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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杰弗雷乔叟(1343-1400),英国文学之父,中世纪*伟大的英国诗人之一,同时还是哲学家、炼金术士和天文学家,做过官员、侍臣和外交家。乔叟在促进和中世纪英语白话的正统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坎特伯雷故事集》是一部诗体短篇小说集,讲述了一群香客在去坎特伯雷城朝圣的路上,为解闷而各人所说的奇异故事。这群人来自社会各阶层,有教士、武士、修女、大学生、工匠等等,他们的故事广泛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作品以幽默和讽刺为基调,刻画了不同阶层的人物,讽刺封建社会的丑恶,揭露社会的腐朽,反对禁欲主义,宣扬世俗享乐。
內容簡介:
方重(1902-1991),字芦浪,江苏常州武进人。曾任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名誉理事﹑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全国外国文学学会理事﹑上海外文学会会长等职,在上海外国语大学任语言文学研究所所长、系主任等。曾赴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任客座教授,并到伦敦大学、爱丁堡大学及比利时的布鲁塞尔大学讲学、考察。
方重先生翻译了西方中古时期的乔叟的全部作品,还翻译了莎士比亚的巨作《理查三世》,中译英则有晋代大诗人陶渊明的全部诗作。方重先生每有所译,必先潜心研究原作者和原作,迹近原作者心灵境界,与原作者神交弥久,透彻把握原作的神髓后,方才译出。因此,凡其所译,必臻至化境。细细咀嚼、品味译作,就能体会到译作中所潜含的意境。
關於作者:
杰弗雷乔叟(1343-1400年10月25日),公认为中世纪最伟大的英国诗人,也是首位葬在维斯特敏斯特教堂诗人之角(Poet of Westminster Abbey)的诗人。他的众多作品中比较著名的有公爵之书(The Book of the Duchess)声誉之屋(House of Fame)贤妇传奇(Lengend of Good Wife)托爱乐斯与克莱西达(Troilus and Criseyde ),最为著名的要数坎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乔叟在促进和中世纪英语白话的正统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的文学语言主要是法语和拉丁语。乔叟率先采用伦敦方言写作,并创作英雄双行体,对英国民族语言和文学的发展影响极大,故被誉为英国诗歌之父。
目錄 :
译本序
总引
武士的故事
磨坊主的故事
管家的故事
厨师的故事
律师的故事
巴斯妇的故事
游乞僧的故事
法庭差役的故事
学者的故事
商人的故事
侍从的故事
自由农的故事
医生的故事
赦罪僧的故事
船手的故事
女修道士的故事
托巴斯先生的故事
梅利比的故事
僧士的故事
女尼的教士的故事
第二个女尼的故事
寺僧的乡士的故事
伙食经理的故事
牧师的故事译本序
內容試閱 :
译本序
杰弗雷乔叟Geoffrey Chaucer,13401400是中世纪英国的一位最杰出的诗人。他在英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则相当于但丁在意大利文学史上的地位。自从一六六年诺曼人征服英国以后,英国存在着用三种语言创作的文学:僧院文学使用拉丁文;骑士诗歌多用法语;民间歌谣则用英语。乔叟是第一个奠定英国新的文学语言的始祖,所以通常被称为英国诗歌之父。他是后来十五世纪末叶直到十七世纪四十年代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英国文艺复兴的奠基人,也是英国诗歌从民间歌谣进一步发展的创始者。
在他所生活的十四世纪后半期,正是英国封建制度开始解体,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上升之际。货币地租已起而代替实物地租,大部分羊毛和一部分谷物已进入世界市场。新兴的城市市民阶级在欧洲大陆的贸易方面和国内的政治生活中逐渐形成一股力量。英法两国为了要在西欧市场上保持和扩展各自的势力与地盘,同时为了争夺富饶的佛兰德斯和英国在法国境内的封建领地,发生了长期战争,史称百年战争13371453。乔叟在他的一生中亲眼看到英国皇家军队在法国战场上由早期的胜利和骄横转而为失败和退却,从爱德华三世的末年1377,经过理查二世,到亨利四世登位1399,英国军队终于被驱逐到了海边。战争的失利,使政府开支日增,遂即颁布人头税,引起广大农民不满;同时由于一三四八年的黑死病大瘟疫,英国人口骤然减少三分之一。一三四九年之后,黑死病又连续发生过两次13611362和13681369。人口大量缩减的社会后果是人力缺乏,田园荒芜,统治者因而颁行了《劳动者法规》1349年公布,以后一再修订,禁止劳动人民提高工资,或擅自离开雇主,进一步压榨贫苦的农民,这样就使得阶级对抗日益尖锐化和普遍化,终于导致了一三八一年瓦特泰勒Wat Tyler领导的农民起义。
这一切都足以说明乔叟所生长的那个时代是很不平凡的。他正生活在一个事物演变的交替时期,过去的已一去不复返了,而未来的还没有成形,在这样一个青黄不接、变化无常的时期里,诗人以人文主义的观点,抓住了时代的特征,写出了许多反映新兴资产阶级风貌的、新鲜活泼的、富于生命力的作品。
随着英国民族的形成,出现了中世纪英语为当时的民族语言。乔叟运用了这种语言进行创作,为英国的诗体奠定了基础,丰富和发展了英语。乔叟可能在年轻时读过当时一位有才学的史学家黑格登Ranulf Higden,?1364的拉丁文著作《史综》Polychronicon,这部著作是在一三六三年之前问世的。黑格登曾在书中感叹当时英国南北方言悬殊,彼此不能通话,认为学校里不教英文,单教法文,是造成国内语言不统一的原因。可是到了乔叟的中年,不过二十多年的间隔,情形就大不相同了。一三五六年伦敦市区的法院里已改用英文,到了一三六二年,皇家法院以及议会也都正式采用英文了。尽管这种语言深为当时的达官贵人所不齿,认为是一种粗俗的语言,可是乔叟看准了这个全民的语言充满着青春般的活力,因此,他无论是翻译和创作,都始终以这种语言为唯一的表现工具。他在促使这种语言发展为丰富灵活的文学语言这方面,有很大的贡献。可以说,他是整个英国文学开创时期的一个巨人。
乔叟出身于伦敦的市民阶层;祖先原是法国人,祖父与父亲都是酒类进口和批发商,并且为朝廷供应食品,家庭比较富裕。他们与皇家素有来往。在国王爱德华三世的次子莱渥纳尔克拉伦斯公爵的夫人伊丽莎白的家庭记事册上可以找到有关乔叟的可靠记录。他第一次认识他未来的护主爱德华三世的第三个儿子冈特的约翰兰开斯特公爵大概就在一三五七年圣诞节皇家家宴的时候。一三五九年到一三六年,他参加了英国远征军,不料在法国理姆斯附近被俘,后来便由他父亲募集资金,其中包括国王的十六英镑十三先令四便士,于一三六年赎回。五月,返回英国。这一年的下半年英法议和,乔叟奉派赴法,为政府由卡雷携取外交文件。此后六年,乔叟的事迹湮没无闻,成为后世研究者一直感到困惑的问题。不过,美国学者田纳西大学教授费希尔John H. Fisher在一九七七年出版的他编辑的《乔叟全集》一书的附录《乔叟和他的时代》一文中认为:最妥善的推测是,在这六年期间,他是在伦敦法学院和四法学协会继续受教育,这为他后来的行政生涯作了准备。四法学协会是英国具有授予律师资格的内殿、中殿、林肯和格雷四个法学协会的总称。费希尔认为乔叟先在伦敦法学院学习,然后升入一所法学协会深造。根据是,曾经有人看到内殿的记录,记载乔叟因在街上殴打一名修道士而被罚款二先令。
一三六六年,乔叟到过西班牙。此行可能与爱德华三世的长子黑王子Black Prince,13301376支持西班牙国王卡斯蒂尔的唐彼得罗Don Pedro of Castle,13501369恢复王位的战事有关。一三六七年,黑王子亲率英军进入西班牙。
大约也在一三六六年,乔叟与一位名叫菲丽芭德罗埃特Philippa de Roet的女士结婚。菲丽芭与喀瑟琳司温福Latherine Swynford是姊妹关系,而喀瑟琳后来却成了冈特的约翰的第三个妻子,因此乔叟与他原来的护主成为连襟。同年,菲丽芭当了服侍王后的宫女,得到十马克当时的英国货币的终身年金。第二年,乔叟也得到第一次的终身年金二十马克。
一三六七年,乔叟被授予仪仗卫士vallectus的头衔,直到一三七四年。一三六八年时,擢升为王室的候补骑士armiger,但都没有具体的任命。据王室的文件记载,候补骑士们经常在下午和傍晚到内廷的宫室里去,或说古道今,或弹琴唱歌,以娱贵胄和嘉宾。看来乔叟的创作活动和他这一经历是有密切关系的。
从此,乔叟多次被指派携带信件到海外去,并且担任外交使节。一三六八年,他又到了法国;次年,第二次参加法国战役。一三七二年十二月到一三七三年五月,乔叟首次在意大利旅行,到过热那亚和佛罗伦萨,协议通商事宜。这样,他和意大利语言文学有了接触。也很可能他是早已对意大利文有所了解,才具备奉派前往的条件。
当时,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已在其发源地意大利兴起。意大利文艺复兴运动在文学上的代表人物彼特拉克Francesco Petrach,13041374正在威尼斯附近度过晚年。另一位代表人物卜伽丘Giovanni Boccaccio,1313?1375则正在佛罗伦萨讲述但丁Cante Alighieri,12651321的生平和作品。乔叟是否利用在意大利的机会和彼特拉克或者卜伽丘见过面,迄无资料可证,然而乔叟的一些作品显然受到过但丁和卜伽丘的影响。
一三七四年四月,国王爱德华三世加赐给他每天一壶酒的待遇。五月,又让他得到免付租金居住阿尔德门的一所房屋的权利。阿尔德门是古伦敦城的东大门,城门之上或旁边建有供守门人居住的房屋。六月,乔叟被指派为有十英镑收入的港务监督,同时冈特的约翰又赐给他和菲丽芭另一笔每人十英镑的终身年金。乔叟的生活开始富裕起来。
一三七七年,爱德华三世之孙十岁的理查二世13671400即位,由冈特的约翰摄政,继续命乔叟担任港务监督等职务。一三七六年和一三七七年两年内,乔叟三次奉派去法国议和。一三八一年三月,王室派使节前往法国商谈理查二世与法国公主玛丽缔结良缘之事,乔叟也是其中一员。
一三七八年,乔叟再次去意大利,和米兰的统治者巴那波维斯康蒂Bernabo Visconti,?1385谈判。临行前,他把工作交给朋友诗人约翰高厄John Gower,1330?1408等人代理。一三八五年二月,乔叟得到许可,替自己的工作指定了一位长期代理。十月,他被指派为肯特郡的治安法官。一三八六年八月,他从肯特郡被选为下议院议员。十月,他在阿尔德门的住所换了主人。十二月,乔叟又被任为港务监督。一三八八年,下议院审查爱德华三世和理查二世的全部恩许的时候,乔叟把他的王家年金转给了别人。这时他经济拮据,还因欠债而被控告。
这一时期,乔叟生活上的变动和英国政局的变动有关。当时,乌德斯托克的托马斯Thomas of Woodstock,13551397取代他的哥哥冈特的约翰而掌握了王室的实权。随着理查二世和冈特的失势,乔叟也遭受了挫折。
祸不单行,一三八七年,乔叟的妻子菲丽芭逝世。
很可能乔叟是在这时看到仕途无望,可以清闲度日,而计划写作他的规模宏大的代表作《坎特伯雷故事》。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政局又发生了变化。一三八九年,理查二世发动政变,解除了乌德斯托克的职务,夺回了统治权。乔叟立刻被委任为国王产业管理员一职,工作是照料威斯敏斯特宫、伦敦塔,以及其他城堡和庄园等产业。这是乔叟一生中最重大的官职,他掌握着大批人员、资材和金钱。可是,正因为他必须带着大笔金钱来往的关系,在一三九年九月份的四天之内,接连三次遭到抢劫。可能是这一原因,促使他于次年六月辞去了这一职务。当时,他已经被指派为萨默西特郡Somersetshire的泊泽顿公园的林务次官。此后,他似乎没有再担任过其他职务。一三九四年,理查二世赐给他一笔新的二十英镑的年金。一三九九年十月,亨利四世登上王位,把乔叟的年金加了一倍。十二月,乔叟租用了威斯敏斯特地界之内的一所住宅。一四年九月,王室赐给他最后一大桶葡萄酒。当年十月二十五日,这位享年约六十岁的诗人乔叟与世长辞。当时,他以教区成员的身份、而不是以一位伟大作家的身份被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内的墓地中。不过,从此以后,在他墓地的周围形成了一个著名的诗人区poets corner。莎士比亚、本琼生、弥尔顿、斯宾塞、哈代、狄更斯等英国诗人、戏剧家、小说家,以及神学家和其他著名人物死后很多被葬在这里,或者在这里竖立塑像和纪念碑。
上面所述就是我们所知道的乔叟生平的轮廓。从这些记载里,我们可以看到,乔叟的生活经验是很丰富的;除掉宫廷贵族之外,他同伦敦各方面的市民商贾,以及欧洲大陆上的外交界和文艺界的人物也都有过频繁的接触。在文坛上他与英国诗人约翰高厄,法国的德向姆Eustache Deschamps,13461406、马休Guillaume de Machaut,13001377等作家也有过或多或少的关系。他在青年时代,可能见到过法国文史界泰斗费洛易萨Jean Froissart,1337?1410。如前所叙,意大利的卜伽丘、彼特拉克等也有可能与乔叟见过面。
由于年代久远,资料欠缺,有关诗人一生的事迹,直到今天仍然有待于继续发现。不过,我们若要知道乔叟究竟是如何体验人生,如何掌握和表现他那个时代的生活现实,还是可以从他遗留下来的丰富而珍贵的创作中去探寻。
乔叟的创作过程通常被分为三个阶段。外国学者把它分为法国时期13551370,意大利时期13701385和英国时期13851400。译者认为,这样的划分方法虽然便于记忆,但是并不能使我们明了作家的各个时期的创作特点,我们必须将时代的演变与作家的生平结合起来,适当地划分阶段,才能更了解作者写作的发展过程。这里,译者试图将乔叟的创作阶段分为初期1372年以前,中期13721386和后期13871400,并在下文分别做出分析和介绍。
乔叟在三十多岁以前是他创作的初期阶段,也可以说是预备阶段。在他一三七二年到一三七三年赴意大利之前,他的写作似乎还没有定向,有法文、拉丁文的翻译,有抒情短诗,也有较长的一首悼亡诗《公爵夫人之书》。当时风行一时的法国寓意长诗《玫瑰传奇》影响很大,乔叟通过对它的翻译,无疑为自己开辟了诗的境界,建立了他那特有的风格,但是《玫瑰传奇》也使诗人多年陷于中世纪的寓意梦幻的云雾之中,一时难以摆脱。《公爵夫人之书》是他初期阶段的主要创作,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中世纪的爱情幻景与悼亡诗歌的结合。这首诗的创作手法虽不免矫揉造作,但是挽歌中也充满着深刻的抒情和细致的刻画。他在这里所运用的寓意手段成了故事本身的组成部分,推动着情节的开展。
乔叟的中期阶段的特点,则是力求从中世纪浪漫主义的云雾中走向现实主义的坚实的道路上来。乔叟在意大利之行以后,接受了各种官职,并且连续几次出国。一三八一年,英国农民因为不堪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以反抗人头税为契机,掀起了轰轰烈烈的起义运动。武装的农民涌入并占领了伦敦城,焚毁了冈特的约翰的萨伏依宫。国王理查二世和大臣们逃到伦敦塔避难。这一农民起义运动的浪潮,使乔叟更深入地了解生活实际,与各阶层人民更广泛地接触,因而他在这一时期的作品,无论在形式上或在内容上,都很多样化,题材也比较丰富。
《声誉之堂》13791384在文学类型与诗歌格式方面,比较接近《公爵夫人之书》,不过方法的运用更加熟练,意大利文学的影响也已开始显露出来。爱情幻景的方式还是沿用着,但中世纪的寓意传统已变了质。诗人声明他自己度着隐士孤僧的生活,钻进书卷,直至两目昏眩,应该另辟新径,以广见闻。所谓爱徒们的消息和世上的事,其实都是指实际人生而言。作者借爱情幻景起一个桥梁作用,以达到世间声誉无常这个主题。这里我们有的是:幻想、幽默、生动的对话,以及早期文艺复兴的求知精神。从诗中所写的天使般的喜剧性角色老鹰身上,我们体验到后期《坎特伯雷故事》中现实主义人物的雏形。
中期两篇完整的诗作是《众鸟之会》13771382与《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13721384。虽然两个诗篇的写作方法与艺术形式各有天地,然而当时的社会实际在作品中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反映。《众鸟之会》的中心内容是写情圣发楞泰因节日众鸟如何在自然女神面前择偶,当时如何引起了各阶层鸟类的不同观点的争辩。诗中虽然仍旧运用着一套中世纪的手法,如读一本书,读后入睡成梦,神异的引导,幻景,树木禽鸟的罗列,以及抽象概念的寓意化等等,可是乔叟的写作手法已十分灵活,尤其是他那特具的风格,如幽默与伤感的自然配合,创造性地处理原有的文学形式与材料,引喻的丰富与适当应用,对话的高度戏剧性等,都足以与他后期的艺术水平相比拟。同时,我们不可忽视,这时期中各社会阶层的婚姻观点都在禽鸟寓言中得到反映,例如鹰的言论表现了贵族骑士的婚姻观点,鹅表现了讲求实际的市民的婚姻观点。乔叟在对照了骑士和市民对待爱情的两种不同态度之后,并没有表明他自己的看法。
中期第二篇完整的爱情叙事诗是《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从表面上看去,《众鸟之会》似乎是一首中世纪传统以内的产物,而这篇哀情故事却具有有个性的描写,曲折的情节,以及完善的结构与布局。因此有人就认为这是乔叟首次成功地写出的一部现代诗体小说。这个看法似嫌简单化了一些。实际上,《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恰恰显示了作者如何把中世纪诗歌的情爱律发展到了一个顶点,而同时也正说明他是如何一方面摆脱寓意法、采取直接叙述法,而另一方面又运用了中世纪意识中一些能为后代读者所接受、所喜爱的东西。意大利文艺复兴文豪卜伽丘的一部长诗为乔叟提供了写作《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的原料,然而他并未抄袭模仿,不仅如此,诗人创造的结果成了英国十四世纪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相结合的一篇精心杰作。
故事中生动地描绘了三个主角特罗勒斯、彭大瑞与克丽西德。三人都是中世纪英国的人物,虽然故事的背景则属于遥远的英雄时代。特罗勒斯以一个高贵的骑士的身份出现在读者面前,但他在故事中的作用却很特殊他是各方面惊涛骇浪的集中点,而他自己所经受的苦难却多于积极的行动。同时,中世纪的宿命观念也随着他的恋爱转变而灌注在整个故事的发展之中。原来,就在这同时期内,诗人还翻译了波伊悉阿斯的《哲理定心论》。这是一部第六世纪的拉丁文著作,对上下数百年间英、德、法各国的哲人作家起过相当作用,而在乔叟时代的精神仓库里,波伊悉阿斯的思想也占了很大的成分。
特罗勒斯虽为主角之一,但引起后人的注意与兴趣的却是克丽西德与彭大瑞两人的性格。究竟克丽西德是不是一个全没心肝的淫荡女子呢?显然不是。是不是宿命论也在支配着她呢?可能。有人说她无非是个诡诈自私的人。不尽然。也有人说她生性懦弱,缺乏坚定的意志。但她也往往是有她的坚强主张的。总之,因为她终于背弃了特罗勒斯,造成了他的悲剧,人们就很难饶恕她了。她的行动前后不一致,她的心意转变得太快,客观事物的演化容易在她身上产生喜怒哀乐各种情绪,她是一个有血有肉而性格并不单纯的中世纪贵族妇女。
正如克丽西德一样,彭大瑞这个形象也可能是根据当时皇家宫廷中的实际人物描画出来的。他最讲实际,能说能笑,而同时又是追寻中世纪的爱情、友谊和理想的一个有心人。他很幽默,而不带冷嘲热讽。他是克丽西德的舅父,是她的庇护人,比她长了一辈,因而对事物的看法比较成熟。简言之,这部作品的意义在于:既否定了中世纪的禁欲主义,又否定了把爱情过分理想化的骑士式的态度;乔叟在这里把爱情的描写纳入了生活现实的描写,创造了他的第一部重要的现实主义作品。
中期最后一部未完成的著作是《善良女子殉情记》。在这里,乔叟塑造了一系列善良的妇女形象,并通过她们各自不同的遭遇,提出了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出现在这部作品中的妇女,不再是历来僧侣文学中那种带有罪孽的人,也不是骑士传奇中的半人半神。她们都是些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乔叟以人文主义的观点写出了她们的痛苦、快乐和希望。我们在这里看不到《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诗篇中那样高度的戏剧现实性,也没有后期《坎特伯雷故事》那样丰富多彩。不过今天我们来朗读一下那五六百行的前引,却不由得不叹赏乔叟的丰富的想象力和他的淳朴而新颖的诗才。诗人把中世纪的诗坛传统,希腊神话的再创造,以及春光明媚的自然景色都融化成为一体。他还在这个诗篇里首创了十音节偶体诗格,为后来《坎特伯雷故事》的总引的体制准备了条件。这以后,乔叟便过渡到他的成熟的后期。
《坎特伯雷故事》是乔叟一生最后十余年间对英国文学的巨大贡献,也标志着他自己毕生创作的顶峰。同《善良女子殉情记》一样,这部故事集也没有按原定计划完成。但是已经完成的部分也足以构成一部规模宏大的著作:包括总引八百五十八行,各故事前后的小引、开场语和收场语共二千三百五十余行,此外便是各种类型的故事二十四篇。在这些故事中,论写作年月,至少有四篇不属于后期,这里暂不置论。
从一三八六年到一三九四年之间,乔叟从事公职之余,恐怕无时不在动笔动脑,兼顾着《善良女子殉情记》与《坎特伯雷故事》两部作品。很可能,当两者都在他脑海中争夺着阵地的时候,后者这部充满现实主义的人生喜剧逐渐壮大,自然而然地把那部保存着旧风格的单调故事集推出了诗人的创作园地,而作为新时代最初一位诗人的乔叟终于站了起来。
乔叟的妻子菲丽芭约于一三八七年夏季去世,也许就在那年春季四月菲丽芭卧病不起,诗人怀着沉重的心情去坎特伯雷朝拜救病恩主,那位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如果是这样,那么,他所描画的三十几个朝圣客中就应该有他亲自在路上遇见过的某些人物的真实写照。这是一种推测,即使事实不完全是如此,也可以从这部作品的艺术手法中看出,他这时已是面对着实际人生而进行创作了。《坎特伯雷故事》里的朝圣客是在旅途中结伴同行的,他们是从社会的各个阶层来的人物,每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喜爱来讲故事,这种创作手法的确是创造性地利用了自古以来各民族的框架故事的传统。那三天的朝圣路程并未走完,三十几位朝圣客也还有少数人并未开口讲故事,也有些故事根本没有写完,甚至还留下了一些前后不符、彼此不相衔接、故事与讲故事人不能配合等混乱现象。现有的《坎特伯雷故事》虽然不免会使人因为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有所缺损而感到遗憾,但是,它的珍贵的文学价值却仍然是不可磨灭的。乔叟的艺术光芒也仍然能够通过这部尚未最后成形的著作而放射出来。
在人物的现实描写方面,乔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创始人。来自各个社会阶层的三十几个朝圣客,他们的各自不同的个性和风貌,都在总引中有了生动细致的刻画。武士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游乞僧胡伯脱唯利是图;赦罪僧欺诈成性;年轻侍从是宫廷式爱情的具体化身;女修道士竭力学着宫闱礼节。其他如教会、法律界、医界、商人、手工业者、庄院管事、船手和农民的形象,都各有特色;连牛津的学者和诗人自己也不例外。客店老板哈利裴莱虽然不像其他朝圣客那样专门有整段的描绘,但他的一言一动仍旧给了我们深刻的印象。他也是这朝圣行列中引人注目的人物,在次晨破晓时分为大家做司晨雄鸡,并且自告奋勇,情愿做他们的向导、指挥和故事的最后评判者。然而有人却不肯听他的调度,磨坊主喝醉了酒在马背上简直坐不稳,还要抢着讲他的故事。这类插曲很自然地增强了全部作品的戏剧性,是一般框架故事所未曾有过的文艺手法。
讲到各篇故事本身的艺术性,我们特别注意到故事内容与讲故事的人物是有意识地联系起来的,因此人物类型的多样化也就带动了故事类型的多样化,不同社会阶层人物所讲故事的类型也就各有不同。比如:武士所讲的是骑士传奇Chivalric romance一类的故事;女修道士所讲的是圣母奇迹传说Miracle-legend的故事;侍从所讲的是浪漫传奇的故事Romance;赦罪僧所讲的是说教示例故事Exemplum;巴斯妇所讲的是示例童话故事Fairy Tale Exemplum in a Lay Sermon;磨坊主、管家、厨师和船手所讲的是短篇俚俗故事Fabliaux;自由农所讲的是布列顿式短篇叙事诗Breton Lay;女尼的教士所讲的是鸟兽寓言Beast Fable;第二个女尼所讲的是圣徒传Saints Legend;学者、律师和商人所讲的是民间传说Morchen;寺僧的乡士所讲的是实际生活的讽刺故事Marrative from Life。
下面我们再从中选择重点,略作介绍。
首先,巴斯妇的开场语凡八百二十余行,是全部作品中最长的故事前引,比她所讲的故事长出一倍以上。事实上这长段的现身说法应可视为主体,而故事本身只是为她对婚姻问题的主张提出具体例证而已。在《坎特伯雷故事》中,最富于战斗性与现实性的部分就是这位巴斯妇的开场语与故事。她在此提出了男婚女嫁不应该受人干涉和妻权应该高于夫权的主张。以她这样一个人物,来向大家提出中世纪社会中婚姻和妇女问题,是值得注意的。乔叟从初期和中期的爱情幻景,通过克丽西德与殉情的善良女子,到后期的巴斯妇这个具体形象,为我们展开了他那愈来愈深入的现实主义道路。
巴斯妇在《坎特伯雷故事》中的作用还不限于她本人的出色表现,她还引起了游乞僧与法庭差役的争吵,于是各自讲了一篇俚俗的故事,讽刺教会法庭的黑暗和游乞僧徒的欺人伎俩。他们的故事直接取材于民间的实际生活,讲得栩栩如生,更见得乔叟的叙述艺术此时已达到了精美熟练的地步。
其次,从巴斯妇的慷慨陈词到赦罪僧的无耻自白,是乔叟的艺术手法在幽默与讽刺的繁复琴弦上无比灵活的表演。赦罪僧可以说是朝圣客中唯一的灵魂无救的人。按他的宗教职守而言,他正该劝勉人们坦白认罪,以重蒙神恩;可是乔叟笔下的这个赦罪僧竟然假此为名,公开进行讹诈,并且在叙述自己的罪恶时丝毫不感到羞惭。不但如此,他在讲完一则以追求金钱而遭遇死亡为题的短篇故事之后,竟然开着玩笑,似真非假地喊道:我劝我们的客店老板第一个来,因为他最是周身有罪。来吧,老板,先来献礼,你可以吻我所有的圣物,只要一块金币!快些,打开你的钱囊吧!老板又岂是好惹的,若不是武士及时调停,一场口角难免不可收拾。这种对教会阴暗面的深刻嘲讽,可谓中世纪一篇不可多得的有战斗意味的文学作品。
最后,这里还该提到女尼的教士所讲的公鸡与狐狸的故事。这篇故事的类型属于鸟兽寓言式的英雄戏诗Mock-heroic Beast Fable,用拟人的手法讲述一只叫作腔得克立的公鸡受到狐狸阿谀奉承的欺骗,闭起眼睛引吭高歌,被狐狸咬住脖子背走了。半路上公鸡急中生智,骗得狐狸开口说话,便乘机飞上了树。这个故事本身与讲故事的教士的职业和性格是互相吻合的。总引里只说女修道士的副手女尼带了三个教士,并没有个别的写照。但是在这里,通过讲故事的过程,把教士的宣教式的语言和举动栩栩如生地表现出来。他是一位很温良的教士,讲到公鸡腔得克立不幸听信了母鸡坡德洛特的劝告,因而险些遇难,这时候,他不禁埋怨起妇女来,说:妇女的话是害人的。然而,一想到自己虽然是女修道院的神父,却还是从属身份,便马上表示歉意,说道:这些都是这只公鸡所讲的话,不是我说的;我决不会凭空侮蔑女性的。不错,前文的确讲到对女性是如何敬佩。比如腔得克立就恭维坡德洛特说:夫人,你的学识好丰富呀。而这位夫人对于她的丈夫迷信梦中的不祥之兆还严加斥责,说他简直是白长着满口胡须。她被描摹成同巴斯妇一样,是一位敢于正视人生的有胆量、有才干的女性,与作者创造的另一传奇性悲剧角色克丽西德形成鲜明的对照。从创作艺术方面来看,作者的描绘手法是恰如其分的,对话是生动活泼的,构思是新颖巧妙的,寓言是深刻隽永的。因此,可以说这篇故事是早期西欧文学中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由上所述,我们可以肯定《坎特伯雷故事》确是一座文学宝库。乔叟概括生活素材的能力和把它表现出来的艺术天才在这里有了高度的发展,尤其在戏剧性的叙述部分,他能刻画性格,为后来的现实主义小说开拓蹊径。他珍惜旧有的形式,灌输新鲜的内容,绘制出一幅又一幅能表现当时时代风貌的现实主义画图。所以我们有理由借用恩格斯评价意大利的但丁的名言,把他称为英国的中世纪的最后一位诗人,同时又是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见恩格斯:《〈共产党宣言〉意大利文版序言》。。波兰华沙大学希劳奇Margaret Schlauch教授在她的《英国中世纪文学及其社会基础》一书第十二章里对乔叟的估价是适当的:诗人代表了中世纪文化中积极方面的最优秀的传统,达到了那个时代的最高峰。的确,乔叟笔下的生活画图表现了中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生气勃勃的乐观气象,他能大胆揭露僧侣的腐朽,严肃地考虑妇女的命运问题,以积极肯定生活的态度去对待爱情问题。这些,在中世纪那样一个资本主义尚处在摇篮时期的社会里,无疑是先进的,和当时人民的思想和愿望是一致的。尤其是,乔叟由于生活经历丰富,接触过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士,因此对于一般人的生活和意愿也有所了解,有所反映,这种种条件,使乔叟担当起了英国中世纪与英国文艺复兴运动之间的承上启下的历史任务。
在充分肯定《坎特伯雷故事》的杰出的艺术成就的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乔叟未能摆脱当时的宗教思想的束缚,往往以宗教家的眼光来看待生活中的善与恶,并且宣扬了消极容忍的人生哲学。此外,乔叟和卜伽丘一样,在某些地方,是用对于市民阶层的纵欲抱着欣赏的态度来讴歌爱情,反对禁欲主义。这些是我们所不能赞赏的地方。
这篇序言介绍了一些有关乔叟生平及其创作的基本情况,不免有不少遗漏和错误,竭诚希望读者指正。
译者所根据的版本,主要是鲁宾逊F.N.Robinson所编、牛津大学出版社在美国刊行的一九五七年《乔叟全集》第二版。译者参考过的版本,有牛津大学一九一二年初版、一九四六年重印的史基脱W.W.Skeat编订的《乔叟全集》本,一九四三年美国纽约出版的塔脱洛克与玛凯Tatlock &Mackaye的英文今译散文体本,一九四年孟莱J.M.Manly编、美国出版的注释本,并参考了美国一九三四年出版的尼哥尔生J.U.Nicolson和一九三五年与一九四六年出版的希尔Frank Ernest Hill两人的英文今译诗体本。
乔叟用古代英文写作。这本《坎特伯雷故事》中共包括二十四个故事。其中除《梅利比的故事》和《牧师的故事》是散文体以外,其余各篇都是叙事诗体。译者基本上采用散文翻译,侧重表达作品的叙事内容。至于原作的风格和韵律,唯有依靠注释略作说明;但也有很少一部分抒情诗勉强照原有格律译出。
本书的翻译开始于三十年代。其时译者任教于武汉大学,结合教学写了一本《英国诗文研究集》出版,有感于当时尚未有人把乔叟这位英国文学史上为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为文艺复兴运动铺路的承前启后的伟大作家的作品介绍到中国来,遂发愿翻译。作者的译名取音译加意译,叟字象征为英国文学始祖之意。三十年代正值国难频仍之际,生活很不安定。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我国,直逼武汉时,译者随学校迁至四川乐山。当时曾在重庆出版了土纸本的《特罗勒斯与克丽西德》和《坎特伯雷故事》两个单行本,但印数有限,现在恐已不易见到了。解放后,译者在上海任教,方始有机会参阅各种版本仔细审订译稿,于一九五五年由新文艺出版社初版《坎特伯雷故事集》,于一九六二年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初版《乔叟文集》,后者并于一九八年由上海译文出版社重印。
近年来,国外对乔叟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新的成就。一九七七年美国田纳西大学费希尔John. H. Fisher教授重新审订编辑了一部《乔叟全集》。译者本想根据这本新版本对全书作一次全面的修订,可是因为年迈体衰,又患眼疾,难能如愿。这次重印,收入《外国文学名著丛书》时,仅将这篇序言和正文某些地方略加修改。修改过程中承上海译文出版社的编辑同志帮忙整理。
本书书名原译为《坎特伯雷故事集》,现在觉得这样容易和短篇小说集混同起来,而这本书虽然可分为二十几个短篇,但是整个作品又具有内在的有机联系,和一般的短篇小说集是不同的。因此,这次删去了集字。
方重
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于上海
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的甘霖渗透了三月枯竭的根须,沐濯了丝丝茎络,触动了生机,使枝头涌现出花蕾;当和风和风,原文是Zephirus,照原义应译为西风,但在我国若说春天而吹西风,会引起读者的错觉。这里按照其另一义和风译出。吹香,使得山林莽原遍吐着嫩条新芽,青春的太阳已转过半边白羊宫座,在黄道带的十二宫中,白羊宫是第一个。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前后太阳到这一宫,那时的节气是春分。太阳已走过半个白羊宫相当于乔叟时代日历上的四月十一日之后。小鸟唱起曲调,通宵睁开睡眼,是自然拨弄着它们的心弦:这时,人们渴想着朝拜四方名坛,游僧们也立愿跋涉异乡。尤其在英格兰地方,他们从每一州的角落,向着坎特伯雷出发,去朝谢他们的救病恩主、福泽无边的殉难圣徒。这位殉难圣徒是指坎特伯雷主教托马斯阿柏刻特,他在一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被刺而死,当时群情激愤,所以在一一七三年他就被尊为圣徒,从此他的圣堂开放,让信徒们去朝拜,不久成为民间许多传说的发源地。
在这时节,有一天,我正停憩在伦敦南岸萨得克的泰巴客店,虔心诚意,准备去坎特伯雷朝圣,到了晚上,客店中来了二十九位形形色色的朝圣客,凑巧结成了旅伴,他们都不约而同,要赴坎特伯雷的盛会;当时客店的屋舍马厩很宽敞,我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简单说来,到了夕阳西沉的时分,我已同每人相识交谈,约定了一齐早起出发。可是,在我开讲这故事之前,我想暂抽一部分时间,先谈一下每人的个别情况,由我的角度看去,他们是何种人物,属于哪一个社会阶层,穿着怎样。现在我将先讲一个武士。
有一位武士,是一个高贵的人物,自从他乘骑出行以来,始终酷爱武士精神,以忠实为上,推崇正义,通晓礼仪。为他的主子作战,他十分英勇,参加过许多次战役,行迹比谁都辽远,不论是在基督教国家境内或在异教区域,到处受人尊敬。亚历山大城被攻破占领之时,他就在场;在普鲁士许多次他坐过首席,位居他国武士之上;他曾在立陶宛和俄罗斯参加战事,与他同等级的基督徒都比不上他所参与的次数之多;在格拉那达围攻阿给西勒的时候,他也在那里,在柏尔马利亚他曾纵横驰骋;攻下列亚斯和阿达里亚时他也在场,在地中海岸许多次登陆的大军中也有他一个。他一生参加过十五次大战,在特利姆森竞技场上他曾为了维护基督的信仰而战过三次,且三次都战死了敌人;许久以前,他还在土耳其随从过帕拉希亚的君王征伐另一支异教军;没有一次他不争得盛名。他既勇敢,又极明达,而他的外表却像一位姑娘那样温和。他一生从未对人说过一句恶言,他确实是一个真正完善温良的武士。讲到他的装备,他的马是俊美的,但他身上的衣着却不华丽。一件斜纹布衣全部都给他的甲胄擦脏了,原来他刚刚出征归来,随即参加了朝圣的行列。在本书二十九位朝圣客中,武士是当时社会上地位最高的人物,武士的品格和生平事迹都值得乔叟同时代人的敬仰。虽然武士风尚和制度已因火药的发明及商业的发展受到致命的打击,但在民间仍然认为是一种崇高的事物。
他的儿子和他同路,是一个年轻的侍从,一个情场中人,也是一个活泼的青年战士。他满头的鬈发,似乎是压榨机里的出品。他的年龄可能是二十岁,身材不高不矮,十分灵活而富有膂力。他曾参加过法兰德斯,亚多亚,和毕伽迪各战役,为时虽短,却已颇有成就,因他很想博得意中人的芳心。他的衣服上绣着许多红白花饰,好像一片开满鲜花的园地。一天到晚他唱着歌,或吹着笛儿;他像五月的天气一样新鲜。他所穿的短袍,张着两只袖子,又长又宽大。他很善于乘骑,能作歌曲,能比武、跳舞、绘画和写作。他热情地求爱,夜晚同夜莺一样不睡。懂礼貌,谦卑,好助人,上餐桌时他在父亲面前代切着盘中的肉。
武士还带着一个乡士;乡士并非侍从手下的仆役,而是和侍从一样同为武士的伴从。这里所谓乡士Yeomen是一个中等阶层的乡民;大都是农民,有时也是武士或寺僧的仆从。这是一个广泛的名称,随着历史的演变这个名称的含义也有所改变。在这旅途中他没有更多的仆从。乡士所穿的外衣和兜帽是绿色的,手中一张大弓,皮带下一束明亮尖利的箭,上插孔雀羽毛。他懂得怎样照料所带的武器,正如一个好乡士;他箭上的毛从不下垂,射出时不会倾侧。他头发剪短,脸色棕褐。他善于林中行猎。他臂上戴着华美的皮制射鞲,身旁一边挂着剑和盾;另一边一把漂亮的短刀,装备得宜,且利如矛尖;胸前一块闪亮的圣克立斯多弗银像,圣徒小像是一种护身符;圣克立斯多弗是林猎者的护神,他的像直到现代还有一些地方用作避难免灾的符咒。绿肩带上挂着号角。他是一个道地的林猎者。
还有一位女尼,是女修道院长,她的微笑天真而腼腆;她最凶的誓咒不过是说一声圣洛哀为证就罢了。她的名字叫作玫瑰女士。礼拜时她唱得最好,从鼻中哼出音调来,十分悦耳,她讲得一口文雅的法语,不过是斯特拉福修道院里的法语,巴黎的法语她并不会讲。她学了一套道地的餐桌礼节,不容许小块食物由唇边漏下,她手捏食物蘸汁的时候,不让指头浸入汤汁;然后她又把食物轻送口中,不让碎屑落在胸前。她最爱讲礼貌。她的上唇擦得干净,不使杯边留下任何薄层的油渍;她进食时一举一动都极细腻。的确,她是一个饶有志趣,温雅,举止柔和的人物。她竭力学着宫闱礼节,行为庄重,令人起敬。讲到她的心肠,温柔娇嫩,只消见到一只小鼠夹上了捕机,流着血或是死去,她就禁不住要哭起来。她养育着几只小狗,喂的是烩肉,牛乳和最佳美的面包。如果死了一只,或有人用棍子打了一下,她就要伤心流泪。她富于情感,一副柔肠。她的头巾上迭起整洁的折痕。细匀的鼻儿,玻璃似的灰色眼珠,红软的小口。前额丰满,足足有一手的宽度;确实,她的身材不能算矮小的了。我还注意到她的外衣十分雅洁。臂膀上套着一串珊瑚念珠,夹着绿色的大颗珠子,串珠上挂有一只金质的饰针;针上刻的是第一个字母,后面接着一句拉丁成语,意思是爱情战胜一切。诗中没有说明这位女修道士是斯特拉福地方圣列沃那德修道院的女院长,但既说她的法语是那里所讲的一种法语,就很可能暗示她即该院的女修道士。这个修道院是当时伦敦一般市民所捐建的,是伦敦中层阶级的家庭闺女的社交进修学院。这位女修道士想模仿贵族女子,但她以圣洛哀发誓已可见出她从何阶层出身,原来圣洛哀本是五九年当过一个金银匠的徒弟,后来成为法国里摩日城珐琅艺品业的一个奠基者。她的灰色眼珠就等于现代西方的蓝眼珠,是自古以来被视为最美的眼珠颜色。珊瑚串珠每十颗小珠夹一颗大珠,亦名饰珠。她的饰针上所刻拉丁成语中有爱情字样,应指神爱而言,如解作性爱就失去了作者的原意。第一个字母当然即A字,译文中无他法传达;拉丁文Amor即爱情之意。
另有一个女尼是她修道院中的副手,还有三个教士,都是和她一起的。
此外有一个修道僧,身材魁梧,是乡间一个善骑的人,最爱打猎,煞有丈夫气概,当得起一个僧院院长。马厩中有的是血一般红的马匹,他乘骑时人们可以听见他马缰上的铃在呼啸的风中叮当作响,那清晰嘹亮的声响像他所当着住持的教堂钟声一样。为了圣摩尔或圣本纳脱的教条已经陈腐而且有些太严,这位修道僧宁可让这类旧式老套消逝,他要追逐新异的事物。他对于书本上所说猎人是不圣洁的这句话,觉得丝毫不值得考虑,简直就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鸡;或者说什么出了僧院的修道者好似一条出水之鱼;这句话他也认为不值得一个牡蛎。我说他这意见是有道理的;何必在僧院里关紧着读书,或是像圣奥司丁所教导的那样要亲手劳动呢?圣奥司丁尽可自己做他的工。他却只顾骑马奔驰,紧跟着猎犬像飞鸟般迅速。他一切的娱乐都寄托在骑、猎两件大事上,也不怕为此挥霍。我看他那衣袖口所镶的细软黑皮是国内最讲究的货色,一颗金铸的饰针扣住兜颈;宽的一端还有一个情人结。他的秃头光亮如镜;脸上也是一样,似乎擦了油一般。他是一位肥胖而漂亮的人物。两只眼睛在额上打转,射出火光,像锅炉一样。鞋靴是细软的,他的马也有十足的傲态。他的确是一位不平凡的僧侣。他绝不是一个苍白的瘦鬼;一切肉食中他最爱的是红烧肥天鹅。他身下所骑的马显出干果的棕褐色。中世纪有些僧院是非常富足的,因此住持长老们往往可以同一般有产者同样享受豪奢的生活。圣本纳脱圣本纳狄克脱在意大利加新诺山制订教规,在五九年建立第一所僧院于此。相传圣摩尔圣摩路斯把这教规传入法国,于是本纳狄克脱教团得以大大发展。圣奥司丁圣奥古司丁受了迦太基主教之托,写了一篇僧士训,成为僧院生活主要的教义;依照规条,修道僧除非病弱不得吃肉,但富僧早已违反了这条规定,在英国文却斯脱,十二世纪的修道僧,因为餐菜减成十三色,竟还表示过不满。
有一个游乞僧,在他的限区以内游乞,是一个放荡无羁而自负的人。在四个教团中只有他最能讲得一套中听的话。他曾自己花费了钱为好几个女子结配成婚;他是他所属的教团中的一根台柱!在他的一乡里他是小地主们面前最受喜爱、最熟悉的人,在城里有地位的妇女们中间他也是如此,因为照他自己所说,他当一个忏悔师比任何牧师都有资格,原来他是得有罗马主教特许的。他听忏悔时十分和蔼,赦罪时也能使人愉悦;只消可能吃到一顿好饭,他就容易让人悔改。他认为谁能捐助一个穷困的教团就表示他已安然得赦了;谁出了钱,谁就悔了罪。因为多少人心肠奇硬,虽吃尽了苦也哭不出来;所以人们不必哭泣祷告,只送银子给穷僧就够了。他的披肩夹袋里盛满了刀针之类,可以做淑女贤妻的赠品。他唱起来嗓子悦耳,并且是个提琴能手;竞唱歌曲时他一向取得头奖。他的颈项雪白,像鸢尾花一样,可是身体坚强,比得上一个拳击冠军。城里每家客店他都认得,每一个客店老板,和酒吧姑娘都是他的熟人,可是癞疯子和女乞丐一类人却不在他的照顾之下。他的地位是何等重要,岂能同癞病患者来往;去同这般下贱的穷汉周旋,未免太不像话,太不值得了,只有富人和粮商才是有道理的。有利可图的场合他才必恭必敬,奉承奔走。再找不出这样能干的人了;在他的修道院中他是个头号游乞僧,他每年付出一笔钱,以免旁人侵犯他在各路所独占的权益。即使有个寡妇穷得拿不出一双旧鞋,但他能引用《约翰福音》,使她听得非常合胃口,结果在他离开之前还是拿到了他所要的钱币。我相信,他行乞所得,还多于他产业上的收入!他跳来跳去,同一只小狗一般。在调停案件的裁判日,他是很能起作用的,因为他并不像守院僧或穷书生那样披着褴褛的法衣,却像一个大学生或红衣主教。他的半边法衣是用双料毛丝布所制,从鼓起像一座钟的衣柜内取出。他讲话时咬着嘴唇,发音含混,以为可以使他的英语说得好听,他有时一面弹琴或唱歌,一面两只眼睛在头里闪耀,像霜夜的星儿一般。这位游乞僧名叫胡伯脱。游乞僧和修道僧不同,修道僧应在僧院内静心养性,游乞僧就出外积极服务。
还有一个商人,留的是八字胡须,穿的是花色衣服。高高骑在马背上,头戴一顶法兰德斯的獭皮帽,一双整洁的鞋子用华贵的扣子扣起。他夸大着自己的见解,为的是谋取利润;他认为世上最重要的事就是维持密得尔堡和奥威尔密得尔堡是法兰德斯沿海的一个通商口岸,英国与之隔海最近的一个商埠就是奥威尔,当时也是一个重要海港。之间海上的安全,不使受海盗骚扰。他知道如何在交易场上卖金币。他是一位精打细算的人;能讲价,善借贷,谁也不知道他有债务在身。他确是一个人才,可惜,说句老实话,我不知道他的尊姓大名。
有一个是牛津的学者,读过很久的逻辑学。他的一匹马瘦得像一把铁耙,我看他自己也不算胖,两颊下凹,面容沉默稳重。他的一件小外衣已破绽脱线,原来他不懂世务,一直没有领得俸禄。他宁可在床头堆起二十卷亚里斯多德的哲理书,红的、黑的装订,却不讲究穿着,不拉提琴,也不好弹弦乐。他虽是一个哲学家,但钱匣里找不出金子来!他的朋友所给他的钱都用到书本和学问上去了,为了那些帮他求学的人们灵魂得救,他不断地祈祷。读书是他唯一的念头。不需要讲的话他一字也不讲,要讲的时候他也是循规蹈矩的,话语短促,而含意渊深。他的一言一语,离不了道德文章。在一切之上,他所喜爱的就是学与教。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位牛津学者是乔叟的自我写照,我们无从证明乔叟进过牛津或剑桥,但他也是一个好学的人。学者很穷,因为朋友捐助给他的钱都用在书本上了,在当时有二十本书是很不容易的;乔叟自己有六十本书,更是不多见的藏书家了。
有一位律师,是一个杰出的人物,审慎、聪明,常常参加法学的讨论。他很贤明,能取得人人的推崇;至少从表面上看来,他是这样一个人,因为他的谈吐煞是精辟。他当过巡回法庭的审判官,受到皇家的委任,特准裁判所有性质不同的案件;由于他的学识和名望,他领受过许多酬金和赠予的衣物。他的才能高超,一项产业任凭它附有何种条件,他总能使它取得绝对权益,他的契据上谁也找不出任何差错。再也没有比他还忙碌的人,而近来他越发忙了。自从威廉一世以来,每一件法案判例他都记得清楚,每一条法令,他也能逐字背得出,他所写下的字据,谁也无法提出责难。他乘骑出行,装束平凡,衣服的布料是杂色的,腰围一根丝带,上有金质小扣。至于他的外表我就不加细述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律师,而是个高级的法界人物,可能暗射当时一个著名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