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在悬疑小说创作中豁然开朗以来,我多半遵循这条戒律。冒着被人谴责给自己作品列清单的风险,我且来分析自己的几部旧作,让你们领悟,我是如何把那句告诫落实到实际创作中去的。
《首次死亡之后》(After the First Death)是写一个大学教授,被指控酒后乱性,杀了一个妓女,而被判处终身监禁。入狱后,妻子与他离了婚。但两年后,由于检方证据是非法采集的,他获释,回归社会,四处漂泊。一天早晨,他在时代广场的一个宾馆房间醒来,发觉房间里不是他一个人。地板上还躺着个被割断喉咙的妓女。他想,“老天,我又干这事了!”然后拔腿就逃。不过,等冷静下来,记忆丝丝缕缕回到脑中,他开始相信,他没有杀人,于是开始寻找那个暗中设计他的家伙。
小说以他在宾馆房间里醒来开头,我觉得这是我写过的最有成效的开头。
《绿心肠的女孩儿》(The Girl With the Long Green Heart)则是关于一个金盆洗手的骗子,如何被迫重操旧业,干最后一票。这是一部犯罪小说。骗局一开始,各色人物就粉墨登场,互相背叛,直至结束。此书开场时,主角兼叙事者到达奥利安市(Olean),诈骗行动已经开始。然后小说再闪回,叙述这家伙是谁,如何到了此地。假如今天写此书,我会把小说的开场再往后推一些。
关于异想天开的冒险家、特工伊凡·谭纳,我给他写了七本系列小说。我这七本书的开场都是一个模式。每本书一开头,就让伊凡·谭纳深陷险境,然后再停下来解释他是如何深陷险境的,通常不是受朋友牵连,就是由于他那捍卫一切失败事业的嗜好。
在《无法睡觉的贼》中,开头就是谭纳身陷土耳其监狱。在《作废的捷克人》中,他上了捷克当局的黑名单,在捷克的火车上,警察要查验他的证件。在《谭纳的非常泰冒险》(The Scoreless Thai)中,我们的主角被剥个精光,像个巨大的金丝雀一样被吊在大竹笼里,而且还被告知,天一亮,他就要人头落地。在《谭纳的非洲大冒险》(Me Tanner,You Jane)的第一章里,他直接被活埋了。在《谭纳的十二体操金钗》中,他正在偷越铁幕。在《谭纳的两只老虎》(Tanner’s Tiger)里,他被加拿大禁止入境。在《我的英雄谭纳》(Here Comes a Hero)里……
够了,你肯定弄明白了。我往往一开场就让谭纳身陷险境,然后回过头来再倒叙缘由。有几本书,动作已进行了两三章,才开始解释来龙去脉。这样写,还有个附带的意图。因为一开篇,就把谭纳扔入进退维谷的窘境,极具张力,此时强迫读者停下来,去看导致陷入险境的缘由,张力不仅得以维持,还得到进一步强化。
从故事开始之后开头,这种写作技巧,理所当然可用在悬疑小说里,因为悬疑小说总体上是由冒险和动作构成的。但其他类型的小说用这个技巧,也卓有成效。许多高层次的主流小说,其叙事结构也是根据这个思路展开的。这样的小说,其开篇总是颇具戏剧性,或者具有启示意味,或者什么的,以便有一个良好的开端。事实上,我读过不少这种小说,开头第一章就摆出一个危机,接下来的三十章描述主角危机之前的整个人生,最后一章解决危机。杰洛姆·魏德曼(Jerome Weidman)的小说《敌营》(The Enemy Camp),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只是总体而言,我觉得这种技巧有点过犹不及。假如危机的出现和解决只需要一万字,干吗还要费力花十万字去交代背景?
嗯,我也写过不少没有遵循上述模式的悬疑小说。我固然认为这是结构小说的一个好办法,但不认为这是唯一的办法。有很多次,我故意从故事开始的地方开头。
例如:
《致命蜜月》是写一对新婚夫妇的。在他们的新婚之夜,一群凶徒在隔壁杀人,事后殴打了新郎,强奸了新娘。这对夫妇没有选择报警,而是自己去追索这群凶徒。书中的强奸情节至关重要,因为这为接下来这对夫妇的行为提供了动机,使他们的抗暴行为合理化,甚至让人称道。本书没用任何倒叙。
《危险的人》写的是一个被榨干价值的特战队员。他精神濒临崩溃,躲到佛罗里达的一个小岛上,过着隐居生活。这时,中情局人员上门拜访,让他重操旧业。若从故事的中间开始,也未尝不可,但我对一开始就确定主角的性格更感兴趣,因为对我而言,这是此书的关键所在。
《父之罪》(The Sins of the Fathers)是我的退役警察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系列的第一部。小说的开头,是一个女儿遇害的父亲,找斯卡德查案。情节是逐步推进的,我觉得,此书若按时间顺序来写,效果会更好。不过,斯卡德系列的另两本书,我用了倒叙的手法。
《专家》(Specialists)是动作小说,写的是一群退役的绿色贝雷帽成员和断腿上校一起扬善惩恶,顺便从坏蛋身上捞点钱的故事。小说开头采用的是电影人所谓的“热场段落”(pre-creditse-quence),拉斯维加斯的一个妓女被一个坏蛋欺负,她来找这个队伍中的一个成员,向他诉说。故事就此拉开序幕,动作开始了。
我在此得向你坦白。有些书我是按时间顺序写的,因为动笔写的时候还不知道故事会怎么发展。情节是按托普西(Topsy)的方式成长起来的。不过有时我也会倒叙,只要叙述自然流畅,我就让故事自然发展去了。
你的小说是否在故事开始的地方开头,并不重要;小说怎么开始,确定它从哪里开始,才是最重要的。写非虚构文章的人都知道写好导语极其重要,短篇小说的作者也知道开头对故事同样重要。(我认为,对短篇小说而言,开头其实更重要。读者也许会因为对相关话题感兴趣而耐心把文章看完,但若是开头糟糕,十有八九,会让读者放弃阅读。)
嗯,你的第一章,是你小说的导语。米奇·斯皮兰(Mickey Spillane)不止一次说过,第一章决定这本书能否卖掉,最后一章决定下本书能否卖掉。此观点我完全赞同。
我们老是听人说,一本小说,应该有开头、有中段、有结尾。这样讲毫无问题。
但你未必要按这个顺序来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