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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患有人格分裂的流浪少女被富豪认亲,
与暗恋多时的病公子成为亲兄妹,
古怪豪宅里每个人都藏着小秘密。
一个身体里,住着几个灵魂,
哪个是我?哪个才是你喜欢的我?
2016年超白金重点推荐
继畅销小说《花家喜事》系列之后
老石头又一青春力作《如果有很多个你》
如果你是完整的,我就爱全部的你;
如果你是破碎的,我就爱很多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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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齐荠是一个流浪贴膜少女,平淡的日子在某一天被打破,白天她被自己喜欢的人拒绝,晚上却忽然被富商认亲,说她是他们多年前被绑架的女儿李明珊,而李明珊的哥哥李明朗正是齐荠喜欢的那个人。齐荠被迫成了富家千金,她渐渐发觉李家每个人都有些不对劲。 尤其是李明朗,他是家里唯一一个不承认她是妹妹的人。李明朗和齐荠一起去医院检查,遇到了帅气的医生庄尘,意外的是,庄尘竟然认出了齐荠,还知道她后背有受虐的伤痕,齐荠却对这些伤痕以及庄尘毫无印象。
齐荠在李家的生活并不如意,刑警唐煌也对她颇有敌意,而且齐荠发现,李家人似乎跟唐煌也有隐秘的联系。某夜,齐荠突然惊醒,发现自己站在李家不让人靠近的阁楼外,她在那里发现了被锁住的真正的李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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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简介:老石头,中国地质大学毕业的工科女,毕业后不愿受工作束缚,逐加入网文作者的行列,文风多以笑到流泪的黑色幽默为主,擅长描写男女之间的纠葛和所有不美好的童话,广受读者好评。
已出版作品:《花家喜事》系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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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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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机,命运正为我准备着一场异乎寻常的冒险,交织着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乐。
Chapter 02
庄医生盯着我看的模样,就像是我俩之间的见面是一场惊天动地的重逢似的。
Chapter 03
你只要把你的灵魂的一部分隔开就好了。那隔开的一部分会替你感受悲伤和绝望,替你对抗这个世界的恶意。
Chapter 04
我不希望他死啊,为什么这世上那么多坏人都能活得长长久久,他年轻、英俊、聪明、善良,却如此短命?
Chapter 05
齐荠,千万不要相信这个家里的人,谁都不能相信。
Chapter 06
我感到了那久违的心动,有一股力量重新回到了我的身体里,是我的灵魂回来了,每一个细胞都在呼唤,去找他,走向他!
Chapter 07
齐荠,与其做李明朗的狐狸,不如做我的玫瑰吧。
Chapter 08
你才会让我伤心啊,我是你的狐狸,注定要为你流泪。
Chapter 09
冰凉的水往我鼻子里灌,我痛苦地挣扎着,我想要活,想要活!
Chapter 10
人们爱你的美丽、爱你的快乐、爱你的笑容、爱你的理智。可有谁会爱你的伤疤、爱你的痛苦、爱你的眼泪、爱你的疯狂?
Chapter 11
我无父无母、我没人爱、我无关紧要,我一无所有,所以没有人会给我撑腰,任何人都能肆无忌惮地伤害我。可那又如何?我就不能去爱了吗?我就不配被人爱吗?
Chapter 12
万劫不复又怕什么?如果前面有深渊,我陪你一起掉下去,往下,也是鹏程万里。
Chapter 13
被拒绝、被控制、被操纵、被击溃的时候,夜空中天王星就会出现,指引你找到自我,为信念和生存而战。
Chapter 14
没有比禁止欲望更加充满欲望的事情了。
Chapter 15
我年轻的时候,根本不知恐惧为何物,但是只有你的温柔,会让我感到害怕
Chapter 16
我们如果不去毁灭别人,就会毁灭自己,没有人能逃脱这个悲剧。
Chapter 17
没有爱,我们要么疯狂,要么毁灭,没有爱,我们一天都不能生存。
Chapter 18
李明朗神采奕奕地站在我面前,他一笑,整座花园里的花儿都恨不得为他绽放
Chapter 19
我的灵魂无时无刻不在熊熊燃烧,似乎有一把要燃尽这个世界的火,我若是不去毁灭别人,这股愤怒就终将会从内到外将我毁灭。
Chapter 20
别人用尽万般柔情,征服你,而我,要用恐怖统治你的青春,支配你的生命。
Chapter 21
你瞧,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不争气,舍不得承认他不好,舍不得怪罪他。他不好没关系啊,反正我会给他找理由啊!
Chapter 22
如果灵魂可以储藏,我会把你的灵魂放在钻石做的瓶子里,随身携带,分秒不离。
Chapter 23
齐荠,你知不知道,只要你向我走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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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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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1
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机,命运正为我准备着一场异乎寻常的冒险,交织着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乐。
一个小时前,我还在学校门口摆地摊,烦恼着晚饭该怎么解决。而一个小时后的我,坐在了富人区的豪宅里,面对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
其实,我最想要的只是一碗热汤面啊。
生活就是这样奇妙,瞬息万变,没人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是一夜之间家破人亡,还是忽然被幸运之神眷顾,价值千金。
不过,虽然我被狗屎运糊了脸,却还清醒,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我是齐荠,是一棵随便扔在阴沟里都能茁壮生长的荠菜。而李明珊是天上的月亮。
我是一个流浪少女,十五岁时祖父祖母过世,家里的房子被拿去抵了债,我不愿意去收容机构,便开始了在街头流浪的生活。
可是我想读书,下定决心一定要去全市最好的大学深造。
书里总是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努力就会有回报。果不其然,经过我多年不懈的努力,终于在十八岁这一年,进入了鼎鼎大名、遍地富二代的道林大学!
成为学校里的一个保洁小妹
每天打扫完教学楼,我便偷偷溜进教室蹭课,时不时还会有一些不想上课的富家女雇我给她们签到和考试,让我挣一点巨额外快。
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我并不受欢迎,人类似乎对外来者有一种天生的抵触情绪,尤其是对我这种没有花钱就蹭课的人。我能理解他们对我的轻蔑,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脸皮再厚一点。
不过昨天,我人生的转机来了,中文系的大美人陆青媛忽然非常亲切地跟我说,教授要约我单独见面。
其实教授也是学校里的学生,正在读一个博士学位和两个硕士学位,虽然年纪轻轻,但是见识广博,人又风趣幽默,很出名。有时候老师有事儿会让他来代课,结果他的课比老师讲得还生动有趣,所以学院里的人都喜欢叫他教授。
我喜欢教授。可谁不喜欢呢?
他长着一张会让他永远被人爱着的脸啊
其实,仔细想想就会知道这是恶作剧,但是人总是选择相信他愿意相信的事情。况且,我和陆青媛的关系一直都很不错,她这个学期的作业都是我给她做的,我自顾自地认定了她是不会骗我的。
所以我拿着身上仅剩的两百块钱,买了一条我认为很漂亮的裙子。
女人就是这样,就算只是一个保洁小妹,也渴望会有王子来爱她。
我渴望接下来的故事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王子从天而降,犹如被人下了降头似的莫名其妙地爱上我。他会来拯救我的人生,我再也不用在红尘中煎熬,不费吹灰之力,我就能得到真爱和数不清的漂亮裙子。
事实却告诉我,我的想象力还是太贫乏了!
虽然是冬天,我还是咬着牙,只穿了一条裙子就去了学校鼎鼎大名的情人坡,西北风就像是一根根冰针扎进骨头里,但是我的心是火热的。
我已经做好为教授奉献一切的准备!
然而事与愿违,教授虽然真的来见我了,却是怒气冲冲地来的。
周围传来哄笑声,教授那双漂亮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眼神刻薄、恶毒。
这是最后一次,你以后再搞这一套,我不会来见你。
什么叫我搞这一套?
你是什么意思?不是你我正想问,可李明朗伸出手制止了我。
他摆摆手指道:我不想和穿得这么廉价的人说话。
我感觉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堵住了喉咙,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你瞧,这世界就是有阶级地位的,要不然为什么他对别人都风趣、礼貌、温柔,单单对我只有践踏和侮辱呢?
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啊,难道默默地喜欢他,偷偷地看他,在他上课前把桌子擦得纤尘不染也算过错吗?
也许吧,喜欢你配不上的东西,就是一种十恶不赦的罪过。
还有,这湖水这么浅,肯定是淹不死人的。
教授皱着眉说完这句话,便转身离去,他最后看我的那一眼里满是轻蔑和嫌弃,仿佛我是一只蟑螂,而实际上,在他们的世界里,我可能真的是一只蟑螂。
我蒙了,从来没有想过教授会是这种以玩弄别人为乐的人。我想不到他也和别人一样坏,一样低劣,和别人串通在一起整蛊我、取笑我。
很明显,我被上了生动的一课不要以貌取人,长得帅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异装癖的恶毒后母。
在那一刻,我的少女梦碎了。
教授走后,我被坏心眼的大学生推进了冰冷的湖水,不过,就像教授说的那样,这湖水真的很浅,淹不死人,所以他也不算太坏吧?
好不容易爬出来,还被池塘里的鹅追杀,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你瞧,这世界上就有那么多人把别人的悲剧当热闹。
可是我也不在乎,因为我真的好冷,也因为身后的鹅群追着我不放!
失恋、被玩弄、被群嘲,可我并没有觉得愤怒或悲伤,我只觉得懊恼,懊恼身上的裙子泡过满是鹅屎的湖水,人家肯定是不会给我退了。
这大概就是穷人的爱情吧
那时的我没有想过,再过几个小时,饥寒交迫的我,竟然会摇身一变,成为冉冉升起的社交名媛。
拯救落难白雪公主的人竟然不是白马王子,而是拿着毒苹果的Evil Queen.
没错,就算沦落成捡破烂的,内心深处我还是觉得我是一个骄傲的公主。
虽然这并不是重点,但我还是想告诉那些人,无论他们怎么捉弄、贬低、嘲笑我,并不能挫伤我的尊严一丝一毫。因为死去的祖父祖母告诉我,高贵的人格,任谁也无法折辱。
你要我毁灭?
我不。
李家人都纷纷给我夹菜,体贴而热情,这餐饭吃得我百感交集。如果我是李明珊,有这么多在乎我喜怒哀乐的人,我一定不会离家出走!我一定每夜睡前都要跪拜神灵,感激他给予我生命如此丰盛的恩赐。
只可惜我不是李明珊
不过也奇了怪了,李家人似乎认准了我就是他们失踪多年的女儿。我不承认,他们便说我是流浪的时候受了刺激,要带我去看精神科的医生。
这话把我吓得直接就跪在地上认了爹妈。唯一比街头还要可怕的地方就是精神病院!
不着急,慢一点吃,一会儿你哥哥就从学校回来了,我让他顺路去给你买了你小时候最爱吃的燕窝酥。
哥哥?
我抬眼瞟了一圈李家人,好像的确差一个人
李家是城中著名的富豪,李爵是地产商人,与妻子庄雪结婚三十年,育有三子一女。老大李明诚、老二李明义都已经成家立业,有自己的公寓,今天听说小妹找到,便都带着妻、子赶了回来。
唯独差老三李明朗。
这个李明朗我是听说过的,虽然今年才二十二岁,可他的名字已经是八卦报纸上的常客了。李家人都是家庭主义者,在城中是名声很好的富人,就只有这个李明朗不受欢迎,社交圈的人也不大喜欢他,他是公认的trouble maker,听说谁的面子都不给,还给过首富家的小姐脸色看。
不过,李家上下都非常溺爱这个小儿子,好像因为这个李家三公子身体不好,从小到大不知道被抢救过多少回了。因为知道他命短,所以家人凡事都迁就他,随他去闹。
我正琢磨着,就听到屋外有汽车的声音。
明朗回来了!母亲庄雪高兴地说。
李家人似乎都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李明朗,听到车声,脸上的笑意都温柔而喜悦。看来,这个李明朗还真的像传言一样是李家的宝贝。
我的好奇心也吊到了嗓子眼,这时候大门被推开,大厅里走进一个人。
那人二十来岁的模样,高高的个子,身材瘦削,虽然一脸病容,却长得极其俊美,即便李家人都熠熠生辉,可一到他面前还是会显得光芒黯淡他一身坦然,有这样的清清白白眼神的人怎么会是八卦报刊笔下的纨绔子弟呢?我不信。
看着李明朗,一刹那,我觉得自己仿佛到了《红楼梦》里,只是,我是混世魔王,而他是那个神仙一样的哥哥
这个男人有仙气啊!
神仙哥哥跟李家其他人比起来有些画风大不同,李家有钱,自然各个都打扮得精致奢侈。
可神仙哥哥显得有些随意,头发略长,一看就不爱打理,穿得也非常朴素,不像李家其他人那样浑身是名牌。
一走进屋子,神仙哥哥就把手里的两盒燕窝酥交给了佣人,然后把外面厚厚的大衣脱掉了。他大衣里面穿的是一件有些厚度的棉质衬衣和一件看上去质地极佳的羊绒背心。手上戴着的也不是什么名表,而是一块非常普通的电子手表。
这看起来真不像是亿万富翁的儿子,倒比较像哪所大学里的年轻教授。
明朗,快进来!庄雪看着儿子笑眯眯地说。
李明朗大步走向饭厅,快乐地和爸爸妈妈、哥哥嫂嫂打招呼,最后才把目光定在了我身上。
与李明朗目光交汇的那一刹那,我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感到我的灵魂似乎微微颤抖了一下。
我的耳边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我遇到了平生最可怕的危机,命运正为我准备着一场异乎寻常的冒险,交织着这世上最深邃的痛苦和最盛大的快乐。
原来,李明朗就是教授啊。
李明朗的眼神似乎要看穿我,冷漠、轻蔑、鄙夷。我觉得自己像是一个没有穿衣服的人,周围找不到半片残布蔽体,羞愧得恨不得钻到桌子底下去。
可是,我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我羞愧啥?又不是我自己要认亲的!是李明朗的爹妈非要认我当女儿,我不认就说我疯了,要送我去精神病院!我完全是被动的好不好!你瞪什么瞪?
于是我理直气壮地看向李明朗,我俩就这样沉默地对视着,直到家人都觉得有些奇怪了,李明朗才拉开椅子在我正对面坐下,拿起筷子面无表情地夹菜吃饭。
怎么也不跟妹妹打招呼?李明朗的父亲李爵皱着眉说,教你的规矩都丢哪里去了?
李明朗眉毛都不抬?:她又不是我妹妹,不知道是哪里来的撒谎精。
屋子里忽然陷入一片诡异的寂静,李家人互相交换着眼神,似乎都达成了一种奇怪的默契,并没有人出来替我说话。
幸好庄雪笑眯眯地打圆场,道?:明朗,别乱说话,这当然是珊珊啊,我们做过亲子鉴定的。
哈?什么时候做的亲子鉴定,我怎么不知道?
李爵严肃的脸上对我露出一丝微笑来,安慰道:珊珊,你失踪这么多年,那时候明朗还小,如今记不得你也可以理解,你不要怪哥哥啊。
我忙摆摆手道:不怪不怪!
李爵又看向李明朗,严肃地说:明朗,还不欢迎妹妹回家!
李明朗这才不情不愿地抬头看向我,脸上是藏都藏不住的嫌弃,他扯了扯嘴角,就算是对我笑了,然后阴阳怪气地说:妹妹,欢迎回家。
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教授的另一面这么讨人厌呢?!
谢谢哥哥啊。我也皮笑肉不笑地回答。
李明朗似乎一眼都不想多看我,迅速移开目光看向他的母亲,一副这下你满意了吧的表情。
不过,很明显,他那任何时刻都穿着十厘米细跟尖头高跟鞋的母亲,并不是一个容易满意的女人。
十年没见了,也不跟妹妹抱抱?庄雪道。
李明朗似乎对自己这个妈妈没有什么办法,叹了口气便放下筷子,他站起身来绕过桌子走到了我面前,不情不愿地张开了手臂。
我也只得配合地起身,尴尬地凑了上去。
李明朗把我搂进了怀里,他身上有很干净的味道,是白玉兰花混着油墨的香气。
哎,他一定刚刚从学校的图书馆回来吧?
猝不及防地,我就被回忆糊了一脸。
我记得第一次见李明朗就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刚好也是冬天,图书馆外的花刚刚开,清晨的时候香气最浓。
因为我不是学校里的学生,所以被图书管理员拒之门外。正沮丧的时候,我便遇到了李明朗。
那时候他还不是教授,只是一个谦和温润的书生,手里拿着一本《权力意志》准备归还。他不过是对图书管理员笑了笑,说了几句好话,我从此之后便有了出入图书馆的通行证。
我是在那个时候才知道,原来美是这么有力量的事物。
天才、内涵、智慧都需要解释,只有美不需要,所以美最强大。
那一天,我在图书馆看了一天的尼采,从此之后,李明朗还什么书我就看什么书,兴许就因为如此,我帮陆青媛写的作业都是高分。
李明朗在我耳边不耐烦地叹了口气,然后说:抱够了没?还要抱吗?
他说话时热气就呼在我的耳边,弄得我耳垂热热的、痒痒的,他低沉的声音,让我想到了焦糖布丁上那一层薄薄的焦糖。
明明是嫌弃的话,我却想要脸红。
抱够了我不好意思地松开了手。
李明朗放开我,不走心地对我扯了下嘴角,就提前上楼休息了。家里人也不管他,只对我抱歉地笑了笑。
可我只觉得心脏都要从嘴巴里蹦出来了,也真是没有出息,他毫不吝啬地表达对我的讨厌,可我还是觉得好心动!
看着李明朗在二楼转角消失的背影,我觉得齿间似乎尝到一股腥甜,大概这就是绝望的爱的味道吧
李明朗一定不会知道,我是这样毫无指望地喜欢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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