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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我们都在自我放逐的路上,寻找生命的光。世界尽头的自然笔记,灵魂自赎的归乡之旅,媲美《瓦尔登湖》的震撼之作;横扫年度英美各大图书畅销榜,获英美年度*自然文学作品,十大畅销书等一系列殊荣,《纽约时报》《泰晤士报》、《卫报》、《观察家报》《每日电讯报》等众多媒体一致推荐,献给所有心怀光明、无畏独行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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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一本感人至深、震撼心灵的文学佳作。在酒精的摧残下,艾米遭遇了失业、失恋、居无定所等多重打击,几近崩溃。三十岁时,命运又将她带回了故乡奥克尼群岛,在天海之间,她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 与此同时,她过上了全新的生活:帮父亲处理农场的杂活,为皇家鸟类保护协会调查珍稀鸟类、寻访古闻名遗迹、探索无人小岛、追踪北极光 她开始关注自己生活的岛屿和海洋、与自己相伴的野生动物。她将生命完全敞开,在农场的花草间,在海鸟的翅羽间,在无垠的海天之间涤荡灵魂。在大自然野性而宽广的怀抱中,艾米找回了那个纯净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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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艾米利普特罗特(Amy Liptrot),英国作家,出生于苏格兰奥克尼群岛上的一个农场,在多家杂志期刊发表过文章。艾米阅历丰富,曾为艺术家做过模特,当过蹦床运动员,在贝类加工厂工作过,也在石油码头做过清洁工,漂泊伦敦期间做过多种短工,现为《爱丁堡学生报》编辑,奥克尼当地报纸《今日奥克尼》专栏作家。《岛屿之书》是艾米出版的第一本书。跟随艾米的脚步,我们不仅将领略奥克尼群岛狂野多姿的自然之美,更将见证一颗坚韧不屈、内省自赎的高贵灵魂和大自然神奇的治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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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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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4
1世外桃源5
2颤抖的岛屿9
3弗洛塔岛的清洁工12
4在伦敦17
5深夜骑行24
6万物随风29
7触礁的渔船34
8活着的遇难者39
9城市漂流46
10我自己的堤坝50
11龙涎香之谜56
12废弃之岛60
13 羊羔出生66
14 秧鸡媳妇71
15 玫瑰山庄78
16世界尽头的家园87
17 觅踪北极光93
18北山远望98
19岛屿生活的感性报告104
20海豹精灵109
21另一座荒岛114
22 私人地质学119
23 特里都纳的传说125
24费尔岛的冬季130
25 帕佩陀螺之夜136
26 水下世界142
27 海洋带来的事物147
28 每一天都是崭新的152
致谢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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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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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幕 直升机的螺旋桨呼呼旋转,一个抱着孩子坐在轮椅上的少妇被人推着沿机场跑道走来,她要和另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见面他正被推着从她对面走过来。
那天,这一对同为28岁的人相聚在机场附近的医院里少妇生下了她的第一个孩子;那个男人则因为大喊大叫、无法自控,被送到医院里去接受镇定治疗。
奥克尼是苏格兰北部的一片群岛,位于北海与大西洋之间,常年被海水冲刷、海风吹袭,却拥有良好的公共设施医院、机场、电影院、两所中学、一家超市。不过,这儿确实缺少一样东西为脑子不正常、有可能伤己伤人的病人所开设的精神病院。如果一个人患了这方面的毛病,就必须把他送到南边的阿伯丁去接受治疗。
从高空,从一架载着石油工人飞往大型钻井平台或装着邮包从苏格兰大陆飞来的航班上往下看,地下的机场跑道一马平川,一棵树也不见。这座机场每当刮大风或起大雾时便会定时关闭。除此之外,在这片地势低洼的群岛和深远的天穹之间,根据空中交通管控,每天不时上演离合悲欢的剧目。
这是一个五月的夜晚,雏菊收拢了花瓣,海雀与三趾鸥带着给雏鸟捉的海鳗回到崖壁上的巢穴,堤坝旁的羊舍里都安静下来我的故事便要从这里讲起。我在岛上出生的当天,我爸爸就被带出了岛早产三周的我给家里造成了一段狂躁的插曲。
妈妈向爸爸介绍了我他的小女儿,还赶在他被带上直升飞机之前,把我在他膝上放了一下。妈妈还说了些什么,但她的话语都被直升机螺旋桨的声音淹没,飘散在风中了。
1 世外桃源 回到岛上的第一天,在一片带刺的荨麻丛里,我靠着一台旧冰箱,观察着海面上的天气状况。潮起潮落的声音听起来与伦敦的汽车声并没有多大不同。
这座农场位于奥克尼群岛中最大的一座岛的西海岸,与奥斯陆和圣彼得堡市位于同一纬度,隔着悬崖和大洋与加拿大遥遥相望。如今农耕方式早已进步,农场里添了新的厂房和机器,不过旧农舍和老工具也还都留着,丢在海边含盐分的空气中任其腐蚀一个坏掉的拖拉机斗成了羊食槽子,曾经拴牛的牛棚现在被旧机械零件和旧家具堆满了。在谷仓里,我把一条绳子绕过房椽系紧做成秋千,挂在上面荡悠,一扇旧门已经锈进了地面。
往南,农场沿着海岸一直延伸到斯盖尔湾的沙地,那里的沿海沙滩有一英里长,新石器时代留下的著名古村落遗址斯卡拉布雷就位于此。往北,农场顺着悬崖攀上了石楠丛生的高地。每一片野地都有自己的名字:前沿领域,这是回家的必经之路;产羔草场,这里四面都被堤坝环绕。最大的一片区域名为世外桃源,位于农场的最高处,临海。受海风和大浪的侵袭,这里的草都长得矮小。世外桃源是专供羊妈妈和小羊羔使用的。每年夏天,当小羊羔离开了育婴草场之后,就会来到这里吃草。高地牛也会在这里过冬,它们浑身通红、长着犄角,在辽阔的天空下扬蹄飞奔。
一些关于农业的历史纪录把农场分成了两部分:靠近农舍的是即将被废弃的可耕地;更远处未耕作的野生草场,多半位于山坡上,是已废弃的土地,或称为世外桃源。过去,世外桃源有时被用作几个农场的公共放牧区。这片土地是一片农场的最边缘地带,尚未完全开发,家畜和野生动物混杂,人类不常到此地来。在奥尼克的民间传说中,精灵住在土丘或山间空地,一些关于这种小小的山民的神话故事说它们夏季会出现在荒蛮的野地里搞恶作剧。
从照片上可以看出,20世纪80年代初,我曾坐在爸的肩膀上在世外桃源那儿照了张相。当时是因为英国来朋友了,爸妈在向朋友们展示他们刚刚买下的一片荒地。我的父母当时一直都惦记着买个农场,所以他们一路从南寻到北,终于找到了这片他们能够买得起的地。亲戚朋友看见这块地都相当惊讶,不晓得我爸妈能否像当地农民一样在上面种出东西来。奥尼克岛上的人都已看惯了这样的情形:一对来自南方的理想主义的夫妇,来这岛上仅熬了一个冬天就急急忙忙地逃跑了。
我就是在这一大片悬崖边长大的,所以从来都不会恐高。爸会像个孩子似的带我们在悬崖边散步。有时我会挣开妈妈的手,故意往下看波涛翻滚的海水。灰色的石板陡直的峭壁和大块的石板是这个物产丰富、由自然神力形成的小岛的边缘。这是我的世界。
我们家曾有一只柯利牧羊犬幼崽掉下了悬崖。当时它正在大风中追野兔,没注意到峭壁,后来我们再没见过它。
还有一天,刮着风,我离开了寒冷如冰窖的家,几年间第一次信步走到了世外桃源,深深地呼吸着那里的空气。那里没有树,因此显得格外空旷、辽阔宽广。
所有的岩石都朝大海倾斜。我穿着雨靴,沿着岩石的缝隙行走,这样才不会打滑。我原本扎成马尾的长发被吹散了,发丝飘进我的眼睛和嘴巴里,和海浪一起拍打我的脸颊。我记得小时候,我也曾这样跟着牧羊犬,穿过大门,翻过堤坝。
我找到了小时候最喜欢的地方:一块摇摇晃晃地搭在悬崖角上的岩石板。十几岁时我常来此地,挂着耳机,穿戴整齐,带着一肚子的沮丧遥望远方,一心就想逃离。我坐在石头上眺望,可以看海浪撞碎在岩石上,还可看到海鸥、战斗机掠过海面。
天气晴朗时,往南越过彭特兰海峡,可以看到苏格兰大陆的起点一片群山的顶峰:本霍普峰、本劳耶尔峰、开普莱茨峰。再往西,几乎远到了地平线那里,还有苏莱礁,那里曾经树立着英国最偏远的人工控制的灯塔。我可以辨认出漂浮在海面那些正被工程师测试的波浪能发电设备。下面的崖壁底部是裸露的岩石,我十一岁的时候看到过一艘渔船在低潮期在此搁浅。
我坐在岩石板上往北极目远眺,可以看到马威克海角,上面有一座尖塔,是为纪念基奇纳勋爵而修建的。1916年,基奇纳勋爵乘坐的英国皇家海军汉普郡号被德国潜艇布下的水雷炸沉,他与船上的655名船员中的643人一同命丧大海,葬身之处正是从这里往西北两英里的地方。剩下的12名生还者则在此地安家,当了农民,成了我们村的成员。
其中一位生还者名叫W. M.菲利普斯,曾做过水手,他总是绘声绘色地给我们描述沉船那晚的悲惨状况:我的靴子都掉了,不过身上倒还齐齐整整地穿着衣裳,我最后跟船说了声再见,就一头跳进汹涌的海里去啦。后来他爬上了一块挺大的浮木他还经常跟我们细细描述是怎么爬上去的。当时那上头的人已经太多了,那些明明穿着救生衣的人却要求他滚下去:他们面带冷笑,仿佛在宣告,要先来后到哟。有一个才十八岁的孩子答应着跳进了波涛汹涌的海水里,把这唯一的生还机会留给了曾与自己共事的同胞水手。
浮木上的人一旦被吹到岩石上,便会撞得粉身碎骨,因此他们提心吊胆了好几个小时,直到最终在内比海峡一处海湾靠岸他们上岸之处正位于世外桃源这里。沿着这段海岸线走,我忍不住想象那块浮木,就如菲利普斯描述的:它夹在两边的悬崖峭壁之间,就好像是圣灵之手把它放在那儿一样。我也不禁想到我们这儿的农民在黑暗中沿着海岸寻找生还者、在岩石之中为死难者收尸的情景。
奥克尼几乎整日刮风。在农场上,西风是最糟糕的了,因为西风会挟裹着海水而来,甚至还会吹得岩石都在一夜之间挪了窝。到了次日早起,地图都不得不更新换代。而东风则是最美好的它是迎着海浪刮的,可以吹散云雨,迎接太阳。老式农舍都是矮墩墩特结实的那种,就像许多奥克尼当地人的身材一样,因为唯有这样方能够抵挡住当地的狂风。然而这种自然力并没有作用到我身上,所以我长成了瘦高的长脚鹭鸶样儿。
沿着熟悉的海岸线走着,我尽量让自己心里踏实下来。住在这里早已是十几年前的往事了,而我脑袋里孩提时代的记忆已被当下生活中的很多事给挤出去了:那些将我的记忆带回奥克尼的童年往事啊!当我挣扎着打开记忆之门时,我想起了一句我曾反复对那些攻击我的人说的话:我比你强!
冬末之时,这里的土地会被海水冲刷成棕色,世外桃源似乎更加荒芜了,但我深知这片土地的秘密:那条残破而杂草丛生的堤坝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六英里外的布罗德盖石圈中的一些石块就来自北部地区的一家采石场;山坡上躺着一块碎裂的巨石,与石圈巨石相似,也许是四千年前运往石圈的过程中遗落的。我记得那些在此筑巢的北极燕鸥,到了繁殖季,它们简直就跟轰炸机似的,成群结队地在我们头顶呼呼俯冲,翅膀几乎能碰到我们。到了夏天,这儿还能找到一种已濒临灭绝的超大黄蜂,它们喜欢采粉红色三叶草的蜜。到了秋天迷幻蘑菇就长出来了,还有一种特别罕见的海藻墨角藻,一年四季都可以在这儿的岩石上采到。
在世外桃源的最高处,有一处名为斯帕德的海蚀柱,原来曾经是海岸崖壁的一部分,如今却已成为独立的一块。到了夏天,海鹦、暴雪鹱、欧鸬鹚、黑背鸥和渡鸦都喜欢在这块大石头上做窝。我小心翼翼地避开野兔窟,顺着草坡爬到最下面的海边去那是我独自消遣的最好去处,可以观赏一下海蚀柱和上面热热闹闹的海鸟世界暴雪鹱为了捍卫着自己的巢吵吵闹闹,海鹦正从远海归来。
世外桃源没有围墙,因此无法把羊关住,以免它们爬上岩石或掉下悬崖。早年间,有一次爸特地跑下去救一只被困在海边的母羊。后来群羊渐渐长大,对这里的环境也越来越了解,它们靠四蹄探索出来的地理知识甚至已经融入血液,可以随基因遗传。
在近期的降雨之后,酷暑又从陆地往大海蔓延开来。我弟弟汤姆和我喜欢在海边玩耍,和小狗们一起在一座小石桥上追跑打闹。蛎鹬和麻鹬在没人用的拖拉机上做了窝,我们可以去捕捉小鹬鸟。它们毛茸茸的,捧在手心能感受到它们的小心脏在怦怦直跳。
我在一个地方站住了我小时候,曾有个邻居把他的新拖拉机停在这儿,然后跑过去想打开大门。然而他忘记拉上手刹了,结果拖拉机忽然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滑动了,翻滚着溜下了倾斜的田野。那个邻居没办法追上拖拉机去刹停它,拖拉机越跑越快,不可阻挡。就这样,这辆昂贵的车子最终翻下悬崖,砸进了大西洋。
下午晚些时候,我回到世外桃源去喂牛时,爸正坐在拖拉机的驾驶舱里,我便也过去像小时候一样挤在他旁边。我仍记得那片地的每一处坑洼沟坎,我知道什么时候该抓紧。爸把拖拉机的斗放下来,将里面的饲料包倒进循环式投喂装置中。外头天已经黑透了,我坐在驾驶舱里看着爸,替他打开拖拉机大灯,看他把饲料包外面的一层黑色塑料袋剥下来。爸的头发已白了大半,虽然仍一年四季地穿着带衬里的连体工作服,但他已不用戴手套了。
世外桃源紧邻大海,被一座低矮的山丘遮蔽,从某些角度你根本无法看到这儿的房子,走在路上也不容易被人发现。爸告诉我,当年他处于狂躁症危险期的时候,曾睡在这儿露天的大马路上。回家后的第一天快要过完了,我远远地蹲在背风的地方,一边抽烟一边看着我们家养的那些牲口,我忽然理解了爸的心情。
2 颤抖的岛屿 我从世外桃源走回来,没有进我家的农舍,而是去了爸现在住的房车那里。牧羊犬在房车外头等着他,马儿们也把头探过畜栏等着吃草料。这辆老房车常年被风吹雨淋,早已变得破旧不堪,其中一扇窗户去年冬天被大风吹坏了,现在只好拿木板堵着。
爸在房车里,仍穿着他的那身户外工作服,腰间绑着绳子,口袋里揣把小刀,工作服外头又套了件妈妈织的夹克衫穿了太久,肘部都磨破了。爸坐在角落里铺着软垫的椅子上,那儿的视野最好,透过大大的有机玻璃窗户,可以一眼望见农舍和田野,直看到海湾岬角。天空的颜色和海面上的光影,一天之中都在变化,多变得犹如大西洋的天气一样。每当云破日出之时,霞光映在海面之上,岩石也随潮退渐渐凸出水面。有时,阳光会以精妙的角度照到主岛以南的霍伊岛上的山丘。而有时,海面上哈雾重重,群山便隐匿不见。
灰尘弥漫在冬日的阳光里,爸抽的烟也在其中袅袅升起。门上挂着爸的户外服和雨靴,农活儿记录表摆在矮桌上,煤气炉闪烁着火光。房车的另一端是卧室,平时狗就睡在爸的正下方房车的底下,乍看就像一匹狼正睡在它的洞穴里一般。
爸问我:在那边感觉到什么了吗?却不肯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虽然我已经听说了,是震颤。这片海岸峭壁和海滩神秘莫测。著名的神话传说大海蟒的故事便源出于此,古老的斯卡拉布雷村村民曾在此艰难维生,这里也是皇家海军舰艇汉普郡号的沉船之地。
像爸一样住在奥克尼群岛西海岸的人说,有时会有震颤的感觉或听到隆隆的轰响,低沉浑厚的回声响彻全岛。而有时这里又那般宁静,他们不禁怀疑之前的震颤和回响都是幻觉。听是不太听得见,不过感觉倒是挺强烈的。爸告诉我,虽然能量不高,就像远处打雷一样的感觉,却足以震得窗户直响,摇得货架晃晃悠悠。老是那样,几小时就要重新来一遍。当地人说他们很多年来都有这种震感,但他们无法判断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只能一味猜想,到底是地质原因还是人为造成的?抑或是超自然力?又或者以上三者都有?
要弄明白这种震颤究竟是怎么回事,就得先搞清楚奥克尼群岛的地理特征。主岛西海岸马威克、耶斯纳比高耸的峭壁以及遍布海蚀柱、经常发生岩石坠落击毁船只事件的霍伊岛是我首要研究的地方。很可能那些所谓的震颤轰响都是这片悬崖底下海浪运动的结果。当一波大浪打进一个死胡同般的山洞时,它会导致洞里局部气压显著升高。待浪退下去,空气就会因先前的高压而发生爆炸,发出轰响。
也有人埋怨说,都怪附近驻扎了军队,是他们的喷气式飞机导致了震颤在离奥克尼群岛差不多有六英里的苏格兰大陆上,国防部在那里设置了军事训练和海上演习区。这里地广人稀,算得上英国屈指可数的几个可以引爆大家伙的地方之一。也许, 唯一能够把声波传到奥克尼群岛这里的便只有重型空战武器,但是这还得是在风向条件特别有利的情况下。高速飞机当然也会引起气流和声波,但爸说有时他可以看到飞机或听见飞机的声音,却和震颤没有发生在同一时间。我寻思会不会有另外一种可能性更令人难以捉摸的可怕的可能性这一切都是神秘力量导致的。传说,有一只特别巨大的海怪,它的身子长得足够绕地球一圈,其巨舌所碰之处城池皆毁。有一个不务正业的人一心幻想拯救地球,所以他抓住了一次机会,把滚烫的炉灰倒进巨怪的身体里,从肚子里烧熟了它的肝脏。巨怪痛苦得要命,摇头扭身,不小心碰掉了几百颗牙齿这些牙齿形成了后来的奥克尼群岛、设得兰群岛和法罗群岛。后来,巨怪挣扎到了陆地边缘,终于支撑不住死掉了,其依然燃烧着的身子成为了今天的冰岛一个到处都是温泉、间歇泉和火山的国家。而它的肝脏至今仍在燃烧,所以我们此地的司徒沃姆火山没准儿并不是真正的死火山。我们所谓的震颤也许正是巨怪死而不僵的挣扎呀。
和爸讨论着关于震颤的事情,我忽然觉得有点紧张,因为我们俩通常只聊农场农场上有什么工作要做、羊群或土地的情况如何现在却忽然听他说起关于震颤不可思议的感觉和神秘的地质现象,我想他可能情绪亢奋了。妈妈曾经教我要察言观色,一开始和爸聊天可能会令人兴致勃勃,他情绪乐观,精神充沛,但这种好情绪泡沫会令他冲动消费,买上一大堆昂贵的公羊或农用设备,整宿整宿地熬夜调设备,凌晨四点就起来轰牲口甚至,他会进一步大胆想象,认为自己能够掌控时间、呼风唤雨。
房车的地板上扔着一个板凳,我记得那是爸十几岁住院时做的,过去曾放在我们的农舍里。爸年仅十五岁便被诊断出患了狂躁型抑郁症,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躁郁症,有精神分裂的倾向。从那时起,他的精神状况时好时坏,每隔一段时间就要犯病。我们的家庭生活也因为他的病情而大起大落,随着他不定期的狂躁和抑郁而变化。我们得带他去做各种检查,甚至给他穿上紧身约束服。有时即使他不用住精神病院,也会几个月躺在床上,一个字也没办法说。今天爸情绪不错,活泼开朗,但如果另一些时刻他情绪低落,我就担心这可能意味着他又开始抑郁,要度过情绪上的漫漫严冬了。
犹记得我11岁那年,爸一度严重发作,把农舍的窗户砸了个遍。大风呼呼地灌进屋里,把我的作业本从桌上横扫下来。当带着镇定剂的医生、警察和救护车赶来时,我却尖叫着让他们快点滚。其实当时爸真的已经毫无自控能力了。注射了镇定剂之后,我陪爸蹲在我卧室的角落里合吃一根香蕉。他忽然说:你可真不愧是我女儿呀。
因为爸精神病的流言蜚语,也因为妈妈的极端宗教表现,更因为我的出生环境,我的生活中一度暗流汹涌。我曾读到过关于浅化过程的讲解关于海浪如何变高,又如何在接近浅水区的海岸边打碎掉。能量永不会消失。海浪的能量是来自大洋深处的,以声音、热量和振动力被陆地吸收,传给一代代人。
爸从十几岁时开始,至今已接受过56次电休克疗法了。这种疗法用于治疗最严重的精神病,以电流导入大脑诱发抽搐。没有人真正懂得电疗的原理,但病人们却都说经过电疗,他们确实感觉好多了至少能暂时好一阵子。
我出生那天爸闹出了大事。虽然后来我远离家乡,但随着我酗酒越来越厉害,我也尝到了抽搐的滋味,那感觉就像岛上的震颤降临在了我身上。在孤寂的伦敦住处、在夜店的厕所里,当抽搐发作时,我的手腕和下巴如同结了冰,四肢也不听使唤。那么多年,我一味地给自己灌酒,就像海浪不断重复地打碎在峭壁上。酗酒也严重损害了我的身体。我的神经系统内部遭受的损坏会使我会全身不由自主地剧烈抽动,接着是全身僵硬、口水直流。发作过后,一旦我能给自己再来一杯,我便重新投身狂歌艳舞之中。
3 弗洛塔岛的清洁工 即使在最晴朗的大白天,奥克尼的海风依然冰冷,提醒我们身处岛屿。虽然我们当地人把脚下这片群岛中最大的岛屿称为内地,反而把真正的英国内地称作南边。每年八月初农产品展览活动一结束,也就是从夏季开始,剩余的月份里大风便成了常客。此地的秋天极短,树也特别少,几阵秋风一刮,严冬就被刮来了。
十年前的九月,我在一个秋风萧瑟的日子回了家。作为毕业后无法在大城市找到工作的家伙,我准备在家住几个月。也是在那年,我父母分居了就像很多人做的那样但我从未想过这种事也会落到我父母身上,虽然患躁郁症的父亲和作为极端基督徒的母亲能够相处这么久本身就够令人惊讶的。
我寻了一份在弗洛塔岛原油港口做清洁员的工作,每天黎明便要从霍顿码头搭工人渡轮去上工。自打20世纪70年代以来,输油管道和大型油轮开始源源不断地把石油这种来自大洋深处的黑色能源从北海的油田中输送过来,奥克尼群岛上的石油业自那时起蓬勃发展。若能在这个行业里找一份工作,薪水是相当可观的。只可惜,清洁员属于最底层。
这份工作最好的一点便是通勤。每天我都可以搭渡轮穿越奥克尼群岛,迎着朝阳去,踏着落日回。一路听着奥克尼广播电台的音乐节目,欣赏地平线朦胧的红霞,看群岛倒映在斯卡帕湾的海水里,这样的美景始终围绕着我。到了夜晚,输油管道终端会将多余的油气烧掉,油轮上的远光灯打在海面上,红色和橙色的灯光交相辉映。
每天下班后,我就脱掉工作服却脱不掉漂白水留在身上的气味去享受属于自己的夜晚闲暇时光。那时妈妈从家里搬出去了,爸也住到我小时候住的农舍里去了,峭壁边的家里只剩下我一个人,我可以坐在厨房里的餐桌边抽烟喝酒可原本这是我们一家吃饭的地方。在喝过爸自制的大麦啤酒之后,我特别喜欢三更半夜给远方的朋友打电话毕竟我身边已经一个家人都没有了。有时我一个人就能干掉一瓶葡萄酒,然后酒驾五英里到附近的商店再买一瓶。酗酒之后的第二天,我依然戴着耳机去搭渡轮,强忍宿醉的痛苦以及满心的愤怒和悲伤。
我在石油码头的工作包括打扫工人们的卧室、拖卫生间的地板、扫楼道和整理床铺。渐渐我对不同的污垢有了了解:汗水虽然看不见却很臭;鞋底带进来的泥印子倒是蛮好清洗的,这一点令人满意;镜子上的牙膏渍显示了刷牙人开朗愉悦的心情;烟灰则说明有人在无烟区的窗口抽烟。我师傅还教我如何将干湿粪便分开来打扫需要用不同的工具。我还学会了如何清理留在马桶圈上的阴毛。我打扫的大多数房间里都堆着酒瓶子,地毯里还有脚毛和碎指甲。
我觉得自己都混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了,每天默默无闻地拎个拖把走在楼道嗡嗡作响的日光灯下。外面的世界南边的英国内地,已经把我遗忘了,我会被困死在这座岛上,整天干着清洁工的破活儿。我不过就是一面有眼睛的墙壁罢了,只有替他们整理床铺的我知道昨晚哪个工人睡了、哪个工人没睡。我对他们而言不过是一道模糊的影子,一听到脚步声就得赶紧离开人家的宿舍或洗手间。回到奥克尼真是个错误。当时我不过是想,清洁员是个既简单又能赚到钱的工作,有了钱我便又可以离开此地了。
犹记得十八岁那年,我迫不及待地想要离开家乡。我觉得在农场里工作又脏又苦,赚的钱还少得可怜。我当时想要的是一份既舒适又拉风的工作,能成为众人瞩目的焦点。当时真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竟说自己愿意住在时常能看到野生动物的乡下。人不比动物更有意思吗?每到冬天,我都得穿上难看得要死的防寒服去给牲口扫圈,那时真是做梦都想享受到城里的暖气。
但是当我住在学生公寓时,思绪却往往会飞回那座150英亩大的农场上去,那儿生活着数千人,还有很多动物,包括我的父母和我家的牲口。而当时那种生活简直令我发疯那么拥挤的一座公寓楼,人和人之间不过只隔了几米的距离,却互不相识。隔着薄薄的墙壁,我身边左右、楼上楼下的人都在睡觉,我不好对新朋友讲太多关于奥克尼的事。但是在狂风大作的夜里,躺在床上听着窗外的风声,我觉得自己仿佛回到了家乡的石砌农舍,还想起了那些仍在冷风中的牲口。
当年在南方时,我会很自然地说自己是苏格兰人或奥克尼人,但现在却没法这样对真正的奥克尼岛原住民说。虽然我出生于此,在这儿长到了十八岁,可我并没有此地的口音,我爸妈都是从英格兰来的。爸妈是十八岁在曼彻斯特上大学时认识的,当时爸正在补他第一次犯病期间耽误的大一的课,而妈妈正在学商务。妈妈是农家女儿,老家在萨默塞特郡;爸则来自于兰开夏郡的教师家庭,在曼彻斯特郊区长大,但在去我姥姥家的农场做客之后,他决定上农学院。迄今为止,爸妈已在奥克尼岛上住了三十年有余,几乎可说是大半辈子都在这儿了,却仍被本地人看作是打南边来的英格兰人。
通常,英格兰人听我有苏格兰口音,而苏格兰人又觉得我一口英格兰腔。譬如,当询问一个人来自哪里时,传统的奥克尼式问法是:请问您属于哪里?爸妈初来岛上时常被这样问。我在奥克尼群岛上出生、长大,然而我却从不觉得自己属于这里。我们上小学时,英国人是一句骂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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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是少女的我不希望成为所谓天堂般的岛屿奥克尼的一分子因为这种说法不过是个美丽的谎言!旅游资料中当然只介绍此地的美景与历史,配上许许多多张岩石或美丽街道的照片,然而我所见的奥克尼不过就是丑陋的房子加上灰色的天空罢了!不过,虽然提到奥克尼我总抱怨,一旦其他地方的人也说它有什么不好,我却会立马跳起来反击。
岛上的很多年轻人都与我有类似的心态。我们从外面的世界一趟一趟地回来、离开,就如同涨潮退潮一般。我在这片天空下长大,习惯了此地的天高水阔,同时生活空间却又被局限于农场和海岛之上。不去上班的一天,我在柯克沃尔的港口让满含鱼腥和柴油味儿的微风吹拂我的头发;往海上的沙平赛或桑迪等北部岛屿看去,能看到低低的山丘,山丘上灯光闪烁;更远处,远在地平线的是帕帕韦斯特雷岛。在外生活过之后,我在我们这个小地方变得特别引人注目,不过我也越来越不想待在这儿了。
十几岁时我们特别喜欢拿游客们寻开心,因为觉得这个被称之为世界遗产的地方是我们的家乡,而不是什么买了票就可以参观的度假胜地。当旅游大巴带着客人转几个小时离开后,我和弟弟、伙伴们就带着无指手套和拍立得相机爬进新石器时代的石屋或坟墓遗址里,次日清早管理人员将会发现一些烧完了的杯形蜡烛和空酒瓶子。
那时我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小孩,能爬上石头堤坝和棚屋顶子,还敢从高处直接跳到地下的干草垛或装羊毛的口袋上。后来,我把自己旺盛的精力投入到派对之中,酗酒、嗑药、性爱总之就是想做点出格的事情,却从不曾担心过会有什么恶劣的后果,一味追求刺激的我总会拼命躲开那些规劝我回到正途的人。那时过得可真是一种混不吝、乱七八糟的日子。
在这种不安定的生活中长大,人往往会特别坚强且善于趋利避害。当我们家的农舍被卖掉时我离家很远,我们整个家和财产都被父母分成了两半。爸要了农场,还购置了一辆房车。不去新女友家过夜时,他就住在房车上。而妈妈则到城里买了套房子,很少再回乡下来了。
作为农民的女儿和媳妇儿,其实妈妈本身也就是个农民。除了擅长做饭和其他家务之外,她还会开拖拉机,会放牛、修围墙、筑堤坝,甚至还曾多次修缮我们农场上的小路呢。她和爸一起调配羊饲料,一起给瘸腿儿牲口治疗,在播种大麦前一起捡走田里的石块。爸剪羊毛时,妈妈便把剪下来的羊毛迅速卷成卷、捆成捆。和爸离婚后,她虽然很少回来,其实一直都很怀念乡下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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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清洁员都是女的,可我们清扫的房间里住的却全是臭男人。女人们又擦又洗忙了一整天之后,回到家还要为老公孩子做同样的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她们简直都可称得上打扫专业户!当我看到我师傅巧妙地拧干拖把时以最合适的力量、从最合适的角度拧,才能让拖把上的水分和泡沫都恰到好处我心想,我这辈子也不可能拥有这技能的,真希望岛上这些石油工人都能自己打扫房间、整理床铺。
干着扔破袜子、清理性爱用品和打扫厕所的活儿时,我不由想,如果我从来不曾离开此地,会不会如今反而会过得快活些?如果我随随便便就嫁给了一个小学或中学同学,一辈子就在这里过着连网都没上过的日子,会不会反而因为看不到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而感觉好受点?我又想到妈妈,也许她本来就想过比农妇好一些的日子吧!在生了我和弟弟之后,妈妈也并不比我现在大多少。她在生孩子的当日被丢下,而后又遭遇过多次类似的伤害。但妈妈是个能干而有同情心的女人,她最终选择了在这个陌生小岛的农场上生活下去。
我和弟弟还很小的时候,由于爸在两百英里以外的大海那边治疗精神病,妈妈一边要料理农场上的一切农活儿,一边还要照顾我们姐弟。有一次,因为一个人实在顾不过来,又不晓得爸啥时候才能治好病回来,她不得不卖掉了整个羊群。我父母也很担心卖羊会导致农场一步步走向衰微,然而他们却愣是一点点又把农场振兴起来了。妈妈就是这时转向教会去寻求精神安慰的,她的忠贞信仰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对我们家起到了保护作用,后来却成了导致家庭破碎的原因之一。
爸常说是现代福音教会寻上门来捉住妈妈,给她洗了脑。可是妈妈却认为她被宗教拯救了。他们两人各执己见,谁跟我说此事,我便向着谁。我还记得教会的人在爸住院时曾经帮我们家装修过客厅,可是爸却只记得待他出院回家,发现家里到处都是圣经和宗教类书籍,连他们的卧室里都有。
随着白昼渐短,我早上去弗洛塔岛时往往晨光未醒,晚上亦是披星戴月而归。奥克尼漫长阴冷的冬季接近尾声时,我几乎消融在黑暗中了。一天下午,我拿着胡佛吸尘器,顺着玻璃台阶上行,走进了阳光中。四下环顾确定安全后,我在毯子上躺了下来,让阳光晒暖我的长发。
又有一天,我师傅发现我躲在卫生间里掉眼泪。她特别好心地告诉我其实她这么跟我说也不是第一次了我得离开此地,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生活的地方。因此,在拿了当月的薪水之后,同事们最后一次把我送上了工人渡轮。过了几天,我在农场里挨家告别,然后便背上行囊,买了一张去伦敦的单程票上路了。
4 在伦敦 五月对我而言是个充满力量的月份,可做出改变,有无限的可能性我的生日在五月,我的中间名字梅也是五月的意思。这一日的空气无比清新,我六点钟便起身剪短了头发又洗了个澡,然后穿上奇装异服,画画,投简历,嗑药。马上我就会有新人可爱,有新事物吸引我的注意力。这样一来,我哪怕是吃少睡少也是甘愿的。我喝了些酒,身体很舒服,马上便可以步伐坚定有力地上街了。这些日子天将降大任于我,我满怀兴奋又有些不安地穿好靴子出发了。
我们所谓的野餐目的不在于吃,尽管有几桶从街角商店买来的炸土豆片和一篮子樱桃番茄。我们几个围坐在一块有彩虹条纹的毯子上。今天可是今年的第一个热天,这样的阳光简直是一种奢侈。我把手藏在裙子底下,上下抚摸我的腿。
在伦敦,我们要为公交卡、旅游卡和高价房租埋单,因此想聚在一块儿玩不容易,必须独辟蹊径才成。每一个风和日丽的周末我们都会到公园里去,而且我们遵守一条潜规则:尽量到离酒吧、售酒商店和自动提款机比较近的草坪上去。那里虽脏些,但离带孩子出来玩或遛狗的人比较远。
过去在时尚杂志里看到的那种大自然中的卧室,从白日梦变成了现实。我戴着耳机,听着电子音乐,从懒洋洋地躺在草地上的人群中穿过去找我的朋友。每个来公园的女孩子都会花时间梳妆打扮,有的穿20世纪50年代家庭主妇式的花格呢大衣,头上围着头巾,有的穿80年代健美操教练式的紧身衣裤,也有的穿成雅皮士的样子。男孩子则都非常摩登,打扮得犹如滑板选手或伐木工人。这里比奥克尼热多了,我在这里简直就像身处异国。
自打我搬到伦敦,我就全身投入了这里的生活。我慌慌张张地就来了,除了多少有些自信外一无所知。一个星期中有好几天我都会坐车到那些我在杂志上看过的夜店里去。我染眉毛,用红色的眼线笔画眼线,把裙子的后背剪开做成晚礼服的样子打扮成这副德性的我,拎着一瓶酒就下了公共汽车。初到伦敦的第一年,我认识了很多人,当然也有在网上搭讪认识的:我是个身无分文的新伦敦人,能让我在你博客上写东西吗?我在朋友夜店里遇见过你哟。我读过你的在线专栏文章!
当我们这群一起野餐的人中有一位建议去买点酒时,对我简直就是一种救赎。因为囊中羞涩,他们只好买了苹果酒和葡萄酒。其他人就留在原地等着酒来,女孩子编菊花手链或互相梳头来打发时间,男孩子则轮流骑自行车玩。我们都还只是些大孩子,远非成熟男女,只想寻些开心。我们还发了许多短信,邀请更多的朋友下次一起来野餐,还许诺说下次的活动一定会组织得更好。然而,下一个周末活动往往还不如上次。我们闹闹腾腾的,又打车,又买酒,钱根本就不够花。
驻扎在我们旁边的是来自野眼俱乐部的孩子们,他们之前还从未在外头宿营过呢。此时,他们一人戴了一个狮子的头饰,互相拍照,高兴得哈哈大笑。
我们讨论找工作的事情,有时也能找到一些收入微薄的实习工作比如为房地产杂志或唱片公司设计师做枪手。有一个穿着紧身裤、活似18世纪的阔少爷的家伙,正在高声大嗓地抱怨他做的那个项目只有一万英镑的预算。还有一个女孩子,我听她四处问关于LSD的事情,好像打算永远留在这个假日里似的。一个正打电话的家伙说:这儿也是个能大赚一笔的地方。
终于夜幕降临了,此时所有出来玩的人都差不多全聚在草地的一个角落里,搞得那儿遍地都是烟屁股和空瓶子。就在不远处,有个男人正一边喝着一罐度数不低的啤酒,一边卖东西。他身边放着个蓝色的大塑料袋,里面是些书和千奇百怪的装饰品一个粉红色的塑料电话、一本烹调书、一对儿童棒球棍、一个没盖子的水壶如果你找对了人,你甚至能在买到一包大麻。
格洛瑞亚过生日那天,有人带来了一瓶泡泡斯。我们一开始都对其不屑一顾,觉得那是十几岁小孩儿的玩意儿,但后来还是传着吸了,同时也传着几瓶粉色碳酸葡萄酒喝。
当时梅格穿了一条超短热裤,搭着露背上衣和洛莉塔式太阳镜。吸了泡泡斯后,她竟忍不住一脚踢到她男朋友的大腿上,同时大呼好爽,但其实梅格的身子已经不听她使唤了。就这么会儿工夫,一个西装革履的家伙那天穿这身也太热了些走过来,问梅格想不想跟他去拍照。是为一个街头秀网站拍照。梅格虽然一开始佯怒地瞪了那人一眼,却很快乖乖地摆起姿势来,动作十分熟练。
这时一群家长推着婴儿车走过来来,纷纷评价梅格简直就是天外来客,还跟梅格说让她正常点儿。可是我可不愿循规蹈矩,那么平庸。格洛瑞亚说道,她穿了一件鲜艳的青绿色连身衣裤。梅格在自己脚腕子上涂了蜂蜜和鸡尾酒的混合物,逗引得蚂蚁都纷纷顺着她的脚爬上去。我们都眼睁睁地瞧着这些小蚂蚁爬到梅格腿上去吃甜食,格洛瑞亚则开始狂嗅泡泡斯。有人说梅格这么做有点残忍,但她却坚持说蚂蚁们觉得好玩。唉,梅格长得那么漂亮,我当时真想帮她把腿上的蚂蚁抖下去。
我们越来越频繁地到售酒商店买酒。喝大了之后,我们就会又喊又叫,把泡泡斯传来传去地吸。有一个人很可能就是我不小心把酒瓶子掉了,酒洒到了我们铺在地上的彩虹条纹毯子上。于是我们都扑到酒洒的地方,脸朝下趴着,喘着气去舔洒到毯子上的那点酒,一边舔还一边兴奋地嚷嚷简直就像猪吃食一样,乳房耷拉着跪在那里。这样做显得既傻又可悲,但也的确好玩。我深深吸一口泡泡斯,然后躺在地上仰望天空。地平线那里射过来的温暖阳光洒在我身上,我因为吸了泡泡斯而和朋友们一起飘飘欲仙,浑身都是防晒霜和蜂蜜的混合物,又黏又甜,还爬满了蚂蚁,我从未感到那么兴奋。
夕阳西下,我们这帮子人也渐渐聚拢来,膝盖都直不起来了,手腕也没有力气,可都一脸的满足,手指夹着烟。草坪上的光线渐渐暗了下来,醉酒后的白日梦也慢慢消散到九霄云外了。我用脚趾头碰了碰一个同伴的胡茬,我注意到他蹭伤了的肩膀,然后自己一下子变得精神亢奋。
那天晚些时候,我们又去了仓库派对。在那里我跟其他朋友走散了,但我不介意一个人。我的头发高高盘起,盘得紧紧的,长裙上有酒洒上的污渍当时就是这么一副德性。我变得越来越像我自己了,香肩雪白,红唇魅惑,手指间夹了一支烟,烟雾缭绕。我在人群中显得十分打眼。
偶尔会有面熟的人从我眼前晃过,我很喜欢遇到这样的人。这里的每个人看起来都一副有工作可做的样子搞音乐、开夜店、设计服装,但似乎他们做的这些都无法真正谋生。当时我们都以为自己可以在五年之内出人头地。
比如那帮艺术学院的毕业生,一个个都快三十岁了,却仍住在改建的废仓库里,睡花棚,在天花板很高的仓库里制作音乐视频和实验电影。喝酒时,他们都显得特有危机感。他们也开夜店,但没多久就倒闭了,只好关门大吉,不过他们倒是蛮怀念开夜店的那段时光的。在寻找经营不善的原因时,他们反而发现自己品味优雅、经历不凡。
后来,他们这一伙自称酷党的人计划把这个仓库用作电影拍摄基地,但房东闻知此事,立马提高了租金,目的是逼他们搬走,不想让自己的仓库再为酷党服务。那天的派对便是庆祝他们乔迁之喜的。一个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游客见此情景,不明白自己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为什么每个人都如此狂饮?他怪道:你们也不能整天唱唱跳跳呀。可我真没明白他什么意思。
我一个人到外头的便道上去散步,胳膊上搭着我的外套,手里握着一听啤酒,一边溜达一边享受着晚风吹拂我的皮肤。我知道自己是在瞎耗,但我却想继续下去。我希望全伦敦的晚风都能来吹吹我的皮肤,我想要呼吸每条街道上的空气。我穿着磨破的靴子,比公共汽车走得都快。刚才嗑过的药现在发作了,我呼吸急促、脸颊发麻、咬着嘴唇什么都想吞噬。我的脸滚烫,我的嘴唇、乳头和阴蒂也温度狂升。我打开烟盒,点上一根烟,然后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我感觉着酒下肚,同时深呼吸以促进酒精分解。每吸一口烟我就屏住呼吸,让它憋在胸腔里。
我在伦敦市里走了好久好久,也不知道自己是走到哪儿了,反正就是朝着光走,朝着高处走。我想要上到那些高楼顶上去,因为我很想念家乡的峭壁。再说,高处的空气应该更加清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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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我开着窗户躺在床上,酒瓶子里还剩着点酒。我一边听一首悲悲切切的歌,一边在维基百科上查无人居住的奥克尼群岛。虽已入夜,空气的温度仍然挺高,我的头发沾满了烟味,身上也脏兮兮的。我听到外头那些喝大了的家伙下公共汽车了,他们手里的酒瓶餐盒把垃圾桶都撑爆了。
我公寓的窗外有一条高架铁路,还有一个乌烟瘴气的十字路口。当那些在发动机上装了增噪器的车因为红灯停下来时,整座楼都随之震颤。虽然大海离此地还有100英里,有些本市的孩子压根儿没见过海。海鸥倒是常见的,我甚至还见过一只叼了一块特里牌橙子夹心巧克力的海鸥呢。
我的卧室位于房子的背阴面,往下看就是啤酒花园整个哈克尼区最臭名昭著的酒吧。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恶名,是因为它仅在深夜所有其他酒吧关门后才开始营业,于是成了黑帮人士和酒鬼们的圣地。这样的臭名声反而让那帮刚刚搬到该区、在商铺楼上租房住的二十多岁的小年轻趋之若鹜。他们租住的房子一般是本地伦敦人搬走后留下的,后来一些孟加拉人也住过他们为了寻找更好的机会,往东到埃塞克斯去了。
那天晚上,啤酒花园举行了每周一次的卡拉OK大会。我睡在床上,却灌了满耳歌声,被那些什么《野马莎莉》或《我的路》吵得没法入睡。有些人是恶搞瞎唱,却也有人唱得相当认真。但他们都醉着,所以认真也好闹着玩也好其实听来都没有区别。哀号般的歌声中还夹杂着狂笑和争吵声。这些人的生活真不健康,似乎只剩下那个由烟灰缸、太阳伞和啤酒组成的世界了。
天空渐渐由一片漆黑变成了深蓝,最后慢慢透出了橙红色。我估计邻居家冰箱坏了,否则他们也不会把汤力水和肉食都搁在窗台上。马路对面的写字间虽然还空无一人,却已被朝阳照得亮堂堂的。还有一座工厂,烟囱早已不冒烟了,现在里面住满了艺术系的学生,到那时才关上卧室的灯,合上他们带密码保护的笔记本电脑,集体手淫一番便入睡了。
到了早上,我光听楼下的汽车噪音就能知道几点了。我也能听到清真寺早祷的音乐声。有时闹钟响时我还处于飘飘忽忽的宿醉状态,身子和脑袋都像没了似的,但我似乎也不会为此感到特别恐惧。
我所住的公寓里,租户不断变化,很难记住谁是谁,更别提他们做什么工作之类的了。最近,似乎白天待在公寓里的人越来越多了,从哈克尼社会福利保障机构寄来的信也日渐增多,也没支付邮资,就直接送来投入信箱里。伦敦这个地方,就是让你来挑战自己的。那些在家乡获得省级迪斯科大赛冠军的家伙,或是在学校里出类拔萃的天才学生,一到此地就变得什么也不是了。然而,在这儿无论如何也能收获些精彩比如实习的机会啦、不错的周末派对啦,所以他们还是决定到伦敦来闯一闯。我们都是为了成功和成功所带来的欢喜,不惜与不稳定竞争者众多做斗争的人。
我有一个室友是搞音乐的,在一家酒吧里工作。偶尔我在厨房里碰见他,我们便会彼此聊点开心事,这感觉好像从一个很少有动静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了一封不错的邮件似的。然而这份情缘很难说是凶是吉,到底是灰姑娘的教母还是可怕的鲨鱼?在我们这栋楼里,前一晚化妆舞会上身穿比基尼、头戴埃及艳后假发的女神今早便戴上眼镜,坐在保险公司的接待处里浏览互联网了;昨夜的脱衣舞娘今早却摇身一变成了程序员。就拿我来说吧,白天我在位于城市那头的停车场当临时工,在电脑里写相关的记录文件。
楼下的商铺店主是阿富汗人,他也是唯一知道我酗酒到何等严重程度的人。这几个月来,我夜里去他家店里买酒是越来越频繁了,外面总有个男人朝我要钱要香烟,甚至还要我抱他:亲爱的,亲爱的,给我点钱吧,我的挚爱。可到了第二天,他顶着一双见风流泪的眼睛出现,却根本不认识我。
在奥克尼老家时,我的朋友海尔加曾告诉我,在劳赛岛往西的地方,有一个会神秘消失的岛屿,名叫海瑟贝尔瑟。虽然有些奥克尼人说自己看见过这座岛,却从来没有人真正上去过。
传说曾有个女孩在劳赛岛上消失了,过了一段时间便被判断为已身亡。然而,若干年后,女孩的父亲和哥哥出海捕鱼时,他们的渔船忽然被笼罩在一片祥云之中,只得在一座诡异而美丽的孤岛上岸,不料却遇到了那女孩如今她已是妇人了。她告诉父兄那里是海瑟贝尔瑟岛,她早已与岛上的一个居民成了亲,就在那里安家了。说罢,她又给了父亲和哥哥一段木桩,说凭这段木桩他们便可再回海瑟贝尔瑟岛来。然而,在回家路上,路过劳赛岛时,这段木桩掉进大海里不见了。
这个故事有多种版本,而奥克尼的很多神话故事其实都与消失的海岛有关。比如说神秘的希尔达(如今我们知道希尔达其实就是艾因哈罗岛),还有关于其他海岛的故事,都大同小异,往往会与海上大雾联系在一起。在奥克尼,海上起雾快,散得也快,也许这迷人眼的大雾正是这些神话传说的根源。
如今海岛消失的情况依旧存在。去年,地质学家乘坐澳大利亚的探险船去南太平洋进行探秘之旅,这一次研究证明,地图上包括谷歌地图所显示的一个岛其实并不存在。而森迪岛呢,如今维基百科上称它为不存在的岛,其实它只是没有被发现罢了。画地图的人说,所谓幽灵岛,其实就是那些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又会在附近出现的岛屿珊瑚海那里水面十分开阔,所以某些岛在地图上被标错了也有情可原,但也可能其实它们根本就不存在,不过是人们杜撰出来的。
有些岛上盛产海藻,有些岛上盛产橡胶,而有些岛上却只有人类制造的污染物。火山喷发之后,一些看起来很像海岛的浮石会横跨大洋漂移几十年。还有一些海岛是海鸟的天堂,它们在此做窝过冬,从来都不会飞到大陆去。
海瑟贝尔瑟岛如今仍没有被解除魔咒,只有在极个别情况下才会出现。有人说只有到了闰年时方可见到它,也有人说必须得手持钢管,笔直地顺着钢管看过去,才能够看到这个岛,稍微一错眼珠都不成。如果谁能够登上海瑟贝尔瑟岛,他便会成为为这座岛解除咒语、让它重见天日的人。
当我坐船离开奥克尼时,海上大雾弥漫,因此抵达英国大陆时简直有如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的那次抵达,不仅是超越海之边境,而且也是超越自己想象力的极限对我而言,伦敦就是幻想中的仙境,就是我可望而不可即的海瑟贝尔瑟岛。慢慢地,我习惯了与一大群相貌楚楚的朋友在公园里消夏,也习惯了每晚酒醉金迷的派对时光。可是没想到,如今伦敦这个美妙的幻梦却被打破了,但我也不想再冒着茫茫大雾,灰溜溜地回老家去。
5 深夜骑行 他第一次见到我时,我正在往电话亭子上爬。当时,一支来自伦敦南部的说唱乐队正在金斯兰路上的一个空商场里演出,现场里三层外三层围的全是人。一个模特站在观众们中间,身穿鸭子服饰,他是个长了一双调皮眼睛的孩子气的美国人。后来,我坐在人行道边告诉过路人,我要去海边。我能感受到那个美国人给我带来的震动。
虽然那天晚上我们并没有说话,后来我却发现他那晚在网上写了关于我的文字看到我爬那么高,他虽然担心,却也觉得我是个有意思的人。我对他充满了好奇,因此到了下个周末,我去了那间我知道他也会去的俱乐部。在俱乐部里,我主动跟他打了招呼,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手臂,在他不断放大的瞳孔里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他的眼睛里全是欲望的黑色洪流。他终于开口了,我的皮肤霎时绷紧。
后来,因为听说有一对法国DJ会来一个家庭派对上表演,我们俩就一起打车去了。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我们似乎顺理成章地就接吻了。因此,等后来我的朋友们要回家时,我大言不惭地说他留下陪我就成。那晚我们俩是走回我的公寓的,但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却已记不太清,只记得下一个周末我们仍是一起过的,之后又一起住了十个晚上。每到雷雨交加的夜晚,我们便会拥到他卧室的窗口去欣赏伦敦的电闪雷鸣。
在伦敦的摩天大楼里看到的闪电和老家农场上的雷电完全不同。那里的雷电横贯海天,有时会伴随着停电甚至电话也没法用。曾有报道说,在一次雷雨中,有个球状闪电简直就是传说中的圣艾尔摩之火钻进了奥克尼主岛西部的一座房子里。
和他交往之后,每天早上骑车上班的路上我都面带微笑地穿越达尔斯顿和哈克尼两个区。我俩一整天一整天地发短信,直到见面时扑向彼此怀抱为止。
一起散步时,他会带我走一些意想不到的路线。有时候,他早上会像只刚结束冬眠醒来的刺猬似的对冷和热都特别敏感。他对很多其他事情也十分计较,他不愿在刮着大风的马路上骑车,生怕冻坏了脚。见面时,我们会告诉对方自己走的是哪条路,他也会给我讲起他的工作很有技术含量、对准确性要求极高的工作。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这是他和大部分住在哈克尼的浪荡子的最大不同。这也意味着,他是有退路的。
刚开始交往的几个星期,每次去他家的路上,我都会在路过酒吧时进去喝几品脱啤酒,还给他写信,告诉他我好担心酒精会成为我们俩交往的障碍。虽然我们俩聊小事时你一句我一句蛮热烈,但其实我们之间却存在着蛮大的差距。我一直喝到眼前模糊不清了才停嘴,不过回到家里,他对我醉酒后的痛哭流涕和思维混乱却十分耐心。
我们俩谈的完全是泡沫恋爱。一天深夜两点钟,我们在他位于达尔斯顿的卧室里我对他说,我今天过得好开心啊,永远都不会忘记此时此刻。半年之后,我们在哈克尼路一家书店楼上的单卧公寓同居了,但是我们还从未见过彼此的家人。
我在停车场工作了挺长时间,身边却有越来越多的人转行了。我们俩也察觉到了事情的重要性伦敦忽然就涌起了一股追求酷的风潮,每个人都生怕被落下似的。我们俩好上之后,我也带他一起加入了这股浪潮之中,拼命秀我们俩是很酷的一对。现在回过头去看那会儿的照片,我们俩紧紧搂抱着,四肢相缠,十指交叉,照相时永远顾不上看镜头。
我当时想的是永远不要回奥克尼,因此从不肯接来自家乡的电话,也不看家书。老家的农舍已经卖掉了,我真不愿听到这样的坏消息。还有,弟弟也已离开家乡,追随我的脚步出来上大学了。我因为妈妈所犯的错误而深深地生她的气,同时也对爸和他的女朋友妒恨交加早在几年前,那女的便已是我爸的小三儿了。然而,有时空气中的一阵气息却会让我忽然就意识到我此时此刻身处异乡英格兰,这个大树参天、彩霞满天的地方绝非我的家。我好想念奥克尼那开阔的天空和灰色的岩石,也好想念海边的麻鹬和蛎鹬,甚至想念黑背鸥。有时我会顺着贝斯纳尔格林路边走边无声地落泪,这真的让我也颇感惊讶。
我在奥克尼算得上人中龙凤,生活得很有安全感且没有人会来质疑我。然而那时我满脑子想的就是要走。现在,我把自己送进了大城市,因为渴望这里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且这里决不会有人对我指手画脚。在伦敦,你不可能从表面就看出一个人怎么样,但我还是渴望尝试一切,因此我没够似的看啊看。虽然用这种方式似乎无法对如此大的城市形成什么印象,然而我还是这样去做了。
我并不是很早就开始酗酒的,第一次喝酒大概有十五六岁了,那时总在拍卖市场上举办的青少年派对和舞会上喝酒。这种活动通常是牛被卖掉之前,在拍卖场的室内举办。我最喜欢在派对上看到好朋友或同班同学这帮在学校里十分拘束的家伙,在这种场合却完全毫无禁忌,释放自我。但我常常是会把派对上没喝完的半瓶伏特加拿走独享的那个家伙。我就是想喝酒,他妈的,这害得我每次都特狼狈地结束派对又哭又叫,折腾个没完,还得给爸妈打电话。其实我只是想体验一下放纵的感觉,不想受到约束罢了。
我在奥克尼曾和中学的朋友们一起吃过我们从田里采的迷幻蘑菇。吃完之后,我们一起穿过墓地在港口小镇附近溜达,我竟把嘴贴到了教堂的红色大柱子又亲又咬。然后我飙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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