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凯伊(John Kay),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学人》将其与保罗?克鲁格曼(Paul R. Krugman)并称为全球最杰出的两大财经专栏作家。凯伊曾为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院长、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和伦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并曾创立相当成功的经济顾问事业。现为英国牛津圣约翰学院教授、《金融时报》专栏作家。
序言
理性向来就存在,只不过它不是永远以理性的形式出现而已。
——马克思在本书的写作中,作者相信,社会学家们都普遍认为当代社会理论必须进行彻底的修正。而要做这种修正,就必须对现代社会学主要参考框架的建构者们的著作重新加以思考。在这一方面,有三个人位于所有其他人之上: 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在本书中,我的目标是双重的: 首先,对三位作者的社会学理念进行简洁而又全面的分析;其次,检视马克思的观点与其他两位作者之间的主要分歧。我这里并不试图对“马克思主义”与“资产阶级社会学”之间的关系做任何整体性的评估,然而,在讨论这一问题时所引起的各种断言与反驳已经深深地纠缠在了一起,我希望本书能为厘清它们而做一些准备性的工作。当然,我已无可避免地涉及了大量为人们所熟知的见解。最近已出现了有关三位作者的著作的基本阐述,我相信本书的分析将迥异于圈内已有的著作。
当然,我并不是说只有本书所讨论的三位作者的著作,才代表了社会学中所体现的有意义的社会思想脉络。相反,在从1820年至1920年的百年之间,社会思想的最突出特征在于各种理论百花齐放,它们都发端于这一时期。与马克思同时代的那些人物,如托克维尔、孔德、斯宾塞等人的著作,与现代社会学中的问题也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因此,在本书所详细讨论的主题中,把这些作者也包括进来似乎才更合乎逻辑。但我决定放弃这样一种做法,一方面是出于篇幅的限制,另一方面是由于马克思在当今所造成的影响远远超过了这些作者(如果从马克思著作具有更深刻的知识内容的角度来说,情况也同样如此)。而且,现代社会理论中的最主要流派,都可以追溯到本书所集中讨论的三位作者身上,尽管其间出现了无数的修正和推演。显然,马克思的著作是当代各种形式的新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源头,涂尔干的著作则是“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灵感来源,而某些现代版本的现象学则直接或间接地起源于马克斯·韦伯的著作。更有甚者,在某些更加专门的社会学领域,如社会分层研究、宗教等领域,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的影响也可以说是根本性的。
正如涂尔干本人在为阿姆兰(他的同事和朋友)一本有关康德的著作作序时所指出的那样,任何人如果想要描绘与他不同时代的人的思想,都必然会遭遇某种困境。如果他保留了原作者在其作品中所使用的术语,那么,他就要冒行文老套的危险,从而与现代毫无关联;而如果他有意识地使自己的术语现代化的话,那么,他又面临着他的分析有不忠实于原作者思想的危险。在谈到上述三位作者的社会思想与当代的关联时,这种困境的确道尽了本书的难处,不过,在分析他们的著作时,这种困境倒也不是无法解决的。凡是遇到这种困境的地方,我都选择保留原来的术语。在分析三位作者的著作时,本书所遇到的真正困难在于,那些原来在法文或德文中具有独特文化意义的术语,在翻译成英文时很难处理,比如Geist或représentation collective便没有令人满意的英文对应词,但它们却表达了本书所涉及的关于英国、法国和德国的社会发展的差异。我一方面尽可能注意原文字里行间所表达的特定含义,同时在引文的过程中时时修正现有的英译文,以便应对这种难题。
本书并不是一本批判性的著作,而是一本诠释性和比较性的论著。在行文过程中我尽可能使用现在时,目的在于强调这些作者与当代的关联。我并不试图去指认马克思、涂尔干和韦伯著作中的缺陷或含混之处,而是尝试去展现三位作者中可以辨认得出的内在连贯性。同时,我也尽可能避免去做那些艰苦的学术性工作,去追寻存在于三位作者著作中的各种思想根源。但由于三位作者都是以辩论的方式从事写作的,所以我也无可避免地要引征到其他作者的思想或其他思想传统。同时,我还在某种程度上强调了三位作者的社会、历史“根源”,因为这对于充分诠释他们的著作来说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当然,三个人的性格在各个方面都表现出戏剧性的对比,而且还无疑与他们所建构的社会理论密切相关。这点我忽略不谈,因为我的分析目标并不是要去详细分析他们写作的“缘起”,我的目标在于厘清三位著者之间存在的复杂的知识联系。
在结论篇里,我并未试图将涂尔干与韦伯进行直接对比,而是以马克思的著作为参照点来与两者进行对比。由于马克思早期著作出版上的延误,我们不太容易廓清他与其他两个人的著作之间存在的一致(convergence)与分歧。在时隔写作时间几乎一个世纪以后,那些对于评估马克思思想具有重要意义的著作才得以首次出版,因此,直到涂尔干(1917年)和韦伯(1920年)去世约十年以后相当晚近的时期,人们才能根据这些早期作品来评估马克思著作的思想内容。在分析马克思著作的过程中,我尽可能摆脱有关“青年”马克思著作和“成熟”马克思著作这种二分法,这种分法毒害了二战以来的大部分马克思主义研究。只要仔细检视马克思1857—1858年间所写作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Grundrisse der Kritik der politischen konomie)——作为《资本论》(Capital)的最初基础——我们无疑可以发现,马克思并没有放弃过其早期作品中的主要观点。但在对马克思思想进行实际分析的过程中,那些即使承认这一点的学者也仍然侧重于马克思著作的一部分,而排斥了其他部分。但我尝试进行更加平衡和整合的分析,同时保留了《资本论》在马克思毕生著作中的基础性地位。
除马克思以外,很少有像涂尔干那样持续遭到误解的社会思想家。在涂尔干的有生之年,大多数批评家认为,他的理论性著作体现着一种令人无法接受的形而上学概念——“群体心理”(group mind)。最近一些同情性的理解很大程度上抛弃了这种误解,但取而代之的是对涂尔干功能主义的强调。在本书中,我把涂尔干作为一位历史思想家拯救出来。涂尔干始终强调历史维度在社会学中所具有的极端重要的意义,而我则相信,对于这一点的理解,将会形成与一般的涂尔干思想评价完全不同的评价。涂尔干主要关注的并不是“秩序的问题”(the problem of order),而是特定社会发展观念下的“秩序的变化性质”(the changing nature of order)的问题。
在本书的分析材料中,韦伯的著作或许是最复杂的,它们无法在一般的层次上轻易得到处理。我想,一些二手的分析之所以未能把握韦伯著作中的基本一致性,也正是由这一事实所致。用一个显然矛盾性的说法来讲,韦伯著作的差异性正好表明了贯通其所有作品的认识论原理。他彻底的新康德主义立场将其不同领域的著作整合进了一个连贯的框架。在社会学理论的某些重要方面,正是韦伯所持的这一立场,使他与涂尔干和马克思产生了无法弥合的分歧,我已经在结论篇里对其中的一些分歧进行了分析。
最后,还有一点也许应该提一下,我认为,社会学家必须对社会理论赖以形成的背景时刻保持清醒。但是,强调这一点并不意味着完全接受相对主义的立场,按照这一立场,一个概念只有在形塑它的情境中才是“有效”的。马克思著作的遭遇正好印证了这一点。我已经指出过,马克思的理论形成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而随后西欧先进国家的经验则有助于形成一种与马克思原来观点截然不同的“马克思主义”。每一种形式的实践理论都存在其圣保罗,在某种限度上,这种情况可以说是无法避免的。但是,承认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接受这样一种陈腐的观点,即后来资本主义的发展“推翻”了马克思的理论。即使在今天,马克思的著作仍然提供了一种社会历史观念,相对于后来其他作者的观念而言,它体现出弥足珍贵的价值。我并不认为这些分歧可以通过传统的方式得到解决,即通过经验实证的方式来表明科学理论是“已证实的”还是“无效的”。但是,它们又不像哲学理论那样,完全无视经验事实的检验。虽然社会学与社会哲学之间的界线难以划清,但这种界线仍然是存在的。我敢肯定,如果社会学家仅仅将他们学科的范围局限在易于用经验事实进行验证的那些领域,那一定是错误的。这是一条前方毫无结果的形式主义之路,使社会学与真实的生命和生活疏离化(lebensfremd),使它与那些社会学视角原本最能有所贡献的课题变得毫不相关。
文摘
第2章 市场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