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序
该怎么为自己作品的中文版写一篇序呢?这挺伤脑筋的,尤其中国是如此广大、复杂,对我而言又如此陌生。
我想,我还是用比较个人的角度来写这篇序好了,这也是我在写这本书时所采用的一个伎俩。通过加入自己的小故事,我希望能让这本书有多一点可读性与共鸣感。毕竟,虽然这是一本围绕着营销科学与心理学的书,不过当中讨论的同时也是关于个人改变与心理学之间的话题。再说,我个人与中国的渊源,也的确是一个很不错的故事。
我的父亲就出生在中国他生在1929 年的广东。在战乱的年代里,父亲和他的两个哥哥麦克和艾德才一起移民到了澳大利亚。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不知道听了多少关于我奶奶欧嘉在中国的传奇故事,像是她住在宫廷里的经历,曾经担任蒋介石的翻译,而且没有人搞得清楚她到底是不是一名间谍等。
其实我从来也没有去验证过这些故事的真假,而且它们好像跟这本书也没有太大关系。我只是觉得,既然我跟中国有这么多渊源,也算是能沾亲带故,自带一点可信度吧?
这本书能被翻译成中文,让我觉得超兴奋。尤其因为往往在我谈论这本书,或是这些年所经手的一些项目时,经常被问到这个问题:你举的这些例子,在不同的文化中都能成立吗? 我通常会回答说,这些作品背后所运用的心理学技巧,其实都是非常核心而普遍适用的。在书里我极少用过于极端的案例来举例,也避免引用样本量太小的小众研究。我通常拿来讨论与引用的题材,围绕的都是人类行为最根本的驱动力。从这个角度上,我相信这本书的内容,在适用性上,完全是跨文化的(毕竟我们人类的相似点远比不同之处要多得多)。当然,某种程度上可能也有特例像是书中集体主义(collectivisim)这个刺针,我就很想知道,在亚洲文化中的可应用度上会不会有所不同。希望我也能从本书所拓展的新读者群中,听到各种反馈与意见。
奥美的罗里苏瑟兰在我的书里出现过好多次。关于广告,他最近说了这样一句话:下一场革命不会来自科技,而会来自心理学。(The next revolution wont be technological, it will be psychological.)他和我抱持的信念是一样的:掌握好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将会比拥抱科技更为关键。说到拥抱科技,那当然是中国的强项。得益于数字化与社交媒体的全面普及,以及对所有最新科技的快速应用,相对于多数的西方市场,中国营销环境的互动性要高得多。再加上传统媒体势力的消退,中国品牌早已走在全球数字化营销浪潮的最前沿。
这一点,对本书的出版发行来说是重要的背景和舞台。这本书里面有几个最核心的理念,其中一个是行为改变态度,要比态度改变行为来得快,也就是说,要设法让一个人朝着你的品牌价值行动起来,因为行动一旦发生,他们就不得不让自己喜欢你的品牌书里面会详细解释这件事最让我兴奋的是,正因为中国市场拥有更丰富的数字营销条件,当这本书在中国被更多人阅读后,这些理念就会得到更多机会,去被尝试与落实得更精彩、更有效。
一直以来,直到今天,营销行业的大家都纠结于一个难以两全的取舍:要么选择规模战,用规模轰炸创造知名度;要么选择互动战,用互动方式进行窄而准的小众传播我们也可以把两者简单归类为求单纯(simple)与求精美(wonderful)。然而,由于科技正在大幅改变人们消费媒体乃至消费他们身边世界的方式,这个难以取舍的两难选择已经不复存在。现在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开始变得有互动性,在媒体采购上,我们已经能够同时兼顾单纯又精美知名又互动了。唯一阻碍我们做好这件事的,就是想出让人们想要与之互动的好创意的能力,我相信这一点在中国尤其重要。这时候,了解点心理学(什么能让人互动起来以及如何做到)与创造力(如何创造能刺激互动的好创意)将会给你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帮助。
我希望这本书能够发挥些许微薄的力量,协助正在面对同样挑战的大家(当然包括你)多掌握一点心理学与创造力这两方面的技巧。
我要再多说一点自己的故事,来结束这篇序言。
除写作本书外,这几年间,我还开展了两段全新的旅程。首先,我开了一家新的广告公司,名字叫THINKERBELL。我们的自我定位是可被衡量的魔法,致力于将营销科学与极致创意进行完美结合。这本书中所列举的策略,正是我们运用的工具。我也希望这些工具能够运用在你们的广告公司、品牌营销乃至日常生活中,给你们帮上一些忙。我的第二个新旅程,则是联合创立了营销科学创意交流(Marketing Science Ideas Xchange, MSIX)这个组织,将每年在澳大利亚进行一场推动营销科学的大型会议。提到这件事,我希望在中国也有有识之士推动类似的活动(在英国,奥美的Ogilvy Change 也规划了一个类似的大型会议,叫Nudgestock),一起为营销与广告植入更多的科学,这也是这本书最大的初衷。
希望这本书能让你觉得不枉一读。我希望能得到大家对于内容的反馈;或者,关于书中观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一定要告诉我。这本书能来到世界上,是一件有意思的事;而能够走进中国,更让我觉得兴奋。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我要谢谢直上帮我翻译了这本书。
这项翻译工作的成形,过程很不寻常。直上读完了这本书的英文版后找到了我,问能不能帮我翻译成中文。之后他还协调了出版社,并促成了整个合作。这件事正好是一个完美的例子,说明了品牌是否能紧扣消费者的需求,在今天至关重要。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有一位非常聪明的老兄,他就是埃里克冯希贝尔(Eric Von Hippel)教授,他把这称之为最终使用者创新(End User Innovation),并且强烈建议,企业应该高度关注消费者如何在使用产品的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创新与改良。直上正好完美证明了这件事情。
对于品牌,这当中还证明了另外一件事,就是一个人只要跨越了起跑线,让某件事开始进行,他就有非常大的机会将这件事进行到底。这也就是马克吐温(Mark Twain)说的:先人一步的秘诀就是即刻启程。(The secret of getting ahead is getting started.)这本书的中文版之所以能大功告成,就是从直上开始翻译的那一刻开始的。真心感谢直上(以及我那传奇的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