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康德哲学对国内哲学界来讲是一个比较熟悉的研究领域,其认识论、伦理学、目的论思想都或多或少地被学界涉猎。这不禁使人追问,我们还有没有必要再去研究康德,康德哲学是否已经过时?笔者不想无端地为自己的研究做辩护,只是想澄清这样一个事实:康德哲学中有很多问题仍需进一步澄清。例如,关于自由和自然的统一性问题,人们好像已经太熟悉自然目的论的解决视角:反思性判断力的调节性原则以其微弱的和不具说服力的方式,将康德定位为一个异想天开的主观主义者和唯心主义者。学界延续着这一思路,对康德现象与物自身两重世界的分裂及其不成功的解决多有微词;但本书将试图向人们展示笔者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方式,力求全面、客观地评价其思想建构的合理性与缺陷,呈现启蒙运动精神对康德的深刻影响。笔者对自己的研究有这样的定位:问题也许是老的,但研究的视角和解决的思路是新的。本书要通过对康德因果性理论的系统重构,为人们打开理解其诸多哲学问题的新局面。这一研究主题的开拓也有助于更深入认识康德在哲学史上的地位。
在展开自己的系统论述之前,笔者想对目前国内外在康德因果性理论上的研究做一简要综述。国外对康德因果性思想做系统研究的主要有E.沃特金斯(Eric Watkins)、A.C.尤因(A. C. Ewing)、S.M.贝恩(Steven M. Bayne)等。沃特金斯在其专著Kant and the Metaphysics of Causality中,从近代因果观发展史和康德自身哲学发展历程两种角度,澄清其批判时期因果性思想的理论渊源,而在该书的主体部分,他对康德因果性思想的论述限定于对三个经验类比原理的分析,以及对其中所包含的因果性模式的归类与阐明;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分析了第三个二律背反中的自由概念与经验类比中的因果性概念之间的连贯性。值得注意的是,沃特金斯区分了先验的和形而上学的因果性原理,因而实际上区分了认识论语境下的事件模式的因果性思想和本体论语境下的实体的实在的因果性能力;自然和自由的统一性问题也是建立在作者对自然因果性的这两种解读路径上的。但作者在自然因果性的论述上没有全面分析知性的关系范畴、时间图型和三大类比原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因而也没有澄清第二类比中的因果性原理在康德批判著作中如何发源的问题。在对自由的分析中,作者将重点放在自由对自然因果性的连贯性和补充性上,着墨于因果事件、实体的因果性能力与第三背反中自由的绝对自发性能力的内在联系上,但对自由如何造成与自然的统一性的问题并未给予充分的揭示,对康德通过自然目的论来调和自然和自由的论题也几乎没有提及。
尤因在其Kants Treatment of Causality一书中,首先从休谟、莱布尼茨等人思想中梳理了康德因果性理论的哲学史背景,其次从先验演绎与自然因果性原理的内在联系、自然因果性原理与另外两种类比原理的整体架构、自然与自由的必然联结三个视角,全面展示了因果性问题在康德哲学体系中的地位。相对于沃特金斯,尤因对康德因果性思想背景的揭示是比较全面的,但他低估了康德在第一批判的先验宇宙论视角中对自然和自由的统一性的思考,而从道德哲学和自然目的论中寻求这种统一性之可能性;正是由于对宇宙论中自由概念内涵理解的不充分,他也就无法论证认识论、道德哲学、自然目的论在因果性问题上的统一性。尤因只是按照康德对人类自我的现象存在和本体存在的分裂措置,以及道德性在自然中如何实现的问题等显性思路引出第三批判的目的论,由此他把目的因果性仅仅看作机械论视角下的自然因果性的补充。这样他恰恰忽视了自由理念的意义以及人类自由意志在道德进步中的能动性,也无法真正突出目的因果性独立于自然和自由的价值。
贝恩在其著作Kant on Causation中重点分析了自然因果性原理的五种论证思路,即真实性策略、事件客体策略、事件事件策略、证实性策略、经验客体策略,分别由A.O.洛夫乔伊(Arthur O. Lovejoy)、P.F.斯特劳森(P.F. Strawson)、A.梅尔尼克(Arthur Melnick)、P.盖耶(Paul Guyer)和他自己提出;但贝恩认为要使每种解读都具有完备性,还必须对作为它们大前提的知觉的不可逆性问题加以阐明。对自然因果性原理中知觉的不可逆性问题做微观分析并形成激烈争论的还有P.F.斯特劳森、L.W.贝克(Lewis White Beck)、H.E.阿利森(Henry E. Allison)等学者。斯特劳森认为,康德从两个相反状态的知觉的不可逆性推论出变化发生的因果必然性,这个过程是不合逻辑的(non-sequitur)。贝克、阿利森则分别从此原理本身的论证思路和先验演绎中必然性概念的内涵两个角度对康德做了辩护。这几位学者对自然因果性原理的论证思路,特别是对其中不可逆性问题的研究,是对康德因果性问题的微观研究,而不是宏观建构。
国内对康德因果性理论做综合性研究的主要有邓晓芒、俞吾金两位教授。他们都从自然因果性和自由因果性两个视角理解其因果性概念,前者认为要克服自然和自由的分裂就应该建立哲学的人学本体论,将认识和实践统摄起来;后者认为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统一康德的自然和自由、现象和物自身的关键。在自然因果性原理的构成性抑或调节性之归属的问题上,张志林、钱捷等学者有深入的研究。张志林在其《因果观念与休谟问题》一书中指出,康德把因果律定位为一条先天的理性范导原理。钱捷教授认为这种观点是对第二类比原理(即自然因果性原理)的误读,他以威约曼对康德力学性原理的解释为支撑,指出了第二类比原理对经验的构成性作用的实质,即规定经验的那些一般的和基本的形式。
基于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现有研究仍有不足之处。首先,在对康德因果性理论的宏观建构上,国内外学者多将研究重心放在自然因果性原理及其与先验演绎、其他类比原理等部分的关系上,对先验宇宙论中的自由因果性概念的揭示、对道德目的论和自然目的论中目的因果性的论述都未全面展开,对这三种因果性理论之间系统联系的研究更有待深化。其次,在微观问题(如不可逆性)研究中,某些观点过于强调问题本身而淡化了康德哲学自身的语境和思路,从而导致各种立场之间的论争答非所问,其知觉的不可逆性、构成性作用的实质等核心问题仍需更严谨而深入的阐明。笔者的研究将在这些学者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旨在呈现康德自然因果性、自由因果性和目的因果性三种概念的确切含义,以及它们联结而成的系统的理论整体,由此呈现自然与自由之统一性的全新维度。具体来说,本书的创新性在于:(1)突出目的因果性概念的独立价值;(2)强调先验宇宙论中自由理念的作用方式和意义;(3)全面建构自然因果性、自由因果性、目的因果性三统一的理论体系,并从中引出康德的历史哲学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