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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戈特利布是美国20世纪下半叶传奇出版人,他的作者既涵盖诺奖、普利策奖得主,也包括大热畅销书作者,还有鲍勃迪伦、约翰列侬等明星。他出版了美国重磅之作!
?大众出版如何保持品质?严肃出版如何拉动销量?传奇出版人戈特利布教你把工作热情变成事业成功的秘诀。
?七天读完《追忆逝水年华》,戈特利布自称嗜读者,他没有宗教信仰,口头禅是没读过就不是真的,阅读就是他的信仰。
?每一个对出版世界有兴趣的人、每一个热爱阅读的人都能够找到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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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1955年,一位酷爱阅读的年轻人加入了西蒙-舒斯特出版社。他一路升至主编,又跳槽到负有盛名的克瑙夫出版社当总编辑,后来还曾执掌《纽约客》。70岁时,他成为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编辑,做出了数月狂销200万册的《克林顿传》。他,就是罗伯特戈特利布。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看到
他如何定下《第二十二条军规》这个经典书名。
他如何一眼识破诺奖得主多丽丝莱辛的匿名写作。
他为何对克林顿说出不是我为你工作,是你为我工作。
以及他群星璀璨的作者名单和那些必读之作的背后故事。
他的出版成就离不开阅读,阅读就是他的信仰。翻开这本书,这位传奇出版人将带我们走进美国出版的黄金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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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罗伯特戈特利布(Robert Gottlieb,1931年 ),犹太人,美国二十世纪下半叶传奇出版人,先后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和英国剑桥大学学习,曾担任西蒙-舒斯特、克瑙夫出版社和《纽约客》总编辑。他痴迷阅读,曾一周读完《追忆逝水年华》,并且对各类书籍兼收并蓄。他的作者多丽丝莱辛认为,他的出版成就来源于他读过所有的书。在出版社,他锐意革新,善于挖掘年轻作者,大胆创造营销手段,打造了诸多出版事件。他强大的作者名单不仅涵盖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文学奖得主、大热畅销书作者,甚至还有众多名流。工作之外,他喜爱芭蕾舞,担任纽约城市芭蕾舞团理事,写了众多舞评;他还酷爱收藏塑料手提包,曾撰写《一种风格:19491959年塑料手提包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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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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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阅读 3 整个夏令营期间都在读书,从未去过湖边 十四小时一口气读完 《战争与和平》 上学 14 在哥伦比亚大学不去上课,通宵阅读 用《哥伦比亚评论》向安德烈纪德致敬 七天读完《追忆逝水年华》 和缪丽尔结婚,儿子罗杰出生 在剑桥大学无心学习,把时间都用来排演戏剧 在西蒙-舒斯特出版社 41 从在商场卖贺卡到成为西蒙-舒斯特出版社的编辑助理 出版《美国 人的死亡方式》,推动国会立法 开始接受长达八年的精神分析治疗 出版《第二十二条军规》,造成巨大轰动 成为西蒙-舒斯特总编辑 出版约翰 列侬的书,引发销售狂潮 出版《第三帝国的兴亡》,并高价卖出平装版权 和第二任妻子玛丽亚结婚 一眼识别多丽丝 莱辛的匿名写作 鲍勃迪伦也来过我们出版社一次 收藏塑料手提包和苏格兰犬纪念品 女儿莉齐和儿子尼基出生,生活永远改变了 在克瑙夫出版社 118 与迈克尔克莱顿合作,推出科幻畅销书 与鲍勃卡洛合作,《权力掮客》获得众人膜拜 出版一系列名人回忆录:劳伦白考尔、丽芙乌尔曼 成为契弗的编辑,在其身后编辑出《约翰 契弗日记》 出版托妮莫里森,从长篇中打捞出《宠儿》 名流艾琳塞尔兹尼克和凯瑟琳赫本的友情与争斗 约翰勒卡雷本人比他书中的角色更像完美间谍 二十年间,出版业发生了许多变化 在《纽约客》 230 接替肖恩执掌《纽约客》,引发重大争议 如何应对《纽约客》每年的巨额亏损? 被苏珊桑塔格誉为天才的校对员古尔德小姐 和川久保玲一起午餐 我决定撤换你 重返克瑙夫 273 约翰勒卡雷与克瑙夫分手 成为美国最有权势的女人凯瑟琳格雷厄姆的编辑 与诺拉艾弗隆合作一系列畅销书 成为比尔克林顿的编辑,被媒体争相报道 舞蹈 299 担任纽约城市芭蕾舞团理事 出版传奇芭蕾舞者玛歌芳婷的《自传》 写作 331 为《名利场》杂志撰写纽约城市芭蕾舞团的稿件 编选《阅读爵士乐》《阅读舞蹈》《阅读歌词》 撰写巴兰钦和萨拉伯恩哈特的传记 生活 348 遗传的旺盛精力 为哥伦比亚大学出版课程讲课 致谢 368 附录 371
媒体评论这是美国传奇出版人罗伯特戈特利布的回忆录,也是一名普通的编辑的人生之路。他是幸运的,因为,在他的朋友圈,你可以看到约瑟夫海勒、苏珊桑塔格、约翰列侬、鲍勃迪伦、萨尔曼拉什迪、鲍勃卡洛、芭芭拉塔奇曼、川久保玲、比尔克林顿他的生活,注定要跻身闪耀的人类群星,令所有旁观者艳羡;他也是平凡的,因为,即便出道于大名鼎鼎的西蒙-舒斯特出版社,加盟全球*的兰登书屋-克瑙夫出版社,接管如日中天的《纽约客》,他依然是一个要与作者聊项目、与稿件较劲、与合作商谈条件的普通编辑,每天面对的都是策划、审校、营销、推广、发行等琐碎的工作。
作为一名内容行业的从业者,戈特利布是明星,达到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而他在时代和潮流中的际遇,也一去不复返。但在这部充满个人体验的回忆录里,仍然能读出他作为编辑的闪光之处:广阔的视野、无处不在的创意、对价值观的坚守,以及对阅读的信仰。
这是美国传奇出版人罗伯特戈特利布的回忆录,也是一名普通的编辑的人生之路。他是幸运的,因为,在他的朋友圈,你可以看到约瑟夫海勒、苏珊桑塔格、约翰列侬、鲍勃迪伦、萨尔曼拉什迪、鲍勃卡洛、芭芭拉塔奇曼、川久保玲、比尔克林顿他的生活,注定要跻身闪耀的人类群星,令所有旁观者艳羡;他也是平凡的,因为,即便出道于大名鼎鼎的西蒙-舒斯特出版社,加盟全球*的兰登书屋-克瑙夫出版社,接管如日中天的《纽约客》,他依然是一个要与作者聊项目、与稿件较劲、与合作商谈条件的普通编辑,每天面对的都是策划、审校、营销、推广、发行等琐碎的工作。
作为一名内容行业的从业者,戈特利布是明星,达到一般人难以企及的高度,而他在时代和潮流中的际遇,也一去不复返。但在这部充满个人体验的回忆录里,仍然能读出他作为编辑的闪光之处:广阔的视野、无处不在的创意、对价值观的坚守,以及对阅读的信仰。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回忆录的译者彭伦,也是国内知名的出版人、文学经纪人和编辑。作者和译者的搭配称得上是珠联璧合,这使得作品的中文版在可读性、还原度和专业性方面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程度。
这是一部传奇出版人的回忆录,也是一部美国当代出版史,甚至可以说是一部跨度六十年的美国文化史。
董风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甲骨文分社社长)
读这本中信大方的《我信仰阅读》是种很特殊的体验。我终于发现,原来做出版的人,自恋程度和对出版的激情是*成正比的。或者说,由二者混合产生的惊人策划力,一定会带来巨大的成就产出:不仅是一部部的畅销书,更是一次次验证一个编辑对作者与作品无比自信的判断力。而这些成功案例,又会进一步激发编辑的自恋与激情,让他有更坚定的信心策划出下一部成功的出版物。
传奇出版人罗伯特戈特利布就是典型代表。从大学毕业后偶然机遇进入西蒙-舒斯特出版社做编辑助理,到三十六岁接掌克瑙夫出版社,他这本回忆录几乎无时无刻不在絮叨着上述循环。一部又一部的畅销名作和鼎鼎大名的作者高密度出现在他近乎流水账似的的文字里,竟然一点都不觉得枯燥。可能,这本书就是为我这样的同行从业者准备的。我们就是读者,都在做着类似的事,吐着一样的槽,为同样的理由兴奋或沮丧。
至于那些不理解为啥不挣钱还要做编辑这件工作的人而言,这本书就是一整本废话。只有你真正做过编辑,体验过编辑的乐与怒,才能理解为挣钱做书其实是*无趣的事之一。当你把做书这件事看作自己想做、必须要做、而且要做到*有成就感的事情时,很多附带的利益和伤害都会随之而来,不想要都不行。这其实就是人生,也是拿任何一种工作作为终身事业的宿命与结局。
韩志(未读创始人、CEO)
出版人判断力法则。
周公度(大星文化总编辑)
一个做了一辈子书的好编辑,他自己的书,却并不是什么编辑圣经。他参与塑造了当代文学出版史,却也谈不上成为一代编辑的偶像。但是,这本书值得每一个做书的人珍视,戈特利布说,出版就是把热情传递给大众的过程,编辑要谨记为作者做好服务这都是些老派的价值观,正确,却并不总是被坚守,也因此需要时不时被拿出来再说一次。不过,真正令这本书吸引人的,不是这些,而是一位好编辑在做书过程之中,和作者达成的情谊,那些人和人之间的关系,让这本书有了温度,也让我相信,他真正参与的那些书,无论风靡一时的畅销书,还是能够长存于文学史的经典,也必然是有温度的书。
所以,阅读是一种信仰,而做书,是一种关系。
涂涂(乐府文化创始人)
作为出版人,戈特利布够传奇的。作为编辑出身的出版人,更是值得我们这些编辑学习,如果还有足够的自我期许。戈特利布谈得很诚恳,很谦逊。他从自己的阅读史娓娓道来,简奥斯汀把我钉在了墙上,我*次真正把阅读的体验与内在的自我联系在一起,我发现了某种道德指南针,这一节收尾的话很有力量,道出了阅读的塑造力。戈特利布与阅读的故事就此开始,自我阅读,成就他人阅读,循环往复,意义生成。这大概就是从事编辑行当*有诱惑与成就感的事。像戈特利布这样参与塑造当代文学出版史、阅读市场的出版人,他们的故事(与作者,与书,与时代潮流)值得分享,他们本身就是文学丰碑的组成部分。 魏东(文学纪念碑丛书主编)
不管愿不愿意,我们的人生终究还是难免被物化,像罗伯特戈特利布,就是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了一张书单。这本被誉为人类历*伟大编辑的回忆录,与其说从*页到*后一页贯穿始终的是一个人的人生,不如说是这个人一辈子都读了什么书,戈特利布真是用生命在诠释什么是一个*意义上的人生书家。在越来越多人放下甚至放弃读书的今天,听戈特利布说我信仰阅读,除了感动,还有一些吾道不孤的喜悦与苍凉。
刘忆斯(《深港书评》周刊主编)
本书告诉我们,一位杰出的文学出版人需要一个,就这一个不可或缺的功力:书稿的鉴别能力。缺了这个,一切皆无。这个能力是年幼时潜意识长期积累的结果,是成年后意识不断下沉为潜意识堆积的结果。对每一本具体的文学书稿而言,不要迷信集体选题论证会的判断和思维,要相信对语言、结构、想象的感觉和直觉。
佘江涛(江苏凤凰传媒总经理)
罗伯特戈特利布的精彩回忆录告诉我们,卓越的出版人首先信仰阅读,是热情的阅读者。更有趣的是,这部回忆录不仅写了他所经历的辉煌的出版案例,还详细描述了他作为美国著名出版人的三次跳槽经过。
曹元勇(浙江文艺出版社上海分社社长)
年轻时曾经14个小时读完《战争与和平》,7天读完7卷《追忆逝水年华》传奇出版人戈特利布首先是一位如饥似渴的嗜读者,这保证了他在后来的出版生涯中持续终生的激情(我工作的激情是为书,为出版,为人),在他看来,所谓出版行为,本质上就是把个人激情传递给大众的行为。他对西方正典文学及高品质类型文学的极大量阅读,塑造了他非常令人信服的文学品味,以及对文学中新动向与新感性的敏锐感知力和高超判断力。
约瑟夫海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作为整个1960年代*好的几部长篇小说之一,如果不是戈特利布跟踪数年的协助打磨(包括具体的叙事结构),它就不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它甚至也不会叫《第二十二条军规》(作者取的名字是Catch 18,但当时有位超级畅销书作家即将出版的新书叫Mila 18,可以想见,这对于尚不知名的海勒的Catch 18来说,会意味着什么,而换成数字22,正是来自戈特利布神示般的灵感)。
在戈特利布身上,我们能够看到一位引领行业方向的出版人,应该具备怎样的业务素质与工作方法,应该如何建立一个出版机构未来许多年的强大书目,以及可以介入文学史到什么样的程度。
文学出版人 杨全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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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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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8月29日,坎迪达寄来一封短信,上面写着:“这是我们昨天谈到的约瑟夫·海勒的《第十八条军规》书稿。大约一年前 他在《新世界写作》杂志上发表章以后,我就一直关注他。他在《大西洋月刊》《时尚先生》等杂志发过一些东西。下周一起吃午饭时我会告诉你更多他的情况。此致,坎迪达。”随信寄来了大约七十五页书稿,我被其中的声音、幽默和愤怒所击中。我们报价五百美元买下优先出版权。其时,杰克·古德曼刚去世几个月,整个编辑部已经变得没什么固定章法了;要是我说“我想做这个”,没人会有兴趣说“不”。乔 和坎迪达决定等书稿写得足够长了再签正式的合约。 我次见到乔,是请他到我们办公室附近一家菜单丰盛的餐厅吃午饭。他一来就令我大吃一惊。我本来想象他是一个充满活力、爱逗乐的人。可我见到的是基本上是一个身着灰色法兰绒正装的人——他当时在麦考尔广告公司做广告主管,看上去就是干这个的。说话也像。我发现他小心翼翼的(鉴于他的书中许多地方体现出的妄想症倾向,这其实并不奇怪),态度不置可否,显然就是来看我一眼。他后来告诉我,他觉得我当时挺紧张,而且简直乳臭未干。我其实只比他小八岁,但他是成熟的退伍军人,前大学教师,成功的企业主管。而我,二十六岁,长相比实际年龄小得多,没有当编辑、出版人的过往资历——当时离我出版米特福德和其他作者还早。所以这次会面并不是“一见钟情”,而是后来证明重要得多的关系:一种从未褪色的工作与个人关系,尽管我们历次合作间隔时间很长,尽管我们陆续合作出书四十多年却极少在社交场上见面。(也许这反而是保持我们关系的原因?)如同我和德卡·米特福德之间的合作一样,我们之间从未恶语相向,始终是完全的信任。我知道我随时都可向他求助,也知道他对我同样这样想。确实,在我们未来的个人生活中,都有黑暗的时刻等着我们——通常都和孩子有关——后都证明了这种信任。 重要的信任是对书稿的编辑。我们初次见面之后大约过了三年,他写完了。他一交稿,我就对文本一通猛攻——我心态很放松,因为我根本没想我面对的是将来会成为圣书一般的文本。另一方面,乔作为自己作品的编辑,也像他写作一样高明,没有作家的自恋。对于《军规》一书,就和我们后来合作的所有书一样,他修改起来总是大刀阔斧,不知疲倦,(对自己)毫不留情,不管是对我们在处理的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对话片段,还是一个场景。我们就像两个外科医生镇定地给一个麻醉中的病人做手术。“这在此处没用。”“移到那里怎么样?”“不,好砍掉。”“好,可这样一来我们得改这个。”“这样改?”“不,那样改。”“完美!”在这样的对话中,我们谁都有可能说任何一句话。那时,我还没有足够的经验意识到,他的这种缺少防备之心是多么稀有,何况在他心目中,这本书毫无疑问是非同寻常的,我们正在创造文学史。一直到后一分钟,我们付印前不久,我告诉他有一个章节风格突兀,我不喜欢——在我看来,这个实验性强的章节破坏了整本书的基调——我想把它删掉,他毫不犹豫就同意了。(几年后,他把这个章节拿到《时尚先生》发表了。)我也不知道我怎么就这么确信,但我对自己作为读者的判断力从不怀疑,尽管在生活的许多方面我不太相信自己。 乔非常急于提到我的贡献,使得有一天早上我读完他给《纽约时报》的采访稿后,不得不打电话请他把提到我的地方删掉。我当时认为,现在依然认为,不应该让读者知道编辑对书的干预作用;他们有权认为,他们正在读的书全部来自于作者。不过事情已经过去够久远了,现在我纵容自己重复乔的女儿埃丽卡在她不折不扣的回忆录《约塞连眠于此》所写的话,也没什么坏处:“我爸爸和鲍勃有一种同志情谊,还有一种近乎神秘的相互尊重。不管鲍勃的铅笔划到哪儿,或者他建议删改、移动、重写什么内容,我爸爸都不以为忤。对爸爸来说,编辑写的每一个词、划的每一条线都是神圣的。”这虽然是善意的夸张,但的确反映了我俩之间交往的事实。 这并不是说《军规》的出版之路上没有磕磕绊绊。首先,完稿送来后,有一些同事非常不喜欢——他们认为它粗俗,还说书中的重复是作者的粗疏,而不是乔有意为之的一种关键表达方式。接着,我们还有一个案头编辑,她一门心思只盯着文字,听不见作者的声调。她犯下了许多滔天罪行,比如乔经常故意连用三个形容词修饰一个名词,她就不能容忍。她问也不问我就把每一处的第三个形容词划掉。是的,她的每一处改动都被恢复了,但当时还没有电脑:全部得手工恢复,白白浪费了几个星期。 等到一切就绪准备出版,在确定秋季书目上新书印数的会议上,唱反调的人报了五千册。这下唤醒了尼娜内心沉睡的老虎。是的,每个人心目中她都是一个天才,但也像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她突然站起来,扫视一圈,说:“如果凭我这么多年的经验看准一本书都不能保证有七千五百册印量的话,我在这里还有什么意思?”大家目瞪口呆。这不像是大家认识和喜爱的尼娜。“没问题,尼娜!”“你说得对,尼娜!”“你认为应该印七千五百册,那就七千五,尼娜!”整个场面变得极其滑稽,也让我特别满足,我和她把这次会议称为“尼娜·伯恩不再是小兔子”的转折点,我喜欢(私下里)把这个功劳归功于自己。后来,当她变得更决断一些的时候,我可能偶尔会后退,她就会说:“你可以把小兔子从某人身体里揪出来,但你再也放不回去了。”在这场把《第二十二条军规》推向世界的著名营销大战中,出版生涯七十年中对《军规》比任何一本书都要投入的尼娜,是秘密武器,也是“致命”武器。 但《军规》出版之路上的“军规”是书名。在乔写作这本书的整个七年左右时间——包括他、坎迪达、尼娜和我越来越投入的四年中——书名一直是《第十八条军规》(Catch 18)。接着到了1961年,《出版人周刊》有一期春季特刊专门预告每家出版社当年秋季新书,我们看见近来因超级畅销书《出埃及记》而名声大噪的里昂·尤里斯将要出版的新书叫《米拉街十八号》(Mila 18)。他们把我们的数字偷走了!今天你感觉不到这里面受伤的味道,但在那一刻,那岂止是创伤,那是悲剧。显然,“18”只能走。可换哪个数字呢? 有一度,“11”是我们认真考虑的数字,但因为新近上映的电影《十一罗汉》(Ocean’s 11)而放弃。然后乔提出“14”,但我觉得“14”听上去没感觉,否了。时间越来越紧。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冥思苦想,灵感来了。第二天一早我就打电话给乔喊道:“乔,有了!22!比18更滑稽!”一个数字比另一个数字更滑稽这种说法,显然只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经典案例,但我们就是要欺骗自己。 多年以后,随着坎迪达健康状况和自信心日益下降,她对单纯的数据记忆越来越模糊,她开始跟采访者说,我们确定用“22”是因为10月22日是她的生日,所以这个书名是献给她的。我很难过,一个曾经那么有才华、那么睿智的人会降格到这样的地步,宽容地说是幻想,不那么宽容地说,就是撒谎了。乔喜欢她也感激她,但心里很清楚,她与严格意义上的事实之间的关系是很脆弱的,所以终决定他的小说只能换经纪人代理。(为了避免让她感到羞辱,他同意让她继续代理他小说以外的作品。)坎迪达曾经拥有一个令人惊叹的代理作者名单,包括菲利普·罗斯、索尔·贝娄、马里奥·普佐、伯纳德·马拉默德、托马斯·品钦等等,却眼睁睁地看着几乎所有这些人离开了她。我的结论是,如同大多数男孩一样,她的这些“孩子”都要离开母亲。 我自己和坎迪达的关系则在《第二十二条军规》出版几十年后,以不堪收场。我发现她在一个牵涉几百万美元和一位大牌作家的交易谈判中向我撒了一个非常严重的谎。出版界很少有欺骗,所以当她后承认她确实欺骗了我,我既愤怒又伤心,再也无法和她对话。“话题制造中心”就这样令人悲伤地画上了句号。 但在辉煌时期,维系我们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友谊,还有《第二十二条军规》带来的兴奋。要谈“营销活动”就等于给某种还不存在的事物加上标签。没有营销计划,没有预算:尼娜和我就是把每天想到的点子付诸行动,尽情挥洒我们的精力(和西蒙-舒斯特的钱)。我们先是在每天出版的《纽约时报》打预告广告,突出这一代杰出的设计师保罗·培根为封面设计的小标记,一个肢体扭曲、腾空的飞行员形象。我们寄出了大量试读本,还附上尼娜写的推荐信,她称为“精神错乱的家庭女教师之信”,比如她说“这个精神错乱的家庭女教师相信这个宝宝是她自己的”。盛赞的好评几乎立刻如潮水般涌来。尤其让乔高兴的是阿尔特·巴克沃德 从巴黎发来的电报: 向约瑟夫·海勒祝贺写出杰作《第二十二条军规》。我认为它是佳战争作品之一。 欧文·肖和詹姆斯·琼斯也这样认为。 批盛赞的人范围之广令人吃惊,从纳尔逊·艾格林(“多年来无论放在哪里都是好的美国小说”)到哈珀·李(“《第二十二条军规》是我读过的一本有意义的战争小说”)到诺曼·波德霍雷茨(!) 。我们收到至少二十位著名作家的来信,而我们喜欢的,反倒是伊夫林·沃的以下这封信: 亲爱的伯恩小姐: 谢谢您寄《第二十二条军规》给我。您对这本书如此着迷真令我感到遗憾。其中有许多段落挺不适合女士阅读的。它不仅粗俗,还啰嗦,这些都损害了它的价值。应该删掉一半篇幅。尤其是写米洛这个人物的事情应该删掉或者大幅缩减。 您称它为长篇小说是错误的。它是一本人物速写集——不同章节的内容时有重复——根本谈不上结构。 许多对话很滑稽。 也许您可以这样引用我的话:“这部小说对美国军官腐败、懦弱和粗鲁的揭露,只会令亲者痛(比如我本人)而仇者快。” 此致, 伊夫林·沃 我们没有采用他提议的这句话,也许应该采用的。 评论毁誉参半,有捧上天的,也有踩到底的,但书的销量节节攀升,虽然是缓慢地增长——从没有好到把它送进畅销书排行榜的地步,但已经足够让我们一再稳定地加印。同时,尼娜和我一看到有新的动态就发一波相关的广告宣传,把越来越多评论家、书商、学者和普通读者的赞美都用了一遍:我们寄出了几千本包含回信邮费的样书,收到了几百封回信,既有正面评价(“极好笑”,“滑稽”),也有负面(“纯粹浪费时间”,“如果空军里有疯子——我们是怎么打胜仗的?”)。喜爱它的人很多都像尼娜那样成了“精神错乱的家庭女教师”。比如下面这位大学教师写的: 一开始,我在室内时到哪个房间都得带着它。然后,每次外出都得带着它。我到哪里都读——公交车上,地铁里,杂货店收银排队中。要是它不在视线之内,我就抓狂……直到昨晚我终于读完了,放声大哭。我想我再也恢复不了了……但在我因《第二十二条军规》而死之前,我要尽我一切所能让它活着。我要把地铁里的广告换成“答应她一切,除了给她《第二十二条军规》。”我要在我能找到的每一个平面上都写“第二十二条军规”。我要明知侵权还要安排一辆“第二十二条军规”自由巴士到处开……因为《第二十二条军规》,今天我更幸福了。更幸福,更悲伤,更疯狂,更理性,更健康,更智慧,更勇敢。就因为知道它存在。感谢你们。 还有许多寄给乔或者给我们的信,即使不那么狂热,也可与之相比。来信者有期货经纪人,有新泽西的压铸设备制造商,有纽约的老奶奶,有俄勒冈尤金市的十五岁男孩,有家庭主妇(“这里是午夜,我正在接好几个人的电话,我送过书给他们,现在他们争着要向我朗读。”)。 正是这种毫无保留的热情确保了乔的成功——读者们的冲动激情让球一直滚。(一个著名例子是国家广播公司的节目主持人约翰·钱塞勒捣鼓印制了几千张写着“约塞连万岁” 的贴纸到处贴,然后这个贴纸在校园和公共建筑遍地开花。另一个书迷则设计了“约塞连比扶轮社好” 的贴纸广为散发。)的确,《军规》因其挑战权威和建制的精神而引起大学生的广泛共鸣;评论者一再把它对年轻人的影响与《麦田里的守望者》和《蝇王》相比。 所有这些现象都为我们持续策划的宣传大广告提供了有用素材。庆祝出版六个月,我们就打了巨大的广告“《第二十二条军规》报告”。庆祝它成为英国畅销书排行榜冠军(还赢得了肯尼思·泰南、格雷厄姆·格林、菲利普·汤因比的极高好评),在《纽约时报》又打了一整版广告。后,又是一整版,高喊“生日快乐,《第二十二条军规》!”到那时候,我们已经卖出大约三万五千册精装版,但巨大的商业成功将随着戴尔出版社推出的廉价平装版而到来,这个版本卖出了几百万册(它也创造了平装书史上出版年销量的记录)。当时人们就广泛认为,大家读它是对越南战争的一种激烈反抗,我相信乔在一开始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还压根不知道越南这个地方。 我自己读这本书的体会多少跟大多数狂热书迷不同:我是当它悲剧而不是喜剧读的。它的幽默与其说是滑稽的,不如说是痛苦的。帮助我加深对它理解的是迈克·尼克尔斯改编执导的电影——电影拍得聪明,不惜成本,表演逼真,但就是哪儿不对劲。我想我知道原因。《第二十二条军规》,即便它确实反映了战争状况,但毕竟是超现实主义的。当摄像机把一切如实拍下来的时候,它的本色就消失了。 因为《军规》成了如此轰动的出版现象,因为尼娜和我为了它的销售所做的大量工作都引来大量眼球和出版界的讨论,也因为乔不停地告诉别人我的编辑工作对书起了关键作用,我本人也非常受关注——在关心此类问题的人看来,它至今仍是与我关系紧密的一本书。但在它出版后的许多年中,我基本上就不再惦记它了。我再也没有重读——因为担心我会不如当初那样喜爱它。2011年人们隆重纪念它出版五十周年之际,我同意参加一些纪念活动。但碰到一条“军规”:《第二十二条军规》。如果我不重读就没法谈论它。所以我发现自己依然那么爱它,发现尼娜、坎迪达和我——还有乔——以及整个世界——没有因为我们对它的激情而被误导——不由松了一大口气。我再一次被小说结构的精彩、写作的快感、传递的痛苦和幽默所打动。 但是,我的阅读被一段两页长的情节所打断,我觉得发挥过头,也不太好笑,接着我就想起半个世纪以前,我在这个地方有过一模一样的体验。为什么当时我没有处理?是乔有过这么一次仅有的反抗?是不是在无休无止的删改之后累得不想再看一遍?没法知道了。不过,我还是感到欣慰,我的编辑直觉,无论对错,这么多年至少还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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