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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近五十年中国文坛最华彩奇诡之作《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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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著名作家王小波最有代表性的作品,堪称近五十年华语文坛极尽华彩奇诡之作,小说通过王二的视角透视那个特殊年代中国人的生活,既展示了奇特的想象力,又对历史做了深刻的思考,极大丰富了当代汉语小说的写作。小说入选《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是当代中国文坛不可不读的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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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王小波,二十世纪中国最为独特的作家,生前落寞,死后大放异彩,其小说和杂文独树一帜,特别是他的小说出入古代、当代、未来,在不同的时空中书写中国人的生存状态和精神状态,从多个方面探索了当代小说的可能性,深度影响了当代读者的精神生活,代表作有小说《黄金时代》《白银时代》《青铜时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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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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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
三十而立
似水流年
革命时期的爱情
我的阴阳两界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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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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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
黄金时代
一
我二十一岁时,正在云南插队。陈清扬当时二十六岁,就在我插队的地方当医生。我在山下十四队,她在山上十五队。有一天她从山上下来,和我讨论她不是破鞋的问题。那时我还不大认识她,只能说有一点知道。她要讨论的事是这样的:虽然所有的人都说她是一个破鞋,但她以为自己不是的。因为破鞋偷汉,而她没有偷过汉。虽然她丈夫已经住了一年监狱,但她没有偷过汉。在此之前也未偷过汉。所以她简直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说她是破鞋。如果我要安慰她,并不困难。我可以从逻辑上证明她不是破鞋。如果陈清扬是破鞋,即陈清扬偷汉,则起码有一个某人为其所偷。如今不能指出某人,所以陈清扬偷汉不能成立。但是我偏说,陈清扬就是破鞋,而且这一点毋庸置疑。
陈清扬找我证明她不是破鞋,起因是我找她打针。这事经过如下:农忙时队长不叫我犁田,而是叫我去插秧,这样我的腰就不能经常直立,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的腰上有旧伤,而且我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如此插了一个月,我腰痛难忍,不打封闭就不能入睡。我们队医务室那一把针头镀层剥落,而且都有倒钩,经常把我腰上的肉钩下来。后来我的腰就像中了霰弹枪,伤痕久久不褪。就在这种情况下,我想起十五队的队医陈清扬是北医大毕业的大夫,对针头和勾针大概还能分清,所以我去找她看病。看完病回来,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追到我屋里来,要我证明她不是破鞋。
陈清扬说,她丝毫也不藐视破鞋。据她观察,破鞋都很善良,乐于助人,而且最不乐意让人失望。因此她对破鞋还有一点钦佩。问题不在于破鞋好不好,而在于她根本不是破鞋。就如一只猫不是一只狗一样。假如一只猫被人叫成一只狗,它也会感到很不自在。现在大家都管她叫破鞋,弄得她魂不守舍,几乎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
陈清扬在我的草房里时,裸臂赤腿穿一件白大褂,和她在山上那间医务室里装束一样。所不同的是披散的长发用个手绢束住,脚上也多了一双拖鞋。看了她的样子,我就开始捉摸:她那件白大褂底下是穿了点什么呢,还是什么都没穿。这一点可以说明陈清扬很漂亮,因为她觉得穿什么不穿什么无所谓。这是从小培养起来的自信心。我对她说,她确实是个破鞋。还举出一些理由来:所谓破鞋者,乃是一个指称,大家都说你是破鞋,你就是破鞋,没什么道理可讲。大家说你偷了汉,你就是偷了汉,这也没什么道理可讲。至于大家为什么要说你是破鞋,照我看是这样:大家都认为,结了婚的女人不偷汉,就该面色黝黑,乳房下垂。而你脸不黑而且白,乳房不下垂而且高耸,所以你是破鞋。假如你不想当破鞋,就要把脸弄黑,把乳房弄下垂,以后别人就不说你是破鞋。当然这样很吃亏,假如你不想吃亏,就该去偷个汉来。这样你自己也认为自己是个破鞋。别人没有义务先弄明白你是否偷汉再决定是否管你叫破鞋。你倒有义务叫别人无法叫你破鞋。陈清扬听了这话,脸色发红,怒目圆睁,几乎就要打我一耳光。这女人打人耳光出了名,好多人吃过她的耳光。但是她忽然泄了气,说:好吧,破鞋就破鞋吧。但是垂不垂黑不黑的,不是你的事。她还说,假如我在这些事上琢磨得太多,很可能会吃耳光。
倒退到二十年前,想象我和陈清扬讨论破鞋问题时的情景。那时我面色焦黄,嘴唇干裂,上面粘了碎纸和烟丝,头发乱如败棕,身穿一件破军衣,上面好多破洞都是橡皮膏粘上的,跷着二郎腿,坐在木板床上,完全是一副流氓相。你可以想象陈清扬听到这么个人说起她的乳房下垂不下垂时,手心是何等的发痒。她有点神经质,都是因为有很多精壮的男人找她看病,其实却没有病。那些人其实不是去看大夫,而是去看破鞋。只有我例外。我的后腰上好像被猪八戒筑了两耙。不管腰疼真不真,光那些窟窿也能成为看医生的理由。这些窟窿使她产生一个希望,就是也许能向我证明,她不是破鞋。有一个人承认她不是破鞋,和没人承认大不一样。可是我偏让她失望。
我是这么想的:假如我想证明她不是破鞋,就能证明她不是破鞋,那事情未免太容易了。实际上我什么都不能证明,除了那些不需证明的东西。春天里,队长说我打瞎了他家母狗的左眼,使它老是偏过头来看人,好像在跳芭蕾舞。从此后他总给我小鞋穿。我想证明我自己的清白无辜,只有以下三个途径:
1. 队长家不存在一只母狗;
2. 该母狗天生没有左眼;
3. 我是无手之人,不能持枪射击。
结果是三条一条也不成立。队长家确有一棕色母狗,该母狗的左眼确是后天打瞎,而我不但能持枪射击,而且枪法极精。在此之前不久,我还借了罗小四的气枪,用一碗绿豆做子弹,在空粮库里打下了二斤耗子。当然,这队里枪法好的人还有不少,其中包括罗小四。气枪就是他的,而且他打瞎队长的母狗时,我就在一边看着。但是我不能揭发别人,罗小四和我也不错。何况队长要是能惹得起罗小四,也不会认准了是我。所以我保持沉默。沉默就是默认。所以春天我去插秧,撅在地里像一根半截电线杆,秋收后我又去放牛,吃不上热饭。当然,我也不肯无所作为。有一天在山上,我正好借了罗小四的气枪,队长家的母狗正好跑到山上叫我看见,我就射出一颗子弹打瞎了它的右眼。该狗既无左眼,又无右眼,也就不能跑回去让队长看见——天知道它跑到哪儿去了。
我记得那些日子里,除了上山放牛和在家里躺着,似乎什么也没做。我觉得什么都与我无关。可是陈清扬又从山上跑下来找我。原来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她在和我搞破鞋。她要我给出我们清白无辜的证明。我说,要证明我们无辜,只有证明以下两点:
1. 陈清扬是处女;
2. 我是天阉之人,没有性交能力。
这两点都难以证明。所以我们不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倒倾向证明自己不无辜。陈清扬听了这些话,先是气得脸白,然后满面通红,最后一声不吭地站起来走了。
陈清扬说,我始终是一个恶棍。她第一次要我证明她清白无辜时,我翻了一串白眼,然后开始胡说八道。第二次她要我证明我们俩无辜,我又一本正经地向她建议举行一次性交。所以她就决定,早晚要打我一个耳光。假如我知道她有这样的打算,也许后面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二
我过二十一岁生日那天,正在河边放牛。下午我躺在草地上睡着了。我睡去时,身上盖了几片芭蕉叶子,醒来时身上已经一无所有(叶子可能被牛吃了)。亚热带旱季的阳光把我晒得浑身赤红,痛痒难当,我的小和尚直翘翘地指向天空,尺寸空前。这就是我过生日时的情形。
我醒来时觉得阳光耀眼,天蓝得吓人,身上落了一层细细的尘土,好像一层爽身粉。我一生经历的无数次勃起,都不及那一次雄浑有力,大概是因为在极荒僻的地方,四野无人。
我爬起来看牛,发现它们都卧在远处的河汊里静静地嚼草。那时节万籁无声,田野上刮着白色的风。河岸上有几对寨子里的牛在斗架,斗得眼珠通红,口角流涎。这种牛阴囊紧缩,阳具直挺。我们的牛不干这种事。任凭别人上门挑衅,我们的牛依旧安卧不动。为了防止斗架伤身,影响春耕,我们把它们都阉了。
每次阉牛我都在场。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刀割去即可。但是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槌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槌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掌槌的队长毫不怀疑这种手术施之于人类也能得到同等的效力,每回他都对我们呐喊:你们这些生牛蛋子,就欠砸上一槌才能老实!按他的逻辑,我身上这个通红通红,直不棱登,长约一尺的东西就是罪恶的化身。
当然,我对此有不同的意见。在我看来,这东西无比重要,就如我之存在本身。天色微微向晚,天上飘着懒洋洋的云彩。下半截沉在黑暗里,上半截仍浮在阳光中。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槌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槌的牛一样。可是我过二十一岁生日时没有预见到这一点。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捶不了我。
那天晚上我请陈清扬来吃鱼,所以应该在下午把鱼弄到手。到下午五点多钟我才想起到戽鱼的现场去看看。还没走进那条小河汊,两个景颇族孩子就从里面一路打出来,烂泥横飞,我身上也挨了好几块,直到我拎住他们的耳朵,他们才罢手。我喝问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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