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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这是一本极具青春专属的青涩和初恋感的青梅竹马校园文,以少女成长的视角记述了烟火气十足的日常生活,“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这句歌词,正是余一言与宋思思的真实写照,这是一场跨越十年的爱情长跑,看完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姨母笑。——编辑 加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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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迷迭香和薄荷都是友谊的象征,我画了它们送给你。”
但其实,宋思思真正想说,又没好意思说的是,迷迭香和薄荷也是爱情的象征。
意大利的女生会用开花的迷迭香轻轻敲击心上人的手指,而在英国,两片薄荷代表永恒的爱。
后来,句号被划在那个夏天,宋思思终于真正丢掉了有关余一言的一切。
故事的结尾,她到最后也只是说:“是我放弃了他。”
宋思思没有想到的是——
迷迭香代表着永远铭记的回忆,而薄荷的花语是,愿与你再次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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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一言,你现在有女朋友吗?”
余一言抬手轻轻碰了一下她的额头,眼睛更红了,悲伤从里面倾泻出来:
“没有。我的宝宝不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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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莱拉斯
喜欢聊天,但社恐。喜欢旅行,但死宅。好读书,然不求甚解,手作、画画、滑雪都会一点,然并无建树。唯一资深且长久的爱好,大概是十年如一日地喜欢吃吃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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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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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青春入场曲
那一刻,宋思思仿佛看见,他就像梦里的孙悟空,架着七彩祥云,从天而降,救她于水火。
【第二章】篮球赛
他笑起来真好看,好看到宋思思都忘记了喊他名字。
【第三章】旅行
这就是小时候,这没什么大不了。
【第四章】一言难尽
她是无聊的,闹腾的,娇气的,麻烦的,会闯祸的,不听话的,同时也是可爱的。
【第五章】蓝鲸
宋思思可能不知道,蓝鲸还有一个特点。
它们一生只有一个爱人。
【第六章】圣诞节
他不勇敢。
他希望自己能勇敢一点。
【第七章】中考倒计时
直到很多年以后,宋思思发现,余一言每次送她礼物,都会写上“身体健康,开开心心”。
【第八章】高中开始
他是锋利的,桀赘的,带点侵略性的。
【第九章】意中人
喜欢松鼠,就是喜欢宋思思。
【第十章】杯子
他是会永远保护她的余一言,但也是她害羞胆怯的余宝宝。
【第十一章】思思牌仙女教母
这回,余一言很诚实:“我想和你跳舞,我想做你的舞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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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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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2008年,发生了很多大事。
先是年初,新闻上仿佛到处都是雪灾。接着,汶川大地震,学校组织捐款。悲痛还没彻底过去,全国人民又迎来了北京奥运会开幕。
但对于还差几个月满十二岁的宋思思来说,最大的事是她小学毕业,马上就要成为一名光荣的初中生了。
“富宇安初中还和我一个班?”宋思思一边扒饭,一边问她妈妈宋芳。
宋芳给宋思思夹了块茄子,盯着她咽下去了才开口:“嗯,你俩不都说初中一定要住校吗?你富叔叔说,让安安还跟你一起,相互好有个照应。”
宋思思皱皱鼻子,把茄子囫囵吞下,她实在讨厌这种软烂的口感,白菜叶也不喜欢。她只爱吃脆脆的蔬菜,白菜梗可以,芹菜最好,甚至苦瓜也能接受。
但宋芳不允许她挑食,并且固执地认为颜色越深的菜越有营养,于是常常逼她吃茄子。
为了防止宋芳再给她夹菜,宋思思一口把饭全包到嘴里,跳下凳子就往楼上跑。
富宇安是她哥,比她大了一岁,没血缘关系的那种。
富爱民和宋芳是老同学,读书那会儿,富爱民就暗恋宋芳。或者说,班里没什么男孩子会不喜欢宋芳。
宋芳长得太漂亮了,即使背着竹筐去打猪草,她也压根不像农村人。
那个年代,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间有条逾越不了的鸿沟,但宋芳就嫁给了城里人。
童话故事里只写到灰姑娘嫁给王子便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但真正的婚后生活,实际一团乱麻。
宋思思的奶奶压根看不上宋芳,整天横挑鼻子竖挑眼。而宋思思的爸爸,只会两头和稀泥。
等到宋芳怀孕的时候,日子才开始顺当起来。
她那时的肚子尖尖的,看到的人无不说会生个大胖小子,宋思思的奶奶也终于有了好脸色。
宋思思是半夜里出生的,1996年的尾巴上。宋芳本以为会有个“牛”宝宝,谁知还没到预产期,宋思思迫不及待地要出来见见新世界。
宋爸爸那天在外地没来得及赶回来,外公外婆在农村,半夜三更也没车可以进城。
当时只有宋奶奶守在产房外,拎着鸡汤,连小孙孙的名字都想好了。
听到哭声的时候,她非常激动地站起身往里望,但随后出现的护士给她兜头浇下一盆冷水——
“恭喜恭喜,生了个闺女。”
宋奶奶气得当场砸了鸡汤,转身就走,寒冬腊月里,把宋芳一个人扔在了医院。
宋芳忍无可忍,出了月子便和宋爸爸离了婚。
富爱民和前妻是经人介绍在一起的,感情不深,但过日子也还凑合。
富爱民那会儿跟人一起做生意,每天忙得脚打后脑勺,赚了些钱,但没什么时间照顾家庭。等他回过神的时候,老婆已经跟人跑了。
他和宋芳再有交集,是宋思思上幼儿园中班那年。
宋思思从出生起就极其爱哭,有一个嘹亮的大嗓门,且特别固执,谁惹哭了她,谁就得负责把她哄好。至于怎样才算哄好,得让她先哭上半小时再说。
宋芳花了无数办法想要改掉宋思思这个毛病,但宋思思的坚持,无人能及。
那天放学,宋思思边玩跷跷板边等宋芳,跷跷板另一头,是富宇安。
宋芳那会儿开了间家具店,为了能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她每天都得忙到很晚,宋思思一般都是全幼儿园最后一个走的。
通常情况下,来接富宇安的都是他家保姆,但那天富爱民休息,于是决定来看看儿子。
事情的经过已无从考证,总之,没怎么带过孩子的富爱民很轻易地就把宋思思惹哭了。
等宋芳赶到的时候,宋思思嗓子已经哑了,而且早就没了眼泪,就一个劲儿干号。
富爱民在一旁手足无措,他认出了宋芳,很是惊喜,但也尴尬:“我看她跟我儿子在玩,就想逗逗她,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哭了。我先前给她吃了颗糖,她停了会儿,看我要走,就又开始了。”
“没事没事,思思打小就这样,一哭就停不下来,是我没教好。”宋芳看起来比他还不好意思。
这事的最后,以富爱民给宋思思买了一套洋娃娃而告终。
宋思思讹了富爱民一个娃娃,赔了自己的妈妈,还附带来了个讨人厌的哥哥。
富宇安比宋思思大一岁,宋芳一开始就让宋思思管他叫“安安哥哥”。
宋思思从来没叫过。
“哥哥”该是美好温柔的化身,十岁以前的富宇安,只有人嫌狗憎。
有一回放寒假,富宇安带宋思思去放冲天炮。
或许是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炮仗冲着别人家的窗台去了。
“嘭”的一声巨响,一楼防盗窗外挂的一串腊肠被炸烂了一半,楼下停着的电瓶车发出“嘀嘟——嘀嘟——”的报警声。
挂腊肠的主人家当时正在打电话,惊得把话筒都砸了,大声地喊:“爆炸啦!爆炸啦!”
然后,主人家搞了半天才发现是有熊孩子在放鞭炮,气急败坏地从屋里冲了出来。
宋思思先是被冲天炮的威力震慑得愣在原地,继而又因听见主人家的鸡飞狗跳,在楼下咯咯傻笑。
鞭炮并不是她点的,她还没有意识到狂风暴雨即将来临。
而富宇安,腊肠四射的那一刻,他就跑没了影。
宋思思独自承受了那个阿姨的怒火,不管她怎么解释不是她做的也没用。
而类似这样的事,宋思思掰烂手指也数不清。
直到四年级,他们搬进新家,富宇安好像一夜之间突然长大了。
他开始把零用钱花在买书上,什么乱七八糟的都看,嘴里念的,宋思思甚至听不太懂。
他管宋思思叫小屁孩儿,说她只长个子,不长脑子。
放学后,他也不愿再带宋思思玩,他说这叫男女授受不亲,还让她离他远点。
当然,他偶尔也还是会以欺负宋思思为乐,毕竟,习惯不是那么好改的。
宋思思那会儿正上五年级,沉迷于《淘气包马小跳》,每天最大的事就是和人争论夏林果和路曼曼谁更好。
而富宇安则跳出了他们的幼稚层面,早就不读少儿读物了,他看的是蔡骏。
他不仅自己看,还骗宋思思一起看。
他告诉宋思思,这才是成熟的小孩该看的书,且非常好看,也并不可怕。
胆子只有老鼠大的宋思思,在被富宇安引诱着看了《地狱十九层》后,直接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必须整夜开灯才能睡觉。
她甚至不敢看窗户,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趴在外面。如果不小心和人家来个对视,那么房子的封印就会解除,什么妖魔鬼怪都能进来。
她那时非常痛恨富宇安,整整一周不和他讲话。
直到后来富宇安去花鸟市场给她买了只珍珠兔,她才原谅他。
宋思思跑上楼,经过富宇安的房间,发现他一吃饱就打游戏。
这个年代的电脑还有个笨重的大屁股,但依然是个新潮的东西。
宋思思瞄了眼屏幕,发现他正在玩红警,她知道这个还是看她姨夫打过。
富宇安总喜欢玩一些大人才玩的东西。最近新出的那款企鹅飞车,宋思思班里的同学都在玩,富宇安却非说幼稚。
宋思思不屑地撇撇嘴,跑去翻富宇安的书架。他这里有很多“不是这个年龄小孩子该看的课外书”。
“你来干什么?”富宇安噼里啪啦按着鼠标,屏幕上的小人,正被他赶去修桥。
半天也没听到动静,富宇安回头,看见宋思思正拿着一本《失乐园》,吓得立马从凳子上跳起来。
宋思思才刚刚翻开,还没看上两眼,就被富宇安劈手夺过去,害她吓了一跳:“你干吗呀?”
“这是你该看的书吗?”富宇安瞪她。
“你都能看,我为什么不能看?”
“因为我比你大了一年八个月零八天。小屁孩不要好奇心那么重。”说着,富宇安从柜子里翻出一本《阿衰》扔给她,“你要看就看这个。”
宋思思翻了个白眼,她大概知道富宇安这里有一些“不太好”的书,但并不太清楚是怎么个不好法。
因为提早了一年上学,她上了六年级才开始会看偶像剧。
别人在追《微笑pasta》的时候,她还和表弟混一起看奥特曼,别人在唱周杰伦,她挂在嘴边的是:“赛文,赛文,赛文。”
等她回过神,明道早已像飓风般席卷全校女生,校门外的小店全在卖他的卡贴。
她出于好奇,看了重播的《王子变青蛙》,于是大概知道了爱情的样子。
那时的她,看吻戏还会很自觉地闭眼睛。
而富宇安,算了,富宇安没有脸皮。
宋思思实际并没什么正事要和他说,她只是无聊才摸过来,只能没话找话:“明天就要摸底考了,你怎么还在玩电脑?”
“不玩电脑干什么?这种入学考试考差了又没关系,老师了解下你的水平而已,又不需要准备。”富宇安从抽屉里翻出一盒巧克力扔给她。
宋思思伸手接了,包装上一排英文,她不认识,但记得。这是富爱民去广州的时候买的,给她带的那盒她早就吃光了。
宋思思剥开糖纸,咬了很小一粒含在嘴里,用舌尖抿开,又咬一口。
富宇安看到她这样又开始嫌弃:“你为什么不能整块吃?每次都和老鼠一样,一点一点咬算怎么回事?”
宋思思养过一只荷兰鼠,取名叫安安,她的每一只宠物都叫这个名字,妄图以此羞辱富宇安。
但富宇安往往只会白她一眼,骂她白痴。
宋思思在院子里给这只荷兰鼠搭了个窝,结果鼠安安刚从笼子里搬去新家没两天,就被野猫咬死了。
画面非常血腥,给宋思思留下深刻的阴影,以至于她最怕的动物成了猫和老鼠。
富宇安这么形容她,一定是故意的。
宋思思把巧克力一把塞进嘴里,有点没好气:“你懂什么,巧克力就得这么抿着才好吃。”
“那你抿吧,宋老鼠,你本来就属鼠。”
“你属猪,所以你只配吃猪食。”
富宇安“啧”一声:“你干吗?跑到我房间,吃着我的糖,还跟我说三道四?我可是你哥。”
“那我告诉富叔叔,说你欺负我。”
“行行行,我的错,行了吧。”
宋思思只要抬出“富叔叔”,富宇安总能立刻认输。
虽然宋思思觉得他实际上并不真的怕他爸,但这是个开关,只要按下去,就能封住他的嘴。
宋思思见好就收,想了想,问他:“你是不是去我们要上的那个初中玩过?我记得你之前老去那边打球。”
富宇安点点头:“周末很多人去育才打球,初中生水平高点,小学生太菜了。”
宋思思“嘁”了一声,说得好像他自己不是刚小学毕业一样。
富宇安有点儿不耐烦:“你还有事没?我还打游戏呢。”
“谁稀罕理你啊!是我妈让我告诉你,明早别赖床,她开车送我们去考试。”
“你可别胡扯,宋阿姨怎么可能说我赖床,明明每次都是你磨磨蹭蹭!”
宋思思朝他扮了个鬼脸,拿上巧克力和《阿衰》,头也没回地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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