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杭,华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教育系教师,上海市浦江人才,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美国奥尔夫协会执业认证教师 (American Orff-Schulwerk Association, Certified in 2018),美国柯达伊学会执业认证教师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Kodaly Educators, Certified in 2017)。其研究方向为音乐教师教育、音乐教育评价和学前音乐教育,曾荣获2022年度上海师范院校教师智慧教学大赛一等奖。
这本由十四篇文章组成的文集是我十二年来所见、所学、所思和所辩的论文合集。在这十二年中,我走访、居住过北京、杭州、奥斯汀、哥伦布、纽约、深圳、香港和上海,从中国到美国,再回到中国,求学和工作交织在一起。其中的观点纵横交织,从酝酿到形成前后得益于二十一位世界各地的音乐教育专家,他们既有我的老师,也有我的同事和朋友,故名《21世纪音乐教师教育21人谈》。
音乐教师教育领域某种程度上高度依赖于教育学和心理学等上一级学科理论的发展。但它毕竟隶属于音乐学科范畴之内,因此也离不开音乐学科发展的基本特征。但无论持有“教育观”还是“音乐观”的学者都不否认,音乐教师教育是一个高度依赖实践的学科。它的绝大部分理论来源于一线音乐教学实践。因此,探讨音乐教师教育问题应当是一个从讨论、探索、怀疑到再讨论、再探索、再怀疑的螺旋上升过程。一个最直接的理由是:自己学会和教会别人是两回事,它们的作用机制不同。因此,涉及教学的活动必然涉及到信息的交流和交换。而这一领域中诸多基础原理,都蕴藏在这看似简单的信息流动过程中。
回想2011年,我是带着以下这些问题走向当时的工作岗位:人们习惯于以怎样的方式思考中国音乐教育的问题?其他国家的思考方式和我们有哪些异同?音乐教育目标应当怎样设定,又应该用怎样的评估方式来评价目标是否达成?如何安排教学过程,如何选择教材,如何观察和了解音乐教学对象?如何理解音乐学习,如何组织音乐学习内容,所有人的学习方式都是大同小异的吗?带着这些问题,我开始了自己的职业生涯:从学生身上获得反馈,从资深教师指导中吸取经验,从朋友口里获得忠告,从同事评价中反思自我。2014年,我赴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The University of Texas at Austin),跟随尤吉妮娅·科斯塔-吉奥米(Eugenia Costa-Giomi)和罗伯特·杜克(Robert Duke)两位教授学习音乐教师教育。三年后我又随导师尤吉妮娅·科斯塔-吉奥米转学到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The Ohio State University)并于2020年毕业。我记得自己的I-20表格上“专业”一栏清晰地写着“Music Teacher Education”。自此,我以标签的方式明确了自己的博士专业方向为“音乐教师教育”。
在德克萨斯大学,罗伯特·杜克和黛安·沙勒特(Diane Schallert)教授的教育观和学习观对我影响深刻。前者教我学习智慧音乐教学,后者教我学习心理学。两者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我最初的音乐教师教育知识结构。他们强调人们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回溯教学过程,这种对实践的认知,甚至是对认知的认知(元认知)使音乐教育知识有条件转化为智慧。因此,学习、实践和反思三者的循环互动催生了知识向智慧的转化。
在俄亥俄州立大学,尤吉妮娅·科斯塔-吉奥米教授的逻辑思维训练和实证研究训练让我受用终生。在检视已有知识结构的基础上,我在2011年初入职场时的那些问题的答案也在实践和反思中渐渐开始浮出水面:尤吉妮娅·科斯塔-吉奥米教授和一众同仁带着我走南闯北,从哥伦布到纽约,再到爱荷华,从哲学、文化、概念界定、国际对比、教学问题、学习过程到理论原理,点点滴滴、方方面面像蜘蛛结网一样将原本分散的要点组织起来,今天一句,明天一笔地将这些话题汇聚成本书中的十四篇文章。我要感谢这段过往,因为它反映出学习和积累过程的真实模样:没有人一次性全部回答了这些问题,所有的答案都在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积累而成。
从2011年的提问出发,本书的整体结构分为三个部分。
上篇:我将它命名为“宏观与中观”。前三篇谈的是音乐教育哲学、课程改革方针和国家课程标准,属于音乐教师教育领域中的宏观研究问题。而教学目标、教学评估和单元教学的总体设定则顺势将上述宏观研究问题以中观且实操的方式实现落地。因此这部分的五篇合称“宏观与中观”。
第一篇由一段简短的书评开始,总结的是南佛罗里达大学(The 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音乐教育系主任冯志强教授在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音乐教育之道:中国古典智慧》一书中的古代中国音乐教育观及其对现代音乐教育活动的影响。在第二和第三篇中梳理了美国的音乐学科课程发展改革宣言和日本的基础音乐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标准。这三篇从几个侧面,部分地回答了“人们习惯于以怎样的方式思考中国音乐教育的问题?其他国家的思考方式和我们有哪些异同?”这两个问题。在借鉴美国和日本课程设置的总体目标后,第四篇谈了课堂教学具体目标的设置与评估,第五篇的素材则来自于上海市特级教师、华东师范大学音乐教育系教授席恒老师的一次讲座,以布鲁姆的分类学思想为基础,在第四篇的基础上进一步谈“音乐单元教学的系统化设计”。这两篇针对的是“音乐教育目标应当怎样设定,又应该用怎样的评估方式来评价目标是否达成?”和“怎样以此为中心指导我们自己如何结构化地设计教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