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兴中,1956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兰州大学外语系,获文学学士学位,1985年5月至1986年9月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思想史研究所做访问学者,1988年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1991年取得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5年到1998年在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1998年3月至6月为北京大学访问教授,1998年8月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高级研究员、讲师,2000年始受聘于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行政学系教授。曾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自2012年1月起,被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聘为the Anthony W. and Lulu C. Wang 讲席终身教授。
內容試閱:
编写一本汉英中国法律词典的念头,早在二十多年前我在麦坚时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 Chicago Office)工作时就已萌动。当时我的工作牵涉英汉、汉英法律文件的翻译或校译,时常会碰到一些表达上的困难,或是表达不地道,或是不够专业,或是缺少权威性,尤其是校对出自不同译者之手的翻译时,往往会碰到近似但又不甚准确的选择,令人难以确定。当时就觉得很需要一本可资参考的法律词汇手册。
二十多年过去了,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渐重要,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认识、了解的需求也日益增大。准确翻译中国法律和实践中的法律文件有助于国际社会,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等方面的组织及个人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更准确地理解和沟通各方在相关法律文件中要表达的意思,更有效率地从事与中国有关的交往和业务。
坊间现有的大多是英汉法律词典,其词条选自英美法律或现成的英语法律词典,也有几本冠名为汉英法律词典者,但词条并不是选自中国法律,而是对应于上述英汉法律词典中的词条,也就是将英美法律中的词条汉译后再还原为英语。此类词典是从事英汉法律翻译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但仍常常无助于中国法律词汇的英译。因此,便有了编纂本词汇手册的必要。
编者从200多部中国现行法律中选出18000多条主要词汇及其英译,涵盖主要程序法和实体法。中国法律的翻译有不同的版本,有的由不同的非官方机构,例如律师事务所或研究机构翻译,但主要的翻译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下的法制工作委员会。本词汇手册的英译主要选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翻译和公开发行的版本。法律翻译最重要的要求是权威性。全国人大常委会是中国最高的立法机关,也是最高的法律解释机关。翻译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解释。故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翻译应该是最权威的翻译。因为受到原文结构的影响,有些翻译看上去并不是完全地道的英文,但却在一定意义上是最贴切的表达。
本词汇手册的主要对象是从事涉外中国法律实务的人员和从事中国法律研究的中外学者和学生,它也可以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法律英语教学的参考资料。因此,考虑到它的实用性,编者在选词时并不完全以专业术语为主,而是既包括了专业术语,也收入了表面上看似乎与法律无关但又常用于法律中的说法和词汇,以使它的参考价值范围更为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