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想,这世间的好文字都是要勘破些什么的。李叔同勘破红尘,所以有长亭外,古道边,夕阳山外山,史铁生勘破生死,所以有《我与地坛》,胡兰成勘破情欲也可能是更深的沉迷,所以有《今生今世》。什么也勘不破的俗人,只有埋头赶路。
川端康成的小说《雪国》开头写道: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少年时代起,我着迷于幽暗堆积尽头的那一抹微光。在我看来,那就是东方的审美和格调。还有一年,去西宁,带了一本陈渠珍的《艽野尘梦》路上看,书上写的是民元之前,他带兵驻藏的经历,还写到一个爱上他的藏女西原,一路跟着他,最后历尽艰难回到西安,却死了。写边地风光,非常硬辣的文字,写到男女之情,却又变得柔软无比。常读的还有沈从文在沅水漂泊,写给女友张兆和的那些私人信件。读着这样的文字,总觉得他们都是特别认真赶路的人,在途中,处处可以安身立命。
将近知天命之年,突然发觉,这世界有多少地方是我没到过的。我未曾到过的地方,此生或许不会再去。即便机缘凑巧去过某些地方,也时常恍恍惚惚,不知是在途中,还是在家里。
人年轻时,随便买一张车票就去了远方,年纪混大了,却愈发懒了,离城十里,就像是在异乡。常常就那样痴坐竟日,但心神还是不安分,常常作着远游。这时回想走过的路,远的、近的,原来地理就是一生最早的启蒙。三十五岁时,我借同乡王阳明之口说,地理是我记忆的核心。我那时说的地理,是一次次的离去、抵达、思乡、怀念以及旅途中归属感的疑问。它们构成了一张复杂、密致的网,是一个人成长并获得自我身份确认的重要部分。
我现在多么怀念那些远游的时刻。我原来写诗和短篇小说,后来写长篇小说和历史非虚构,中间有两年,我成了一个无所事事的人,以为我此生再也不能写作了。是一次突然降临的远游,帮助我走出了心理困境。那是2004年秋天,我一个人走河西走廊古丝绸之路。拉远了的地理空间给了我返观自身的一个机会。
出门准备行囊时,正好手头有一本美国汉学家谢弗的《唐代的外来文明》原名《撒马尔罕的金桃唐朝的舶来品研究》(The Golden Peaches of Samarkand, A study of Tang Exotics)就随手带上了。正是这本书使那次行走成了一场火花四溅的激越的爱情。那些公元8世纪前后的物事,在一千余公里的旅途中一一得到了印证,万物各归其位,每个词也坐到了实处。收在集子中的《向西,向西》记录了那次行走。此后每次出门,不论长途短途,都要带几本书在路上。有时,带去的书与风景相宜,途中便有悠然心会。但更多时候,走了,也读了,人与事、词与物,却都隔膜着,碰不出一点火星,费心费力准备的书,到回来还没有打开过。
但还是会一次又一次毫不气馁地准备着书和行囊,相信到处地方都有个秋风吹上心头的时候,相信旅途中会有爱情发生,会有灵光闪现的一霎,让四时沧桑、胸中海岳在某时某地如通了电般,圆融正觉了起来。那是多么美妙的一刻,每个词都坐到了世界的实处,而凌乱着的物,也在天地间的秩序中一一归位,如同头顶的星空,无言中却有大美。
就像华莱士斯蒂文斯找到那只田纳西的坛子,让凌乱的荒野和山峰重新得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