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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全书(下卷)

書城自編碼: 2850351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法律司法案例与司法解释
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國際書號(ISBN): 9787511888815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6-06-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154/1988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精装

售價:HK$ 3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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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人民法院研究室编写,品质优良有保障
★侧重理解与适用,专业实务人士配套工具书
內容簡介:
本书收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及大部分司法解释对应的理解与适用文章。◎本书侧重于对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其收录的内容全面丰富,有着更强的实用性。
關於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简称最高法研究室,主要负责起草司法解释及有关组织、协调、编纂等工作;参与立法活动,研究、征集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对下级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答复;办理或协调办理涉港、澳、台法律事务;负责少年法庭、司法统计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编纂。
目錄
刑事篇
一、刑法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7.10.1法释〔1997〕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
(1998.1.13法释〔1997〕1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1.5.1法释〔201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胡云腾周加海刘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
(2015.11.1法释〔2015〕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黄应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
(2001.12.17高检发释字〔2001〕5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孟燕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
(2012.6.1法释〔2012〕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胡云腾周加海喻海松
二、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7.3法释〔1999〕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6.1.23法释〔2006〕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李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8.4.29法释〔1998〕7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李淑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
(2000.10.10法释〔2000〕3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
三、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0.12.19法释〔2000〕4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李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
(1998.1.13法释〔1997〕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
(1998.8.13法释〔1998〕1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四、刑罚的具体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998.5.9法释〔1998〕8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2.7.1法释〔2012〕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黄永维聂洪勇李宗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
(2002.4.18法释〔200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
(2004.4.1法释〔2004〕2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2009.6.10法释〔2009〕10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高贵君王勇吴光侠
五、罪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
(1997.12.16法释〔1997〕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周道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
(2002.3.26法释〔2002〕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的理解与适用李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
(2003.8.21法释〔2003〕1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
(2007.11.6法释〔2007〕16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的理解与适用马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
(2009.10.16法释〔2009〕1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的理解与适用马东周海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
(2011.5.1法释〔2011〕1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的理解与适用胡云腾周加海刘涛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
(2015.11.1法释〔2015〕20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的理解与适用宋丹
六、危害国家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1.22法释〔2001〕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
七、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0.11.21法释〔2000〕3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孙军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5.16法释〔2001〕15号2010.1.1法释〔2009〕18号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的理解与适用周海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10.1法释〔2003〕14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祝二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5.1.11法释〔2004〕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1.19法释〔2007〕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张玉梅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7.8.21法释〔2007〕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李洪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6.13法释〔2011〕1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周海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5.12.16法释〔2015〕22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沈亮汪斌李加玺
內容試閱
作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之一,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各项法律活动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澄清了一些需要解释的、模糊的法律规范的真实含义,从而成为当事人和社会的行为依据,更重要的是,司法解释体现了司法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价值选择,确立了法律职业通用的一些法律方法,表现了法官促进和确保法律最佳运作的司法智慧。
颁布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遵守和执行,遵守和执行的前提就是准确地理解。如何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呢?恐怕最主要的是了解该司法解释的目的是什么,在制作该司法解释过程中都考虑了哪些因素,制作者或者起草者赋予每一项司法解释的特定含义是什么。
为更好地掌握并理解适用司法解释文件,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合作,自2000年起每年编辑出版一本《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年卷)》,其内容包括当年司法解释的正式文本及重点司法解释的理解适用文章,该系列司法解释产品一直延续至今,受到了读者的肯定。此种编年的出版形式较好地保持了图书的时效性和连续性,但对于普通读者来说实用性不足。因此,我们整合现有的司法解释及其理解与适用,出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全书》(包括上、下两卷)。本书有以下特点:
一、关于司法解释文件的收录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数量庞大,对保证国家法律的实施,弥补立法的不足,都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主体不合格、程序不规范、名称和格式不统一、时间效力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7月1日开始实行司法解释规范化工作。司法解释规范化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公布的司法解释,统一采用法释文号。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大量司法解释因为时事的变迁而失去意义,或者与新的法律法规相冲突而被废止或吸收。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的清理工作也一直都在进行。
本书立足于最新的司法解释清理结果,对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全部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以法释文号公布)做了收录。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所确立的标准,将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以前发布的、按照现行标准应该列入法释的司法解释予以了遴选、收录。本书收录的司法解释文件截至2016年4月。
二、关于体例编排
在分类上,本书根据司法审判工作的类别,划分为民事、刑事、行政等篇章,每篇又根据案件性质、规范类别等,划分为诸多小类,读者可以根据合理的分类快速查找到自己需要的文件。根据司法解释的不同性质,本书在同一类别下的编排顺序为:以解释规定批复决定为序,同一种性质的司法解释以时间为序。相关的理解与适用文章按照对应关系列于司法解释之后。
根据实务工作者的意见,司法解释施行时间在司法实践中涉及对部分案件的溯及力问题,比公布时间更具有实际意义,因此在本书的目录中列明该司法解释的施行时间,便于读者快速判断其是否适用。
三、关于理解与适用文件的收录
理解与适用是本书的重点,也是特点,更是对简单司法解释文件堆砌在一起的工具书的深化和提高。为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运用司法解释,我们在重要的司法解释文件后面都安排了理解与适用文章。本书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基本都是由司法解释的起草者精心撰写,他们大多数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直接参与了司法解释文件的起草、讨论、研究、修改,对如何理解与适用司法解释最具发言权。在文章中,作者对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具体条文的准确含义,在司法实践中条文的具体适用和应该注意的问题都做了准确诠释。文章能真实反映司法解释的初衷和原意,准确阐释司法解释的真正含义,统一认识,统一适用尺度,避免产生歧义和适用上的分歧,其意义现实而深远。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的理解与适用文章大多是由起草人在司法解释刚刚颁布时写就的,里面的某些观点与依据难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法的颁布而不合时宜,请读者根据具体情况来辩证看待。
由于时间和个人能力有限,本书难免遗漏、不足之处,请读者批评指正。我们愿本着为审判服务、为法律服务的宗旨,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致力于为法律人呈现最专业实用的法律图书。
编者
201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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