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型翻译中,信息型语义译着眼于指称性语义信息而过滤掉一切联想信息,必要时还要用元语言功能作定义加以限定,目的是把它提纯成为“单息”。翻译时按线性解码,只限于语法转换所要求的和考虑语境所要求的最低限度机动,近似直译或最佳水平的电脑翻译。近二十年来电脑翻译已有长足的进步,再升级几代就有望代替人工做绝大部分信息译工作了。审美型艺术译或我所主张的“风格译”则是“复息”翻译,它要力求保留原文携带的(至少一部分)联想意义、风格意义、文化意义、互文意义、隐喻意义、音韵意义和情感意义,绝不能随便抛弃或过滤掉。从审美观点看,艺术性文本蕴含的显然是复息而不是单息,由于是多维的立体信息,其信息量比提纯了的指称性信息要丰富许多倍,因而是不可能通过狭窄的翻译“信道”全面传递的。译者要忠于原作的复息,但又不得不作艰难的权衡取舍,优选出最重要的风格信息,并在对原作艺术信息融会贯通的基础上,在译文重塑中设法体现原作者的风格特色和作品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艺术型风格译难度大于信息型语义译的缘故。又因为在各方面都可能有所取舍有所变通,体现比信息型线性翻译更大的机动性,所以艺术型风格译看起来近似“再创作”而与简单化的直译不同。本书“漫笔”所谈的主要是这方面的体验和探讨。功效型(作用型)交际译如前所述,以超语言的实用效益为目的,不受语言文本信息严格约束,故在各种翻译中机动性最大,属于自由译。功效型翻译不仅允许,甚至往往还必须超出通常标准的翻译范围,不仅允许不忠实,甚至往往还必须不忠实于原文。例如法国超市Carrefour原意“十字路口”,译成“家乐福”与原意无关,是为投合中国文化心理而采取的归化译法;饮料品牌“Pepsi-Cola”(百事可乐)中的“Pepsi”原意“消化”(源自希腊语的pepsis),而植物名“cola” 的标准音译应作“可拉”。但根据商业营销目的(超文本目的)却不能这样译,若忠实翻译成“消化可拉”,大概没有一个人敢喝,疑心喝了这样的饮料拉肚子。而用功效译法译的“百事可乐”却非常亲民,达到了效益最大化。这还远不是太大的机动,如果说“百事可乐”的翻译是“移位”的话,那么像影片名“Gone with the Wind”译作“乱世佳人”等翻译,其实就不是翻译而是另外起名了。还有文字游戏类的娱乐性文本,因机巧建立在字形字音或词义双关基础上,一旦脱离源语文字就无法成立,故用常规方式不可译,若要翻译也只能采用功效译法,在译入语中另起炉灶重写仿制,以求保持有效的逗乐功能。所以,要论翻译自由度,功效型翻译首屈一指。与多数人的直觉相反,虽然艺术型风格译看起来机动性和变异性大于信息型翻译,实际上却比信息型更受限制,更不自由。因为信息型翻译只受词义的单维约束,而对表达方式则要求不严,只要正确传递指称信息而不歪曲就完成任务;艺术型翻译却要受原作复息的多维制约,为了在译文中重塑逼真的艺术形象,达到多维艺术效果,不得不千方百计,费尽苦心,故实际上是三类型中最不自由的翻译。功效型翻译虽然往往也含多维信息,却不要求与源文本对等。在功效译中,原作至高无上的王位已被推翻,“源文本”仅仅被看作译者的“信息来源”或“原料”,翻译产品不论在词义上、形式上、风格上均不受源文本约束和校验,而且强烈倾向于适应译入语文化。凡功效翻译都只求有效,不求等效。做好功效型翻译当然也难,但难度不在追求翻译对等上,而在如何制作能达到最大效益的文本的技巧和艺术上。一位翻译家朋友赠我两本著作,一本《论信达雅》是讨论翻译标准的,另一本《对外传播学概要》是讨论外宣翻译问题的。我读后觉得十分有趣的是,前者所主张的翻译标准条条都不适用于后一本书,后者所述则处处打破前者的规范。因为后者谈的对外宣传属功效型翻译,不受所提翻译标准约束。作者自己却丝毫不感到两书之间有矛盾,因为在他心目中这本来是不相干的事。还有在诗翻译中坚持直译词义信息的译家们,用他们的标准尺度衡量和批评我的译诗,因我所用的风格译方法无法纳入他们的框架,便认为飞白译诗中“逐字逐句直译的也不少”,但更多是“大胆的意译,有的地方简直像是改写”,对此感到大惑不解。其实是因他们的度量衡与我的不对号,所以无法作出正确描述。这都说明翻译类型不同导致标准之不可通用,也说明划分翻译类型确有必要。这里讨论的“标准”不是主观设置的规定,而是社会实践形成的常规。根据各种翻译功能,不同的翻译方法和不同的常规评价标准是自然生成的。问题只在于我们应该正视和承认这一现实。对我提这样的观点,有人诘难道:“假如划分三型翻译,弄出三种翻译标准,那岂不是要天下大乱了吗?”我对此的回答是:“信达雅”是经典翻译引领的时代的产物,如今到了信息时代,翻译世界多元化了,单一标准已不适应翻译多功能的实际。乱象由此而生,为消除乱象就得承认不同翻译类型有不同的规范。比如说比赛篮球、足球、排球三大球吧,假如不区分三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