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拉杜·麦勒斯(Radu Mares) 法学博士,知名工商业与人权专家,瑞典隆德大学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法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著有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 Foundations and Implementation,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Leiden, Boston 2012)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 A Compilation of Documents,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Leiden, Boston 2004)等。
张万洪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学理论、宪法基本权利与人权等。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有著作及译著多部:?Lost and Found in Transition: Legal Aid to Migrant Workers in Contemporary China、 《电子化政府与政府信息公开法研究》、《法律的基础》(译著)、《法理学》(译著)等。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挪威奥斯陆大学法学院、瑞典罗尔·瓦伦堡人权与人道主义法研究所、丹麦人权研究所等教研机构访问学者。曾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参与国务院《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起草工作。
梁晓辉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副总经济师、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社会责任办公室首席研究员,北京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特邀研究员。从 2006 年开始,梁晓晖在北京大学法学院讲授商业与人权(企业社会责任)课程,是最早在国内开设并讲授此课程的中国学者。
导言
本手册所涉及的主题在过去20年里发展非常迅速。企业有社会责任的观点并不新鲜,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学里就将其作为“商业伦理”进行讨论。但在20世纪90年代,因为人们批评经济全球化在利益和风险分配上的不公平,企业社会责任(CSR)的概念变得异常醒目。因此,企业社会责任、企业问责、企业公民、负责任的商业行为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等理念,最初得到了民间社会团体的广泛支持,随后也得到了一些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以及政府和国际组织的支持。
“工商业与人权”(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BHR)是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中范围较小、专业性较强的一部分:它关注企业活动的负面影响,但不否认其积极影响;它以各国在人权条约中制定的权威性国际标准为基础,并经常强调企业和国家法律责任的重要性。自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以来,工商业与人权强调的核心思想是:人权是个人和社区基于人类尊严的最低限度权利,也是实现更公正社会所必需的原则。因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人权价值和规范应成为指导工商业行为所需的、与全球相关的道德和正义话语。如本书所示,人权与所有行业、所有国家相关,适用于工作场所(如工作时间、健康和安全)和周围社区(如土地权、安全权),旨在保护男子和妇女以及社会中所有面临较高伤害风险的群体(如儿童、残障人)。
一些国家的国内法中已有若干防止商业侵权的保护措施。当这些法律发挥效用时,工商业与人权只是增强了遵守当地法律的重要性。然而,法律制度并不完美,因为法律存在漏洞,而且由于多种原因,往往没有得到充分执行。工商业与人权的重要意义在于,曝光企业是如何在国际法和国内法层面利用这些漏洞(并使企业逃脱惩罚)。然后,工商业与人权强调,应当弥补这种监管和治理方面的漏洞,以便受害者能够诉诸司法,企业能够遵守人权规范。本书指出了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区域(如欧盟)和发达经济体最近的政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