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制度以及控制思想的尝试也是缮写传统——特别是大学纪律的组成部分,它在传统上要求“理性”必须服从于“权威”,尽管这种权威的定义在几代人的历程中已经发生了变化。例如,在13世纪至16世纪期间,亚里士多德哲学从智识激进主义的化身转变为最为顽固的正统信仰的象征。整个基督教哲学史和神学史的一个侧面便是关于谬误的记载,这些谬误或被调和,或遭到了多多少少的压制。新教徒和天主教徒都有其异端历史撰述[比如布林格包罗万象的《谬误之源》(Origins of Errors)],并企图采取类似的方式压制它们。从15世纪晚期开始,无论是帝国还是教皇都试图审查印刷书籍——1501年,一项为此目的而出台的帝国敕令便被辩称为“良知之职责”——而在路德出现之前,“罗伊希林事件”已经成为这项政策的可耻焦点,该政策的目的即在于没收罗伊希林派系所撰写的书册。11515年,教皇利奥十世(Leo X)颁布了一项“关于书籍印刷”的重要法令,因此就总体而言,制度上的防卫措施已准备好了应对让“罗伊希林事件”迅即相形见绌的路德教派的攻击。
尽管我们论及了路德的“新谬误”,但他的学说实际上与胡斯、威克里夫或任何过往改革者的学说并无二致,因为路德的“新”对于大多数批评家而言仍然归属于一个非常传统的类型。他们的反应也偏于传统。路德接受了问询,他的著作被分析并简化为一些有争议的命题,他遭到了学术权威和教会权威的评判,最后又为世俗权力所谴责。年轻的皇帝查理五世在德意志地区的第一项公开法令(它用法文撰写,于1521年在安特卫普刊布)便是针对路德之谬误与“愚蠢”思想的抨击。八年后,他又继续展开行动,基于一份著名的“布告”建立起了永久性的审查制度,遵从极端但又因循守旧的惩罚措施,比如火刑、刺穿舌头和没收财产。作为典型,路德被与胡斯、威克里夫、帕多瓦的马西利乌斯(Marsilius of Padua)和扬·普珀尔·冯·戈赫(Jan Pupper von Goch)相提并论,其中,戈赫关于“基督徒自由”的著作虽然与路德的观点不同,但似乎也支持了后者。
自1534年布告事件后,对异端出版物的搜查变得越来越严格。次年6月,弗朗索瓦一世成立了一个高等法院特别委员会来监督针对书籍的审查工作。伟大的人道主义者比代在他于当年出版的一篇抨击圣礼主义新教神学家的文章中为这一政策进行了辩护;至少部分是为了回应这一言论,加尔文在其一年后出版的《基督教要义》初版中加入了致弗朗索瓦一世的书信。审查运动变得愈加激烈,在这种激烈的气氛中,加尔文和拉米斯都受到了来自立法机构的攻击。1542年,高等法院在一项实际上是反新教宣传的开创性法令中指出:《基督教要义》及其作者“阿尔昆”(加尔文之名的拉丁文变形词)是极其有害的谬误来源。这本书受到了谴责,任何收到通知24小时之后还继续出售它的书商也会被定罪。事实上,他们被禁止出售任何此类书籍——“无论是法文的还是拉丁文的,无论大小”——而法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的任务则是审查新的出版物(即使在语法方面)是否存在异端的迹象。根据1543年2月14日的一份高等法院判决结果,伊拉斯谟、梅兰希通、路德和加尔文的书籍被要求在巴黎圣母院前伴随着号角之声和大教堂钟声予以焚烧。这场运动的高潮是巴黎大学在次年开始出版的《禁书目录》(Catalogue of Censured Books),它的一系列续编成为新教文本的畅销书清单。在有关“邪恶教义”的作品中,不仅包括了已知的异端书籍,还包括拉伯雷和多雷的著作,而在其后的扩展版本中,甚至还出现了罗贝尔·艾蒂安《新约》译本的身影。
新教徒并没有否认印刷术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威胁,胡格诺派历史学家道比涅(D’Aubigne)就曾自豪地指出:“大批书籍是通过不屈不挠的殉道者流传开来的。”印刷商始终陷于麻烦之中。在这个世纪里,法国至少有12名印刷商被处决,当然还有更多人受到了较轻的惩罚,或遭到流放。巴黎印刷商马丁·洛梅正是其中的一名受害者,他参与了1560年夏昂布瓦斯阴谋之后胡格诺派的第一波宣传。在调查一起谋杀案时,闯入其宅舍的巴黎治安官发现了一些在巴黎流传的反吉斯家族著作,其中就包括了抨击洛林枢机主教的、后来被认为是由弗朗索瓦·奥特芒创作的著名作品《法国之虎》(Tiger of France)。一个月后,洛梅在大学城的一个传统行刑地——莫贝尔广场被处死。3其他类似事件比比皆是,例如同样在这几年里,里昂有三名书贩遭遇到了类似的命运——而这些事件又继续演变成为宗教战争中规模更大的暴力事件。当然,立法机关也试图控制印刷行。事实上,这场书籍之战的战场正变得越来越大,因为政府越发需要保护自己免受来自外国印刷中心的走私文本的困扰。1548年,来自日内瓦的书册遭到了禁止,但是收效甚微。与审查制度一样,16世纪60年代的抄没和焚书也无法阻止宣传的浪潮。
宗教战争的爆发并没有改变法国的审查制度,反而是加剧和规范化了它。曾经在一代人当中招惹众多是非的布告的散播至今仍然是一个中心问题,伴随阴谋而来的宣传本身也被谴责为暴乱的主因。1560年5月《罗莫朗坦敕令》(Edict of Romorantin)的谴责对象包括了未经当局许可的布道者与只会煽动人们发动叛乱的“布告、大报和诽谤性书籍,以及这些印刷品的印刷商、销售者和散播者,此辈皆吾等与公众之敌,犯有叛逆罪……”。在宗教战争爆发后的第一个月,胡格诺派仍在四处张贴他们的布告,天主教徒也在出版其回击声明,并收到了回应,如此循环往复——最后诉诸战争。第一次宗教战争之后,审查制度得到了加强。没有高等法院签发的“特权”和财政大臣的许可,任何书籍、诗歌或散文皆不得出版,二十四位宣誓书商(libraries jurés)中的两位被任命为督察。当然,这种自我调节也无补于事。就像宗教战争本身一样,书籍之战也无法通过立法的手段来终结:宣传册和刀剑继续共同挥舞,它们各自的受害者都在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