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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得主迟子建小说代表作, 四段少年故事,生动而纯粹的温情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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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收录四个少年的故事,《日落碗窑》中的关小明对杂技“顶碗”有执着的理想主义式的追寻,《疯人院的小磨盘》的故事围绕小磨盘的上学经历而展开,《五丈寺庙会》中十五岁的少年仰善做着“放鸟”的生意,《草地上的云朵》中小哥俩天水和青杨随爷爷去到了遥远的小镇伊里库。这些少年各自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呢。本卷作品均采用少年视角展开故事,风格生动而纯粹,充满灵性色彩。通过跳脱出成人固化思维模式的孩童的眼睛,我们看到的或是特殊的温情,或是纯朴的人性,或是天真活泼的趣味。然而在一个个有心事的少年身上,展现的终究是一幅幅宏大的社会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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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迟子建,1964 年生于漠河。1983 年开始写作,已发表以小说为主的文学作品六百余万字,出版有九十余部单行本。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伪满洲国》《越过云层的晴朗》《额尔古纳河右岸》《白雪乌鸦》《群山之巅》,小说集《北极村童话》《踏着月光的行板》《世界上所有的夜晚》,散文随笔集《伤怀之美》《我的世界下雪了》等。曾获得、第二、第四届鲁迅文学奖,第七届茅盾文学奖,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等奖项。作品有英、法、日、意、韩、荷兰、瑞典、阿拉伯、泰、波兰等海外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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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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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落碗窑 001
疯人院的小磨盘 061
五丈寺庙会 124
草地上的云朵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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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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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小明这一段与相处融洽的冰溜儿屡屡失和。已经有三天冰溜儿在清晨时静静出走,夜深时才悄悄回它的窝为主人守夜。这种僵局的出现缘自盛夏那场大明马戏团的演出。
那是个艳阳当空的礼拜天。上午时关小明和其他男孩子一样在田间拼命干活,以博得大人们的欢心,下午好去城里看马戏。结果他们如愿以偿。八个伙伴在午饭后揣着钱,抄着田野的小路,兴高采烈地朝城里奔。中途他们渴极了的时候,还跑到一家萝卜地里,拔了几个水灵灵的青萝卜来吃,然后互相嘻哈打趣着说这不算偷,谁要报告给班主任谁就是孙子。天上的乌鸦因为在一片绿色中发现了几团鲜红的东西,以为是意外的肉食盛宴摆在面前,待它们追随过来低空徘徊时,发现那是几个光着脊的被阳光晒红了的孩子,是新鲜的活物,于是它们分外败兴地大呼上当,将那粗哑的叫声抛洒在一望无际的碧绿的田野里。关小明和伙伴们不由振臂冲乌鸦喊:
乌鸦乌鸦,偷麦谷吃;麦谷不熟,吃了拉稀,一拉拉进磨眼里,二大娘摊出的煎饼臭烘烘。
二大娘是谁,他们也不知道,看来只有二大娘自己知道了。反正歌谣里是这么唱的。
他们赶到城里后,票已经卖光了。一行人急得抓耳挠腮。后来还是票贩子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以两倍的票价圆了他们的梦。净赚了几个毛头小孩的钱,票贩子还嫌不过瘾,将票递给他们时又厚颜无耻地说:“再叫一声爷爷,否则还加一倍的钱。”
几个孩子为了看马戏,齐声叫了“爷爷”,其实在叫的时候心里都在反复骂道:“这龟孙!”他们一进剧场,才发现座位在后一排,离着舞台无限遥远,更加觉得那一声“爷爷”叫得冤枉。中间满是攒动的人头,卖冰棍的挎着白箱子在过道窜来窜去。他们口渴难耐,可是再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解渴了。谁家的孩子被人给踩了脚,哇哇地哭起来。一些人的汗脚味使空气臭烘烘的,好像威力无比的马王爷放了个响屁后扬长而去。
开场铃声终于响了,紫红色的金丝绒大幕徐徐拉开,一个穿黄绸子衣的女演员出场报幕,说个节目是《走钢丝》。舞台灯光刹那间亮起来,灿烂得让人觉得伏天的太阳掉在那里了,一个穿蓝绸衣裤、着黑马夹的男人开始在钢丝上伸开双臂行走。那钢丝悬在半空,演员走得有板有眼、从容不迫,让人觉得他那双脚被施了魔法,看得关小明手心直出汗,怕那人不慎跌下来。等那人安然无恙走完钢丝时,关小明不由说:“这功夫真深!”
接着是狗接顶碗的节目。一个十岁的男孩脑袋上顶着一摞碗,领着一条漂亮的黄狗出来了。孩子不时地顶着碗行走,然后将碗一只只地抛向小狗,小狗准确无误地用嘴一一接住,把它们送到一个漂亮的女孩手中,女孩将碗再一只只地抛向男孩,男孩用头丝丝入扣地接住,使它们仍然能严密地摞到一起,直看得关小明目瞪口呆,觉得那狗一定是长着人的脑子,聪明得令人自叹不如。接下来又是小狗钻火圈的节目,那狗能精神抖擞地连续穿过三个熊熊燃烧的火圈而不烧着一根毛,然后跳上一个高台抱起两只前爪做出答谢的姿态,赢得满堂喝彩。虽然距舞台很远,但因为他们是敛声屏气在看,又由于他们眼力过人,所以仍然能看得一清二楚、兴趣盎然。接下来还有猴子吸烟、投篮和扭秧歌的节目。但是猴子没有像狗那样给关小明留下深刻印象。因为大人们都说人是由猴子变来的,想必猴子的智商在动物中应该是上乘的,它能表演几个节目又有什么大惊小怪呢。让人尊敬的倒是那条小狗,关小明以往认为狗只是个看家的伙伴,那台演出结束后他不那么认为了。冰溜儿的厄运也就是从那一天降临的。
冰溜儿的母亲是条热爱生育的母狗。几乎年年都要孕育出几双儿女,直到它衰老得丧失了生殖能力,才老眼昏花地不再出去四处撩情。冰溜儿是它第三次生育时三个子女中的一个,是其中的一条公狗。关小明的家人认为冰溜儿的母亲水性杨花,怕它的女儿个个随它,总要不停地为它的生育而操心,所以抱回了这条公狗。关小明当时正站在春寒料峭的风中用舌头舔屋檐下的冰溜儿,见到一条可爱的小狗被抱进家门,便给它取名“冰溜儿”。
冰溜儿那时才断奶不久,它来后足足叫了三天三夜才算是认了命,俯首帖耳地舔米汤喝。晚上关小明睡觉时爱把它放进被窝里。在炕头另一侧睡的爷爷总是说关小明:“你不怕狗咬掉你的小鸡?”
关小明想,冰溜儿又不是母狗,它凭什么恨我的小鸡?所以仍然把冰溜儿往被窝里带,他起夜时冰溜儿也跟着下地,他清晨上学时冰溜儿总是舍不得地跟到门口狺狺地叫,可是关小明是不敢把它带进教室的。
冰溜儿长到一岁时已经出落得一表人才,矫健俊美,毛色油光。关家人都说狗是来守夜的,不能太娇惯了,于是在院子的窗前搭了一个窝,让它独立去生活。刚离开关小明被窝的那几天,它跟初来关家时一样闹了几天,晚上用爪子挠门想进去,心疼得关小明夜不能寐。然而这种强制性的拒绝出现几天后,冰溜儿就随遇而安了,而且它的雄性气质也一天天成熟起来,成为机警的守夜神,连左邻右舍的事都管着。去年深秋的晚上,邻居张爱武家的鸡遭到了黄鼠狼的袭击,是冰溜儿狂叫着跃过一米多高的柈子垛,用爪子挠开张爱武的家门的。主人出来后只听得鸡鸣凄惨,便晓得黄鼠狼来作孽了,于是抄起棍子来到鸡窝,赶走了不可一世的黄鼠狼,救下了其余未被咬着的鸡。如若冰溜儿不及时报警,一窝鸡都将徒然送命。从此后冰溜儿的侠义为人称道,邻居家总是把吃剩的骨头送给它来犒劳。冰溜儿也够虚荣的,当人家把骨头扔给它时它故作深沉地不闻不碰,别人都夸这狗还不贪食。可是等人家转身离去后,它便迫不及待地将骨头叼回窝里,埋头啃咬起来,其间还伴着涎水的流出和心满意足的“哼哼”声。这种把体面留给别人而把贪婪留给自己的做法令关小明开心不已,反正在别人面前是个有骨气的就好。
关小明看完大明马戏团演出回家的那个傍晚,便把冰溜儿悄悄领出家院。他把它带到学校的操场上,抱着它的头说:“现在我要和你联合起来,我要成为好的马戏演员,你要成为出色的狗!”冰溜儿温情地看着小主人,似懂非懂地呜呜叫着,然后用舌头一心一意地舔关小明的手心,表达它对他的亲密情谊。
“我们俩练出真本事后,就可以离开这个地方,我们也进城里,哪里都去,住高楼,坐小汽车,天天啃猪蹄,夜里你就不用睡在草地,而是睡在缎子被里!”
冰溜儿对于小主人所描述的锦绣前程并未充分领会,所以它很快就撒欢儿去了。关小明远远地对冰溜儿说:“咱们好好干,将来还能把爸爸妈妈和爷爷都带进城里去,让他们享清福,天天在家包饺子吃。”
原来自由自在的冰溜儿的脖颈上先是多了一个黑皮项圈,然后一条长长的铁链子由此坠了下来。关小明这是为了训练而着想的。他牵着冰溜儿,让它一遍遍地朝柈子垛上跳。开始时冰溜儿觉得有趣,积极配合,然而站上柈子垛后觉得并没什么风光的,所以很快就跳下来,不解地咬着小主人的裤脚叫。关小明不厌其烦地苦练顶碗的绝活,先是把仓房里虽然补好却仍然漏水的破碗放在头上顶,在院子里由东向西、由北向南地走来走去。往往没走上几个来回那碗就像熟极了的柿子坠下来,破碗就碎得更破了,彻底地无法修复了。没了破碗,关小明就偷着顶好碗,有一次正顶得稍微入道的时候,父亲赶着牛车从草甸子拉草回来,看到儿子竟然敢把新碗放在头顶,不由怒火中烧:“你是反了天了!”
结果关小明一惊,那碗吓掉魂般地坠到地上四分五裂,新鲜乳白的瓷碴在阳光下熠熠闪光。冰溜儿连忙卧到那片碎碗碴上,想为小主人掩盖罪行,然而这只能是欲盖弥彰,不仅关小明挨了打,冰溜儿也受到连累,它的身上挨了好几鞭子。关小明的爷爷闻声从昏暗的后屋颤颤巍巍地出来,骂他的儿子:“碎个碗你就沉不住气了,你小时候还砸过两口水缸呢,我那时是不是应该剁掉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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