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总能带来生命的灵光,赋予我另一个灵魂
近几个月,行经和平东路编译馆附近时,我总是向一个熟悉的墙角张望。原先那有一位推着小车,卖手冲咖啡的残障老人,他亲切善良,举止潇洒,“花神”咖啡无比香醇,是人间一道温暖的风景。可惜不知何时,他与咖啡小车同时消失,只留下一片无言的墙角与我对“花神”的无限回忆。我还记得,有时我买了咖啡去学校,一进电梯,所有认识与不识的人都忍不住说好香,那也许是包含老人不向命运低首的“德馨”吧。
咖啡已是这个时代的标志,我的同事或朋友中,有的不抽烟,有的不喝酒,有的不结婚,或结了婚不生小孩,正是所谓的“各有坚持”。不过却很少人不喝咖啡,套一句政治术语,咖啡是彼此的“最大公约数”,即便是长期失眠患者,总还是奋不顾身投入那黑色沼泽当中。
咖啡带来什么呢?是感官瞬间饱满的刺激,也是近乎幽默的黑色灵感。对大多数的人而言也许是片刻的小憩;但我发现咖啡已经成为商业社会的人际礼仪之一,谈生意的人往往要摆杯绝望的咖啡在文件堆雪的桌上点缀一下,直到它寒凉成与数字相同的冰冷也不喝上一口。
就我个人来说,咖啡总是为我带来不少生命的灵光,赋予我另一个灵魂。听到了上课钟才匆匆从咖啡馆跑进教室的那堂课,进度一定落后,不过笑声会比较多一点,刚才的那一小杯咖啡让思想活跃了起来,面对同样的作品,似乎可以产生超乎以往的感受和联想,而且更有乐于分享的心情,东扯西拉,讨论作品变成轻松与欢乐的漫谈,这是我真正神往的文学课。我最近发现,小笔电普及后,在咖啡馆遇到写文章的同事也比图书馆多,我想不仅是因为咖啡馆的气氛轻松,同时也是因为一杯甘醇的咖啡,能为文章带来更多的香气吧。试想如果当年嵇康、山涛之流在竹林里或柳树下,撩动袖袍啜饮的是一盅蓝山或曼特宁,那么中国思想史的那一页会不会更加深邃灿烂呢?
我是上大学后才喝过真正的咖啡。儿时的咖啡只有一种,就是“雀巢速溶咖啡”,那是一个有大红塑料盖的玻璃罐,咕噜咕噜转开后焦苦的香气至今记忆犹新。不过那多半是客人送来的礼盒,我的父母不喝,我们闻着香,也不敢喝。后来有了单包装的“三合一”或罐装咖啡,那大红盖便日渐没落了。上大学后,待在咖啡馆的时间远比图书馆多,这才知道一杯好咖啡是如何煮成的。那时与同学清谈终日,大量的咖啡终于使我们成为昼夜颠倒、思想激进的愤世青年。我浮沉在杯中的领会是:人生最值得活的一刻,不在什么功成名就之时,而应该在饮尽最后一口微温的咖啡,望向窗外,晴空悠悠,暮色与人生都很遥远的当下。
后来我开始自己烹煮咖啡,一半是省钱,一半是附庸风雅。慢慢将豆子手磨成粉,浅浅地加热,深深地谈心,夫妻生活倏忽这样也过了十年。艾略特(T. S. Eliot)在他那首意味深远的长诗《普鲁弗洛克的情歌》(The Love Song of J. Alfred Prufrock)中说:“我用咖啡匙舀尽了我的生命。”(I have measured out my life withcoffee spoons.)没有错,人生能经得起几匙的咖啡呢?
为了让咖啡的年华更加灿烂,我送了一个英国瓷杯给妻子。纯白的瓷上绘着蓝色的中国风情画,应该就是《柳景盘》里的那个爱情故事。瓷绘笔调古拙:东方的柳林,佛塔的飞檐,拱桥上的行人与小舟,眼看就是江流天地外了,多少的情意却成了有无中的山色。我不知道我们将在那样的意境里漫汗多少晨昏,但生命是应该虚度的,因为那样才美,因为平浅的咖啡匙纵能缓慢舀尽人生,但实在是无法盛起太多的真理或人间积极的意义。
买菜:一个现代人卑微却深刻的生活享乐
买菜说不上是什么风雅,不过就像汪曾祺说的:“提一菜筐,逛逛菜市,比空着手遛弯儿要‘好白相’。”我到现在还记得,上小学前就常跟着母亲上菜市,说是买菜,不过大人的活动当然不只在买菜这事的范围内,先在路口喝一碗米粉汤,然后沿路与老街坊话话家常,这里买一把青江菜,那里买半斤里脊肉,买完豆腐豆芽当然会要一瓶豆浆解解渴,再逛逛卖拖鞋短裤的小摊、挑着担子卖水果的老人,整个行程大约就到了尾声。偶尔,母亲会要我拿着刚买的菜去“公秤”那儿磅一下,看看斤两足否。不过整个过程除了吃,对一个小孩来说是颇无聊的,当时尤其害怕买鱼时鱼贩拔鳞斩头剜脏的腥红场面,以及鸡贩子那里闷烘烘的骚臭。
婚后最大的转变就是得常上市场,我们这一代纵然成家,过的也是“村上春树式的美国生活”,因此除了难以配合传统市场的营业时间,也缺少与小贩论斤计两或要葱拿姜的才情,那是我外婆到母亲那一代的生活乐子,与其说是代沟,倒不如说是时代的缘分。我与妻子最常逛的是“超市”,我总觉得用“super”来形容“market”是典型美国式的夸张,不过在晴朗的假日,穿着棉T恤牛仔裤,推着大推车买冰啤酒与矿泉水,或是逛逛冷冻食品区买条培根什么的,也满有“幸福的两人世界”那种喜悦。
妻子善于计划,所以买菜颇为井然有序:从青果区开始,然后蔬菜、蕈菇,接着买鱼买肉,再买一些现成食品如水饺、云吞之类,最后是需要冷藏的酸奶。大致依照超市的动线前进,偶尔插入写在便条纸上的生活用品,按部就班地完成购物。这样我们的生活便有了一盘鲜虾芦笋意大利面佐南瓜浓汤,或是西泽沙拉和香煎纽约客牛排配麒麟啤酒,这样便有一天复一天的时光感。所谓人生,便成了一首在腰果鸡丁与山药排骨汤里慢慢老去的情诗,十分甜蜜也相当忧郁。
传统市场总有其永恒的热情与凌乱,像一部拉丁美洲的魔幻写实小说,以各种刺鼻的异味、耀眼的色彩诱使你落入一座疟热丛林,不知不觉便买了过多的番石榴与吃不完的面条;那些带土的青菜,扭动的鱼,窝在低矮笼子里等死的花毛鸡,鼓着腮瞪人的大牛蛙,暗示了“吃”是一件多么原始而带着一些暴虐的事,是一件多么冒险又快乐的活动。传统市场是城市里未将“弱肉强食”当作一个譬喻的地方,活生生地每天上演真正的丛林法则,如果你立志当一个好修身的君子而不是善解牛的庖丁,那么真的很难享受市场中嘉年华般的放肆与乐趣。
而超级市场则是现代迷宫的缩影,世界文化冰冻在华丽废墟的橱柜里,等待你携带它们逃出物质化的冷酷异境。于是每个周末,我便要刷卡买回一堆生冷的食材,在家中翻出祖母珍藏的红泥小火炉,砥亮外婆杀生无数的金门钢刀,系上妻子家政课缝制的围裙,摆好各大百货公司周年庆时赠送的瓷碗木筷,在治一乱邦兴一灭国的时间里,哼着小调(喝完了这杯,再进点儿小菜……),按部就班完成一个现代人卑微却深刻的生活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