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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马世芳,一个让两岸文艺青年眼睛发亮的名字。从小拿西洋流行音乐榜单涂鸦长大,家里客厅就是台湾民歌运动的集会场所,跨足写作、电台、网络、独立唱片多个领域,被誉为“台湾首席文艺青年”,因为母亲是“台湾民歌之母”陶晓清,也曾被戏称为“民歌本人”。马世芳是公认的台湾流行音乐最忠实的观察者与记录者,以一篇篇饱蘸情感的文字记录不止一代人的集体记忆,也努力赋予流行音乐这个行业及音乐人以应有的尊严。
2,青春不再,余烬犹温,《昨日书》来自马世芳的内心深处,却写出了我们这个时代的个人记忆与社会交响。这本书是马世芳写给自己的青春挽歌,他写自己如何成为一个播音员,怎样被罗大佑的《亚细亚的孤儿》像一道闪电击中,怎样想起平克·弗洛伊德和一个人,怎样跟随鲍勃·迪伦的巡演辗转于异乡,如今英雄迟暮,各式音乐在网上俯拾皆是,磁带、CD都已成古董,我们方才醒悟,随着这些名字一同远去的,不仅仅是我们泛黄的记忆,也是一个只可回味的时代。
內容簡介:
不要轻易打开这本书──
乐音响起,时光倒流
记忆将瞬时汹涌,世界还是世界,我们却不再是我们……
四年前,詹宏志曾专文推荐马世芳第一本书《地下乡愁蓝调》,他说马世芳彷佛是一个老灵魂装错了青春的身体。他写音乐,会让你忍不住找出那些歌,一遍遍重听;他写往事,让我们想起曾经沸腾亦或荒凉的青春,不能自拔。他的广播,两岸乐迷逐集录制珍藏,甚至盗版私卖;他的文字,总在我们记忆深处,涌动着时代的潮声。他为音乐找到深情的语言,没有马世芳,台湾的音乐语言将多么失色,多么失温。2010年,即将四十岁的马世芳献给等待已久的读者第二本书《昨日书》,这位台湾六年级跨音乐、广播、文字创作等文化领域的重要代表人物,在第二本散文辑中收录他从2002年以来的文字四十余篇,并配置三十余帧珍藏的流行音乐相关物件照,写音乐、写回忆、写个人生命与时代的交响。
曾经相信的那种永远不能遗忘的深刻情感,终究还是被遗忘了。时移事往,当我的文字终于刊载在十七岁那年只敢遥遥仰望的版面上,世界和我都已经改变。或许最悲伤的部分是在梦想成真那一刻你才发现自己对它早就不在意,并且发现它的实相其实跟生命中诸多猥琐细节毫无分别。而在此之后,你再也无梦可做了。
——马世芳
马世芳像很晚才“发育”的年轻人,就像我读他的书感觉里面含含糊糊的、心有不甘的,断断续续的写,我都觉得他的意思好像是:“我都已经快四十了,我的花,怎么还没有开?我的人生,怎么还没有奔放呢?”
——陈升
關於作者:
马世芳
一九七一年夏生于台北。写作者、广播人、music543.com站长。
父亲是作家亮轩、母亲是广播人陶晓清,马世芳耳濡目染,自小喜作文,九岁开始做广播,十五岁因为一卷披头士精选集迷上老摇滚,并梦想以文字和音乐为生。
大学时代一面主编《台大人文报》、一面在中广青春网引介经典摇滚乐。毕业前夕和社团同学合编《1975-1993台湾流行音乐百张最佳专辑》,虽是学生作品,选题制作却出手不凡,至今仍被视为乐史重要文献。
一九九五年退伍,编纂《永远的未央歌:校园民歌20年纪念册》,亦成为研究台湾流行音乐的必读参考书。廿七岁和朋友合著《在台北生存的一百个理由》,轰动华人文化圈,开类型出版风气之先。
二〇〇〇年,马世芳创办音乐社群网站“五四三音乐站music543.com”,跨足社群经营与独立音乐发行事业,屡获台湾金曲奖与华语音乐传媒大奖肯定。
二〇〇六年,第一本散文集《地下乡愁蓝调》在台湾出版,获得各方赞誉,入选《诚品好读》选书单、读书人年度最佳书奖,入围金鼎奖“最佳文学语文类图书奖”。
目前在News98主持“音乐五四三”节目,并持续撰写杂文、专栏与音乐文字。
马世芳的文字,往往揉合私我的青春记忆与波澜壮阔的时代背景,笔端饱蘸情感,念旧伤逝之余,也能引领读者侧身历史后台,怀想曾经沧海的激情与幻灭,于同代人中独树一帜。
目錄 :
代序 给未来的自己
辑一 烟花与火焰的种子
一个六年级生的青春歌史
我如何成为一个播音员
那些惯于寂寞的人
一九七六年那只可乐瓶
再唱一段思想起
告别,不要告别──两首歌的曲折故事
就要回家
烟花与火焰的种子
那既远且近的故乡
辑二 余烬犹温
想起Pink Floyd和一个人
点头示意,若你听得见
那一夜,我在日本现场
我那群日本乐迷朋友
迪伦为甚么酷?
记得蓝侬
重塑雕像的权利──关于《我所深爱的约翰蓝侬》
胡士托猜想
初访坎城唱片展:一则菜鸟报告
星巴克唱片公司
辑三 蓦然回首
我所记得的太平岛
归乡,离乡
香烟
一代不如一代
恨意
眉批
时代气味
影印机与我
不可无尺
透明的版型
字体的脾气
不一定要铜版纸
版型不等于内容
所谓出去玩
三十年以后
发色
躲避球
在乎不在乎
蓦然回首
附录 地下乡愁来信
作者跋
內容試閱 :
点头示意,若你听得见
那是哪一年的事情?为了办活动,我到中部的C城去勘查场地。那是一间刚开张没几个月,极其富丽堂皇的夜店,孤耸在城郊的十字路口。中央的舞池挑高四层楼,驻唱歌手的舞台背景是整片顺着石砌墙面流下的瀑布,灯光斜斜打在上面,马上散发出极尽颓废的时尚气味。装潢用的都是时髦的深红深蓝色系,沿着走道和阶梯亮着一束束聚光灯,把精心打扮的红男绿女照得很有剧场感,仿佛置身好莱坞电影里的高级赌场。朋友告诉我,那间夜店生意始终很好,老板很有办法,包厢里经常有热情捧场的道上弟兄与喝得满脸通红的警界长官。
彼处不只门面漂亮,音响系统也花了大钱,低频深沉而不含糊,高频清脆而不刺耳,即使音量极大仍然层次分明、游刃有余,想来不单砸下许多银两,还得有专家细心指导,才能整治出那样的气势。台北那些live house,和C城这儿一比,都不免显得寒碜了。
然而尽管装潢、灯光、音响都很到位,人客的模样也挺体面,彼处的音乐却不免令我失望:那儿有不止一组驻唱歌手,按日轮流献唱,唱的不外乎全台湾酒吧歌手都腻味熟烂倒背如流的那些歌——金发四姝(4 Non Blondes)的《怎么啦》(What’s Up)(一九九二年带点“另类风”的女子摇滚名作,就是副歌反复唱“Hey hey
hey...I say hey, what’s going on?”的那首,原版其实还不赖,不知为何我们的pub歌手总会表演过度,把它唱成咬牙切齿的哭调仔,或者抬头挺胸激昂亢奋的军歌)、琼·杰特(Joan Jett)的《我恨自己爱上你》(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一九八八年排行金曲,pub歌手的翻唱版好像永远抓不到原版破罐破摔的肮脏劲儿,结果就像威士忌偷偷被换成了黑麦汁,喝再多也high不起来),还有比较新的、格温·史蒂芬尼(Gwen Stefani)的Hollaback Girl (歌名好像被翻成《哈啦美眉》?这样算起来,那该是二○○五年或二○○六年,这首舞曲横扫全球,夺奖无数。这歌乍看白痴无脑,却是歌者有意为之,真正厉害的是那义无反顾的挑衅气势。这部分总是被pub歌手彻底忽略,于是只能变成货真价实的白痴无脑)。
驻唱歌手不在舞台上的时候,驻场DJ负责播歌。老实说,DJ的音乐品位也就那么回事,几乎都是“懂疵懂疵”的“广嗨”和“台嗨”(即港产、土产的“摇头歌”),舞场那耗资不知多少万的超重低音放起来,每个“懂疵”都震得你从脚底麻到头顶。
可惜我不懂跳舞,驻场乐团第二个set唱完,DJ再度“懂疵懂疵”的时候,场内愈来愈热闹,大家愈来愈high,我却头痛起来,只好匆匆告辞。
正式办活动那天傍晚,我提早到那儿协调各项杂务。事情安排妥当,一时没事,营业时间也还没到。工读生启动空调,慢吞吞拖好地,排好桌椅,一桌桌摆上当日促销酒牌和烟灰缸。就在这时候,驻场DJ来了。他一言不发,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天色已暗,舞场一片漆黑,他走到柜台后,摸摸弄弄,点亮几排灯,提供最低限度的照明,然后默默走到DJ台坐下—那是全店中央正对音响系统的“黄金位置”。他从包里摸出一张CD,喂进机器,按下PLAY,扭大音量,然后点亮一支烟,深吸一口,往后躺倒,闭上双眼。键琴、贝斯和鼓从那极之厉害的音响系统流泻而出:
哈啰?有人在吗?
点头示意,若你听得见
有人在家吗?……
没有疼痛,你正远去
遥遥一艘船在海平线冒着烟
你正乘浪而归
你的唇在动,你说什么我却听不见
小时候,我发过一场高烧
双手肿得像两支气球
现在那种感觉又回来了
我没法解释,你不会了解
这不该是我的模样……
小时候,我曾惊鸿一瞥
那是什么,从我眼角掠过
回头望去,它已消失
再也无法触及
孩子长大,梦已走远
曾几何时,我已放心麻痹自己……
摧枯拉朽的电吉他扬起,像一阵狂风,扫过所有琐屑的俗丽的朝生暮死的物事。这C城的夜店,倏然幻化成一座圣殿,笼罩着史诗的光芒,凝止在翻腾的乐符之中。
是的,我知道这首歌——《放心麻痹》(Comfortably Numb),出自英国前卫摇滚乐团Pink Floyd一九七九年的双专辑巨作《墙》(The Wall)。吉他手大卫·吉尔摩(David Gilmour)简直“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独奏,屡被誉为“摇滚史最伟大吉他solo”。这专辑名满天下,然而它太悲壮、太沉重,实在不能常听。我做梦也没想到竟会在彼处与它重逢。
驻场DJ静静吸着烟,把整张《墙》放完,正是开始营业的时间。他换播一张“懂疵”迎接第一批来客,依旧不发一语,面容沉静,像入世修行的高僧。
我终究没有找他攀谈。事隔多时,渐渐连他的脸孔亦不复记忆,只记得他在Pink Floyd的音浪中仰躺吸烟的模样。前两年,C城大举扫荡夜店,听说那间孤耸城郊的舞场亦已歇业。我想,应该是不会再遇到他了。
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