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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报告分为知识产权总论、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知识产权相关竞争法等五章。每章涵盖“立法”、“判例”与“动态”三方面内容。本报告力图从知识产权工作者的视角,筛选、整理、研究我国年度知识产权发展信息精华,为读者进一步研究其感兴趣的立法、判例及学术问题等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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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张广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曾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独立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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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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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
1. 1法 律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1
1. 1.1法 律 与 规 范 性 文 件1
1.1.2政 策5
1. 2案例10
1.2. 1管 辖10
1.2.2时 效16
1.2.3重 复 起 诉18
1.2.4举 证19
1.2.5确 认 不 侵 权 之 诉24
1.2.6权 利 滥 用27
1.2.7临 时 救 济28
2?专利31
2. 1法 律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31
2. 1.1法 律 与 规 范 性 文 件31
2.1. 2政 策37
2. 2案例43
2? 2? 1专 利 授 权 与 确 权43
2. 2. 1. 1新 颖 性43
2. 2. 1. 2实 用 性44
2. 2. 1. 3创 造 性46
2. 2. 1. 4充 分 公 开51
2. 2. 1. 5权 利 要 求 的 解 释53
2. 2. 1. 6外 观 设 计55
2.2.2专 利 权 的 主 体 /归 属 57
2.2.3专 利 权 的 行 使 59
2. 2. 3. 1专 利 权 的 转 让59
2. 2. 3. 2专 利 权 的 谨 慎 行 使60
2? 2? 4侵 害 专 利 权 的 行 为62
2. 2. 4. 1专 利 权 保 护 范 围 的 确 定62
2. 2. 4. 2侵 权 行 为 的 构 成68
2. 2. 4. 2. 1擅 自 实 施 专 利 行 为 的 认 定68
2. 2. 4. 2. 2相 同 侵 权69
2. 2. 4. 1. 3等 同 侵 权71
2. 2. 4. 1. 4帮 助 侵 权76
2. 2. 4. 1. 5侵 权 举 证 责 任79
2. 2. 4. 3专 利 侵 权 抗 辩81
2. 2. 4. 3. 1现 有 技 术 / 设 计 抗 辩 81
2. 2. 4. 3. 2合 法 来 源 抗 辩 87
2. 2.5专 利 权 的 救 济89
2.2.6标 准 必 要 专 利 93
2. 2. 6. 1标 准 必 要 专 利 全 球 许 可 条 件 争 议 管 辖 权 93
2. 2. 6. 2标 准 必 要 专 利 的 必 要 性 认 定 95
2.2.7集 成 电 路 布 图 设 计 97
2.2.8植 物 新 品 种99
2. 2. 8. 1近 似 品 种 的 认 定 标 准99
2. 2. 8. 2侵 害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行 为 的 认 定100
2. 2. 8. 3侵 害 植 物 新 品 种 权 行 为 的 证 明 责 任102
2. 2. 8. 4植 物 新 品 种 侵 权 纠 纷 中 合 法 来 源 抗 辩 与 权 利 用 尽 抗 辩105
2. 2. 8. 5侵 害 品 种 权 损 害 赔 偿106
3商标 109
3. 1法 律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109
3.1.1法 律 与 规 范 性 文 件109
3.1. 2政 策112
3. 2案例114
3. 2?.1商 标 授 权 与 确 权114
3. 2. 1. 1绝 对 理 由114
3. 2. 1. 1. 1欺 骗 性 标 志 的 认 定 ?D?D?D “子 腊 贡 米 ” 商 标 无 效 案114
3. 2. 1. 1. 2不 良 影 响 的 标 志115
3. 2. 1. 1. 3外 国 地 名116
3. 2. 1. 1. 4显 著 性118
3. 2. 1. 1. 5欺 骗 或 者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122
3. 2. 1. 2相 对 理 由123
3. 2. 1. 2. 1与 已 注 册 商 标 相 同 或 近 似123
3. 2. 1. 2. 2损 害 他 人 在 先 权 利129
3. 2. 1. 2. 3抢 注 他 人 已 经 使 用 并 有 一 定 影 响 的 商 标133
3. 2. 1. 2. 4注 册 商 标 的 撤 销135
3. 2.2商 标 侵 权 判 定136
3. 2. 2. 1商 标 性 使 用136
3. 2. 2. 2诚 信 原 则 在 商 标 侵 权 判 定 中 的 适 用140
3. 2. 2. 3侵 犯 驰 名 商 标146
3. 2. 2. 4侵 犯 地 理 标 志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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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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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已 完 成 新 一 轮 修 正 , 知 识 产 权 的 创 造 、 运 用 、 保 护 、 管 理 与 服 务 可 谓 日 新 月 异 。 及 时 系 统 地 把 握 知 识 产 权 的 发 展 与 变 化 , 是 充 分 发 挥 知 识 产 权 制 度 作 用 、 提 高 专 业 水 平 与 业 务 能 力 的 重 要 路 径 。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国 际 知 识 产 权 研 究 中 心 在 连 续 出 版《国 际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报 告 》 之后 , 推 出 了 又 一 核 心 出 版 物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报 告 》。 《中 国 知 识 产 权 报 告 》 (2021 ) 以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2021 年 度 发 展 动 态 为 观 察 对 象 , 从 “法 律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 ”、 “案 例 ” 以 及 “数 据 ” 三 个 视 角 , 全 面 、 客 观 地 展 示 了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的 发 展 状 况 。 本 报 告 包 括 总 则 、 专 利 、 商 标 、 著 作 权 、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 反 垄 断 六 章 和 附 录 , 每 章均 包 含 “法 律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 ” 和 “案 例 ” 两 方 面 的 内 容 , 附 录 “2021 年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和 竞 争 法 领 域 相 关 数 据 ” 涵 盖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申 请 、 授 权 、 运 用 与 保 护 以 及 竞 争 法 领 域 等 方 面 的 数 据 。
“法 律 是 一 种 不 断 完 善 的 实 践 。”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是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的 基 础 , 是 有 关 部 门 裁 判 、 执 法 的 依 据 , 是 市 场 主 体 经 营 与 决 策 的 指 引 。 本 报 告 关 注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 行 政 法 规 、 规 章 以 及 司 法 解 释 的 立 改 废 释 , 记 录 其 不 断 完 善 的 年 度 进 展 。 规 范 性 文 件 与 政 策 虽 不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力 , 但 其 代 表 规 则 、 秩 序 与 方 向 , 重 要 性 不 言 而 喻 , 故 亦 为 本 报 告 所 收 录 。
“实 施 乃 法 律 的 目 的 与 果 实 。” 案 例 是 法 律 实 施 的 结 果 , 知 识 产 权 案 例 是 考 量 立 法 宗 旨 实 现 与 否 、 甄 别 法 律 良 莠 的 重 要 手 段 。 我 国 司 法 机 关 与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每 年 审 结 大 量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 本 报 告 收 录 在 案 件 焦 点 、 法 律 适 用 及 裁 决 结 果 等 方 面 具 有 典 型 性 的 案 例 , 记 载 我 国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实 践 的 年 度 进 展 。
在 案 例 的 选 择 上 , 本 报 告 注 重 案 例 的 独 特 性 、 专 业 性 及 参 考 价 值 , 提 炼 知 识 产 权 法 律 体 系 下 值 得 关 注 、 研 究 , 以 及 经 常 使 用 的 信 息 点 或 知 识 点 。 在 案 例 的 编 排 上 , 本 报 告 采 用 两 种 编 排 方 式 : 对 于 涉 专 利 法 、 商 标 法 与 著 作 权 法 等 财 产 法 的 案 例 , 以 权 利 为 中 心 , 将 权 利 的 客 体 、 授 (获 ) 权 性 要 件 、 权 利 内 容 、 权 利 行 使 、 侵 权 认 定 、 侵 权 抗 辩 与 救 济 作 为 编 排 逻 辑 ; 对 于 涉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 反 垄 断 法 等 行 为 法 的 案 例 , 以 不 法 行 为 的 认 定 及 法 律 责 任 作 为 编 排 顺 序 。 这 样 的 编 排 方 式 是 本 报 告 的 特 点 , 也 与 《国 际 知 识 产 权 发 展 报 告 》 保 持 一 致 。
社 会 法 理 学 派 创 始 人 罗 斯 科 ? 庞 德 提 出 法 学 研 究 者 的 任 务“不 是 创 造 , 而 是 将法 律 内 容 予 以 有 序 化 、 和 谐 化 、 系 统 化 ” 。 作 为 一 名 法 学 教 师 , 对 此 我 深 以 为 然 。 法 律 的 发 展 、 变 化 与 实 施 结 果 是 法 律 系 统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是 法 学 研 究 的 切 入 点 。 法 律 是 实 践 的 学 科 , 优 秀 的 法 律 实 务 工 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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