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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在阅读孟德斯鸠时,我们面对的是这样一位思想家,他在确立自由共和主义原则的过程中,解决了有关这一政治信条的一直出现的、*重要的理论异议。但《论法的精神》的价值却超出了孟德斯鸠对原则进行表述的具体范围包含的那些内容。因此,在研究《论法的精神》时,我们也将更好地了解一场重要的思想转变,这就是历史取代自然作为规范判断的*终标准,这是现代自由思想面临之困惑的*为深刻的来源。对像《论法的精神》这类书的严肃思考,应该成为回应我们时代政治原则的理论基础中日益产生的危机的一个核心部分。自由民主制,或者说致力于政府的目标在于确保每个人追求自身理解的幸福的同等权利这一原则的政体,在过去两个世纪以来一直主导着西方人的生活与思维。但当我们进入到20世纪*后二十五年时,我们发现,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对我们具有**支配力的政制和思想传统面临广泛且深刻的问题,也遭到了越来越多严肃的质疑。与过去许多时代相比,今天对孟德斯鸠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显得愈发明显。
內容簡介:
孟德斯鸠写作《论法的精神》“花费了二十年心血”,当时,自由民主的政治观念尚未成为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孟德斯鸠面临的最大挑战因此是:如何论证古代尚德的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反倒不如尚商的自由民主政体。
如本书作者潘戈教授所说,《论法的精神》最大的矛盾是:既要高扬尚商的英格兰自由民主政体,又必须装得来拥护尚德的古代共和政体。本书揭示了《论法的精神》的写作意图和写作技巧,会为我们的阅读提供有益的引导。
目錄 :
前言
第一章
导论
第二章
孟德斯鸠的写作风格和写作方式
第三章
人的本性与自然法
第四章
参与式共和主义
第五章
自由共和主义
第六章
自由的障碍:气候、地理和历史
第七章
商业以及民族多样性的魅力
第八章
宗教
第九章
自然法和立法者的审慎
內容試閱 :
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清康熙28年-清乾隆20年)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曾祖父是卡尔文教徒,曾效力亨利四世国王,受封贵族头衔。孟德斯鸠的祖父重新皈依天主教,凭靠购买得来的波尔多高等法院职位跻身“穿袍贵族”。孟德斯鸠自幼受过良好教育,上大学(波尔多学院)攻读法律,19岁(1707)获法学学士,毕业后做律师。25岁那年(1714)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两年后(1716年)继承其祖父、伯父一直占据的波尔多法庭议长职务(当时把官职官私有财产传给继承人司空见惯),并获男爵封号。
32岁那年(1721),孟德斯鸠用化名“波尔马多”出版了书信体小说《波斯人信札》(Lettrespersanes),假托收录的是两位漫游法国的波斯人写给远在家乡的妻子和朋友写的书信,其实是借“外国人”之口抨击路易十四晚年朝政的衰败和路易十五即位后其母摄政时期(1715-1723)的社会动荡。这部诙谐的作品为孟德斯鸠带来作家声誉,从此他经常前往巴黎,出入文学沙龙和政治俱乐部(如著名的“夹层俱乐部”),与各色新派文人交往。孟德斯鸠很喜欢巴黎的生活,1726年,他卖掉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但终身保留了“庭长头衔”)。
快到四十岁时(1728年),孟德斯鸠与一位英国朋友游历欧洲(哈布斯堡王朝的奥地利、匈牙利和各德意志公国以及意大利),实地考察各国政治制度,特别在英国呆了两年多(1729-1731)考察英国的政治制度。在这期间,孟德斯鸠追踪各种政治事件,旁听议会辩论……对崇商的英国政制非常敬佩。正是在伦敦的这段时期,孟德斯鸠加入了闻名遐迩的共济会。
1731年回国后,孟德斯鸠着手写作《罗马盛衰原因论》(Considérations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décadence),借讨论古罗马史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1734年在荷兰匿名出版。14年后(1748),即将年届六旬的孟德斯鸠在日内瓦出版了他一生中最重要、影响也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很快风行,两年印行22版。尽管随即被天主教会列入《禁书目录》,启蒙运动的领袖人物伏尔泰则夸赞这本书是“理性和自由的法典”。
《论法的精神》显得杂乱无章,全书31章,下分很多节,似乎缺乏条理,好些地方还让读者觉得晦涩或语焉不详。启蒙运动旗手达朗贝尔则说,作者心目中的理想读者不会这样觉得,因为,有意为之的晦涩并非真正的晦涩——通过显得凌乱和晦涩这类“无辜的诡计”(innocent artifice),孟德斯鸠向当局隐藏起他要讲给有心人听的政制道理。这些道理是什么呢?据说就是关于共济会所追求的崇商的自由民主共和政制何以是最佳政制的道理。
孟德斯鸠年轻时除了曾担任司法职官,也经商(酿酒商)——做官和经商的经历,为孟德斯鸠后来写作政治著作提供了实际经验,但也因此遭人病诟,说他的政治思想是为商人利益着想。其实,孟德斯鸠并非是西方思想史上第一位这样的政治思想家。在他之前,同样是商人出生的英国作家、政治活动家、著名报人笛福就已经把商人利益与自由民主政体联系在一起。笛福一生留下的文字作品中,有不少是在谈论商业的好处及其发展商业所需要的政体。在笛福看来,商人是所有行当中最有用、最有知识、最能干的人。他的名言是:“商人就是我们的君王”——38岁那年(1698),笛福发表了著名的小册子《计划论》(Project,见《笛福文选》,何青译,商务印书馆1960),此书与笛福临死前增订出版的小册子《英格兰商业计划》一样,不仅是英格兰最早讨论商业生活方式的系统著作之一,也是早期自由主义的政治学经典。笛福宣称,只要合法地赚钱,谁都有权利安享属于自己赚来的财富——“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自由、财产权,以及现代常用的类似名词的基础;这就是议会、宪法、政府和服从的目的;这就是世界秩序的真正基础,但愿维持它永远是我们的权利……。”笛福比洛克更为直白、也更为通俗易懂地表达了自由民主宪政的品质——孟德斯鸠对这样的道理非常钦佩。
孟德斯鸠用“论法的精神”这个书名表明,他关切的并非是“每一个别的法律”,而是诸法律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