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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

書城自編碼: 3805942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文學外国随笔
作者: [美]爱丽丝·奥兹玛,著
國際書號(ISBN): 9787559660671
出版社: 北京联合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日期: 2022-10-01

頁數/字數: /
書度/開本: 32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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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1.经历了亲子共读的家庭,孩子长大后什么样?爱丽丝成长在一个单亲家庭,爸爸是小学图书管理员,她在母爱缺失的环境成下身心健康地长大,获得了开启幸福人生的魔法钥匙。五花八门的培训班,能够教授孩子各种技能,却难以给予孩子爱的能力、感知幸福的能力,但父母始终温暖如一的陪伴、心无旁骛的关注可以,简单到,只要每天晚上为他读书。
2.父母为孩子读书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得到了怎样的回馈?我们在爱丽丝的这本书里可以看到答案。爱丽丝的爸爸用九年的坚持,一日不曾间断的为女儿读书,和女儿建立起了延续一生的精神连接,女儿独立自由、健康幸福,爸爸不粗俗、不专制、不沉沦,他们各自都成了更好的自己。他们彼此信任、互相陪伴、精神平等。现在我们很多家庭的孩子,长大后和父母在精神上越走越远,两代人之间互相不能理解,难于沟通。这种情况,如要反思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缺失了什么,这本书能给到一些启发。
3.爱丽丝爸爸为女儿朗读,无心插柳的一个收获,就是爱丽丝在18岁那年考上了宾夕法尼亚大学。美家庭为把孩子送进常春藤,也要花费重金,从孩子上幼儿园开始就做漫长的准备。爱丽丝的爸爸作为一个小学图书管理员,没有资源、经济窘迫,却用自己的
內容簡介:
本书是一个亲历14年亲子共读生活的女儿在成年后写的成长回忆录,记录了一个近乎传奇的阅读马拉松故事。
爱丽丝·奥兹玛成长自单亲家庭,4岁时,父亲吉姆·布罗齐纳开始为她朗读绘本和经典童话。9岁时,父女俩做了一个影响了他们一生的约定:爸爸每天晚上都为女儿朗读经典书籍。他们克服了重重困难,一路坚持下来,直到女儿考取宾夕法尼亚大学离开家。
3218天,每天晚上的父女共读,给了女儿超越寻常孩子的丰富的生命体验,也给了孤独的父亲极大的慰藉。女儿的回忆录用记忆中所读的经典图书的经典段落做每篇故事的题眼,所记录的却是笑泪交织的生活本身。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书籍、阅读与生活之间的微妙关系;也可以深深体会到父亲所说的那句话的含义:“你的时间和心无旁骛的关注,是送给他(们)最好的礼物。”
關於作者:
爱丽丝·奥兹玛(Alice Ozma),美国人,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文学系。爱丽丝·奥兹玛从小生长在单亲家庭,自童年开始,父亲每天晚上为她朗读,一天不曾不间断,直到她考上宾夕法尼亚大学后离开家。她把童年和少年时期与父亲共读的故事写成了书,成为美国教育界的经典案例。在此影响下,爱丽丝·奥兹玛大学毕业后成为一名优秀的儿童教育工作者。
目錄
目录
前言: 此书,由爱而生
序:3218 天的读书故事
推荐序:为爱朗读,为孩子点亮世界的光
第一篇 “连胜”3218 天
9岁
第 1 天 “连胜”开幕
第 38 天 跳跳虎什么都会
第 100 天 管他呢,1000 夜!
第 185 天 “讨厌男孩者”俱乐部
第 211 天 记忆永恒
10岁
第 440 天 妈妈在遥远的前方
第 529 天 魔法通道
11岁
第 646 天 蜘蛛与暴风雨
第 758 天 倾听爸爸
第 829 天 爸爸的课堂
第 873 天 自行车狂人
12岁
第 1074 天 肯尼迪后遗症
第 1206 天 成长和失去
13岁
第 1384 天 星星有记忆
第 1513 天 冒点儿傻气也和谐
第 1528 天 “C”
14岁
第 1724 天 伴读拉比
第 1948 天 你想谈谈那些事吗
15岁
第 2015 天 美妙低语
第 2340 天 推迟梦想会怎样
16岁
第 2578 天 你们家有没有什么传统
第 2740 天 午夜之前我必须得给她读书
17岁
第 2986 天 爸爸的女主人公
第 3156 天 幸存者之家
18岁
第 3170 天 盛装舞会之夜
第 3218 天 结束即开始
第二篇 “连胜”之后
1. 必做之事
2.为朗读而战
3.“连胜”效应
4.读书承诺
后 记 “连胜”计划二十年后
附 录 “连胜”计划部分书目
內容試閱
推荐序:为爱朗读,为孩子点亮世界的光
其实,这篇文章最好是由菜虫本人来写成。就像最终是爱丽丝写出了《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The Reading Promise),而不是父亲布罗齐纳。因为,每天为孩子朗读这件事,可能对父母来说,有其确定的价值,而对孩子来说,这些价值究竟会以何种方式显现出来,仍属未知。
2006年,菜虫大概10个月的时候,我们开始给他念书,就是朗读给他听,自此每晚都念。先是绘本故事,到2020年初,这个漫长的睡前朗读的习惯无缘无故就结束时,我们在读的那本书,是《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
而同样是在2006年,9月2日,是爱丽丝·奥兹玛与她爸爸的3218天读书“连胜”计划的最后一天。这一天,爱丽丝念大学了,她离开爸爸,住到了学校。他们最后读的那本书,是《绿野仙踪》。
也就是说,在爱丽丝和他爸爸结束睡前朗读的同一年,差不多前后只差个把月,我们开始了为菜虫读书的日子。后来,当我知道具体的时间线的时候,这种时空上的巧合令我很激动。就在这样每天的朗读中,14个年头过去了。
现在,菜虫是一名高中生了。但他仍是一个未成年人,他按照自己的节律成长着,他不是一个神童,也没有成为一名学霸。如果按照比较流行的成功学的说法,我们给孩子读了14年书,可孩子并没有什么骄人的成绩可言,那由我来写这篇推荐序,又有什么说服力呢?
但正如我之前所有关于菜虫成长的文章那样,这不是炫耀,而是分享。一个初为人父的人,想要分享他的喜悦,仅此而已。就像我一度最喜欢骑自行车,带着3岁的菜虫到处兜风,遇到的叔叔阿姨都会称赞说,这孩子真帅。这时候,我觉得很幸福。
我曾经问过涂涂,作为出版人,你对《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这本书到底有什么想法。中国人总要追问一个功利的问题。布罗齐纳为女儿读书,读了3218天,中间没有停顿,这诚然很了不起。但是,这对于孩子的成长,究竟有什么价值呢?
涂涂说,通过这场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爱丽丝终于成为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难道就不是成就吗?
应该说,我很喜欢这个答案。这也是我答应写我跟菜虫的朗读故事以及我与《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的关系的原因。因为,朗读并不是为了成就一个不世出的天才,而仅仅是我们的生活本身而已。而一个普普通通的童年,是我们可以给到孩子的最大祝福。
一、开始
我跟虫妈开始给孩子读书,是在2006年。理由很简单,可能只是始于虫妈的一个浪漫想象。她认为,冬夜,在昏黄的灯光下,为孩子读书,就是一个母亲所能想象的最浪漫的事。
以及,我与虫妈都爱看书。2006年左右,我们惊喜地发现,当我们的孩子出生时,国内的童书出版变得非常丰富,好书不断。我们想把这些好书都读给菜虫听。即便我们不清楚这样的朗读对孩子究竟有什么裨益,但至少,就自身而言,我们都很享受这个朗读的过程:把孩子抱在怀内,面前摊开一本绘本,然后翻阅,一页页朗读给孩子听。
于是,就这样开始了。我们当时谁也不知道,这个习惯会持续14年之久,成为我们家里亲子共处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这个故事我在人前人后讲过多遍。也有人不很相信,也有人会流露出敬佩的神色。不管什么态度,比较有代表性的问题,就是问:14年,你们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其实这很简单,因为这件事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之一,就像吃喝拉撒一样日常,根本用不着“坚持”这样的大词来形容。
此外,我当时的工作是中学教师,这是一个作息时间非常规律的工作,我不太用加夜班,也不太出差,也不太外出应酬。而虫妈呢,她的工作时间也很规律,同时也是一个很宅的妈妈,我们俩完全有时间每晚给孩子读书。
还因为,要一个孩子,是我们的自觉选择,而为这个孩子做我们力所能及的事,就是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真的没什么。
也还要感谢奶奶。在菜虫回乡下跟奶奶一起住的时候,奶奶也会戴上老花镜,用诸暨方言,读书给菜虫听,就像她曾经给菜虫的堂哥豆豆做过的那样。这就是我们14年为爱朗读的全部真相。
二、故事
为菜虫朗读,成了我们的一个生活习惯。每晚睡前,菜虫都会从他自己的小书架里拖一本书出来,交给爸爸或者妈妈,让我们读给他听。由谁来读,还得看他心情,他会指定我们其中的一个朗读。我的写作时间往往在晚上,每次都是给他读完书,等他睡着了,才去到自己的书房。
有一次,我们去外地一个城市听罗大佑的演唱会,大概是在菜虫4岁左右。演唱会完了开车回家,到家已经超过12点了,菜虫在车上就睡着了。我把他抱进家门,放到床上,没有把他弄醒,我与虫妈就去洗漱准备睡觉。不一会儿,就听见菜虫在不安地啜泣。我很紧张,以为他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就去他小床边问,是不是不舒服了,是不是饿了,都说不是。刹那间我灵光乍现,我说,是不是今天没给你读书呢?菜虫说是的。于是我拿过昨天还没读完的故事书,继续念给他听。在我的朗读声中,他安然入睡。
这个故事,跟爱丽丝有一次因为爸爸去听音乐会晚归,延误为她读书,而像疯婆子一样发飙的事,如出一辙。我读到这段时,不由得哑然失笑。
那么,这样的朗读有什么作用或者价值呢?其实我也说不好。前面说了,如果将来菜虫长大了,成为一个有自己理想的人,能够回顾自己的成长经历了,那么,由他来写一篇文章,甚至像爱丽丝那样写一本书,可能会有更好的答案。当然也要看他的兴趣所在。但现在,只能暂时由我来讲一些细节。我也还是认为,朗读是会带来奇迹的。
大概菜虫十六七个月的时候,他已经会走路,也会说话了。有一天,大约在六月份,已经入夏,需要每天洗澡,我跟他妈妈给他洗完澡,把他放在床上,就去整理浴室了。突然就听见菜虫在那边念念有词,我一听,赶忙从浴室出来,发现菜虫拿着一本绘本,在那里一边翻一边读,就像他认识字一样。最有趣的一点在于,他读绘本的语气,跟我念给他听的语气,一模一样。原来,这本绘本,是这段时间菜虫最喜欢的,他一再要求我读给他听,听了一遍又一遍,把故事全部记住了。现在,他顺手拿起了这本绘本,就照猫画虎,把内容全部“读”了出来,一字不差。当时我都惊呆了。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阅读的力量。
菜虫3周岁左右的时候,最喜欢一套斯凯瑞金色童书,《忙忙碌碌镇》和《咕噜咕噜转》。这真的是菜虫的生活启蒙书。因为里面的场景,就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场景,还会以非常夸张而意外的方式呈现,令人捧腹。这套书,也给我们家长极大的帮助,让我知道阅读可以帮助孩子建立对这个世界的认知。
比如,孩子总归要生病。生病发烧,总归会打一两次点滴。作为新手爹妈,每逢感冒的季节,去医院,都是一种折磨。尤其是打点滴,因为穿刺台上,各种孩子的号哭,听得人撕心裂肺。但是菜虫从来不哭闹,他会很淡定地让护士打针。这都是读书得到的经验,因为斯凯瑞金色童书里就有很多去医院的故事。
菜虫喜欢车车,他最喜欢的玩具就是车子,之所以喜欢《忙忙碌碌镇》和《咕噜咕噜转》,就因为这里是汽车的世界,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车子。菜虫也喜欢现实中的汽车,还喜欢看汽车加油,看加油枪如何插入油箱,给汽车加满油,就又可以跑了。我跟菜虫说,你看,你就是那辆小车,现在你没油了,挂点滴就是给你这辆汽车加油,加了油,你又有力气跑了。菜虫在穿刺台从不哭喊,就因为他知道,他这是在加油。
我们每晚给孩子睡前朗读,这成了一种仪式,但我们并不带他识字。小一点儿的时候,放他在怀里读;长大一点儿,他就在自己小床上,而我们坐在他床边的椅子上读。所以虽然读了很多书,但我们并没有刻意教他识字。我也曾说过,他去念小学时,只认识一个字:中。这或许有所夸张,但基本上是实情。上了几天课之后,菜虫的小学老师就跟我说,你们家菜虫啊,真的很有意思,字不认识几个的,但是词汇量很大。我想,这大概就是每天坚持睡前朗读的收获吧。
三、陪伴
我喜欢《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这本书,很大程度是因为,这本书写的陪伴成长的事,就是我们一家做的事。
我跟虫妈开始给菜虫念书时,爱丽丝才刚入大学,The Reading Promise这本书还没有写成。更是要到2012年,才第一次有中文版。读到之后就觉得好好玩,跟我家做的事一样。但鉴于当时菜虫还小,我没有给他朗读这本书。直到2018年,这本书出了新版,我才跟他一起共读。当时,菜虫已经六年级了。这本书也成了菜虫最爱的书之一,我给他读了一遍,他自己又独立阅读了一遍。我在朗读的时候,很多次,都读到语声哽咽;但在菜虫自己独立阅读的时候,我却很多次听到他“哧哧”的笑声。我想,成年人和孩子的关注点,还真是不一样啊。
但这里我也想要回答一些家长的疑问。他们在得知这个故事的时候,包括在听我分享与菜虫共读的故事时,总会有一个偌大的疑问。为什么要念给孩子听?孩子自己读不好吗?尤其是他自己已经识字了。
对,孩子独立阅读当然也很需要,但朗读自有其不可替代的妙处。这是全身心投入的亲子相处。这个时间里,你的全部身心都是属于孩子的。别的时候,你会三心二意,有效陪伴不够。但在朗读时,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孩子。这让孩子知道,他被看到了,他会喜悦,从而给孩子带去极大的安全感。朗读,是陪伴的一种。
还是转述一个日本学者松居直讲的故事吧。也有人问松居直说,亲子共读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听收音机里的故事呢。松居直说,这个问题不妨问问孩子本人。一个孩子说:收音机会像妈妈一样伸出手臂拥抱我吗?
所以为什么为孩子朗读很重要,这就在于,你通过朗读,创造了一个排他的、全然独属于你俩的独特时间段,并通过这样的朗读时间,你用你自己,以及朗读的作品,塑造了这个孩子。就像爸爸布罗齐纳说的那样:你的时间和心无旁骛的关注,是送给孩子的最好礼物。
这是每晚睡前朗读最重要的一个收获。直到现在,我们与菜虫都有较为良好的沟通。尽管朗读已经停了,菜虫也去了外地求学。朗读停下来,至今不过两年,但却像过了漫长的时间段。而朗读的日子,尽管长达14个年头,却并不觉得漫长,回头看时,每一寸时光都那么珍贵。
四、价值
关于《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一书,还经常有人问这个问题。这个为爱朗读的“连胜”计划,持续了3218天,风雨无阻,一日不曾停息,那么,有什么现实的价值呢?
其实,这个疑问也是针对我的:你们每天给菜虫读书,到底收获了什么?
我想,我们可以从另外的层面来解答这个问题。
按说,爱丽丝·奥兹玛的童年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幸福。从书里爱丽丝的叙述,我们可以看到大概。比如,爱丽丝生活在离异家庭,她妈妈在她9岁那年的感恩节,当着她的面,离家出走了,再也没回来。
再比如,爱丽丝的爸爸妈妈虽然都有工作,但薪水微薄,再加上他们不善理财,一家常处在经济拮据的状态,连吃一顿麦当劳都觉得奢侈。我们读到这一细节时,菜虫觉得很奇怪:在美国麦当劳不是很便宜吗,为什么他们连麦当劳都吃不起?
还有呢,有一段时间,爱丽丝特别担心肯尼迪总统的尸体会出现在她的房间里,每个晚上都在恐惧中度过。我们读过一点儿童心理学就会知道,这是一种死亡恐惧的表现。说实话,这一段我觉得爸爸的教育有失误,不够了解孩子在担心什么,没有很好地帮到孩子。其实,这段时间爱丽丝需要帮助,而爸爸没有做好。
还有呢,青春期性教育,这个爸爸也做得不够好。书里有很幽默的回忆。
总之,在很多人看来,爱丽丝出生在一个不那么完美的家庭。可是呢,用本书的策划人涂涂说的那句话:通过为爱朗读,爱丽丝终于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里,这个“普通”,真的是一个特别高的赞誉。
这句话什么意思?就是说,我们这些父母既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完美的,在孩子的童年时期,我们不可能不带给孩子这样那样的伤痕。绝大多数是无意的,有些甚至我们自己都不知道是如何造成的,但影响不可挽回。就像爱丽丝成长的家庭,也一样带给她各种伤痕。
但是,爱丽丝长成了一个普通的姑娘。这个普通又是什么意思呢。一方面,爱丽丝没有大红大紫,没有发大财,没有发生因为读了好多书,成为绝世天才那种神话。另一方面,也没有因为童年的阴影,而影响到她成人和继续成长。
尤其是爱丽丝的童年,总是有家境贫寒、父母离异这样的事实横亘在她面前。她连一条参加毕业舞会的裙子都买不起。按道理,一个女孩子毕业舞会的礼服总要妈妈来安排的,她同学家同样家境贫寒,妈妈却会不惜一切,斥巨资给女儿买一条价值500美元的裙子。而爱丽丝呢,妈妈不管,爸爸不懂,只好自己张罗。幸好因为一个好心的店员推荐,她才买到了一件价值15美元的、有点破损的礼服。
在我们看来,贫穷、单亲、无可克服的恐惧、不被重视……这些都是非常负面的因素。可是呢,即便有各种匮乏,爱丽丝唯一不匮乏的,就是爱,以及用朗读堆积起来的精神维度。
然而,我看到的更重要的一点是什么?是这个爱丽丝,她特别热爱生活,性格开朗阳光。爱丽丝拥有两种难能可贵的能力:一种是爱的能力;另一种是获得幸福的能力。她拥有一种超越平常的获得幸福的能力。
这也是我从《你能每天晚上为我读书吗》里得到的重要启示,可以来回答之前他人提出的问题。
要问读书有什么用?
因为读书,爱丽丝和爸爸都在不断地重新自我成长,读书给了他们无可比拟的精神养料。读书塑造了爱丽丝完整的心灵世界,从而使得这个女孩子,不匮乏于爱,也不匮乏于去爱,并能从日常的生活中,去勇敢追求并享受幸福——这个作用,够不够?
五、成为父亲
至于布罗齐纳这位爸爸,他已经很老了,看他早几年的照片,头发已经全白了。有读者问这本书的编辑李洁老师,为什么这位爸爸就不能再成功一点儿,他一辈子只是一个小学的图书馆工作人员,他的人生,唯有朗读,是不是很失败?
可是,人生短暂,所求者何?所谓的成功,究竟是指什么?在我看来,布罗齐纳的人生,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首先,布罗齐纳一辈子都在从事他最热爱的事业:为爱朗读。他为女儿朗读;他为学校的孩子们朗读;退休后,他去养老院,为老人们朗读;当他成为外祖父,又开始为外孙女朗读。在这些工作中,他被需要了,这是他独一无二的价值之所在。
其次,布罗齐纳拥有最好的生命礼物,就是一对跟他亲密无间的女儿。尤其是爱丽丝,在各种匮乏的成长岁月里,唯一不匮乏的就是爸爸的专注陪伴。这使得他们的父女关系,亲密无间,舒服自然。即便在那一年之后,因为吵架,爱丽丝再也不会把脑袋搁在爸爸的肩膀上了。但在心灵上,他们毫无隔阂,从未分开过。
这里我想提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育儿,所求者何?究竟是为了这一段关系和旅程,还是为了外在的客观标准?
说实话,布罗齐纳这个爸爸,确实很笨拙。我在读这本书时,有时候也会偷偷地责怪这位爸爸,为什么不能更积极一点儿,哪怕只是为了女儿,他也可以将生活打理得更好呀!
然而这只是我的理解,布罗齐纳自有他自己的生活。读完全书,我看到两个字:接纳。布罗齐纳接纳了这一切,爱丽丝也接纳了这一切。
就像他们执行“连胜”计划的第3170天,那天,正值爱丽丝的毕业舞会。晚上,出发之前,爱丽丝穿着舞会的盛装——她花15美元买回来的礼服,偎依在父亲的身边。这个晚上,他们读的是《老古玩店》。
“当我们被抛下时……”爱丽丝相信她听到了爸爸在说:“当我们被抛下时,你才9岁。你喜欢在紧张时咬头发,讨厌男孩和裙子。而我也害怕当一位单身父亲。”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忍不住要泪崩。因为,爱丽丝说出了这句话,就意味着,她理解了爸爸,也理解了妈妈,从而,从现在开始,她将疗愈她自己。
我的朋友李峥嵘老师给这本书写过一篇书评,里面引用了一句名言:“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故事就是照亮这世界的光。
为爱朗读,就是这道光芒。
六、未完的旅程
在我成为父亲之后的读书历程中,像读这本书这么投入和沉浸其中,我还代入其中的时候并不多,就像自己化身为布罗齐纳。笨拙的布罗齐纳,就像我初为人父时那样笨拙和不知所措。但是每晚的朗读,也让一个笨拙的父亲,找到了他最擅长的事业。
还是在2018年,我第二次读完这本书,总结出了几个关键词,比如约定、冒险、挫败、分离、成长、青春等。这些关键词,都指向一个孩子的成长,以及父母的自我成长。曾经,我很想把这些关键词罗列出来,然后依照这本书,以及书后所附的“连胜”书单,来做一组父母的成长课程。因为,在这本书里,我们真实地目击了爱丽丝的成长,也看到了布罗齐纳作为一个笨拙的父亲的自我成长。这些,对我们这些家长来说,意义非凡。
尽管我终究没有做成这个项目,但类似于这个项目的一个计划,我后来用另一种方式做出来了,里面有这本书的能量支持。
人生,无非是一次旅程,关键在于我们如何去经历这独一无二的旅程。布罗齐纳为爱丽丝朗读的这3218天,跟我们家的14年读书陪伴一样,弥足珍贵,不可再来。如果生命的本质就是时间,那么,就让我们把时间花在最珍贵的事物上。
我们会享受这个过程,以及,期待阅读带来的无穷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在目下,在肉眼可见的时空内,可能还不能显示,但一定会在未来人生的旅途中,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
儿童阅读推广人 蔡朝阳

我清楚记得,一切都开始于火车上。这场被我和爸爸称为“连胜”(The Streak)的长达3218 天的读书马拉松是在一列开往波士顿的火车上拉开序幕的,当时我正在上小学三年级。几个小时的旅途中,我们一直在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的《奥兹国的铁皮人》(The Tin Woodman of Oz),这是我心爱的《绿野仙踪》系列的第十二册。过道对面的一个女人注意到了我们,奇怪父亲为什么在火车上为我读书。我们的回答很简单:我们一直都这么做—从我记事起,他就已经开始每晚为我读书了。他为我读的第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Pinocchio),当时我才4岁。虽然是坐火车去度假,但是这对我们来说跟平时没有太大区别。为什么不读书呢?为什么不坚持读书呢?
但是,她吃惊的样子触动了我们。如果我们在假期都能坚持读书,那么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一天不落地坚持下来该是怎样的一件难事?于是,我向爸爸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连续100 天,每天晚上都读书。爸爸同意了我的想法。这就是我所记得的整件事情的缘起。
不过,如果去问我爸爸的话,他会告诉你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小可爱(Lovie)”,爸爸慢条斯理地开始讲他的版本,我耐心地听着,“你的脑子撞坏了。你到底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是随便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我想各位读者一定能猜到,“小可爱”不是我的名字。我叫爱丽丝,全名是“克里斯滕·爱丽丝·奥兹玛·布罗齐纳”,但是我一般不用“克里斯滕”这个名字。“爱丽丝”和“奥兹玛”是爸爸从小说里为我选的,也是我长大以后自己决定用的名字。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做出这个决定,不过这两个名字让我非常满意。
以后我会进一步解释,为什么对我来说自己的名字就像是与生俱来的符号一样贴切自然。另外,“小可爱”也不是像你所想象的只是一个表达慈爱的昵称。和爸爸所有的词汇一样,这个昵称也是有出处的—这是电影《盖里甘的岛》(Gilligan’s Island)中豪威尔先生对他妻子的爱称。我的父亲从没直呼过我的名字,“小可爱”是他最常用的称呼。但是当我摔坏什么东西,忘了什么事情,或者做了什么傻事的时候,“小可爱”后面就会添点儿其他的称呼了,比如“笨蛋”之类的。
“给我讲讲吧。”爸爸正要出门,我站在他的门口说道。
“你母亲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问道。
“我10 岁那年。”
“那就是了。从1997 年开始的,她走时我们的计划刚刚开始一年。”
“那么,当时我们读的是什么书呢?”
“嗯,”他边想边说,“应该是《绿野仙踪》系列里的一本。这套书是我们当时反复读的。我试过给你读其他的书,但是你不肯。”
至此,我们的记忆终于一致了。但是我知道,很快我们又会发生分歧。“当时我们躺在床上,刚刚读完书。”爸爸说,“我正在担心汉修先生的魔咒。”
“什么魔咒?”
“《亲爱的汉修先生》(Dear Mr. Henshaw)是我当年读给凯西的书,正是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她不让我再为她读下去了。”爸爸喃喃地说,声音很小。
显然,尽管已经过去将近20 年了,这段记忆还在困扰着他。我姐姐上四年级的时候,告诉爸爸不想再听他读书了。她觉得听爸爸读书太幼稚,而且当时她已经可以自己看小说了。但是对父亲来说,中止读书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在一所小学的图书馆工作,给孩子们读书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也许这件事是除了“父亲”这个角色之外,他做得最好的。舒缓的声音和丰富的表情使他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受到了无数孩子的欢迎。他也受到了我的欢迎,不过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一度打算提议制订一个读书计划,这样一来,当我们停止一起读书的时候,至少你已经长大一些了。于是我提出了这个计划,老实说,我原以为你会订一个100 天的期限呢。”想到当时的情景,爸爸笑了起来。我没有笑,因为我记得最初的时候,我的提议确实是100 天。
“不对,”爸爸继续说,“当时你说,‘我们读1000 天吧!’我不得不装出一副积极响应的样子,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太大信心。1000 天毕竟太长了呀。”
我不得不打断他。因为他说的跟我记忆中的完全不吻合。首先我提醒父亲,我们最初的目标是100 天无疑。当我们达到这个目标的时候,还特地去一家小餐馆吃了一顿煎饼作为早餐,以示庆祝呢。我们决定再设定一个新目标,没有考虑像200 天、500 天这些比较低的目标,直接决定挑战1000 天。我把我记忆中的版本告诉父亲,他却压根儿不信。然后,当我提到我们的“连胜”计划其实发端于火车上时,他打断了我。
“啊,‘暗夜离奇火车事件’!”爸爸活学活用,把我们最喜欢的一个福尔摩斯故事搬了上去。
“我记得很清楚,”爸爸继续说,“因为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自己是个好父亲的机会。我们当时在去波士顿周末旅游的火车上。隔壁的女人说,你们读书的样子看上去很温馨。我告诉她我们在挑战‘连胜’,已经成功坚持40 天了!我非常得意,对坚持了40 天莫名其妙地感到得意,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一样。”
我们都笑了起来,但是我笑的一部分原因是我知道父亲记错了。事实上,火车上的那夜是读书的第一夜。
事情的重点是:不管我们回忆多少次,都不可能还原当时的真相。在个别细节上我们记得一致,但是当年的我太年幼,父亲却在慢慢变老,有些记忆被我们搞混了;关于这个读书计划的缘起,我们各自印象中的版本也常常变来变去,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父亲几乎不可能达成一致了。我们甚至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这个计划起了“连胜”这个称呼,以及是谁想到的这个主意。如果当初我们预见到这个计划最终能坚持3218 天,时间跨度近9年,从我上小学一直坚持到上大学的第一天,我们也许会做一下记录。甚至在计划开始几年之后,我们才开始想到把在“读热”(read hot)计划里读过的书目记下来。“读热”是我们给晚上读书的小嗜好起的另一个名字,《了不起的吉莉》(The Great Gilly Hopkins)中有一个短语是“火热”(red hot),被我们借用了。
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计划是否能坚持下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拿它当回事儿。我们的规则一直都很清楚,也很严格:每晚必须读书至少10 分钟(实际上几乎都会远远多于这个时间),而且要在午夜之前。朗读的内容原则上是我们当时读的书,但是如果时间接近午夜了,而我们还在外面,那么随便读点什么也可以—比如杂志、棒球节目之类的。朗读的方式原则上是两个人面对面,一个读,一个听;但是如果碰巧不在一起,那么通过电话读书也可以。每当我打电话给父亲,告诉他我晚上在朋友家过夜,都能从他声音中听出不快。他会叹口气,把电话放下,我就在电话另一头等他去拿书。有时他也会让我过10 分钟再打给他。
“我都还没‘预读’过呢!”父亲会提出抗议。他坚持在为我朗读之前自己先“彩排”一遍(特别是读成人书的时候,他要预先“审查”)。
我们对“连胜”计划后来的细节就记得比较清楚了,一是因为离现在更近,再者也是因为我们保持的纪录越来越可观了。坚持到1000 多天之后,我们在深夜的读书像一场比分紧咬的比赛一样,变得扣人心弦起来。毫无疑问,我们都会记得这个计划是如何结束的,甚至连我的父亲都不会忘记—结束这个计划是我们担心了多年的。不过,在讲述结尾之前,我们需要先把开头交代清楚。坦白说,我也记不清故事是如何开始的了。
记得当时在开往波士顿的列车上,我倚着父亲,靠在他的臂弯里,头枕在他胸前,车窗外面的房屋、学校、棒球场都在快速后退,成为一片模糊的彩色光影。我们当时都为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绿野仙踪》系列深深着迷—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在读第二遍,或许是第三遍了。父亲喜欢鲍姆在作品中体现的领袖精神和他所刻画的女性形象,更不用说他那犀利直白的幽默了—每次重读都让我们捧腹不已。我则喜欢书中那些关于美丽地方的精彩描写,例如宫殿,人声喧哗、摆满珍馐的华丽餐厅,等等。快到波士顿的时候,我禁不住幻想我们住的饭店是不是就像书里格琳达女巫和林克提克国王的宫殿一样。那天晚上,当父亲读到描写翡翠城宫殿的片段时,听着那些“鲜艳的旗帜”,镶嵌着宝石的“塔楼”,我在座位上简直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快点住进我们预订的万豪酒店去。
听完我的回忆,父亲摇了摇头,又重讲了一遍他所记得的版本,还坚持说:“反正我记得我们的计划就是这样开始的。”这已经是他在一天里第三次讲起这个故事的开头了,每次讲的都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异。然后,父亲叹了口气。
“不过我的回忆也有问题—它们总是一团乱。”他承认道。
我把父亲和我回忆的版本都分别做了笔记。我坐了一会儿,把两份笔记对比了一下,看看它们有什么共同点。我又想重复一遍我的版本,因为不断地重复一件事情有时候会让父亲相信我是对的(或者至少把他耗得筋疲力尽)。但是我想也许父亲看出我马上要恼了,因为我口气刚有点不好,他已经转身准备离开了。
“我要到衣柜里找点东西。”父亲边说边向楼梯走去。我不确定父亲是在警告我,还是只是这么一说,但是很显然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了。不过我也没指望我们的意见能达成一致。但是,在我印象中,“连胜”计划确实是这样开始的。

我清楚记得,一切都开始于火车上。这场被我和爸爸称为“连胜”(The Streak)的长达3218 天的读书马拉松是在一列开往波士顿的火车上拉开序幕的,当时我正在上小学三年级。几个小时的旅途中,我们一直在读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的《奥兹国的铁皮人》(The Tin Woodman of Oz),这是我心爱的《绿野仙踪》系列的第十二册。过道对面的一个女人注意到了我们,奇怪父亲为什么在火车上为我读书。我们的回答很简单:我们一直都这么做—从我记事起,他就已经开始每晚为我读书了。他为我读的第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Pinocchio),当时我才4岁。虽然是坐火车去度假,但是这对我们来说跟平时没有太大区别。为什么不读书呢?为什么不坚持读书呢?
但是,她吃惊的样子触动了我们。如果我们在假期都能坚持读书,那么设定一个目标,然后一天不落地坚持下来该是怎样的一件难事?于是,我向爸爸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连续100 天,每天晚上都读书。爸爸同意了我的想法。这就是我所记得的整件事情的缘起。
不过,如果去问我爸爸的话,他会告诉你一个完全不同的版本。
“小可爱(Lovie)”,爸爸慢条斯理地开始讲他的版本,我耐心地听着,“你的脑子撞坏了。你到底是想知道事情的真相,还是随便想到什么就写什么?”
我想各位读者一定能猜到,“小可爱”不是我的名字。我叫爱丽丝,全名是“克里斯滕·爱丽丝·奥兹玛·布罗齐纳”,但是我一般不用“克里斯滕”这个名字。“爱丽丝”和“奥兹玛”是爸爸从小说里为我选的,也是我长大以后自己决定用的名字。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做出这个决定,不过这两个名字让我非常满意。
以后我会进一步解释,为什么对我来说自己的名字就像是与生俱来的符号一样贴切自然。另外,“小可爱”也不是像你所想象的只是一个表达慈爱的昵称。和爸爸所有的词汇一样,这个昵称也是有出处的—这是电影《盖里甘的岛》(Gilligan’s Island)中豪威尔先生对他妻子的爱称。我的父亲从没直呼过我的名字,“小可爱”是他最常用的称呼。但是当我摔坏什么东西,忘了什么事情,或者做了什么傻事的时候,“小可爱”后面就会添点儿其他的称呼了,比如“笨蛋”之类的。
“给我讲讲吧。”爸爸正要出门,我站在他的门口说道。
“你母亲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问道。
“我10 岁那年。”
“那就是了。从1997 年开始的,她走时我们的计划刚刚开始一年。”
“那么,当时我们读的是什么书呢?”
“嗯,”他边想边说,“应该是《绿野仙踪》系列里的一本。这套书是我们当时反复读的。我试过给你读其他的书,但是你不肯。”
至此,我们的记忆终于一致了。但是我知道,很快我们又会发生分歧。“当时我们躺在床上,刚刚读完书。”爸爸说,“我正在担心汉修先生的魔咒。”
“什么魔咒?”
“《亲爱的汉修先生》(Dear Mr. Henshaw)是我当年读给凯西的书,正是读到这本书的时候,她不让我再为她读下去了。”爸爸喃喃地说,声音很小。
显然,尽管已经过去将近20 年了,这段记忆还在困扰着他。我姐姐上四年级的时候,告诉爸爸不想再听他读书了。她觉得听爸爸读书太幼稚,而且当时她已经可以自己看小说了。但是对父亲来说,中止读书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在一所小学的图书馆工作,给孩子们读书是他最喜欢做的事。也许这件事是除了“父亲”这个角色之外,他做得最好的。舒缓的声音和丰富的表情使他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受到了无数孩子的欢迎。他也受到了我的欢迎,不过这是理所当然的。
“我一度打算提议制订一个读书计划,这样一来,当我们停止一起读书的时候,至少你已经长大一些了。于是我提出了这个计划,老实说,我原以为你会订一个100 天的期限呢。”想到当时的情景,爸爸笑了起来。我没有笑,因为我记得最初的时候,我的提议确实是100 天。
“不对,”爸爸继续说,“当时你说,‘我们读1000 天吧!’我不得不装出一副积极响应的样子,但是实际上并没有太大信心。1000 天毕竟太长了呀。”
我不得不打断他。因为他说的跟我记忆中的完全不吻合。首先我提醒父亲,我们最初的目标是100 天无疑。当我们达到这个目标的时候,还特地去一家小餐馆吃了一顿煎饼作为早餐,以示庆祝呢。我们决定再设定一个新目标,没有考虑像200 天、500 天这些比较低的目标,直接决定挑战1000 天。我把我记忆中的版本告诉父亲,他却压根儿不信。然后,当我提到我们的“连胜”计划其实发端于火车上时,他打断了我。
“啊,‘暗夜离奇火车事件’!”爸爸活学活用,把我们最喜欢的一个福尔摩斯故事搬了上去。
“我记得很清楚,”爸爸继续说,“因为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自己是个好父亲的机会。我们当时在去波士顿周末旅游的火车上。隔壁的女人说,你们读书的样子看上去很温馨。我告诉她我们在挑战‘连胜’,已经成功坚持40 天了!我非常得意,对坚持了40 天莫名其妙地感到得意,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一样。”
我们都笑了起来,但是我笑的一部分原因是我知道父亲记错了。事实上,火车上的那夜是读书的第一夜。
事情的重点是:不管我们回忆多少次,都不可能还原当时的真相。在个别细节上我们记得一致,但是当年的我太年幼,父亲却在慢慢变老,有些记忆被我们搞混了;关于这个读书计划的缘起,我们各自印象中的版本也常常变来变去,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父亲几乎不可能达成一致了。我们甚至不记得什么时候给这个计划起了“连胜”这个称呼,以及是谁想到的这个主意。如果当初我们预见到这个计划最终能坚持3218 天,时间跨度近9年,从我上小学一直坚持到上大学的第一天,我们也许会做一下记录。甚至在计划开始几年之后,我们才开始想到把在“读热”(read hot)计划里读过的书目记下来。“读热”是我们给晚上读书的小嗜好起的另一个名字,《了不起的吉莉》(The Great Gilly Hopkins)中有一个短语是“火热”(red hot),被我们借用了。
虽然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计划是否能坚持下去,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拿它当回事儿。我们的规则一直都很清楚,也很严格:每晚必须读书至少10 分钟(实际上几乎都会远远多于这个时间),而且要在午夜之前。朗读的内容原则上是我们当时读的书,但是如果时间接近午夜了,而我们还在外面,那么随便读点什么也可以—比如杂志、棒球节目之类的。朗读的方式原则上是两个人面对面,一个读,一个听;但是如果碰巧不在一起,那么通过电话读书也可以。每当我打电话给父亲,告诉他我晚上在朋友家过夜,都能从他声音中听出不快。他会叹口气,把电话放下,我就在电话另一头等他去拿书。有时他也会让我过10 分钟再打给他。
“我都还没‘预读’过呢!”父亲会提出抗议。他坚持在为我朗读之前自己先“彩排”一遍(特别是读成人书的时候,他要预先“审查”)。
我们对“连胜”计划后来的细节就记得比较清楚了,一是因为离现在更近,再者也是因为我们保持的纪录越来越可观了。坚持到1000 多天之后,我们在深夜的读书像一场比分紧咬的比赛一样,变得扣人心弦起来。毫无疑问,我们都会记得这个计划是如何结束的,甚至连我的父亲都不会忘记—结束这个计划是我们担心了多年的。不过,在讲述结尾之前,我们需要先把开头交代清楚。坦白说,我也记不清故事是如何开始的了。
记得当时在开往波士顿的列车上,我倚着父亲,靠在他的臂弯里,头枕在他胸前,车窗外面的房屋、学校、棒球场都在快速后退,成为一片模糊的彩色光影。我们当时都为弗兰克·鲍姆和他的《绿野仙踪》系列深深着迷—实际上,我们已经是在读第二遍,或许是第三遍了。父亲喜欢鲍姆在作品中体现的领袖精神和他所刻画的女性形象,更不用说他那犀利直白的幽默了—每次重读都让我们捧腹不已。我则喜欢书中那些关于美丽地方的精彩描写,例如宫殿,人声喧哗、摆满珍馐的华丽餐厅,等等。快到波士顿的时候,我禁不住幻想我们住的饭店是不是就像书里格琳达女巫和林克提克国王的宫殿一样。那天晚上,当父亲读到描写翡翠城宫殿的片段时,听着那些“鲜艳的旗帜”,镶嵌着宝石的“塔楼”,我在座位上简直坐不住了,迫不及待地想快点住进我们预订的万豪酒店去。
听完我的回忆,父亲摇了摇头,又重讲了一遍他所记得的版本,还坚持说:“反正我记得我们的计划就是这样开始的。”这已经是他在一天里第三次讲起这个故事的开头了,每次讲的都只有一些细微的差异。然后,父亲叹了口气。
“不过我的回忆也有问题—它们总是一团乱。”他承认道。
我把父亲和我回忆的版本都分别做了笔记。我坐了一会儿,把两份笔记对比了一下,看看它们有什么共同点。我又想重复一遍我的版本,因为不断地重复一件事情有时候会让父亲相信我是对的(或者至少把他耗得筋疲力尽)。但是我想也许父亲看出我马上要恼了,因为我口气刚有点不好,他已经转身准备离开了。
“我要到衣柜里找点东西。”父亲边说边向楼梯走去。我不确定父亲是在警告我,还是只是这么一说,但是很显然我们的谈话到此为止了。不过我也没指望我们的意见能达成一致。但是,在我印象中,“连胜”计划确实是这样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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