节 适用必要
第三节 框架构建
第二十四章 工程款追索时效
第一节 现状考察
第二节 制度设计
第二十五章 可诉(裁)性分析
第一节 必要性分析
第二节 风险性分析
第二十六章 诉裁中细节处理
第一节 申请文书
第二节 证据材料
第三节 法律论证
第四节 庭审环节
第五节 类案研究
结语久违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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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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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架起一座桥梁
写作的初心,源于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理解上的困惑,尤其是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理解上的困惑。也许这种困惑是许多律师曾经经历过的或正在经历的。
从事律师职业之初,笔者偶然接触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的法律事务。然而,由于自己建设工程领域专业知识储备不够,甚至可以说知识匮乏,笔者对施工合同中的许多问题把握不准,尤其对施工合同中最重要的计价类、结算类条文无法准确理解。笔者不得不向其他律师请教。在其他律师的热情解答下,笔者的疑惑虽能消除一二,但是疑惑仍在,其他律师的解答未能完全解开“心结”。这也带来了执业的不自信。比如,笔者曾经在一份施工合同中看到双方作如此约定:无论以后材料涨价及跌价,本工程价款按照所在地定额一类取费结算,总价下浮10%。在这一条约定后,合同下一条又约定:材料差价调差,按照南昌市同期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对此,笔者疑惑:合同中既然已约定了定额取费结算标准,为何又要考虑价差调整的问题?初看,笔者觉得这应是一个矛盾的约定。这种约定之下出现材料价差,工程款是调整还是不调整、如何调整,笔者心里真是没底。回想当时,笔者并不了解定额计价及定额计价与材料款的关系,怎么可能对这种约定作出准确理解。另外,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出现的“工程试车”“甩项竣工”等专业词汇,笔者也感觉茫然。
这些困惑让笔者重新思考工程与法律的关系,看似不应有太多联系的两个领域到底存在怎样的关系?经一番苦思,笔者认为,两者之间至少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关系:
一方面,两者彼此独立又相互作用。彼此独立是指在学科门类划分中两者彼此独立。工程属于工科,法律属于社会学科,两者是相互独立的学科门类。然而,两者相互独立并不排斥两者相互作用。工程类事务为法律体系建立的基石之一。民事纠纷现象繁多。《民法典》合同编共涉及十九章典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为《民法典》中的重要合同类型之一,其中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为建设工程领域合同法律问题的总体性规定。如果没有这一部分的规定,《民法典》是有重大缺憾的。建设工程领域所涉的法律问题构成《民法典》的重要内容,是夯实《民法典》的重要基石。
建设工程领域工程发包、承包需要法律规范;工程招标、投标需要法律规制;工程司法鉴定需要法律指引;工程领域违法问题需要法律查处。对工程领域来说,法律维护着工程管理秩序、工程施工秩序、工程竞争秩序等多个方面,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另一方面,两者彼此专业又相互延伸。建设工程作为一个大门类,可以细分为工程施工、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等分支门类。每个领域均为专业技术领域,每个领域均与法律、法规、规章息息相关。每个专业领域已经有或应当有相应的配套法律、法规、规章,比如,在工程施工领域,配套法律有《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事务需要法律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出现纠纷需要法律止息纷争。建设工程的专业性需要转化为法律的普遍认知性,法律的普及性中又需要体现建设工程的特定专业性。两者延伸之中,无论是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人员,还是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员,如仅固守自己的熟悉领域显然不合时宜,裹足不前不是应取之道。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员,如果不了解工程领域的一点专业知识,一个专业术语可能就让自己懵圈,比如,“裙楼”“女儿墙”等概念。
彼此陌生的两个领域又以相互融合的姿态出现。甚至有人提出应当将“工程”与“法学”合并为一个单独的“工程法学”,可见两者有结合的必要。将工程与法学完全合并非一日之功可以做到,将两者合并也远超笔者的能力范围。另外,笔者认为,律师确实没有必要做到像一个工程专业人员一样了解工程的专业程度到达了解法律的专业程度,毕竟“术业有专攻”,让法律专业人员像了解法律一样去了解工程专业知识确实强人所难。不过,对工程专业作一般性的了解之余是不是可以找到一个切入点,把工程或工程专业中的某一分支与法律紧密结合起来呢?试图找到这个结合点,是笔者尝试与努力的方向。
工程造价专业领域的核心问题是什么?价款。
工程法律领域的核心问题又是什么?质量与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发承包双方联系的纽带,质量与价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内容。发包人的终极目标是获得质量合格的工程或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工程,支付工程价款是发包人获得工程的代价。承包人更加关注的是工程价款问题。工程质量合格或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其获得工程价款的前提,工程质量为工程价款服务。工程价款为工程造价专业与工程法律专业的一个结合点。笔者认为,如欲将工程与法律结合起来,首先应围绕工程价款问题展开。
至今,笔者未看到专门就建设工程款问题展开论述的法律书籍,更未看到以施工方追索建设工程款角度展开论述的法律书籍。多数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书籍或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展开,或围绕作者自行随机选取的建设工程领域的若干前沿问题展开,或围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条文的适用展开。这些法律书籍的特点是多点并进,而多点之间无内在主旨的联系。本书内容紧紧围绕施工方追索建设工程款问题展开,以工程款为核心,探讨建设工程领域的工程造价在法律层面应如何认识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分析施工方的工程款应怎么算、工程款已付多少、应付多少、工程款由谁来付等问题。同时,对实践中各类型工程款的法律问题进行系统梳理。
本书共二十六章,分为四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计价理论的法律解读。工程造价专业与法律专业为两个不同领域。要成为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专业人员,需要对工程造价知识深入了解。第三章“工程款计价方法”中涉及对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方法的介绍及对计价方法的法律认识。第四章“工程款计价争议”中涉及对工程造价领域建标[2013]44号中工程款构成的认识与法律解读。第六章“工程款计价调整”以《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十二类因素为基础探讨工程款调整原因、调整机制等问题。
第二部分,工程款支付条件、收付认定、追索对象等实体及程序问题。这一部分内容主要涉及施工方追索工程款时应主张多少工程款、追索对象是谁、付款方拒付工程款有无法律依据等一些核心问题。第十一章“工程款追索对象”解决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施工方应向谁要求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第十二章“工程款支付条件”考察付款方拒付工程款是否合法的问题。第十三章“工程款收付认定”、第十四章“工程款司法鉴定”、第十五章“工程款索赔计算”解决付款方欠多少工程款、施工方如何得出工程款数额、如何确认索赔数额的问题。
第三部分,类型不一的工程款争议问题的系统整理。这一部分主要对实践中出现的未完工程下的工程款、无效合同下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等众多类型不一的工程款争议问题的系统整理。第十六章至第二十一章均是此部分内容:第十六章“未完工程下的工程款”、第十七章“不予计取下的工程款”、第十八章“约定不明时的工程款”、第十九章“合同无效下的工程款”、第二十章“低于成本价时的工程款”、第二十一章“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每一类型下的工程款争议问题各有不同的特点。
第四部分,工程款追索问题其他法律思考。第二十三章“公平原则的适用”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问题及显失公平被认定后工程款应如何调整的思考。第二十四章“工程款追索时效”是关于工程款时效起算问题的法律思考。第二十五章“可诉(裁)性分析”是关于施工方通过诉讼(仲裁)程序追索工程款时必要性与风险性的专业分析。第二十六章“诉裁中细节处理”是对追索工程款案件中,施工方及施工方律师应做好的细节工作的归纳。
笔者认为,本书有如下特色:
特色一:选题单一,论点集中,具有独创性。建设工程类的法律书籍多数不具有一个清晰的内在主旨,这些书籍中讨论的点是散状式地铺开的,无内在主旨上的联系。本书的内容可以全部归拢于一个主旨之下。本书的全部内容均为主旨服务,即施工方如何在诉裁程序中顺利主张自己应得的工程款。
特色二:工程造价理论与建设工程法律认识融合。笔者试图对工程造价理论的专业知识进行法律解读。书中关于计价方法的法律意义、计价争议的法律认识、计价调整的法律认识均体现笔者对工程造价专业知识的法律解读。本书将工程造价理论与工程款的法律认识两者结合起来。
特色三:以案例总结规则,依法理推演裁判。为完成本书,笔者搜寻了大量的真实案例。为突出裁判规则的争议性,笔者又从案例中筛选出大量背景相同但裁判结果冲突的对立案例。笔者试图对相互冲突的裁判规则进行法律分析,希望从法理层面解除困惑。从案例中总结裁判规则,同时依照法理推演裁判结果,是笔者希望达到的直接目的。
特色四:类型化的工程款问题得到系统梳理。工程款类型多样,比如,未完工程下的工程款、不予计取下的工程款、约定不明时的工程款、合同无效下的工程款、低于成本价时的工程款、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单一类型工程款的法律问题多有学者单独论述,但笔者未曾发现各类型工程款的法律问题在一本书中进行集中系统梳理。虽然各类型工程款名义上均为工程款,但是每一类型的工程款法律问题的争议点是不一样的。本书单列六章对此展开探讨,这是之前的法律书籍中没有涉及的。
特色五:以表格形式较好呈现结论性成果。建设工程领域法律关系多样,法理较深。除引用其他书籍的部分表格外,笔者将分析得出的结论以若干表格的形式呈现给读者。读者对这些结论性成果会有立体与直观的感受。读者可以根据表格找到相对应结论。比如,第五章“工程款计价约定”中制作六类计价约定下工程款计价结果表,第六章“工程款计价调整”中制作《清单计价规范》中工程价款调整原因、调整机制等特点梳理表,第二十四章“工程款追索时效”中制作工程款追索诉讼时效起算表,第二十五章“可诉(裁)性分析”中制作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款应否支付对照表等。
在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中,建设工程施工主体的名称表述不一,称为承包人、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施工单位等情况均存在。为突出施工承包人、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施工单位等施工主体作为权利主体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身份,本书标题中使用“施工方”名称。“施工方”为施工承包人、施工人、实际施工人、施工单位等施工主体的统称。
综上,本书是一部将法学理论与实务案例相结合的书籍。书中虽有理论观点的引用、争鸣与探讨,但笔者更倾向于本书是一部实务类书籍。笔者真诚希望,本书可以帮助施工方掌握建设工程领域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技能;也真诚希望,本书能在施工方追索建设工程款时起到法律指引作用。
梅俊
202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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