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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遇见你之前》作者乔乔·莫伊斯献给未被生活眷顾却从未放弃追求梦想、改变命运的人的书。
★在崇尚“躺平”的时代,重新呼唤“爱”和“梦想”的力量。无论什么境况,要改变你的人生,唯有靠自律与努力。
★相爱却不会相处的夫妻,爱外孙女却不会表达的外公,看似柔弱却骨子里透着韧劲的女孩……每个人都带着问题前行,终将在别人身上找到答案。
★作者特别擅长描写情感世界,极容易代入,尤其是你没经历过的人生,“小说能拓宽你的人生体验”的绝佳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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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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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根据真实故事创作的小说。
莎拉是班上怪的女孩:当别的孩子都忙着逃课、疯玩、早恋的时候,她却把几乎所有业余时间都用来练习马术。事实上,打有记忆以来,她的绝大多数时间就都围绕着马。因为她要成为名校“黑骑士马术团”早的女骑士,这是她和外公的梦想与约定。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外公突然中风,让她成了被人领养的孤儿,马也被人骗走。眼看着约定和梦想即将破碎,小莎拉决然从恶霸手里夺回马,一人一马奔向了法国。恶霸的追赶,陌生的村镇,没去过的国家,还要带马渡海……几乎不可能完成的旅途,这个十四岁女孩却从未想过放弃。她只知道,那是外公当年梦断之处,也是她的人生起航的地方。她必须抵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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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乔乔·莫伊斯,1969年生,英国著名小说家,记者。目前已出版13部小说,被翻译成近50种语言,全球销逾3000万册。 乔乔坦言自己之所以痴迷于动人的情感故事,是因为在她看来,“爱让我们做出不同寻常的事,爱能改变人”。
在《小骑士》中,乔乔将这份痴迷献给了那些出身低微却从未放弃热爱与梦想的孩子。因为爱,天才骑士挥别爱马,成了普通的丈夫和外公;也是因为爱,十四岁的女孩不顾一切踏上旅程,回到外公梦断的地方,实现和他的约定。当然,现实里多的是自私和恶意的人,小说中也一样。然而乔乔让我们看到,一个孩子的纯粹的爱,甚至可以融化那些带着冰冷面具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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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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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这个时间出发,只要十七分钟就能到牛仔约翰的农场。再过一个钟头,通往东城区的马路便会开始拥堵,路上的时间将会多近三倍。她一般都比他先到,而他只放心把备用钥匙交给她一个人。大多数时候,当他腿脚僵硬地从小路上悠闲走来时,她已经忙着把窝里的母鸡放出去了。通常,你还能听到他的歌声。
莎拉摆弄铁网大门上的挂锁,德国牧羊犬希芭立马大叫起来,等它看清了来人是谁后,便坐下来,充满期待地摇着尾巴。莎拉从口袋里拿出零食扔给它,然后走进小小的院子,轻轻关上身后的大门。
很久以前,伦敦的这片地区到处都是马场,它们隐藏在狭窄的鹅卵石小道尽头,或是谷仓的大门后和铁道的桥洞里。这些马拉酒、拉煤,也拉破铜烂铁。星期六的下午,人们经常可以看到全家人喜爱的短腿马或纯正的快步马在公园里绕圈。可后来,留下的马场寥寥无几。牛仔约翰的便是其中之一。他的马场占据了四个桥洞,有三四处修建在一起的马厩和仓库,位于通向商业区的小路尽头。桥洞前面是带围墙的院子,地上铺着鹅卵石,院里有成垛的垫料、鸡窝、垃圾箱等杂物,还有牛仔约翰准备卖掉的旧车,以及一个从不熄灭的火盆。每隔大约二十分钟,通勤的城铁会从头顶轰隆开过,可无论人还是动物都不会在意。鸡继续啄食,山羊冒险咬了一口它不应该吃的东西,希芭用琥珀色的眼睛警惕地盯着门外的世界,随时准备给不认识的人一点颜色看看。
目前,马场有十二匹马,包括一对双胞胎克莱兹代尔马,它们属于退休的马车夫托尼;几匹长脖子大眼睛的快步马是马耳他人萨尔和他的赌马团伙的;各种脏兮兮的小马驹则是当地小孩寄养的。莎拉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知道它们的存在——公园管理员肯定知道,23他经常把这些马从公园里赶出来。他们偶尔还会收到寄给“斯伯佩尼大道桥洞马场主”的信件,威胁说如果他们还继续非法进入公众场所,有关部门就将采取法律措施。牛仔约翰哈哈大笑,把这些信扔进火盆,拉长语调说:“据我所知,是马先到这儿的呀。”
他声称自己是费城黑牛仔协会的初成员。他们并不是真正的牛仔——至少不是真在牧场上养牛的那种。约翰说,在美国有很多像他这里一样的城市农场,但比这里更大。人们可以寄养动物、组织比赛,小孩子们可以来学习,逃离拥挤忙碌的城市生活。他是20世纪60年代为了追一个女人来到伦敦的,虽然后来那个女人变得“太太太麻烦”了。他喜欢这个城市,可也非常想念自己的马匹。于是,他从绍索尔集市上买来一匹膝盖受伤的纯种马,又从市政府那里买来了几处建于维多利亚时期的荒废马厩。可以料想到,市政府做完这笔买卖就后悔了。
牛仔约翰的农场现在成了一个机构,或者说,一个眼中钉——这取决于你的立场。政府官员不喜欢它,总是向它发出环境保护和害虫防治的警告。但约翰跟他们说,你就是全身涂上奶酪酱在外面坐一整晚,也看不到一只老鼠——因为他养了一大群凶狠的猫。房产开发商也不喜欢这里,因为他们想在这里立一大片公寓楼,可约翰就是不肯卖地。大多数邻居不介意:他们每天都会停下脚步,和约翰聊天,买各种新鲜农产品。当地的餐厅很喜欢它:有时候,拉杰宫殿餐厅的兰吉特或妮娜会跑来,买母鸡、鸡蛋,偶尔还可能会买只羊。另外还有几个跟莎拉一样的小孩,只要不上课,他们就会待在这儿。这些建于维多利亚时期的整齐马棚和一堆堆摇摇晃晃的草垛就像个避难所,隔绝了周遭城市街道无休止的嘈杂与混乱。
“你把那只大傻鹅放出来没?”
她正把草料扔给小马驹时,牛仔约翰到了。他戴着牛仔帽,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是牛仔。两片凹陷的脸颊闪闪发亮,那是在已经炙热的阳光下边走路边抽烟的结果。
“还没有,它老是咬我的腿。”
“也咬我。我要看看新开的餐厅要不要把它买了去。嗨,我的脚踝都被咬红了。”他们不再说话,一起看着他上周在集市心血来潮买下的肥壮大鹅,“把你蘸梅子酱吃了!”他大喊,它也嘎嘎叫着回答。
从有记忆开始,莎拉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她很小的时候,外公就让她坐在谢德兰马驹的背上,这些毛发蓬乱的小马都是约翰的。外婆啧啧咂嘴,似乎责怪外公不该把对马的热爱传递给下一代。再后来,莎拉的妈妈离开,外公又把她带到这儿来,好让她听不到外婆的哭声;妈妈偶尔回家时,也不会听到外婆对妈妈的吼叫或是要她改邪归正的哀求。
在这里,外公教会了她骑马。他在小巷里来回奔跑,陪她磨炼骑马快跑的技巧。外公鄙视农场上很多马主人养马的方法。他说即便是在城市里,也应该让马每天练习。她不先喂马,外公绝不会让她吃饭;她不先把马靴擦干净,外公绝不会让她洗澡。后来,外婆去世,布彻尔来了,大家都叫它布布。外公和她当时都需要一些东西来转移注意力,都需要一个理由离开不再像家的家。大眼睛的小姑娘长到十来岁,深知世道凶险的外公决定为她找一条出路。他开始训练这匹黄铜色的小雄驹和他的外孙女,训练程度远远超过了本地小孩所谓的骑马——他们多就是练一练翻身上马,骑马沿着大路跑到沼泽地边上,如果能从公园长椅、水果箱子或是其他什么障碍物上跳过去,那就算刺激了。可外公却是一遍又一遍地让她练习旁人压根看不明白的东西,比如小腿的角度要精确到毫米,双手要保持的静止,直到她大哭起来,因为她只想跟其他小孩去闲晃,可外公就是不让。他说,这不仅仅是为了不让布布在柏油路上奔跑伤到腿,也是为了让她知道,要实现梦想唯有通过努力加自律。
外公现在仍然这么说,所以约翰和其他人都叫他上校。这本来是开玩笑,可莎拉知道,他们都有点怕他。
“喝茶吗?”牛仔约翰指了指水壶。
“不了,我今天只能骑半个钟头,要早点到学校。”
“你还在练习技巧吗?”
“实际上,”她夸张又礼貌地说,“今天早上,我们就要练习斜横步了,这需要在原地踏步和慢步小跑间迅速切换。这是上校的指令。”她摸着马儿油光发亮的脖子。
牛仔约翰哼了一声:“我真是服了你外公。下一次马戏团来的时候,他们会求着他去表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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