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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最喜爱的作家之一,英国国宝级作家,《纽约客》《时代周刊》大力推荐
◆村上春树倾情翻译日文版,毛姆文学奖获奖作品
◆迄今为止最奇特而美丽的爵士乐之书,值得收藏的爵士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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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莱斯特·扬,比莉·哈乐黛,瑟隆尼斯·蒙克,艾灵顿公爵,切特·贝克……受难圣徒般的传奇音乐家,电影蒙太奇般的人生场景:无论你是不是爵士乐迷,无论你有没有听过那些歌,这本书都会让你想去听一听——或再听一听。而当你听过之后,你会想再看看那些句子。你的心会变得柔软而敏感,像只可怜的小动物。有时你会微笑,有时你会莫名地想哭,有时你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某件事,某个人,有时你会站起来,走到阳台抽支烟。而当你看完,你知道你会再看,你会自信(甚至自豪)地向朋友推荐,你会永远把它留在书架,希望有一天,当你离开这个世界,你的孩子——你孩子的孩子——也会去读它。因为,这是一部小小的爵士乐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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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杰夫·戴尔,1958年出生于英国切尔滕纳姆,
被《每日电讯报》称为“很可能是当今最好的英国作家。”他的写作风格极其独特,涉及音乐、摄影、电影等多个领域,并将小说、游记、传记、评论、回忆录等体裁融为一体,形成了奇异而迷人的“杰夫?戴尔文体”。其主要作品包括小说《寻找马洛里》、《杰夫在威尼斯,死亡在瓦拉纳西》,跨文体作品《然而,很美:爵士乐之书》(获得1992年毛姆文学奖)、《一怒之下:与D.H.劳伦斯搏斗》(入围美国国家图书评论奖)、《懒人瑜伽》(获得2004年W.H.史密斯最佳旅行书籍奖)、《此刻》(获得国际摄影中心摄影写作奖)等。2005年入选英国皇家文学学会,2006年获得由美国艺术文学院颁发的E.M.福斯特奖。他与妻子现居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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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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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译本序:极乐生活指南
序言
然而,很美
后记:传统,影响,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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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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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也是他那六部“怪书”的开端。在一篇名为《破门而入》的随笔中,他回忆了自己在美国新泽西的爵士乐研究学院查找资料时遭到的诘问,“他(图书馆员)想知道我在写的这本书是不是有关爵士乐史。不是,我说。传记?不是。好吧,那么它究竟是什么类型的书呢?我说我也不知道。”他确实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在《然而,很美》的序言中,他说,“当我动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清楚该采取怎样的形式。这点很有好处,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即兴发挥,于是从一开始,主题的基本特性便赋予了写作一股活力。”所以,不管这是什么类型的书,这都是一本充满爵士乐即兴精神的书,一本闲逛式的书。打开它,你就像走进了一座藏在城市角落的小型爵士乐博物馆(当然,是私人性质的),里面只有七个不大的房间,每个房间都属于一位爵士音乐家,房门上用漂亮的花体写着他们的名字:莱斯特·扬。瑟隆尼斯·蒙克。巴德·鲍威尔。本·韦伯斯特。查尔斯·明格斯。切特·贝克。亚特·派伯。你一间一间逛下去。与常见的博物馆展厅不同,这里几乎没有任何资料性的说明或展品,也没有专业的讲解员。但有音乐,有家具,有明暗摇曳的光线,光线里漂浮着尘埃般的回忆。每个房间都弥漫着自己独特的气氛:有的温柔,有的迷幻,有的忧伤,有的狂暴……你坐下来,让身体陷入沙发,你闭上眼睛,你能听见音乐,你能看见音乐……
这就是它给人的感受。因此,这本书不是研究的结果,是感受的结果。它的写作不是源于学术上的需要,而是源于情感上的需要——源自于爱。在上述的同一篇随笔中,当被问道他有什么资格去写一本关于爵士乐的书——既然他既不是音乐家,也不是音乐评论家——杰夫·戴尔回答说,“什么资格都没有,我只是爱听。”所以并不奇怪,从结构到内容,这本书都散发出典型的爵士乐气质:既遵循传统,又勇于创新;既严谨,又自由;既随心所欲,又浑然天成。它的主体由七个篇幅差不多的部分组成,每部分都聚焦于某一位爵士音乐家,之间再用艾林顿公爵电影片段般的公路旅程把它们串联起来(就像联接七个房间的走廊),最后是一篇作为后记的,条理清晰、语气冷静并极具创见的爵士乐论文(尽管如此,作者还是认为它“只是一种补充,而非与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就像博物馆里设计很酷的小卖部)。
这七部分,无论是篇幅还是文体,都让人想到短篇小说——后现代短篇小说。它们由无数长短不一、非线性的片段构成,以一种错落有致的方式联缀在一起。场景,对话,旁白,引用,突然插入的评论,梦……但它们又不是真正的短篇小说,它们缺乏好小说的那种纵深和角色代入感——再说,它们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变成小说。正如作者在序言中说的,“那些音乐里发生了什么?为了描绘出我心中的答案……最终形成的东西越来越类似于小说。然而,与此同时,这些场景依然是一种刻意而为的评论,要么是对一首乐曲,要么是对一个音乐家的某种特质。于是,应运而生的,既像是小说,也像是一种想象性评论。”
这种杰夫·戴尔所独创的“想象性评论”,也许是评论爵士乐的最好方法——尤其是考虑到这本书的出色表现。这主要是因为,从本质上说,爵士乐——或者说音乐,或者说艺术——是无法评论的。艺术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评论的。传统评论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引诱或引导你去欣赏(就像本文),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它也是次一等的艺术(比如厄普代克的书评)。在后记中,杰夫·戴尔引用了乔治·斯坦纳的话,“对艺术最好的解读是艺术。”他接着说,“所有艺术都是一种评论。……比如《一位女士的画像》,除去其它种种,本身就是对《米德尔马契》的一种注释和评论。”他这样说是为了说明一点:对爵士乐最好的评论就是爵士乐本身。事实上,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另一点:对爵士乐的“想象性评论”就是另一种爵士乐,一种用文字演绎——而不是评论——的爵士乐。音符变成了词语。乐曲变成了场景。(所以我们既能听见,又能看见。)就像爵士乐中的引用和创新,那些场景有的来自真实的轶事,有的则完全是虚构,而且,用作者自己的话说,“虚构或变动的成分多于引用。因为在整本书中,我的目的是要呈现出这些音乐家在我心目中的模样,而非他们本来的模样。……即使我表面看上去是在叙述,但其实我并非在描绘那些工作中的音乐家,而是更多地在表达三十年后我初次听到他们音乐时的感受。”
但感受,仅仅是感受,会不会过于轻飘,过于脆弱?杰夫·戴尔用他形容蒙克的话回答了这个问题:
如果蒙克去造桥,他会把大家认为必需的东西一点点地抽掉,直到最后只剩下装饰的部分——但不知怎么他就是有本事让那些装饰品承担起支撑桥梁的重量,因此看上去那座桥就像建在一片空无之上。它应该不可能立得住,但它又确实立住了。
《然而,很美》就像一座蒙克造的桥。它充满了装饰品——只有装饰品。但那是何等精妙的装饰品:艾灵顿公爵和司机哈利在开夜车,“就像汽车是台扫雪机,把黑暗铲到一边,清出一条光的道路。”莱斯特·扬站在法庭上,“他的声音像微风在寻找风。”巴德·鲍威尔的妻子躺在枕头上,她哭泣,微笑,她说,“我耳朵里全是眼泪。”“锡色的天空,石棉般的云。”
“城市静得像海滩,车流声像涨潮。”“一阵饥饿的风夺走他香烟的烟雾。”本·韦伯斯特的萨克斯“听上去充满了呼吸感,似乎它根本不是金属做的,而是个有血有肉的活物。”查尔斯·明格斯:“如果他是一艘船,那么大海就挡了他的道。”在阿姆斯特丹,切特·贝克“走过像家一样的古董店,走过像古董店一样的家”,他“站在窗边,望着外面咖啡馆的灯光像落叶在运河上荡漾,听见钟声在黑暗的水面上敲响。”……这样的句子和场景比比皆是,俯拾可得。它们如此美丽,甚至过于美丽,你不禁会怀疑它们是否能“承担起支撑文学的重量”,是否能经受时间的重压。
它们可以。它“立得住”。十多年后的今天,它依然矗立——并将继续矗立。这是一座美丽、坚固而实用的桥,它不设收费站,没有任何限制和门槛,对所有人开放。即使撇开它的实用功能不谈,它本身就是一个艺术品,一个令人赞叹和欣赏的对象,更何况,它还可以把我们带向另一个更加美妙的世界:爵士乐。无论你是不是爵士乐迷,无论你有没有听过那些歌,这本书都会让你想去听一听(或再听一听)。比如对几乎每个人都听过的切特·贝克:
突然毫无缘由地,她明白了他音乐中温柔的来源:他只能如此温柔地吹奏,因为他一生中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温柔。……(他)不把自己的任何东西放进他的音乐,因此,他的演奏才会有那种凄婉。他吹出的音乐感觉仿佛被他抛弃了。……切特只会让一首歌感到失落。被他吹奏的歌需要安慰:不是因为他的演奏充满感情,而是那首歌自己,感情受伤了。你感觉每个音符都想跟他多待一会儿,都在向他苦苦哀求。
这些句子让你想听,不是吗?而当你听过之后,你会想再看看这些句子。你的心会变得柔软而敏感,像只可怜的小动物。有时你会微笑,有时你会莫名地想哭,有时你会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某件事、某个人,有时你会站起来,走到阳台抽支烟。而当你看完,你知道你会再看,你会自信(甚至自豪)地向朋友推荐,你会永远把它留在书架,希望有一天,当你离开这个世界,你的孩子——你孩子的孩子——也会去读它。
就像它是另一部小小的《圣经》。或者,更确切地说,另一部《使徒行传》。莱斯特、蒙克、巴德、明格斯、贝克、亚特·派伯、比莉·哈乐黛……他们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圣徒。他们无一例外的、宿命般的酗酒、吸毒、受凌辱、入狱、精神错乱(“如此众多四五十年代的爵士乐领军人物深受精神崩溃之苦,以至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贝尔维精神病院跟鸟园俱乐部一样,都是现代爵士乐之家”),完全可以——应该——被视为一种献身和殉道。只不过,基督教的保罗们为之献身(并被其拯救)的是上帝,而他们为之献身(并被其拯救)的,是爵士乐。因而,不管他们的人生有多么悲惨,多么不幸,他们仍然是幸福的;不管世界有时显得多么丑陋,多么充满苦痛,然而,它还是很美。正如这本书的标题。它来自比莉·哈乐黛的一首名曲,也来自书中的一段对话:
——什么是布鲁斯?
——怎么说呢,那就像……那就像一个家伙孤孤单单,被关在某个地方,因为卷进了什么麻烦,而那并不是他的错。……他希望有人在等他,他想着自己荒废的人生,想着自己怎么把一切都搞砸了。他希望能改变这一切,但又知道不可能……那就是布鲁斯。
等他说完,她开始更为专注地听音乐,就像一个人凝视爱人父母的照片,竭力想找出某种隐约的相似。
——充满受伤和痛苦,最后她说。然而……然而……
——然而什么?
——然而……很美。就像亲吻眼泪……
再一次,这里回荡起杰夫·戴尔永远的主题:人生的自相矛盾,欲望的悖论,极乐与极痛的不可分割。不管是《一怒之下》中的作家,《寻找马洛里》中的侦探,还是《然而,很美》里的乐手,都被他们自己追寻的东西所折磨,所摧残,但同时又被它所拯救,所升华。我们也是。我们每个人。这是生命的法则。杰夫·戴尔用他的所有作品,为我们提供一份极乐生活指南,它们从不同的角度指向同一个方向:通往极乐之路。那条路的另一个名字叫“痛苦”。顺利通过它的唯一办法,就是爱,爱你的痛苦——“就像亲吻眼泪”。
序言
当我动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并不清楚该采取怎样的形式。这点很有好处,因为这意味着我必须即兴发挥,于是从一开始,主题的基本特性便赋予了写作一股活力。
不久我就发现,自己与传统的评论已经相差千里。那些音乐里发生了什么?为了描绘出我心中的答案,我只能依靠隐喻和明喻——但它们似乎越来越不对劲。而且,由于最简单的明喻也会引起一丝虚构感,没多久这些比喻就自动扩展成了片段和场景。随着我编造出对话和动作,最终形成的东西越来越类似于小说。然而,与此同时,这些场景依然是一种刻意而为的评论,要么是对一首乐曲,要么是对一个音乐家的某种特质。于是,应运而生的,既像是小说,也像是一种想象性评论。
许多场景是源于一些著名的、甚至传奇性的轶事:比如切特·贝克(Chet
Baker)被打掉牙。这些片段,作为奇闻轶事,已经成为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成为“经典”,换句话说,而我则将其做成自己的版本,先是对显著的事实稍微简略地加以陈述,接着便围绕它们即兴发挥,有时甚至完全偏离。这或许意味着不太忠于事实,但又一次,它却忠于这种形式所享有的即兴创作的特权。有些片段甚至根本没有事实来源:这些完全虚构的场景,可以被看成一种原创(虽然它们有时会引用一些相关音乐家说的话)。我曾一度考虑,要不要指出在书中我让某人说的话是他在现实生活中实际说过的。最终,出于导致了本书所有其它决策的同样原则,我否决了这一想法。爵士乐手在独奏中经常互相引用:能否听出来取决于你的音乐知识。这对本书同样适用。总的来说,这里虚构的或变动的成分多于引用。因为在整本书中,我的目的是要呈现出这些音乐家在我心目中的模样,而非他们本来的模样。自然,这两种追求通常相差甚远。同样,即使我表面看上去是在叙述,但其实我并非在描绘那些工作中的音乐家,而是更多地在表达三十年后我初次听到他们音乐时的感受。
在后记中,我以一种更加正式的阐释和分析方式,对正文涉及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重申和展开。它也对近年来爵士乐的发展提出了一些看法。尽管它为正文提供了一种可作参照的背景,但它仍然只是一种补充,而非与正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路两边的旷野像夜空一样黑。大地如此平坦,如果你站上谷仓,可以看见一辆车的车灯仿佛地平线上的两颗星,在慢慢向你靠近,直到一小时后,它那红色的尾灯才幽灵般缓缓东去。除了汽车持续的嗡嗡声,一片寂静。黑暗是如此彻底,开车的人不禁觉得马路根本不存在,就像大灯是镰刀,在麦田中劈开一条道,而那些麦子在光的震慑下僵硬地挣扎。就像汽车是台扫雪机,把黑暗铲到一边,清出一条光的道路……他感到自己的思绪正在游离,眼皮越来越重,他用力眨眼,搓揉大腿,以保持清醒。他把速度稳在五十码,但外面如此辽阔而一成不变,汽车看起来几乎一动不动,好像一艘正在向遥远月球移动的宇宙飞船……他的思绪又开始在旷野上飘忽不定,他想也许可以冒险闭一下眼睛,就闭那么可爱的一两秒——
突然车里充满了公路的咆啸和夜晚的寒气,他吃惊地发现自己刚才差点睡着了。车里瞬间变得冰冷刺骨。
——嗨,公爵,关上窗,我不困了,开车的人说。他看了一眼副驾驶座的男人。
——你确定可以吗,哈利?
——对,对……
公爵跟哈利一样讨厌寒冷,他只是需要有个确认。他摇上车窗。车里跟刚才迅速冷下来一样开始暖起来。密闭汽车里那种干燥的烘烤般的温暖,是世界上他最喜欢的暖法。公爵说过很多次,公路就是他的家,如果真是那样,这辆车就是他的壁炉。端坐在前座,暖气开得很足,冷冷的风景掠过窗外——对他们俩来说,那就像坐在一栋老房子的扶手椅里,围着火炉,手里捧本书,外面下着雪。
他们像这样一起旅行已经有多少英里了?哈利在心里想。一百万?再加上火车和飞机,距离也许可以绕地球三四圈。也许世界上没有人在一起待过那么长时间,或者旅行过那么远,说不定有数十亿英里。他是1949年买的这辆车,本来只打算在纽约附近开开,但很快就开始带着公爵全美国到处跑。好几次他都有种冲动,想用笔记本记下他们旅行了多远,但总会转而意识到,他是多么希望自己从一开始就记了,而每次这样一想,他便放弃了记录的念头,开始估算大致的里程,开始回忆他们经过的城镇和乡村。没错——他们其实哪也没去,他们只是经过这个世界,常常在演出前二十分钟才到,结束后过半小时又再次上路。
没做旅行记录几乎是他唯一的遗憾。他1927年加入乐队,1927年4月,那时他才十七岁,公爵不得不说服他妈妈准许他离家上路,而不是回学校,公爵施展魅力,按着她的手,对她说的一切都微笑着回答说“对,当然,卡尼太太”,知道他最终会得其所愿。当然,如果公爵提过那意味着他大半辈子都要花在路上,事情或许不会那么简单。尽管如此,现在看回去,他几乎没有一刻或丝毫后悔——尤其是他和公爵开车四处巡演的这些年,就像这次。全世界都热爱公爵,而他却一直默默无闻;但这么多年过去,他比任何人都了解公爵,这本身就是一种报酬——钱简直是一种额外的奖励……
——怎么样,哈利?
——没问题,公爵。饿了?
——我的肚子从罗克福德就咕咕叫了。你呢?
——我还行。我留了几块昨天早上的炸鸡。
——那一定非常美味,哈利。
——反正很快就要停车吃早餐了。
——很快?
——大概还有二百英里。
公爵笑了。他们计时用的是英里,而不是小时,他们已经习惯了长途跋涉,一百英里经常处于想撒尿和停下撒一泡之间。二百英里则通常意味着第一波饥饿袭来到真正停下吃饭——就算碰见五十英里内唯一的餐馆,他们也会照样继续开。你是那么地渴望停车,以至于几乎停不下来:一桩必须被无限推迟的享受。
——到了叫醒我,公爵说,他把帽子在座位边沿和车门之间做成一个枕头。
莱斯特·扬 Lester Young
安静的黄昏,白天下班的人已经回家,晚上到鸟园的人还没出现。从旅馆的窗口,他看着百老汇在心不在焉的小雨中变暗,变得油腻。他倒了杯酒,把一张辛纳特拉(Sinatra)的唱片放进唱机……摸摸没响的电话,然后又飘回窗边。很快风景就被他的呼吸模糊了。他碰了碰自己朦胧的映像,就像那是一副画,他用手指沿着自己的眼睛、嘴巴和头勾出湿漉漉的线条,直到看见它变成一个潮湿的骷髅图案。他用手腕把它抹掉。
他躺倒在床上,柔软的床垫只陷下一点,这更证实了他的感觉:自己正在缩小、枯萎、消失。地上到处是他吃过扔掉的盘子。他像鸟一样这个啄一口,那个尝一点,然后又折回窗边。他几乎不吃东西,但说到食物,他有自己的偏好:中国菜是他的最爱,虽然他吃的不多。长期以来他只靠酪乳和焦糖爆米花为生,但现在他甚至对它们也失去了胃口。他吃得越少,喝得越多:金酒掺雪莉酒,拿破仑干邑加啤酒。他喝酒是为了稀释自己,让自己更消瘦。几天前他的手指被一张纸割破,他吃惊地发现自己的血居然那么鲜红,那么浓稠,他还以为它们会像金酒那样是银色,里面掺杂着红、浅红,或者粉红。就在同一天,他被哈莱姆的一家夜总会解雇了,因为他没力气站起来。现在就连举起萨克斯也让他筋疲力尽;它好像比他身体还重。甚至他的衣服也比他重。
霍克(Hawk)最终也走上了同样的路。是霍克把次中音萨克斯带进了爵士乐,并确立了它的发音方式:大腹便便,声音洪亮,宏伟。你要么像他,要么什么都不像——这正是大家对莱斯特的看法,他的音调虚无缥缈,恍若在空中滑翔。每个人都敦促他像霍克那样吹,或者换成中音萨克斯,但他只是拍拍自己的头说,
——有东西从这儿冒出来,伙计。你们这些家伙只有肚子。
当他们同台飙技,霍克会使出浑身解数来打压他,但从未奏效。1934年在堪萨斯,他们一直演到第二天早上,霍克脱得只剩一件背心,想用自己飓风般的次中音把他吹倒,而莱斯特瘫在椅子里,眼神恍惚,经过八个小时的吹奏,他的调子还是像微风一样轻柔。他们俩累走了所有的钢琴手,一个不剩,最后霍克走下舞台,把萨克斯扔进汽车后座,猛踩油门一路狂奔,开向那晚演出的圣路易斯。
莱斯特的音乐柔软而慵懒,但其中总隐含着某种尖锐。似乎他随时准备放弃,但又知道永不会放弃:那就是紧张的来源。他吹奏时萨克斯斜向一边,当他深深沉醉其中,萨克斯会从垂直向上慢慢升起,直到他开始水平地演奏,就像那是长笛。你会觉得他并没有举起萨克斯;更像是萨克斯变得越来越轻,要从他手里飘走——而如果它真想那样做,他也不会挽留。
很快,选择变得很简单:总统或老鹰,莱斯特·扬或科尔曼·霍金斯(Coleman
Hawkins)——就两条路。不管是音乐或外表,他们都不同到极点,但最终他们都迎来了同样的结局:一无所有,黯然消逝。霍克终将靠小扁豆、酒精和中国菜为生,日渐憔悴,一如现在的莱斯特·扬。
*
还没死,他就已经渐渐消失,隐入传统。别的乐手从他身上拿走了太多,他已经所剩无几。现在当他演奏,乐迷会说他是在追着以前的自己苟延残喘,是对那些像他的乐手的拙劣模仿。在一次表现糟糕的现场演出中,有个家伙走过来对他说,“你不是你,我是你。”无论去哪儿,他都听见有人吹得像他。他叫所有人总统,因为他到处都看见自己。他曾被踢出弗莱彻·亨德森(Fletcher
Henderson)的乐队,因为他吹得不够像霍克。现在他被踢出了自己的人生,因为他吹得不够像自己。
没人能像他那样,像他那样用萨克斯去唱歌,去讲故事。但现在他只有一个故事可讲,那就是他再也无法讲故事。所有人都在替他讲故事。在这个故事里,他最终沦落到阿尔文,望着窗外的鸟园,静静地等死。对这一切他并不太明白,也不再有什么兴趣,除了一点:它开始于军队。不是军队就是贝西(Basie),再以军队结束。一回事。多年来,他一直对那些入伍通知置之不理,靠着乐队Z字形的旅行路线,他总能比军方快上个五六步。然而,一天晚上,当他走下舞台,一个戴着飞行员墨镜,脸像鲨鱼皮的军官向他靠过来,像乐迷索要签名那样,递给他一叠征兵通知。
他出现在入伍登记处,疲惫不堪,房间的墙因发烧而颤抖。他坐在三个严厉的军官对面,其中一个眼睛从不离开面前的档案。这些一脸蠢相的家伙,每天伸着下巴,像擦靴子一样刮胡子。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甜美的气息,总统伸直他的长腿,在硬椅子许可的范围内尽可能地让自己接近于平躺,看上去随时都会把他那双雅致的皮鞋搁到对面桌上。他的回答围着他们的提问跳舞,机敏而又含糊。他从双排扣夹克的内袋掏出一品脱金酒,被其中一个官员怒骂着夺走,总统平静而困惑,缓慢地挥挥手:
——嗨,女士,别紧张,酒够大家分的。
体检显示他有梅毒。他醉酒,吸飘,被安非他命弄得晕糊糊,心脏就像一只嘀嘀嗒嗒的手表——但不知怎么他还是通过了体检。似乎他们决心要不顾一切把他送进军队。
爵士乐是发出自己独特的声音,是找到一条与别人不同的路,是从不连续两晚演奏同样的音乐。军队则要求所有人都相似,雷同,难以区分,一样的外表,一样的思想,一样的一切,日复一日,一成不变。所有东西都必须摆得方向一致,棱角分明。他的被单叠得像储物柜铁角那么硬。他们给你剃头就像木匠刨木头,要刨得方方正正。甚至军服也是为了改造体型而设计,为了造出正方形的人。没有曲线或柔软,没有色彩,没有沉默。简直不可思议,短短两周,同一个人突然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他有着懒散、慢吞吞的步伐,而在这儿,他却被命令齐步走,在操场上来回踏步,脚上的靴子重得像锁链,走到他感觉头像玻璃一样脆。
——摆动双臂,扬。摆动你的双臂。
快叫他摆动。
他讨厌所有坚硬的东西,甚至硬底皮鞋。他喜欢好看的东西,喜欢花朵,以及花朵留在房间的气味,喜欢贴身的柔软棉布和丝绸,喜欢吊在脚上的鞋:拖鞋,印第安人的软皮平底鞋。如果生在三十年后,他会成为坎普,生在三十年前,会是一个唯美主义者。在十九世纪的巴黎,他会是个柔弱的世纪末式人物,但如今他却在这儿,被围困在一个世纪中间,被迫成为一名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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