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释银行家行为,我们需要理解银行家的思维和行为方式,首先关注其观念与基本认知过程。为此,我们将使用多种分析方法,包括行为金融学理论以及拓展版的历史制度主义(historical institutionalism),后者是源于政治科学的一种理论(Steinmo
and Thelen,1992;Hall and Taylor,1996;Lowndes,2010;Bell,2011)。根据政治科学以及其他学科如社会学和经济学中的各类制度主义理论,人创造制度,但随后也被制度所塑造。制度是规则、准则与角色期待,制度塑造行为人的行为和偏好,制约或助推与制度相关的行为。这一方法将有助于我们解释银行内的银行家行为。
然而,这一方法有其局限性。局限性之一在于这一方法往往会夸大制度约束,忽视银行首席执行官等制度行为人在塑造制度过程中的权威性与独断性。另一局限性在于制度主义研究路径对行为人、制度和更宏大的结构之间的互动未给予足够重视(Bell and Feng,2013)。诚然,制度在本质上关乎规则和规范,但结构性因素则更为宏大,如人口增长、市场或经济结构。在本书的论述中,结构性因素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美国房地产市场的崩塌、金融市场获利机会的特征、金融市场内嵌的系统性风险等方面。正是系统性风险将杠杆化证券市场中的特定损失放大为全面的金融危机。因此,有必要分析制度如何塑造更宏大的资本主义结构转型(如金融化进程),又是如何被后者所塑造的(Streeck,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