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罗斯玛丽是位农场主的女儿。那年她六岁我五岁,到了在大园子里跑马撒欢儿的年纪。我们骑着吱嘎吱嘎响的三轮车四处乱晃,轮番推着对方荡那个大秋千,还用草坪上的喷灌器玩儿谁先躲谁软蛋的游戏。天气很热,地面上翻滚的热气、晒得滚烫的橘红色墙砖,还有金银花的幽香,这些我都记不太清了。但是有那么一刻前后不超过一分钟却像一个定格画面一样,从此烙在我的脑子里。我逮住一只蝴蝶就这么点儿事儿一只褐白相间的蝴蝶。这事儿我之所以能记住,要我说,一部分也是因为它让我明白了自己原来是个近视眼。当时我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个秘密我打算能藏多久就藏多久,同时我也渐渐习惯了用短焦距去看这个世界。近视的朋友们都明白,这就像一个东西从你鼻子底下闯进了你的视野。它朝你靠过来,起先是照常的模糊一片,接着突然一下闯进你的对焦区域,显出它的形状、它的真容、它清晰的轮廓。过了大概一秒钟,这只蝴蝶从一阵无形的影子变成了柔软的、浅黄色的一团。随后它停落下来,平展翅膀贴着滚烫的砖墙,变成了一只小红蛱蝶。它拥有肉赭色的翅膀,上面缀着橙黑相间的漂亮格子,像是透过荆棘灌丛瞥了一眼夕阳。它前翅黑色的尖端上有一圈白色的斑点,像是少许的雪在石板上慢慢融化我立刻就知道了它是什么。那个时候,我就与大自然亲密接触。我曾在约克郡凉飕飕的海滩上捡贝壳和墨角藻,漆成白色的厨房窗台上还放着一罐蝌蚪,希望哪天它们能变成青蛙。但在这之前,我从没对蝴蝶太过关注,主要是因为我看不清它们。我喜欢这只蝴蝶,而且,就像别的五岁孩子一样,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试图抓住它。
小孩子学东西不费劲儿。小时候学东西快是人类基因里刻着的。我渴求知识,不是为了像我们住在山洞里的祖先那样在危险的世界中生存下来,而是单纯地为了知识本身。我开始发现大自然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去处,充满了奇迹和震撼。20 世纪50 年代,琳琅满目的商品开始帮助我这样的男孩子获取知识:火柴盒和麦片盒上面印着有趣的内容,茶包里面都会附赠野生动物的小卡片。即使在《旅途的艰难》(Tough of the Track)和《罗伊瑞斯》(Roy of the Rovers)这样的漫画里,也常常会夹杂着一些关于动物或者行星的内容。也许我不经意间记下的蝴蝶名字就来自这些地方,或者可能来自过生日的时候收到的叫作《知识乐园》(The Wonderland of Knowledge)或者《男孩冒险之书》(The Adventure Book for Boys)之类的大部头科普书。
五岁孩子的手都是潮乎乎的,比脚丫子还笨。当那只蝴蝶从我的手指间溜出去,逃之夭夭后,我留意到它的一些颜色留在了我汗津津的手掌上,像是粉笔画的痕迹。我举起手对着太阳,看着这些小颗粒闪闪发光橙的、黄的,还有黑的,在夏日斑驳闪烁的树影里。快看!我嚷道,罗斯玛丽骑着三轮车冲过来瞧着,它们像变色水晶贴一样!当时流行一种可以变换图案的画片,做成水晶贴,可以像文身一样贴在胳膊上。不!她不同意,比变色水晶贴要脏。这是蝴蝶掉的灰,天使的灰!我用手指把这些小鳞片揉在一起,各种颜色混成一团泥糊糊。我的指尖上仍有几个亮点在闪烁。彩虹掉的灰,我最后说道,这么叫才对嘛彩虹尘埃。
我现在明白了,那是一个纳博科夫时刻。在我五岁那年经历过的所有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当中从假山上摔下来啊,往我的米老鼠小桶里装满约克郡海滩凉冰冰的沙子啊,因为学校伙食难吃而哭鼻子啊即使其他的记忆都黯淡了,这一件仍然明亮如初。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是出生在俄国的伟大小说家、《洛丽塔》的作者,他对蝴蝶也是爱得要命。之所以叫纳博科夫时刻,是因为只有他能把这种感受用语言描绘出来,而我们多数人只能感受而已:一个孩童生命中第一次感受大自然伟大力量的时刻,感官不说半句谎言。它铭刻着你第一场心怀激荡的经历,大自然的颜色、味道和声音似乎印在了你的身体里,不只印在脑海里,更深深地印在了你的骨髓里。纳博科夫管这叫心醉神迷,但心醉神迷的背后还有一些难以名状的东西:那是片刻的真空。纳博科夫认为,一切我之所爱奔流而入,与天空大地合而为一之感。当这样的事发生的时候,你会觉得这是天赐之缘。纳博科夫把这种感觉描述为对这件事情背后的冥冥之力的无限感激感激人类命运的主宰,或是成全一个凡人之幸的温柔的鬼魂。随便你管它叫什么吧,翅膀上印着我的大拇指指纹的那只小红蛱蝶代表了我年轻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事物。它象征着我作为一个博物学家的生涯开始了。
对于眼睛严重近视,又不愿对父母说的小彼得而言,能玩懂的花鸟鱼虫得是那些我能用手抓住,或是用果酱瓶能装住的:被潮水冲到泥滩上的贝壳、玉米田边摘的一束花,还有从来没能长成青蛙的圈养蝌蚪。不像那些在我这双破眼睛模糊一团的视野中啁啾和飞舞的鸟儿,花朵和贝壳可不会飞走。但是我能看见昆虫,只要它们在原地多待一会儿,我就有时间靠到足够近。不久我就领悟了追踪蝴蝶的诀窍:脚步要轻,注意影子的方位,一刻也不能把我的目光从那些长着看不见的眼睛的丝绒翅膀上移开。知道自己来去无踪,我的心里还是有点儿暗爽的。
长大点儿之后,我就开始采集和饲养蝴蝶,最开始是在英国,后来在欧洲大陆。那个年头,采蝴蝶只是小男孩儿的一种玩乐,要么自己采,要么和父兄一起采,再或者和村子里的小伙伴一起。这和拿着小网兜、果酱瓶潜到池塘里寻宝,或者爬树掏鸟窝,是同一个年龄段的玩意儿。终于我对其他的爱好都厌倦了:我的小化学家套装、我的铁路模型、艾尔菲斯1 的飞机和战舰,还有搭了一半的麦卡诺2 起重机。但是蝴蝶对我的影响绝对更加深远,因为它们是唯一陪伴我进入青春期的爱好。终于我成了为采集而采集的人,但是我对活物的世界仍然抱有一种莫名的情感。它来自于我的求知欲、兴奋感和强烈的好奇心,还有观察其他生命形式带来的单纯的快乐。采集蝴蝶同样也滋生了较为负面的情绪:比如说贪婪,还有杀死如此可爱又无辜的生命带来的内疚感。当我被困在寄宿学校的大门里时,我还很嫉妒蝴蝶的自由自在、放浪形骸。这时我想起安徒生的一篇童话里蝴蝶说的话:光活着是不够的,必须要有阳光、自由和一点花朵。
其他昆虫似乎就没有这种情感冲击力了。对于痴迷蝴蝶的人来说,蝴蝶影响情绪的方式异常强烈,可能和画作或者音乐或者一本好书的道理差不多。我估计许多人能读懂我的话,但又和我一样难于用言语表达。你用真实的激情去回应某样事物,但是自己却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它会成为你的一部分,成为你生活方式的一部分。我探索自然历史是通过蝴蝶,而不是通过学校的课程甚至是书本。它是由我自己这双变形的近视眼观察得来的。
我小的时候,市场上关于蝴蝶的书比较少而且多数都是对几十年前的书的重复。现在得有几十种了,从实事求是的户外指南,到帕特里克巴克汉姆(Patrick Barkham)探寻所有国产蝴蝶的那段动人心魄的征途《蝴蝶小岛》(The Butterfly Isles)。不过多数关于蝴蝶的文献都具有科研性质:都是基于事实的,不管是研究蝴蝶的生命周期还是行为,或者关于它们如何维持生命以便将基因传到下一代这是每只蝴蝶存在的唯一理由。
我不打算重复这些事实,而是想从一个截然不同的角度去看待蝴蝶:蝴蝶对人类自身的影响,以及它们影响我们思维、激发我们灵感的方式;换言之,找个手头最好的词儿它们对文化的冲击。三百多年来,英国的蝴蝶被人类所收藏、饲养、描绘、思考、抒写、惊叹和记录,还有近些年来的保护,而且通常是用罕见的专注与激情,还有非凡的技术加以保护。这样的投入从哪里来?即使是来自一个小男孩简陋的蝴蝶收藏,也能融汇到蝴蝶很特别这一普世的情感当中因为这几排钉得歪歪扭扭、破烂不堪的标本中倾注了小男孩很多心血。蝴蝶哪里来的力量让我们感动,让我们给它们取下许多诗意的英语和拉丁语名字,还让我们把它们放在书里、生日贺卡里,或是墙上的挂画里,陪伴我们,它们有什么秘密?
这本书是讲述我个人与英国蝴蝶的精神世界,并且试着让读者感受它们经久不衰的魅力的一次尝试。它始于我想要建立一套蝴蝶收藏的一波三折的努力;终于自然保护主义者们想要将蝴蝶从一个已变得不再适合野生动物生存的世界中拯救出来的共同诉求;夹在其间的是一场旅行,一次沿着蝴蝶为人类思维划出的道路的行走:关于影像与艺术,关于迷信和开化,以及我们与乡野和大自然的联系。我一开始拟的副标题是人与蝴蝶相见之处,总结了蝴蝶与它的观察者彼此间的相互影响:一种关系和一段携手走过的历史。一路走来,两旁都是人物肖像,其中有我认识或者崇拜的人,也有像我一样与蝴蝶不期而遇、从此改变了生活轨迹的人。
这本书的标题《彩虹尘埃》,是基于我许久以前在约克郡的花园里与一只小红蛱蝶萍水相逢的故事。它里面有一种暗示:蝴蝶不总是关于快乐、希望和人类理想的。正如乔治孟比奥特(George Monbiot)最近说的,热爱自然就意味着要遭受一系列的悲苦,一遭更甚一遭。蝴蝶,还有蜜蜂、蛾类、蜉蝣,以及很多其他美妙的昆虫,正在渐渐式微。不仅如此,恐怕没有孩子再愿意扛着网、背着包,怀揣着我和许多前辈有幸怀有的自由之心欣悦之晨今去兮骑车奔向蝴蝶的国度了。我们改造一新的伊甸园前挂着禁止触摸的标语。越来越多的情况是,蝴蝶不再随处可遇,而是要处心积虑地去找,可能要开一大段车,再坚强地走上一段路才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让蝴蝶飞入我们的脑海和思想。就像在我童年,甚至更久之前一样,蝴蝶代表着一扇门透过博物学者的眼睛去看广阔天地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