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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当今世界,民族问题千头万绪,盘根错节。再与宗教问题相纠缠,或者说,由宗教问题所引发,局面便更为复杂。在本书中,民族与宗教问题权威学者斯蒂芬格罗斯比在深厚的宗教背景下研究民族主义,追根溯源,回顾了人类历史上出现过的族际冲突和艰难情形,从社会、哲学和人类学等角度透视了民族和民族主义,无疑能为当代世界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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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民族究竟是什么?为何对人们来说,民族归属感如此重要?理解了民族主义,就能理解占据着当今新闻头条的许多社会冲突和政治争端。在本书中,斯蒂芬格罗斯从社会、哲学、地理、神学和人类学的角度讨论了民族和民族主义概念,探究了过去和现在的民族主义冲突,包括近年来在巴尔干半岛各国和中东地区的斗争。*重要的是,这部令人着迷、视角全面的作品清晰表明,民族主义情感是生而为人不可逃避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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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斯蒂芬格罗斯比 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克莱姆森大学宗教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古代近东、希伯来文《圣经》、宗教和民族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和政治哲学。著有《〈圣经〉中的民族性观念:古代和现代》(2002)等,合编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2004)等。现任《民族和民族主义》《族群与种族研究》《社会》等刊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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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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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第一章 问题
第二章 什么是民族?
第三章 作为社会关系的民族
第四章 母国、父国和祖国
第五章 历史中的民族
第六章 谁的神更伟大?
第七章 人类的分化
第八章 结语
索引
英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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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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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雷颐
20世纪上半叶两次惨绝人寰的世界大战无疑与民族主义的恶性膨胀大有关系,但二战后形成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大阵营的对峙,成为20世纪后半叶的基本国际秩序,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也成为两大主导意识形态。在二战后这种背景、格局下,民族主义只是两大阵营、两大主导意识形态之间的中间地带,甚至更多地成为两大阵营斗争的筹码。随着90年代初的苏联解体,作为世界体系的社会主义体系已不复存在,民族主义则突然高涨,成为对当今世界深有影响、具有巨大冲击力的意识形态。
吊诡的是,当今世界的大背景是使世界发生深刻变化的全球化,而与全球化背道而驰,甚至坚决反全球化的民族主义却又大行其道,委实难以理解。难以理解恰恰说明了解、理解的必要,不了解、不理解民族主义,就无法深刻了解、理解当今世界。作为牛津通识读本之一的《民族主义》,便是了解理解民族主义的最佳著作。作者斯蒂芬?格罗斯比(StevenGrosby)是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克莱姆森大学宗教学教授,研究领域包括古代近东、宗教与民族间关系、希伯来文《圣经》以及社会和政治哲学,是《民族和民族主义》等相关权威刊物的编委。由于作者是这方面的研究权威,所以此书才能深入浅出,由表及里,历史叙述与理论阐释浑然一体。此通识读本还对各种观点、学派作了提纲挈领、要言不烦的介绍,照顾到了通识性,又以自己的理论分析框架对一系列史实、事件作了概念化抽象提炼和理论化处理,对百余年来的有关研究作了切中肯綮的分析评论,深具学术价值。
民族主义(nationalism)是一个现代才概括出的概念,却是人类最古老、久远的思想、情绪和意识形态,因此才最有力量。正如作者指出的,历史上人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形成各种各样的群体,把我们与他们区别开来,其中一个标准就是民族。这种标准并非简单、中性地区分异与己,而是唯我独尊的标准。大约公元前2500年,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就有区分与外族人不同之处的标准。公元前16世纪,埃及人也有一套这种标准。古代以色列人明确以领土和语言作为区分标准,希腊人认为非希腊人是野蛮人。中国传统天下观的核心是华夏中心论,即天下是以中国为中心的,其他都是边缘,而且由边缘渐成野蛮。夷夏对举始于西周,有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说,严夷夏之防却是春秋时期。约至春秋时期,夏和与其相对的狄、夷、蛮、戎、胡等(后简称狄夷或夷)概念的使用开始突破地域范围,被赋予文化的意义,甚至被赋予一定程度的种族意义,主要用于区别尊卑上下、文明野蛮、道德与非道德。华夏代表正宗、中心、高贵、文明、伦理道德;夷则代表偏庶、边缘、卑下、野蛮、没有伦理道德,尚未脱离兽性。孔、孟都提出要严夷夏之防。先秦到两汉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奠基时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妖魔化的他者为镜像,塑造、形成了自己的种族或文化优越、优秀、高尚、高等的形象。以此为基础建构的华夷二元对立世界观,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直到近代,严夷夏之大防、只能用夏变夷,不能用夷变夏,仍然具有强大的力量。
本书的主旨是探究人类如何把自己分隔成为民族的、各不相同的社会这种趋向。之所以要探究这个问题,是因为人类在区分异与己的同时,又不能不与他者交往,在全球化时代,这种交往的广泛性、深入性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作者开宗明义地写道:如果需要考虑人类区分自己的趋向,也必须关注让人类联合在一起的那些活动。做不到这一点,只能导致对人类事务中民族重要性的错误理解,而对这一重要性的探究恰恰是本书的中心。我们关心的首要问题是:民族的存在告诉我们人类怎样的特性?但是,什么是民族?什么又是民族主义?如何通过对民族、民族主义的深刻认识而达到人类更好的合作,是这本书的问题意识,这本书其实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
探讨、研究民族主义,当然要从什么是民族开始。简单地说,民族是由出身情况决定的、居住在一个领地内的共同体。领地,当然是这个共同体存在的必要条件。但仅有领地,还不足以形成民族,因为历史上不断变迁、在一个领地内生活并具有一定文化特征的共同体,才形成民族,或者才能称之为民族。相对统一的文化,为民族提供了稳定性,使其长时间持续存在。民族文化的形成,需要长期的积淀,因此作者提出了时间深度这个概念。所有民族都有关于自己民族形成的神话、传说、历史,久而久之,形成了这个民族的、独特的集体意识。历史学家德尔默?布朗(DelmerBrown)有句名言:民族的形成使神话传说更像史实,使真实事件更像神话传说。同时,在日常生活中,服饰、建筑、歌曲、语言、宗教信仰等等,与神话、传说、历史等一样,都承载着民族这个社会关系赖以形成的功用。从观念上说,民族是一种反映集体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自己的领地与独特的观念,是民族的两个基本元素。也就是说,民族是一种既有时间深度,又有领地界限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建立在现实和想象中持续存在的集体自我意识之上。作者对民族做出这种定义:民族是一个具有亲属关系的共同体,具体地说,是其成员之间由于出生境况相同而形成的密切关系、占据广阔领地、有时间深度的共同体。
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民族主义比其他意识形态更强调传统、强调传统的同质性、强调保持传统的纯洁性。然而历史说明,传统并非一成不变的,因为许多传统本身也是发明的,只是久而久之这些发明、创新、创造,不知不觉也就成了传统。
例如圆筒形的土耳其帽被认为是土耳其的传统,已经演变成土耳其的符号。然而,它曾经是反传统的符号。19世纪30年代,苏丹马赫默德二世在军事改革方面采用欧洲军事训练法,聘用了英国海军军官为海军顾问、普鲁士军官做陆军军事顾问。在行政机构方面,他将原来传统的机构改换成西方近代的政府各部,特别是设立了外交大臣、内务大臣、财政大臣等官职。为了表明开放的决心,他命令官员要穿欧式西裤、大礼服和黑皮靴,百姓戴的穆斯林头巾也被废止,规定一律戴一种圆柱形无边毡帽。这种帽子由于没有帽沿,所以宗教祷告时前额照样可以方便紧贴地面。显然,这是穆斯林头巾与西式有沿帽之间的一种妥协,但它的推行仍因其反传统而遭到维护传统者的强烈反对,在国家采取强硬的行政手段后才开始流行。
后来,土耳其的改革派与保守派间的激烈斗争一直不断,曲曲折折,反反复复,终于在1908年爆发了要求君主专制立宪的青年土耳其革命,最终在凯末尔将军领导下,于1923年建立了土耳其共和国。虽然凯末尔集种种大权于一身,但改革还是遇到了强大的阻力,为表示改革的决心,凯末尔在1925年下令禁止戴传统的土耳其礼拜帽,而要求戴礼帽、鸭舌帽等各种欧式帽。但近百年来,圆柱形红色礼拜帽已经成为神圣的宗教和奥斯曼帝国的象征,几乎人人都戴。1925年初,凯末尔却发动了对礼拜帽的批判,8月,凯末尔本人头戴巴拿马帽到几个最保守的城镇视察,表示告别传统。为与凯末尔保持一致,政府机关忙向官员发放欧洲式大礼帽。11月,做出了戴土耳其礼拜帽是犯法有罪的规定!这一规定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不满,在一些地方甚至引发了公开抗议和骚乱,但都被凯末尔镇压下去,其中一些人还被处以绞刑。终于有不少人开始戴各种欧式帽,在百姓中最流行的是鸭舌帽,因为在作礼拜祷告时可反过来把帽沿朝后戴,前额依旧可以贴在地上。
而中国的辫子悲剧,其惨烈程度远远超过了土耳其的帽子风波。清军入关不久,为表示自己的天下已定,即强令汉族男子改变千百年的束发传统而剃法蓄辫,限定十天之内尽使薙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责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有的地方限三日剃完,有的则关起城门强迫一日之内全部剃完。清军到处宣称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在头与发之间,许多人却是宁愿留发也不愿留头,端得把传统、民族特性看得比身家性命还重。当清军占领南京后,江南不少城镇结彩于路,出城迎之,有的还用黄纸书大清顺民四字贴于城门。虽然有人组织反抗,但下层百姓参加者并不多。对大多数小小老百姓来说,在哪个王朝统治下都是一样吃饭干活,一样交粮纳税。然而,当薙发令下来后,渐趋平静的江南又开始骚动不安起来,下层百姓纷纷参加反清斗争。江阴、嘉定百姓的反抗尤其强烈,清军对这两处的镇压也格外残酷,血腥的嘉定三屠便有几万人被杀,全国其他地方因此被杀者难以胜数。经过极其野蛮的屠杀,远近始剃发,剃发留辫在血泊中为汉人接受。
二百年间,蓄辫这原本靠血与火、刀与剑强迫汉人背叛原来束发传统而接受的新生事物居然成为正统、成为难以撼动的传统,成为中国人、中国特色的象征。反清的太平军因不剃头、不留辫而被视为大逆不道的发逆、长毛。1895年孙中山剪辫易服表示反清革命也被多数人咒为叛逆。辛亥革命时期,章太炎以军政府名义起草《讨满洲檄》,列数清王朝的种种罪恶,其中一条就是:往时以蓄发死者,遍于天下,至今受其维系,使我衣冠礼乐、夷为牛马。革命党号召百姓剪辫,但仍有许多人依然恋恋不舍,于是革命军只得在大街小巷强迫行人剪辫子,成为时代一景。
土耳其反对戴穆斯林头巾传统的礼拜帽在百年之内就演化成了传统;中国反束发传统的剃发蓄辫在两百年之内也演化成了传统。帽子与辫子终于多年媳妇熬成婆,成为具有民族特性的传统、正统,成为一个民族凝聚共同记忆、价值的象征符号。显然,传统、民族特性等本身也在不断变化之中,不少传统、民族特性其实开始也是反传统、反原来的民族特性的,是人为强迫植入之结果。
无数史实证明,几乎没有不变的传统。斯蒂芬?格罗斯比就此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为什么传统的呈现是对各种亲属关系的肯定?或者说为什么要利用传统来建立各种亲属关系,把一群人和另一群人区分开来?在对历史上传统的变革与维护这种矛盾现象作了深入分析后,他的结论是在民族关系形成的过程中一个遥远的、常常带有神话色彩的过去,抑或一个人们认为史无前例、无从查证的情况,在时间的帮助下又一次把民族关系的独特性合理化了。他进一步指出:强调民族历史悠久并不意味着真正相信民族的独特性,这也许只是算计着如何利用民族矛盾。
斯蒂芬?格罗斯比总结民族主义的特点是:它相信民族是唯一值得追求的目标;这种断言常常导致一种信念,即民族要求不容任何质疑和任何妥协的忠诚。这种关于民族的信念一旦成为主导,便会危害个体自由。另外,民族主义经常宣称其他民族是自己民族不共戴天的敌人;它把仇恨植于外来物,无论对方是另一个民族、一个移民,还是一个可能信仰另一种宗教或说不同语言的人。但是,民族主义的多重面相他也没有忽视。他指出,20世纪两次给人类带来深创巨痛的世界大战,民族主义难辞其咎;但在二战后反对殖民主义、民族国家纷纷独立的大潮中,民族主义则厥功至伟。民族主义通常被认为是落后的,但加拿大和英国可是最发达地区,魁北克、北爱尔兰的民族分离运动仍有不小市场。
他承认,民族问题、民族主义是非常复杂的现象,源远流长,与现实利益紧密纠结,成为学者现在遇到的空前棘手的问题。因此,本书的核心问题是考察民族的存在说明了人类怎样的特性。民族持久性和重要性的一个原因是人类对生存力,尤其是人类本源的关注。由此而围绕本源形成种种关系,其中一种就是民族。为了生存形成不同的民族,发展出民族主义。他强调,不同民族的生存不应是非此即彼、你死我活,而应是共生共存。如何做到这一点,他寄希望于良善的政治:政治的任务不是去否认这些主导人类行为的不同目的。毫不妥协地维护一种目的,并以牺牲其他目的为代价的行为,只能导致完全着迷于一种要么是民族主义、要么是原教旨主义的意识形态表达。政治的任务是出于对社会集体利益尽管难免有些模糊的关心,通过理智地践行文明美德来对不同目的所要求的不同生活方式做出巧妙地裁决。
第二章 什么是民族?
民族是由出身情况决定的、居住在一个领地内的共同体。一个人生来就属于一个民族。民族是历史上不断变迁、 在一个领地内生活并具有一定文化特征的共同体。正因为生来就属于一个民族这一生物事实极被看重, 民族是人类几种亲属关系的一种。它不同于其他亲属关系形式,比如家庭, 因为其核心是领地。它也不同于其他拥有领地的社会,比如部落、城邦或各种族群,因为它不仅占有更大范围的领地, 而且有相对统一的文化为民族提供稳定性,使其长时间持续存在。
民族的这一定义,有一些复杂情况需要仔细考虑。
时间、记忆和领地
民族的出现,是多种历史进程的产物。因此,把它当成工程师设计的一件产品,试图确定某个特定民族产生的确切时间,是毫无意义的举动。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缘由。任何民族都有其历史前身,或是部落,或是城邦,抑或是王国。这些早期的历史社会, 是构成民族的重要部分。比如,英格兰民族就是从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诺曼人的早期历史社会中演化而来的。然而,这些历史前身并非只是简简单单的事实而已。因为对民族存在起关键作用的,是每个民族成员共同拥有的、对自己民族以及民族前身的记忆。
举例来说,如果没有对以色列人出埃及、对摩西和他的铜蛇的记忆[该物件一直保存在耶路撒冷圣殿,直到希西家王统治时期(公元前 714前686)],没有对大卫和所罗门的统治的记忆,就不会有古以色列民族;没有对撒克逊王阿尔弗雷德(849899)以及圣明法典(good old law)的记忆,就不会有英格兰民族。同样,对皮雅斯特(1012世纪)及其王国的记忆,是波兰民族形成的因素;对大和王朝(47世纪),以及伊势神宫里太阳女神天照崇拜的记忆,也同样是日本民族形成的因素。
然而,这些记忆所描述的事件并不一定合乎事实。比如,古代以色列人对出埃及的描述中提到的十个灾难、日本天皇是太阳女神的后裔这一说法等,就属此类。每个民族对自己的过去都有独到的理解,而这种理解都是通过故事、神话和历史传达出来的。无论合乎史实与否,这些记忆都有助于理解各个民族互不相同的现状。正因为对过去的理解构成了现在的一部分,民族的概念才有一个时间成分,这是它的一个特征,被称为民族的时间深度。
这些记忆也构成人对自我的认识。个体在家庭或不同教育机构等各种环境中发展心智的过程中,会寻求各种触手可及又动态变化着的传统模式。比如孩子学说本民族的语言,也在沿袭本民族的习俗规范过程中,懂得作为其中一员的意义。这些传统被纳入了人对自我身份理解的过程。如果一个人和另一些个体对自我的认识中包含相同的传统, 这个人就会觉得自己和他们有关联,并意识到这一关系。这种关系就是集体意识的含义,例如都居住在同一个地方、都使用同一种语言等。集体意识并不是指人们像一群蚂蚁一样,是生物本能的集合,有整齐划一的思想。它指的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因为其中每一个人都遵循同样不断变化的传统而形成的。
当人们从事同样的传统活动, 并且把自己与那些没有参与的人区分开来,就会产生一个人们自称是共有的思想体系,叫作集体自我意识,亦即特色鲜明的文化。一种传统的特质与其他任何传统都有着截然不同的识别特征,这些特质构成社会关系之间的界限,使我们得以把自己和他们区分开。回到我们刚才的例子,那些接受并因此而参与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传统的人们,把自己和不这样做的人区分开;信仰日本太阳女神的人们把自己和没有这种信仰的人区分开;使用一种语言的人认为他们和使用另一种语言的人不一样。民族是一种反映集体自我意识的社会关系。
这种独特的、共有的自我意识,通过民族这一社会关系中个体的日常行为反映出来, 同时也受到这些日常行为的影响,比如人穿的衣服、唱的歌、使用的语言、信仰的宗教等。这种集体自我意识,也被各种社会公共机构的建筑支撑着,例如古代以色列耶路撒冷圣殿、日本的伊势神宫、英格兰的议会大厦等,都承载着民族这一社会关系赖以形成的各种传统。这些公共机构的建筑为民族提供了一个支架。因此,民族围绕着人们自称的共同思想体系产生,而这一思想体系又通过各种机构的建筑得以彰显。
然而,民族赖以形成的共有的传统不仅与一段独特的历史有关,还与这段历史发生的地域有关。个体间的关系一旦偏重于地域因素,地域便成为区分个体间不同的标准。一个地方的居民认为自己和那些对这个地方有归属感的人有渊源,地方在这里就不纯粹是一个区域,而是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空间,或者叫领地。通常归属感都与在一个领地内出生有关。人们因而认为自己和在同一地方出生的人有着某种渊源,哪怕他们出生在自己之前。在这种情况下,就有了在一定领地上形成的民族,而且人们通常认为这个民族由来已久。这就是民族这一术语的定义。民族和地域的这种关系还在一些词汇上反映出来。这些词汇既指一个地方,也指居住在那里的人们,只是词形稍有变化而已。比如England(英格兰)English(英国人),France(法国)French(法国人),Germany(德国)Germans(德国人),Canada(加拿大)Canadians(加拿大人),Kurdistan(库尔德斯坦,本意就是库尔德人的土地)Kurds(库尔德人), 等等。这种词形变化蕴含着如下理念,即一个民族拥有自己的土地,一方土地养育了在那里生息的民族。民族是一种既有时间深度,又有领地界限的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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