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目前,国家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正在形成。2012年科技部会同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编制了《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为文化科技融合工作提出具体的工作框架。文化科技项目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持续实施,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工作有序推进。《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体系,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管理规范、配套完善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文化科技创新”正式进入了地方落地实施阶段。各省市以及各基地先后发布了文化科技创新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指导意见。文化科技融合的政策体系、项目体系、基地体系等基本成型。
我国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正处于历史好时期,但是,关于文化科技融合统计指标体系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文化科技融合的统计标准混乱,直接导致政府、各部门数据统计口径不一,统计指标的可比性低、可操作性不强、指标重复与缺失严重、指标数据难采集,导致统计数据的“虚高”与“假低”现象共存,各部门无法用指标数据准确地对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估,难以部署与开展工作。因此,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科学化、标准化、可操作性的统计指标体系极具必要性、紧迫性和开创性。同时,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正确测评、认识、把握地区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水平并对其进行比较,监测发展中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进行解决。
文化科技融合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研究课题,《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指出“逐步探索建立一套适用于评价文化科技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发展潜力以及投入产出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为指标设定提供了基本遵循。
根据科学性、可比性、可操作性、相对独立性、系统性的原则,本研究构建区域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Cultural and Technological Indicators,CTI)并进行评价分析,主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以下简称“省域”)和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文化科技融合评价作为研究对象,具体分为“省域”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Provincial Cultural and Technological Indicators,PCTI)、“基地”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Base Cultural and Technological Indicators,BCTI)。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文化科技融合评价的理论基础、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研究、文化科技融合区域评价、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优化及建议,以及“省域”和“基地”应用示范等。
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分为内核层、外围层、衍生层。其中内核层指文化科技融合的核心驱动力,包括文化科技融合水平(经济绩效、规模、结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能力(技术、人才、科研机构),外围层指文化科技融合环境(扶持政策、服务平台、中介机构),衍生层指文化科技融合效益(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效益)。
本研究将为“省域”和“基地”的文化科技融合程度、融合成效提供评估导向;为政府提供示范样板和决策依据;为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本研究以“省域”和“基地”作为样本数据的主要采集对象,数据主要来源于统计局等官方发布的数据、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中国人民大学文化科技园)报送数据,以及课题组的实际调研数据。
文化科技政策与行业是一个持续变动的过程,受时间和数据所限,第三四批“基地”评价没有纳入,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