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翻译这本诗集之前,我对特德休斯和他的诗歌了解得并不全面,更谈不上什么深刻的理解。有幸得友人刘巨文推荐,从广西人民出版社争取到宝贵的机会,可以比较从容地译完休斯的诗选。最初的想法非常简单,就是想尝试着完整译出一本诗集,但是直到工作结尾阶段,才发现这个想法是如此简单而又不简单,因为倘若一开始就想得太多,很可能坚持不到最后。
我用了大概一年半的时间才勉强把初译稿件整理完毕,再用了近三个月的时间做校对和润色。后来多亏编辑对译文中大量的错误和不妥之处做了细致的校对工作,我才认识到自己的译稿还有很多地方有待改进,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正因为他们细致审校,我才有了额外的契机来玩味休斯在词、句、篇三方面的几个特点,斟酌译文字句。
休斯的诗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他的语言并不算难,但在选词上却非常考究。例如,在翻译这部诗集的第一首诗《思想之狐》的时候,我不得不在delicately一词上停顿,琢磨这里措辞的用意和这一句话主干结构的逻辑。这个词是个副词,休斯给它挑选的位置可以让它产生两种不同的效果,一种效果是对该词前面的冰冷做进一步修饰,从而传达出delicately cold as the dark snow的意思,也就是理解为狐狸的鼻子冰冷、精致得像暗夜的雪;另一种效果是对狐狸的鼻尖触碰的动作进行修饰,从而理解为A foxs nose delicately touches twig,leaf as the snowdoes,即是说它碰到枝叶的时候很轻、很小心,就像暗夜里雪落在枝头上那种难以觉察的动静。我倾向于后一种理解,原因就在于诗中的这只狐狸神出鬼没、小心谨慎,很多描写都是围绕它的这种动作特征,同时这可能跟灵感触碰人的头脑时的体验比较一致。所以最终将这两行诗文译成一只狐狸的鼻子,冰冷似暗夜的雪小心精细地触碰着枝条和叶目的就在于烘托这种动作的精致。但是这种权宜之计终究还是不能将两种,甚至是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某种微妙蕴意包罗在内,实属遗憾。
像上面的例子不只一个,它们让我不得不做出一些困难的抉择。又如在《鬼蟹》这首诗里,有一行诗是这样的:a bristling surgeOf tall and staggering spectres.这描写的是暮光中涌上海滩的螃蟹,昏暗的光线让它们影影绰绰,好似晃动的鬼影。不过这里的tall却让我一时难以下笔。仔细推敲该词,就会发现这里要是按它的常用意思译出,似乎有些牵强:就算这些螃蟹是在叠罗汉,它们又能叠多高?在查实这个词的意义和用法之后,我才领悟到休斯在措辞上的技艺令人叹服。这一个词既有高的意思,又有大量的意思,还有夸张难以置信等含义,恰如其分地把那种缥缈虚幻的视觉感受凝结在一个词上。从诗学角度讲,这值得大书一番,但是从翻译角度来看,这就是个很棘手的事:想要把这些意思都凝聚在一个中文词语上,可能只有技艺高超的诗人才能拈来恰到好处的妙辞。可我不是,于是只能基于常识和个人经验将之译成:令人毛发倒竖的涌动长长的、摇摆不定的鬼影因为这个词还能表示长的意思,即暮光把螃蟹的影子拉得很长。
休斯措辞精准的特点让我必须对一些词的译法思考再三。显著的例子就是一些动物的名称,如他的一部诗集题名Hawk in the Rain和Hawk Roosting一诗里的猛禽hawk一词该怎么译出才好?按辞书释义,它是指任何种类的有短且为钩状的喙和适于捕捉的利爪的隼形目肉食性飞禽,一些辞书还特别指出它尤指鹰属及鹬属动物,可象征积极好战的或有侵略性态度的人,即鹰派人物。单以这些而言,按传统译法将之译为鹰是没问题的。但是休斯的Hawk Roosting的知名度堪比阿尔弗雷德丁尼生的《鹰》(The Eagle),那么这两个英语单词所指的物是一样的吗?可代换吗?这些疑问带来不小的困扰。于是我查找各类资料,对两者进行对比,最后认为这两个词对应的物是不同的。两者不光是形体上存在差异,它们的习性、栖息地等也不一样,更重要的是它们的象征意义也不尽相同。然而,辞书里两者的译名却可以代换:都是鹰这让我深切体会到词与物无法完美对应的现实。所以,是延续传统,继承使用鹰的译名,还是注重休斯笔下这种猛禽擅长捕猎,侵略性强的特征,换译为猎鹰?这似乎是一个哈姆雷特式的问题。答案肯定是以最终面世的译名为准,但不论敲定的是哪一种,都值得读者去细细品味原文,追本溯源。
还有一个类似的典型例子是《去牛角》一诗里多次出现的cow。如题所示,该诗描绘的是拔牛角的场景。一开始我想把它直接译成牛,因为一般公牛角是有威胁性的武器,而且该词可以指不分性别和年龄的家牛。但是,我越往后译越意识到休斯用这个词不是指不分性别的家牛,而是在用它通常的所指:母牛。因为它是个她,有母系家长做派,乳头是对它失去牛角的补偿,所以,只能把前面所有牛的泛称都换成母牛。改动之后再读这首诗,意义的层次就出现了变化,之前觉察不到的性别议题就会变得清晰起来。
提及休斯诗文里的性别议题,就不能不提他在一些诗句里用到的man或men。例如在《寻求经验的人问道一滴水》一诗的题目里,是把man这个词译为人这个泛称,还是要保留它的性别指示?题目和诗文都可以看到休斯对性别的明示,而性别研究在诗学研究领域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翻译时能不能传达出这些方面的含义是一个比较微妙的问题。仔细一想,诗歌不正是在这些妙不可言的地方发人深省吗?
谈过词,就可以稍微站远一点,从整体上来看看休斯的诗句。休斯在这方面的一个特点是一些诗没有句读,诗文没有明确断句。这样的诗还不止一首,这种手法给读者和专业学者留下了丰富的阐释空间和可能性,但就翻译而言,它是个不折不扣的难题。例如《乌鸦的梳妆台》这首诗从头到尾没有一个标点符号,不给文字意象设定秩序,让它们好似马赛克一样拼贴,就像影视蒙太奇,这样做明显增强了诗文阴森怪异的表现效果;同样在《蚊子赞美诗》里,大量没有句读的诗句夹杂在一起,为此我不得不常常停下来琢磨前后文之间是什么关系,或者究竟有没有关系原因在于现代主义诗学和后现代诗学都有这种特征,而休斯可能是兼具两者风格的诗人,译法的抉择无异于对他诗学身份的判定。最后形成的译文更像是一种尝试,而不是定论。
除了不标句读,休斯诗句的另一个特点是诗句大幅度跨行(enjambment)。就像《遇见》这首诗,全诗一共六个诗节,有且仅有两个句号;第一句跨了五行,第二句跨了剩下的所有篇幅。这并不是一个特殊个案,《替罪羊与狂犬病》组诗里的第四首《两分钟沉默》只有一个句号。如果说句号是一个句子的完结标识,那么这首诗就只有一句话,而这句话跨了全诗的几十行诗文。这两个突出的例子背后还有很多没有明显到这种程度的跨行诗文,对译者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因为如何先断句再寻求意义的连接,会直接影响休斯和读者之间的交流。作为译者,不应让一些关键的意义符号迷失在翻译的过程中,令译文苍白得像病人的脸色。
更甚者,休斯在一些诗句里混合了前面的几种难题,让翻译变得难上加难。例如《保留地》组诗的第二首《夜之声》,只有那位部落首领说的话有清晰的句读,其余地方没有一个标点,而且明显支离破碎的语言系休斯刻意模仿一个不熟悉英语的人在回溯噩梦梦境,借助这种逼真的手法可以让人沉浸其中。就像另一首诗《富尔格雷夫的女友们》,休斯用一句非常拗口的话惟妙惟肖地把一个可能喝醉了酒的男人对身边女人的看法传达出来。这句话虽然有标点,但是意义缠结、杂糅,恰如其分地模仿出男人那种纠结的心态。然而,这些却会让我倍感纠结是要保持破碎语言的原貌,让读者直观地感受破碎感,还是灌注意义,填补空白,把碎片连接起来?难缠的话是让它在译文里保持本真还是对之做出整理,给出意义解析的头绪?每逢这种困境,我都暗想,要是休斯的诗句写得都像诗集《乌鸦》里的《世系》或者《子宫口的审讯》那样多好,然而休斯是个诗歌奇才,风格丰富多样,诗艺精妙纯熟,上述案例的费解之处,甚至是不可译性,可能就是他诗学成就的最佳证明。
看过休斯的诗句,就可以从更宏观的角度来玩味休斯在诗篇上的立意。这本诗集丰富多样的内容是翻译工作的另一巨大挑战。入选这本诗集的不仅有休斯多部诗集之精华,甚至还有一些零散诗篇。如何将重要的、关键的、广为人知的诗译出特色,把新编入的、鲜为人知的诗译得恰到好处,这些考虑一度拖慢了翻译进程。这本诗集汇集了一些私密性比较高的诗作,跨越了公与私的空间维度,如休斯与父母长辈的生活点滴、与妻子儿女的回忆片段等。那些喜、怒、忧、思、悲、恐、惊都被他细腻地捕获并提炼成标本诉诸笔端。这对品评来说是件美事,但是对译者来说,就意味着要熟悉诗人的生活,要从不知到知,再到熟知,恨不得化身为灵体从休斯的眼中去看他身边亲近的人和事。
这本诗集也汇集了大量跨越时间维度的诗作。在这些作品里,休斯不停地变换角度来回顾人类文明的历史创伤战争,这时他既是一个战后的现代年轻人,又是一个经历战争洗礼的垂垂老者。当读者对它们传达的情感和意义唏嘘扼腕的时候,我作为译者却不得不想尽办法翻查资料,对诗中的人、事、地等做全面甄别,唯恐有负休斯的创作初衷。
这本诗集还汇集了不少跨越文化维度的诗作,既有涉及北美印第安文化的,也有涉及中东文化的,还有远及中国和日本民间传说的,体现了休斯这位西方诗人对文化多元化的观察和思考,令人耳目一新。对译者来说,翻译这类诗歌的收获是巨大的。翻译过程就是一种思想的生成,要不断地跨越文化辖域的藩篱,才能让一种文化的文字符号传递出休斯用另一种文化的文字符号想要传递的其他文化的内涵来。
但上述种种还不是这本诗集的全部维度,还有一个重要的维度是休斯想极力触及的,也是最休斯化的一种跨越,那就是他解除人的辖域,建立跨物种联系的动物诗。这些诗既抽象又具体,既缥缈又切实,既远又近,既冷酷又温暖,既残忍又仁慈,既深刻又简单,就像是营养丰富的思想食粮,读完之后,精神上有一种七分饱的感觉。也许,休斯在创作这些诗的时候,想传达的信息就像他在《鸬鹚》一诗里写的那样:他把所有东西从尾端蜕去仅留下鱼类动作,变成鱼,从鸟类消失,将他自己溶解读者只有尝试将自己作为人的身份溶解,从人的辖域里消失,变成形形色色的动物,才可能得到那份诗意的收获。唯有这般,沃德沃怪物的意义才会变得清晰,读者才会为休斯笔下新物种的诞生而欢呼雀跃。在这方面,通过阅读杨铁军翻译的《诗的锻造》和吴小龙编辑撰写的《诗歌,一个新物种的诞生读休斯的〈思想之狐〉》等作品后,一定会有更好、更深切的感触。
在翻译和审校进入尾声时,感慨良多。再将拙作和大师、大家的译作相对比,总觉得自己的翻译少了些妙不可言的神韵,而这些神韵,也正是大家们精湛技艺的体现和深厚诗学功底的展露。反观自己,即便再给一些时间去打磨精修,也难以望其项背。路漫漫其修远兮,唯愿本诗集的译后记,成为我进一步提升诗学修养的起点。
谨以此书敬献给我的恩师张剑教授和我的家人、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