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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看图一点通

書城自編碼: 2851754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法律随笔
作者: 荣丽双
國際書號(ISBN): 9787509373842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7-01

頁數/字數: 368/204000
書度/開本: 32开

售價:HK$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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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l *实用、*妙趣横生的农村法律课堂
l 根据*的法律规定全面修订
l 用通俗的语言讲解*常见的法律问题
l 附送常用打官司文书、计算公式、诉讼流程图
內容簡介:
本书由案例背景学法有疑法律讲堂法律条文四部分组成,结合了农村法律基本知识和最新的法律规定,涵盖了村民自治,宅基地,土地承包,婚姻、赡养,继承,农村借贷,农民工,农村教育,农村社会保障、违法犯罪,信访,打官司等问题。本书结合简明生动的案例,用最通俗的语言对常见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答疑,并随书附送相关文书模板、计算公式、诉讼流程图,让大家能迅速学习和掌握农村常见法律问题的相关知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目錄
村民自治问题
1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村民对村委会选举名单有异议的该如何做?
2村委会选举,村民受到贿赂该怎么办?
3符合条件的村民有权同时在两个村登记参加选举吗?
4村民代表会议的设立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5村里二分之一的人数同意村民小组会议所作的决定,是否表示通过?
6村委会没有公开重要信息,村民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有哪些?
7当村民的合法权益被村委会侵害时,村民该如何做?
宅基地问题
8村民将住宅擅自建在自家田地上,会有什么后果?
9盖房子搬运建材需要从邻居家经过,邻居不让通过是否有法律依据?
10一人能够有两处宅基地吗?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11卖了自家宅基地,没有地方住,是否还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12能否单独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
13城镇居民有权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吗?
14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上的房子倒塌,对宅基地是否还存在使用权?
15因自家施工导致邻居地基损坏,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6邻居家房檐滴水损害了自家房屋,该怎么办?
17新建的楼房能否影响邻居家房屋的通风、采光?
土地承包问题
18迁入城区并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应该将承包的土地交回?
19妇女嫁到别村后但未取得承包地,那么原村的土地承包权是否能收回?
20可以将农村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吗?需要注意哪些情况?
21家庭承包中的承包人享有的权利是什么?承担的义务又是什么?
22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都包括哪些内容?
23自然灾害致使承包地严重受损,发包方有权调整承包地吗?
24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的租金,村委会能否要求分成?
25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26法律上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必须进行登记吗?
婚姻问题
27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28丈夫被判刑,妻子能否因此而要求离婚?
29在父母强迫下结婚的,属于有效婚姻吗?
30离婚时,可以要求返还结婚彩礼吗?
31妻子有义务偿还丈夫婚前的债务吗?
32夫妻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是否对其负有扶养义务?
抚养、收养与赡养问题
33什么是监护?父母双亡后孩子的监护人该如何确定?
34小学生在学校将人打伤,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35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直接生活的父母就会与子女解除关系吗?
36子女为结婚让父母搬走,属于违法行为吗?
37儿子帮父母种地时,能否将收益占为己有?
38被收养的孩子与其亲生父母还有关系吗?
39年纪大就不能继承遗产了吗?
40父子断绝关系后,子女就可以不用履行赡养义务了吗?
41老年人想要再婚,子女有权利干涉吗?
42夫妻离婚时,能否因为妻子已经绝育就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给妻子?
43夫妻离婚后,享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不让另一方见孩子吗?
44离婚后,女方有权在没有经过男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孩子的姓名吗?男方是否有权要求其恢复?
45因物价上涨,子女可以以此为由要求与母亲离婚的父亲增加生活费吗?
46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吗?
47夫妻离婚后,是否有权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48外祖父母是否对父母双亡的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49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丈夫知情后是否能要回?
50法律是否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要求互相保守收养秘密的行为?
51自己帮无力抚养子女的亲友抚养子女,属于收养行为吗?
52子女有权订立分开赡养爹娘的协议吗,面对这种情况,老人应该怎么做?
继承问题
53继子女有权继承家庭财产吗?
54自愿赡养孤寡老人的,在继承发生时赡养者能否分得适当的遗产?
55遗嘱人订立遗嘱后,其他人可以对遗嘱进行变更吗?
56遗书中存在涉及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是否属于遗嘱?
57法定代理人有权处分未成年人的遗产继承权吗?
58子女没有对被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那么该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
农村借贷问题
59逾期提款是否需要向银行支付相应的利息?
60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可以吗?
61个人之间的借款,可以任意约定利息吗?
62个人之间借款时没有约定利息,是否还需要支付利息?
63个人之间借款没有约定利息的支付期限,该如何处理?
64自然人之间借款可以通过口头合同吗?合同内容是什么?
65还款期限忘了写在借款合同中,该怎么办?
66债权人无借据原件却只有复印件,法院会支持吗?
67能否从本金中提前扣除借款的利息?
消费问题
68商家将翻新品作为新品出售,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69商家搞促销活动时,有权对消费者所购的商品附加不合理条件吗?
70因商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谁来赔偿?
71商家以对宣传单享有最终解释权为由拒绝优惠的做法对吗?
72因办理手机套餐享有优惠上网业务而遭受损失时,谁来负责?
73关于赠品的质量,商家需要负责吗?
74在网上购买到假火车票怎么办?
75发现食品过保质期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吗?
76乘坐客车行李丢失,承运方应当赔偿吗?
农民工问题
77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也能够形成劳动关系吗?
78从事计件工作的员工有权要求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
79谁来发放劳务派遣的员工的工资?
80劳务派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采取一年一签合同的方式吗?
81能否在一个派遣期内订立多个派遣协议?
82跨地区派遣的,工资待遇应当按照哪个地区标准?
83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谁来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和奖金?
84被派遣人员有权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85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劳动者采取的救济方法有哪些?
86劳动合同里是否能约定发生伤亡事故概不负责?
87劳务派遣公司有权向派遣的劳动者收取介绍费吗?
农村教育、医疗卫生问题
88学校有权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吗?
89爱心人士如何捐款建立希望小学?
90农村学生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减免学杂费?
91小学生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成为希望工程的资助对象?
92在农村地区怎样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
93怎样界定医疗纠纷?具体类型有哪些?
94构成医疗事故的主体包括乡村医生吗?
95什么机构负责鉴定医疗事故?
96发生医疗争议后,应如何进行证据保全?
97在医疗纠纷案件中患者不能提供病历的,法院应当怎样认定?
农村社会保障、优抚问题
9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有什么作用?
99哪些人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100低保待遇的享受期限有多久?
101农村五保供养哪些人?
102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什么?
103政府如何安置在地震中房屋倒塌的居民?
104受灾地区的灾民可以得到哪些应急救助?
105灾后重建家园会得到政府的哪些帮助?
106义务兵家庭享受哪些优待?
107现役军人死亡的,符合哪些情形才会成为烈士?
108现役军人死亡后,发放抚恤金的标准是多少?
109现役军人死亡的,具有哪些情形算因公牺牲?
110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在就学、就业上有何优待?
违法犯罪问题
111未满16周岁的人盗窃时致人死亡的,就不构成犯罪了吗?
112因正当防卫致人死亡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113死刑缓期结束后,死刑会立即执行吗?
11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藏身之处,应当如何定罪?
115散播谣言损害他人声誉需要承担什么罪责?
116无意之举致人死亡构成犯罪吗?
117被判刑后可以不用去监狱服刑吗?
118捡拾的枪支据为己有,是否属于犯罪行为?
119能否在家中存放炸药?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120因村民私挪电线杆造成大面积停电,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信访问题
121信访人在进行信访时,可以通过哪些渠道?
122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村委会侵犯时,可以提出信访吗?
123信访人在等待处理结果期间,是否还能向上级机关提出信访?
124信访人在进行集体信访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25信访办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揭发人泄露检举信息吗?
126不服行政机关的信访处理结果时,应该怎么办?
127信访时违反了法律规定,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128有关机关对公民信访事项久拖不决,需要承担责任吗?
129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信访事项的办理期限?
130信访人在信访时捏造事实诬告他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31信访事项如果存在重大、复杂、疑难情况时,可以举行听证吗?
打官司问题
132主审法官接受一方当事人宴请,另一方有权要求该主审法官退出该案件审理吗?
133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调解还能否进行?
134丈夫在外打工至今未归,妻子想要起诉离婚,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135故意毁损被查封的财产的,是否会受到惩罚?
136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应当由哪个法院管辖?
137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可以不公开宣判吗?
138在刑事诉讼中,有权下令逮捕的是谁?
139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胁迫原告撤诉,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140行政诉讼中,立案庭拒不接收起诉状的,起诉人该怎么办?
1.民事起诉状
2.民事上诉状
3.民事答辩状
4.离婚协议书
5.离婚起诉状参考文本
6.中国公民办理结婚、离婚流程图
7.案件受理费速算表
8.申请费速算表
9.遗赠协议
10.遗赠扶养协议书参考文本
11.遗嘱参考文本
12.耕地征收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
內容試閱
能否单独转让宅基地的使用权?
案例背景
现在,各个村里都时兴儿子结婚在县里买房子,赵庄村也不例外。赵庄村赵某的儿子小赵也到了结婚的年龄,但儿子小赵看着同龄人结婚后都在县城里住起了楼房,心里很是羡慕,就要求赵某也在县城里给他买房结婚。赵某一听非常犯难,自己哪有那个钱啊。就在赵某正发愁的时候,同村的黄某找到赵某称很看中他的宅基地,他愿意出6万元买宅基地使用权。于是,赵某就和黄某签订了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但是黄某刚开始动工建房的时候,村委会得知后就以宅基地是分给赵某的为由阻止其建房。
学法有疑
那么,黄某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讲堂
黄某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受法律保护,他与赵某的宅基地转让协议无效。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必须与宅基地上的房产一起流转,空白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抵押和继承。本案中赵某与黄某签订的单独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协议与我国现行法律及政策相抵触,所以应被认定为无效,黄某无法依据该协议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房屋的合法存在而存在,并随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房屋因继承、赠与、买卖等方式转让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农村村民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必须履行完备的申请手续,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取得。所以在买卖房屋时,宅基地使用权也必须经过申请批准后才可随房屋转移。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谁来支付被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和奖金?
案例背景
杨某家住在云南省的一个偏远山区里。为了挣钱,杨某决定进城打工,几经波折后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按照用工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由派遣公司发放。年底时,纺织厂接到一个订单,为了能按时交货,纺织厂公司安排所有员工加班,加班费另算,并承诺12月份的工资多发一倍作为奖金。但等到次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其他同事都是双倍工资外加加班费,只有杨某一个人没有得到双倍工资,也没有加班费。杨某找到纺织厂的人事部询问,人事部称:加班费及其他福利是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来进行执行的,杨某是劳务派遣员工,只有固定工资,没有加班费和其他福利。
学法有疑
那么,杨某应该得到加班费和其他公司福利吗?这些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由用工单位支付呢?
法律讲堂
杨某当然可以得到加班费和公司福利,这部分费用应由用工单位即本案中的纺织厂来承担。劳务派遣用工应与用工单位的其他职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这就要求用工单位依法支付派遣员工的加班费及其他福利待遇。用工单位在实际组织生产的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加班加点是在所难免的,同时又由于加班加点具有不特定性,一般不会在用工协议中明确约定其费用的支付情况,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是用工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因此具体到本案来看,纺织厂作为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向杨某支付加班费和奖金。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被派遣员工提供了与其他员工同样的劳务,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即劳务工与用工单位其他职工同工同酬。加班费、绩效奖金、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等都应当在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之外,由用工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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