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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有趣、有情味,
是《圣人开花》贴近读者、易于被读者接受和欢迎的
*根本的基因。
这是一部紧追当下社会情态万状,以展现、剖析文化和文化人的生态环境和自我内省为目标的长篇小说。
幽默灵动的语言,轻松的温暖,难掩凌厉冷峻的逼视;是空有限的欢情,卧底与反水的纠葛,彰显着灵魂躁动的游冶作者为纯文学通俗化所付出的努力,及对文学本体的坚守与制衡,在这部精彩的作品中充分地展现着。
这部内容通俗、故事有趣、社会视野宽远、情味盎然的小说,会因它的标本性,帮助读者轻松地了解先锋文学中著名的反讽艺术。
先期审读了小说清样的专家学者,对《圣人开花》给予了高度称赞(详见本文件的名人推荐语与三篇序言)!
三篇序言作者分别是作家(茅奖得主)、著名文学评论家和著名的文史学者覆盖率超强的三种角度,全方位扫描,审读的结论殊途同归,足以证明《圣人开花》是一部经得住多向考量的出色的力作!
作为《犹大开花》和《圣人开花》两部姊妹篇的策划人,我满怀信心地期待新作取得不逊于前者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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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圣人开花》的故事发生在专题片《重走圣人路》的拍摄中孔圣人当年苦思苦为的文化哲思,在当今,被普及得遍地开花了吗?
电视专题片《重走圣人路》摄制组的五男三女,沿着孔子当年周游列国的线路拍片。这个文化包装的商业动作,当然是个颇具有世俗气息的大众化事件,参与期间的各色人物的性格冲突、观念纠葛、复杂的意外等,经常在拧巴中崭露峥嵘,并随时迸发出柳暗花明的新拧巴。
主人公纪念见招拆招的智慧,正是这部戏剧性悬念迭出的小说令人手不释卷的永动机之一。他审时度势,用谋略逐一梳理、化解各种棘手的男男男女关系的危机。小说情节的悬疑、情境的意趣、话语的机锋,自然也源于他各种谋略的实施与变幻的过程。
《圣人开花》将充满慧根的情节、悬念与生活悖论,天衣无缝地融合为一,智趣十足的桥段,在小说中比比皆是,并由贯穿整个情节系统的反讽艺术手法,连缀成小说情节系统的龙骨与支架,彰显出小说文本意趣的标志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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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杜禅,本名杜立新,生于1960年。郑州人。长篇小说:《空手道》、《爱无藏身之地》、《对一则神话的隐密求证》、《犹大开花》、《病城》。中篇小说:《黑色神曲》、《镜子里有股妖气》、《我持彩练当空舞》等。中国作协会员。其中《犹大开花》获得新浪中国好书榜2010年度文学榜第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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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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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一
《圣人开花》的解读
李佩甫(第九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河南省作家协会前主席)
下雪了。
整整一个冬天,天干,风硬,日子里没有一点儿水气,人只有缩着。就盼着有雪的日子。要是能下一场雪,多好。
这一天,雪终于下来了。窗外,那飘飞的雪花、纷纷扬扬、悠悠洒洒,羽毛一般的白净。在到处都是雾霾的日子里,这就像是给世界洗脸,天地间又静又白,让人不由得舒了一口气。我一向认为(或者叫嗜好),下雪天有两个最好的选择:一是读好书;二是邀三两好友吃火锅就着飞雪。
恰恰,在这个下雪的日子里,朋友给我发来了杜禅先生的长篇新作《圣人开花》。于是一口气读下去,读了个漫天皆白。
跟杜禅认识很久了,大约快三十年了吧。那时,我还在《莽原》供职,常听现任《莽原》主编李静宜先生夸赞杜禅。静宜做过他的责编。静宜说,小杜文笔很好,构思常常出人意料,前景不可限量。我也曾在编辑部跟他见过几次面:当年,他还是个腼腆的小伙子,玉树临风,是人人见了都喜欢的奶油小生。人秀气,话很少,两眼锐利。后来接触少了,他像是突然消失了。再后来,偶尔会在某些场合见面,也多是闲话一番,不大提文学的。也看到过他的一些文字,仍是很有个性。数年前,忽然有一日,在新浪网上看到他的长篇《犹大开花》得了当年新浪网年度的文学榜第三名,而且是经过专家团队、读者及图书销量等综合评定的,不由得吃了一惊!由此来看,在河南作家中,杜禅是个默默下苦功的人。
《圣人开花》是一部想象奇诡、构思玄妙、具有黑色幽默意味的长篇小说,甚至可以说,这是一部堪与《第二十二条军规》比肩的长篇小说。有点儿向老前辈发难的意思了。
《圣人开花》写的是在大变革的年代里,在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这样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中,有这么一个公司,派了这么一群人,以弘扬儒家文化的名义,完全从商业化的角度,拉来了一百万元的赞助,搞了一个名为重走圣人路电视专题片的策划。有经理人、总撰稿、摄像师、漂亮的女助理于是,他们上路了。
这部作品的荒诞性是不言而喻的。在春秋列国的故地上,行走着这么一群人。他们打着文化寻根的旗号,踏着先人的足迹,计算着人民币的收益,就这么上路了。一路上经历了让人啼笑皆非的各种非文化遭遇显然,这部作品的荒诞性是大于现实感的,并且,它的荒诞性是多重的。读来就像是嚼一枚橄榄果,越嚼,黑色幽默的意味越重。
首先,这么一个类似于草台班子的摄制团队,却摆出一副高尚无比的文化寻根架式。他们打着弘扬文化的旗号,行的却是诈钱之实。这是第一层荒诞;其次,这么一行人,虽出于商业目的,却有组织、有规章、有纪律。策划认真、层级分明、分工合理。他们做的每件事都是有计划、有步骤的。他们很认真地把儒家文化表格化、指标化,问卷化,就像是一场认认真真的演出。这应是第二层面的荒诞;再次,这么一次郑重其事的重走圣人路竟然是不断地在明争暗斗、相互算计、疑惧丛生中完成的。团队中有卧底、有情人,有叛逆者、有嫖客读来五味杂陈、妙趣横生。这是第三层面的荒诞;还有,这群人一边行走采访,一边推断或者说是猜测数千年前春秋战国时期圣人及弟子们的遭遇和行为、对千年国教的创始者极尽调侃、戏说,却唯独没有信仰,没有神性意识。满眼看去,在那所谓有史有据的分析中,那麻木、那辛辣的嘲讽是深入骨髓的。这应是第四层面的荒诞。
《圣人开花》层层剥笋,对所谓的流入民间的文化遗产片片切割,全方位透视,一路缠缠绕绕,纠纠结结,洋相百出名为寻花,却唯独没有花。
也许是有花的,作者心中有花。
《圣人开花》从《重走圣人路》的制片人纪念的洁癖开笔,把总撰稿、康胖子、情人助理莫茗、办公室主任庄娜娜、以及叶芝、左佑等一干人放在了心理分析的手术台上,从一个个微不足道的细节入手,从心理剖解的角度下刀,一片片切下去,将其晾晒于光天化日之下。作品中的人物可以说个个鲜明、生动。对话极具性格特征,嘻笑怒骂,冷峻异常,就连情人间的打情骂俏也是藏有算计的:是睡,还是不睡呢?重走圣人路行走着的几乎是一群肉欲的动物,阳光下晒出的是一个个堕落的灵魂。仿佛只有腐烂与堕落是可以开花的,看了让人心惊肉跳。
《圣人开花》的语言完全是杜式的。杜式语言就像是一把华丽的小刀,一把旋转着的小刀,带钩儿的、有铭文的小刀,初看并不炫目,也不见杀气,它在用的时候却锋利无比。当它一片片切下去的时候,常有凌光一现。这种旋转似的刀法让人想笑的时候不由得一怵,让人想哭的时候不由得一憷,尤其当骨肉分离的时候,你会听到骨头缝隙间撕裂时的咔咔声。小刀低语时,会有默默的哭声传来。它说:都有道理。
2016年2月24日
序 二
反讽的开花
序杜禅的《圣人开花》
陈晓明(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文学理论学会副会长)
杜禅写小说已经二十多年了,他对文字的较真是出了名的。
我与河南作家有不解之缘,不少河南籍作家的作品总让我耳目一新,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定要把文学性提升到一种高度的勇气。
几年前,杜禅以《犹大开花》引人瞩目,在读者中口碑甚好,不仅因为这部小说表达了对当代文化虚假性的尖锐批判、它的销售业绩和深度影响,作品的语言和叙述格调、鲜明的反讽性笔调,也十分受年轻读者欢迎。杜禅以其饱满的智趣反讽,别开生面,自成一家。
我曾以反讽的凯旋为题为《犹大开花》作序,言及:
《犹大开花》在艺术表现手法上,有着显著的特点,这就是它鲜明的反讽的风格。小说叙事的发展,不是靠情节戏剧性和人物之间的性格冲突,而是靠反讽的艺术趣味,靠语言自身的修辞性,当然,这部小说也有很清晰且具体的故事,我是说,小说的结构不是靠矛盾冲突,也并不期待冲突的高潮来解决矛盾而是靠修辞来展开,来建立小说所有的美学趣味。
今天,杜禅又拿出了《犹大开花》的姊妹篇《圣人开花》。
这部新作延续了《犹大开花》关注当代文化虚假性的主题,反讽性的叙述语言更成熟老道,小说对当代文化背景的思考,对人物性格及其关系的拿捏,都更为准确和恰当。
《圣人开花》讲述某文化公司成立了一个项目组,沿着当年孔子周游列国的路线拍摄一部名为《重走圣人路》的电视专题片。策划人又灵机一动想出问卷调查这个点子,这样,赞助商觉得广告效应会更好,就更乐意投入资金。于是,一帮人就踏上了他们的旅途。小说并没有着意去表现圣人路沿途的见闻风情,重点是放在讲述这五男三女之间的瓜葛是非、心性情绪;再就是思索和议论孔子当年周游列国的行为。杜禅对儒家在当代复兴明显有批评意见,当今,对儒家文化弘扬、传颂者颇多,批评、反思者甚少,杜禅要做这少数人,这当然很有些冒险。尽管我还是认同儒家的价值观的,但对于杜禅提出的一些反思和批评,我觉得也不妨给予言说的空间。
坚持不懈地戳穿文化的虚假性,揭示生活中某些存在的悖论,是杜禅这些年写作的持续性主题,也是他作品的独特意义所在。《圣人开花》,显然是对儒家文化做了一次穿刺,让其开花。这里说开花,在很大程度上并非指绽放了花朵或放射了光芒,而是显现出了真相,让其原形毕露。固然,当今社会存在许多问题,但文化的虚假性足以被列为最严重的问题之一;某些知识分子批判社会,指斥各种无良现象,容易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点上,给予自己道德豁免权,甚至把自己打造为道德的化身,抨击各种所谓的低俗、功利等等现象,但却不去正视自己的利欲熏心,将对自己的利益的精致算计视为理所当然《圣人开花》正是讲述这些试图向社会宣扬儒家文化的文化人,他们是如何陷入个人的欲望、名利和虚假性中而不自知的。
杜禅在塑造人物时,有一个鲜明的手法,就是将小说中人物的某一个特点突显放大。在写《圣人开花》时,他对笔下的这一干角色并非一视同仁,莫茗、庄娜娜、叶芝这几个女人,在文化的意义上比那几个男性更常规一些,对纪念,他也还多少有点儿手下留情。总撰稿人一向夸夸其谈,假门三道要挂起列国地图,是一个最能虚张声势的家伙,逢什么都敢摆出自己是权威的样子,好像很专业,很有学问,很有见解,而这只不过是装腔作势撑门面罢了。康胖子则是个可笑的家伙,好色、心理变态,还爱炫耀。最令人可笑的是,他个头大,每次坐在椅子上,或者从椅子上起身,都要刻意甩一甩下身,做出姿态故意彰显自己下面盘了个大家伙。直到有一天,康胖子被左佑目击了真相,那是个小不点儿。作者一点儿都不吝啬对他的讽刺,有许多描写令人捧腹不已。也许我们会责怪作者笔调有些微的庸俗之嫌,但这也恰是对文化的虚假性最具隐喻意味的嘲弄。作家要把他的讽刺做到彻底,不留死角,故而要在身体、要在男人虚张声势的身体上,做出文章。这样的隐喻是致命的:康胖子十分可笑,这根源于男人的本性就可笑。左佑的圣徒心理,使他在整个拍摄过程中,时不时地出现幻象,从常态中发现令人愕然的圣迹出来。作品中有个章节叫双重影像。虽说写的是视觉上的幻像,但不难看出,作家基本上以此为点来构建角色的双向度人格。也就是说,每个人物的精神世界都凸显二元对立想的和说的,说的和做的分裂。作家抓着了当代人的生存实况,进行了充满悖论的书写。
杜禅的揭露尖刻、荒诞,让人忍俊不禁,却又有着刻骨的真实。
在《圣人开花》中,人物的对话,依然是一个不能忽视的关节。话语的力量实在厉害,不是因为它强大,它并不能像权力和利益一样赤祼祼,但能沁人心脾,能阐明真理,能建立起来崇高感和神圣性。比如那个纪念,口才出众,风度甚好,自称有洁癖的他,以别开生面的如厕洗手说巧妙地勾引莫茗;在他的话语魅惑下,莫茗不仅上了他的床,差点还当了他派出去的卧底。另几个装模作样的文化人,也各有一套冠冕堂皇的说辞。虽然他们对意义、崇高、价值、民族和社会影响等等宏大意象,阐述得特别到位且颇具蛊惑力,但读者依然可以从他们的话语逻辑与行动取向错位的破绽中,看出夸夸其谈外衣下的虚假与虚伪。
杜禅小说最显著的特点,就是他的反讽艺术。
杜禅的反讽,并非只是小说中的人物语言或局部的讥嘲,而是整体性的反讽。反讽与讽刺,在汉语里略有不同。讽刺是明显的讥讽和嘲弄;而反讽则是实际的意蕴与字面表达的内涵几乎相反,实际意涵颠覆了表面上的或字面上的意涵。杜禅的小说叙事的假定性,就建立在反讽上,小说开始叙述、故事进展中,直至结尾,都是在反讽。他的反讽,是通过人物的语言和行为来表现的,他们自以为是,滔滔不绝,人物自己并未意识到,或者以为别人看不出虚假,但读者一目了然就能看清人物的真面目。杜禅的叙述,就是放纵人物做充分的表演,自不量力地表演,直至把自己的丑陋和虚假暴露无遗。
《圣人开花》充分体现出杜禅在反讽这点上,已然做得更为老练和自然。他通过人物的对话来显现人物的性格和心理,让人物经由自己的言行把自己的嘴脸暴露出来,这是杜禅小说特别有趣味的地方。当然,要把人物的语言和对话写得到位、准确和恰当,是不容易的,而在《圣人开花》中,杜禅基本上拿捏得相当好。
杜禅的反讽已经自成一格,读他的小说,似乎反讽也生花。
通过描述和议论,作者将自身倾向卷进小说,显示出作家的思想力度和直面事物的锐利。杜禅在小说的故事和叙述之间,在议论和探寻之间,在反讽和批判之间,建立起一种多元复合的交叉关系。从这一意义上说,《圣人开花》是一部充满反讽意味且颇有创意和探索精神的后现代小说。也不妨说,杜禅打开了先锋小说叙述艺术的另一向度,它把现实批判性与反讽的话语体系高妙地结合,完成了使阅读更具有趣味性的跨越,从而使蕴含其间的锐利的思想更具锋芒。
反讽性小说叙述在中国当代的小说中并不多见,这由于现代以来的小说多以悲剧为主基调。现代小说家张天翼以讽刺著称,夏至清先生在《中国当代小说史》中对张天翼的讽刺艺术给予很高评价。但在进入革命文学需要书写自己创建的历史与现实时,就很不容易再有讽刺出现。刘震云的小说以讽刺笔法书写了小人物命运,博得相当高的评价。刘震云小说的反讽艺术愈趋老练和内敛,走向老道和高妙境地。杜禅则带着强烈的现实情绪,他更愿意以直接尖锐的反讽来展开他的小说叙事。如果说刘震云的反讽是柔性反讽的话,杜禅的反讽艺术则可以说是硬性反讽,即:他摆出姿态就是在讽刺,他的叙述主基调、甚至贯穿始终的,都是在反讽。在《圣人开花》里,于反讽,几乎无人幸免,包括爱炫耀的叶芝和提到几笔的那个85后。
反讽,是把无意义的东西拆穿给人看的,就像鲁迅先生所言,把无价值的东西撕碎给人看。显然,撕碎就是看到无,看到内里的巨大的虚空。如此反讽,当然需要技巧,于小说叙述这并非易事。正如克尔凯郭尔所说:那样一种灵魂的睡眠,那样一种虚空无物特别对于反讽家来说饶有趣味。这里,面对尘世生活的相对性,反讽家抓住了绝对的东西,然而,这个绝对的东西是那么的轻,反讽家不可能用力过猛,因为他抓住的是虚空无物。(《论反讽的概念》,中文版,第68页。)克尔凯郭尔在这里讲的虽然是苏格拉底在《申辩》篇里说的反讽,我们的当代小说固然未必能和经典文献等量齐观,但反讽的意义及其艺术特征是一样的。
诚然,杜禅的小说还有需要完善处,但他的艺术追求,他的坚持揭露虚假性的思想态度,他长期磨砺小说的功夫,他剑走偏锋的执拗和勇气,这些无疑都是值得关注的,更何况杜禅的小说趣味无穷,表现出持续不断的妙趣横生,反思性的思考议论与有意恶搞的戏谑相掺杂,孔夫子置身的古代与当代夹生的模仿错落有致,男女的恩怨、吸引和迷惑相混淆所有这些,都使《圣人开花》显得生机勃勃,引人入胜,当然,无疑也会引起诸多争议。我们并不着急评价它,但肯定值得先阅读它。
是以为序。
2016年1月12日
序 三
用反讽为一个文化群体画像
《圣人开花》序
解玺璋(著名文化学者,近代史研究专家)
与杜禅应该算是神交。几年前,读过他的《犹大开花》,他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文化知识群体层层剥皮式的描述,引起我的强烈共鸣,我曾在许多场合推荐、介绍过这部作品。
他的新作《圣人开花》之开花,显然承续了《犹大开花》,其中抑或包含了对犹大行径方兴未艾、烂漫四野的揶揄,却也有自己的侧重和角度。如果说《犹大开花》侧重于揭露知识分子或文化人对知识乃至良知的出卖和背叛的话,那么,《圣人开花》则进一步昭示了这个群体的虚伪、浅薄和无聊,已没有资格承担这个民族的良知。
杜禅为《圣人开花》选择了一个摄制组作为故事的主角,这是很有意思的一种安排。借助一个事件,他把读者带入当下最为荒唐、荒诞、荒谬的情境中。这个摄制组不是个一般意义的摄制组,它既承担着拍摄《重走圣人路》专题片的任务,还要在沿途进行一项莫名其妙的国教调查。这里所说的重走圣人路,是指摄制组要追随着孔子当年周游列国的足迹,拍下沿途若干圣迹的现状。至于国教调查,更是无厘头的想法虽然这些年有人在那里张罗要搞个孔教、儒教,但事实上,两千多年来的历史证明,无论孔子,还是儒学,都从来没有被认为是国教,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却并非要将儒学立为儒教。直到清朝末年,康有为才提出要将儒学改造为儒教,尊孔子为教主,并在各地修建孔子庙,方便人民按时祭祀拜谒。为此,康有为专门写了奏折,进呈光绪皇帝,请求尊孔圣人的儒学为国教,在国家层面设立教部,而地方则成立教会。由于很快发生了戊戌之变,他的这个主张并未得到落实。辛亥革命后,他旧话重提,组织孔教会,倡议以孔教为国教,被时人斥为倒行逆施所以说,国教原本就是个子虚乌有的东西,该摄制组却煞有介事地在民众中调查这个东西还有多少残留,其实是以其昏昏,使人昭昭,这事件本身就极具讽刺性。
摄制组调查的内容多与孔子和《论语》有关,其结果本来并无悬念,可笑的是,这伙人面对其结果却常常做出惊讶状,以为儒教既实行了两千余年,总该给民众留下点什么吧,没想到,很多人竟不知孔子为何许人,更不知《论语》为何物!
其实,民众的大多数对于孔子和《论语》的陌生,绝非始于今日。当年,科举考试盛行之时,梁启超就已清醒地看到,中国虽然号称四万万人,但并非人人都接受过孔子之教。首先,妇女不读书,就去了一半;其次,农工商兵不读书,又去了十之八九;剩下一二成,是读四书五经的,其目的却是为了应付考试,与孔教无关;也有些通人志士,或者把四书五经做成了学问,一辈子埋头书斋,钻故纸堆,或者克己慎独,束身自爱,生活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对于古人的微言大义,所谓诵诗三百可以授政,春秋经世先王之志,几乎没有认识;他们固然有很大学问,但与经无关,与教也无关。如此言之,四万万人中,真正接受过孔子之教的,其实没有几人。如果有一天取消了科举考试,先生曾经预言:吾恐二十年以后,孔子之教,将绝于天壤。经过了清末的废除科举,五四时期的打倒孔家店,文革中的破四旧、批林批孔,中国人从思想到行为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不唯孔教与现实已绝于天壤,既整个文化传统都被连根刨起,打翻在地,再踏上亿万只脚,即使现在翻过身来,怕也是面目全非了。
奇怪的是,摄制组对于这一切似乎全无了解,一路上只顾自作多情。而且,他们自怨自艾的样子实在太可笑了,尤其是纪念和总撰稿二位,可算得摄制组的核心与灵魂,居然也对这样的结果心有不甘,于是,又设计出所谓B方案,把孔子的思想归纳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十字箴言,让组内每个人对照十个字给自己打分,并进而检查自己,针砭别人。摄影师康胖子给自己打90分,不光剧组全体同人哄笑,我都要笑喷了。这真是莫大的讽刺。我们不必对康胖子进行道德谴责,尽管他有很多不堪入目的毛病(比如,悄悄招嫖而被骗,又被人误会偷看女厕所等),问题在于,他与孔子之教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其他几位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在这里依然没有指责个人行为缺点的意思,缺点人人都有,圣人也不例外,而各位与孔子之教的距离,何啻十万八千里?这才是关键所在。那位左佑是这些人中貌似离孔子最近的一个人物,听到有人贬低孔子就心情紧张,而他所做的,也只是举着日行一善的牌子四处走走,与其说是宣扬孔教,不如说是标榜、招摇。
总撰稿是个自视很高,实际上底蕴不足、气短心虚的人。他给人一种好为人师的感觉,喜欢在人前夸夸其谈,炫耀自己的知识和文化,其实是装腔作势,一知半解。这个人的有趣之处,是常常做深刻状,显得意味深长,有时长到历史深处几千年。比如《重走圣人路》这个创意,据说,就源于他买车的漫长体验。听起来似乎有点悬,其实很简单。按照他的逻辑汽车即是面子和等级的物化,而面子和等级则是儒家文化结出的恶果。通过汽车这个介质,可以看到儒家文化对人的影响,并直接作用于人的行动。现在全民买车,造成拥堵受罪的事实,反证了这个文化真的有问题,而问题的根源就在于孔子,在于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这个国教说老实话,真有点儿难为总撰稿了,绕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得到这么个似是而非的结论,他还在那里沾沾自喜,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他为此纠结了十几年,最终仍为了满足生活必需而买了车,也证明了当前的车灾有更复杂的原因,简单地把责任推给孔子是不公平的。
实际上,动辄深挖国民性,动辄深挖文化老根、人性劣根,正是中国新旧文人的通病,妄图以道德至善强行改造人性,以为可以一了百了,其实不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使问题复杂化了。
纪念是当下文化人的另一个类型,准确地说,是个文化掮客。他自然有一点儿文化的情怀,但更多的还是商人的精明。他坦白地告诉总撰稿,《重走圣人路》就是个商业项目,拍专题片只是个由头,是披在外面的文化外衣。此人功利心很重,有心计,善经营,世事洞明,八面玲珑,却难免捉襟见肘。为赢得莫茗的芳心,他以如簧之巧舌,杜撰了一套天花乱坠的厕所洗手理论,将莫茗发展为他的情人,继而又将这个情人发展为他在摄制组的卧底,但花枪虽好,最终还是被人拆穿了,莫茗也弃他而去。他是这个项目的制片人,国教调查就是他一手策划的,但很快就陷入了令人尴尬的处境;他为了弥补过失,又提出了所谓的A计划、B计划,然而,B计划以更快的速度沦为一场闹剧,并在全体茫然无措中结束。
杜禅似乎很善于揭文人的底,特别是在尾声,借85后之眼,让我们看到了作家这个群体的浅薄、虚伪、无聊和可怜。85后对作家父亲是鄙视的,甚至表示有从心理到生理上的恶心。这是小说中最恶毒的文字了。
作者以幽默的、揶揄的、批判的修辞方式,为这个群体画像,笔锋直逼当下。《圣人开花》最精彩的,就是它延续了《犹大开花》不露声色的反讽叙事。
何谓反讽?我理解就是反话正说事情原本是荒唐的、荒诞的、荒谬的,主人公们却必须将自己置身于煞有介事的情境中一本正经地去做于是,越正经就越荒唐,越荒唐就越悲凉。这不同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悲壮,只有自欺欺人式的滑稽和可笑。由此,我们感受到一种悲凉之气,它弥漫在作者俏皮幽默的叙事之中,这样的文字在当代文学中是极为少见的。
丙申岁初于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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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上蔡小吏
一、惊骇中的启蒙:人生在世,当如此也!
伴随着频频传来的马蹄声和铜铃声,两乘驷马车由远而近。前面是豪富出行用的辎车,上张伞形车盖,车厢四周围着褐色车帷,驭者站立执缰,神气活现。后面是妇女所乘的车,伞盖车帷色彩艳丽,并饰有翠羽等饰物。二车几乎是全速行驶,旁若无人,惊得路上的行人仓皇躲避,连在路边摆地摊的小商贩也禁不住将地摊上的货物匆匆后挪,唯恐被车轧上。
转瞬间,车子已驰至眼前。一位瘸腿老者因躲闪不及,被飞车带来的疾风冲倒,头磕在路边一块石头上,顿时血流如注。驾车的驭者竟毫不在意,只是用两眼的余光扫视一下,然后便若无其事地拽动了缰绳,仿佛什么事都不曾发生过。至于车内的主人更是毫无反应,他们或许正透过车窗欣赏着路边的景色,或许是靠在舒适的车座上,悠然进入梦乡。
街上没有发生大的骚动。人们只顾本能地躲闪着,寻找着自己的安全之地。离车远一些的地方,有人窃窃私语,面面相觑,悄声传递着压抑和愤怒,更多的人则是像傻了一样地呆愣在那里,直到两辆马车走远了,他们才从惊吓中醒来。随后,人群中传来怒骂声,并有两个年轻人上前将倒地的瘸腿老人扶起,替他擦干头上的血迹,搀着他离开了街市。
这一切,都被一个身穿葛衣、足蹬麻鞋、略显土气的十几岁的少年看在眼里。因为他正当年少,反应敏捷,躲闪得比谁都快,以至于险些把别人撞倒。他像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场面,所以更显惊恐万状,骇然无主。他的眼睛睁得溜圆,脸上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嘴唇有些发紫,禁不住喊了声:啊,好险啊!待他平静下来之后,好奇地凑近一位驻足路旁的中年男子,问:车上坐的是什么人,怎么这样威风,这样无理,撞倒了人,竟扬长而去?
中年男子愤愤不平地哼了一声,说:什么人?上蔡郡守,叫熊缺,咱们这里的土皇帝。他仰仗着自己是此地的最高长官,又和楚国国君同姓,沾着点王亲,每次出行都是这样横冲直撞,像发疯似的,扰得鸡犬不宁,似乎不这样便不能显示他郡守的威风。后面车上是他的妻妾,都是上蔡城中的美人。咳,是个官就比百姓强,就高出咱百姓一头,难怪人们都削尖了脑袋要当官!
少年听着,似有所悟,不住地点着头。他怔怔地站立着,认真咀嚼着这番话的含义,不由自主地转过脸去,倾听着那远去的车马声,陷入深沉的思索之中。
这少年叫李斯,字通古,来自上蔡乡间。他门第低微,祖祖辈辈都是普普通通的百姓,他的祖父曾在上蔡城中一家私营的漆器作坊里为人佣作,制造杯、卮、盒、盘等生活用具,挣点佣金养家糊口。李斯听父亲说过,祖父的手艺不错,不仅擅长设计制作漆器、竹胎,而且有很高的漆绘本领,可以在漆器上绘制出许多精美的图案和纹饰。那年曾与其他工匠一起制作了一件漆衣箱,黑漆地上朱绘着凤、鹿、蛇、蛭等几十个动物图案,形象生动而逼真。这件漆器后来被送到官府,作坊主人因此得到重赏。但漆器的真正制作者却没得到分文好处,祖父深感不平,一气之下还归乡里,发誓再不干这种受气的活计。
李斯的父亲是个小商贩,经营自家织的席子和麻鞋,小本小利,小出小进。李斯的父亲和他祖父的性格相反,他逆来顺受,无冻馁之苦就心满意足,他每天日出而作,日没而息,无怨无悔。在他看来,贫富都是命中注定,平民百姓吃苦受罪是上天和神灵的安排。人不能违背和改变自己的命运。命中一尺,难求一丈,有福的享福,有罪的受罪。
父亲常常把这些看法讲给李斯。他从不指望李斯能有什么大的作为,以为平民子弟就像屋檐下的雀一样永远飞不高。他的最大愿望就是让李斯学会编席织履,学会像他那样到市上去叫卖,以便将来能有口饭吃。
对于这些说教,李斯一点也听不进去。他觉得,像父亲这样生活虽然没有什么风险,也不必过于操心费力,但也太平常、太卑下了。就这样活一辈子,岂不是空掷了大好光阴,虚度了宝贵的年华?
相比之下,他倒很赞赏祖父那种耿直火爆的脾气,甚至觉得父亲有些窝囊愚钝。但他又感到,祖父不甘受辱,也只是激愤一时而已,拂袖而去的结果虽然出了一口闷气,却因此丢了生计,吃亏的还是自己,作坊主没有任何损失。李斯曾经想过,要是他,一定采取与祖父相反的做法:尽力去亲近、投靠作坊主,努力地去骗取他的信任,待条件成熟时将他取而代之。然后,再制作出比那漆木箱精美十倍的漆器,献给官府,甚至献给宫廷,以博得更多的赏赐,求取更好的前程。
当然,李斯的这些想法没有告诉他的祖父和父亲,他怕二老生气,骂他不自量力,违逆长辈。表面上,他仍然言听计从地追随着他的父亲,用心地向父亲学习编席织履,也时常跟父亲担着席子和麻履到市上去叫卖。但是,每当他看到父亲用近于乞求的语调向行人推销自己的产品,或受到管理市场的小吏厉声训斥的时候,心里总有一种被刺痛的感觉。他发誓,等自己长大了,绝不做这种低三下四、受人白眼、收入微薄的事,绝不忍气吞声地受别人管,他要像市场小吏那样专门管别人。他更幻想着离开乡间,到城里去闯荡一番,见识见识那梦幻中的天地
现在,李斯来到上蔡城中可算是如愿以偿。他是第一次来上蔡。他说服父亲的理由是:看一看城里市场行情,以便在适当的机会将席子和麻履运到城里去卖,多赚些钱。父亲起初不太放心,怕儿子走失了或出什么差错,后经李斯的一再恳求,这才给他带上些铜贝和干粮,让他上路了。
李斯在上蔡城中举目无亲,但他却不感到孤独无援,倒像是出了笼的小鸟飞翔在广阔的天空,心情豁然开朗。他被上蔡城的繁华深深吸引了,他贪婪地欣赏着城中的一切,充满了好奇和向往。
在地广人多的楚国,上蔡称得上是一个较大的城邑。它是上蔡郡的郡城,而上蔡郡在诸郡中又是大郡。它虽不像旧都郢城那样车毂击、民摩肩,市路相排突,朝衣鲜而暮衣弊,但就建筑规模和城内人口而言,当是一般郡城难以比拟的。它早已超过了城无过三百丈,人无过三千家的旧的礼制规定,甚至比得上早年间诸侯国的国都。
上蔡城的工商业也堪称发达。和某些大城一样,上蔡城内也设有固定的商业区市。市的四周有墙垣围绕,将整个市场围成方形。市场的围墙开有市门以供出入,三方设门每面三开。市场内,众多的商肆按出售商品的种类集中排列,整齐有序。市内设有称作廛的仓库,那是专供商贾们用的。他们为了等待良机出售货物,谋取更大的利益,需要贮存大批货物,廛的设立为他们提供了方便。当然,存贮货物时他们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
市内的商品种类是比较丰富的。有木材、竹竿、皮革、铜、铁等生产原料,也有农具等生产工具。更多的是日常用品,有裤、袍、衣、裘等衣物,有谷物、牛羊、果菜、水产、调料、食品,还有很多熟食出售。陈列出售的商品都用标签注明价格,以表明童叟无欺。据说,这是自古以来的老规矩了。
置身在繁华的城区,李斯有些眼花缭乱。他东看看,西瞅瞅,仿佛这里的一切都那么新奇有趣,前所未见。他甚至忘记了饥渴,忘记了困乏。他心里在想,将来若能住在城里,就是露宿街头也心甘情愿。至于那些穿着整齐、策马乘车的城中富人,他更是羡慕有加。心想,像人家这样才算是没白来到世上一遭,这才是人的生活!父辈们整日吃糙米、穿布衣,没日没夜地劳作,有什么意思?
李斯正是在这种妄自菲薄又倾慕富贵的纷繁心绪中见到前面那一幕的。他看到,威风八面的郡守比他曾经崇拜过的市场小吏更进了一大步,或者说,他们根本无法相比。市场小吏不过是管理一些小商小贩,而这郡守却是全郡的最高长官。上蔡郡的土地、人口、财富都是他一个人的,他拥有着这里的一切,也高踞在全郡人之上。这样的人才是高贵的人、值得敬仰的人,人生在世,当如此也!
这样想着,郡守的形象在他心中赫然高大起来。他甚至不再觉得那马车横冲直撞太无理、太霸道,反而觉得这样够气派、够威风。至于那位被撞倒在地的老者,他先前曾大为怜悯并为他愤愤不平,可现在,他却不放在心上了。惊魂初定之后,他只是凝神于马车远去的方向,细细地品味着这次启蒙性的人生教育,漫无边际地想得很远很远
二、即便冻馁而死,也要与城中鬼魂为邻
一个湿漉漉的黎明到来了。李斯睁开睡眼,举目窗外,只见朝霞灿烂,天气晴朗,心中为之一爽。又不由地想,此刻,父亲或许正在院子里编席子,或许已经草草地吃过早饭到市上去了,或许正在田间劳作。在李斯的印象中,父亲是那样勤劳、那样精力充沛,从来不知疲倦。他一直对父亲的刻苦耐劳、勤俭持家怀有一种崇敬的心情,可现在,他却觉得父亲付出了太多,而得到的甚少。哪像高高在上的郡守,并不需流淌多少汗水就能衣锦策肥、钟鸣鼎食!
李斯是昨夜晚投宿到这家下等客栈的,他身上带的铜贝不多,必须节省花费。李斯还有个想法,打算在城中多逗留几日,以便不虚此行。
一连三天,李斯都是毫无目标地在城中转悠。累了,就在路边坐一会儿;饿了,就吃口干粮,找口水喝。他不敢走近卖熟食的摊子,但熟肉和煎鱼的香味还是扑鼻而来,使他禁不住直咽口水。卑微的处境使他自惭形秽,无地自容。他恨自己的出身,也嫉恨那些富人,发誓有朝一日也要像他们那样,尽享人间富贵。
李斯决定暂不还乡。他再也不愿过那种贫苦卑贱的日子了,就是冻死饿死也要倒在城里的土地上,与城里的鬼魂为邻。
李斯离家时带的那点铜贝很快就用完了,他无力再在那间客栈中留宿,连吃饭也成了问题。百般无奈之下,便到处讨要,受尽了冷遇。但他咬着牙忍耐着,强令自己要坚持住。他时常以那个困窘发愤最后终于得到六国相印的苏秦来激励自己,并痴迷地想:苏秦凭口舌游说获取了功名,我为何不能一试呢?
人在窘急之时往往会激发出超越平常的胆量和智慧。这天,李斯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贸然闯进了郡衙的大门。他挺着胸膛对阻挡他的门吏说,他是郡守的同乡,有要事拜见郡守。门吏见他这副打扮,摇头冷笑道:何处恶少年,胆敢冒充郡守同乡,还不快滚出去!
李斯并不退缩,面不改色地说:同乡就是同乡,哪还有假?我方才说了,有要事禀报郡守,若是耽误了,你可担待不起!
门吏被激怒了,呵斥道:还嘴硬,难道要我动手吗?
反正我要见郡守,快去通报吧!李斯站立不动,瞪着眼睛看着门吏。
只见门吏向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三四个人如狼似虎地向李斯扑来。一顿拳打脚踢把李斯打得满脸是血,瘫倒在地,身上的葛衣也被扯得稀烂。但李斯仍不肯走,他死死地用手抓住郡衙的大门槛,并挣扎着挪动遍体鳞伤的身体,企图爬进门去。他已打定主意,今天算是豁出去了,如果死在这郡署的大门前,也就罢了;若是死不了,绝不走开!
门吏见他赖着不走,又是一顿暴打。李斯的身上不知挨了多少重击,身体仿佛已经不是他的了,头也昏昏然,涨得厉害,但他的两只手仍死死地扒住那门槛,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喊:我要见郡守
又一阵拳脚劈头盖脸地打来。李斯恍惚觉得,他的头已经裂开了,胸腔内也在流着血,他已经完了。使他感到欣慰的是,那双手还扒在门槛上,手指盖已抠进木中。他昏昏沉沉地想,身子被打烂了尚不足惜,只要这十个手指还留在门槛上,能证明我李斯来过这官府一遭,也就满足了。
然而,门吏是绝不允许李斯留在这里的,即便他死了,也要把尸体拖出去。
门吏真的以为李斯死了,因为李斯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连点呻吟声都没有。他想把李斯拖走,可是,两三个人却硬是拖不动,原来那双手紧紧地抠着门槛,像是长在上面一样。门吏急了,赶紧取来了斧头,用足了力气,高高地挥起
何人喧哗?这当儿,一个声音从大门内传来。门吏一看是郡守,不免有些惊慌,赶紧放下斧头,如实地禀报了一番。
郡守熊缺三十上下,国字形脸,留着八字胡须,身材很魁梧。他望着遍身血污的李斯,若有所思地问:他说有要事见我,没说什么事吗?
没没有。
他已经死了吧?
死了,小人正想把他拖出去。
熊缺漫不经心地嗯了一声,转身便往回走。
这时,李斯突然神奇地苏醒过来,他已听到了熊缺的说话声。他似得神力,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抹了抹脸上的血,睁大了眼睛问道:郡守大人你就是郡守大人吧?
熊缺被眼前这个死而复生的人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惊问:你你是人还是鬼你要干什么?说着,又瞅了瞅身边的门吏,门吏脸色惨白,浑身颤抖,更是不知如何是好。他做贼心虚地想,这少年是他打死的,如今死而复生,一定是阴魂未散,前来报复。他越想越害怕,禁不住直往后躲。
李斯的神志还是清醒的。见此情景,他将计就计,装神弄鬼地说:不错,我已经死过,但我的魂魄在空中飘荡时却被天神接住。他把我带到了天帝那里,天帝查过我的生死簿,说是我阳寿未到,让我重返人间。临行还对我说,我今生将大贵,但得从小吏做起,然后才能腾达。我问天帝将在何处安置我,天帝说下界自然知晓,于是将我从空中抛下,谁知竟到了这里
楚国人都迷信鬼神,李斯这番鬼话使郡守和门吏一时都傻了眼,他们既狐疑又不敢不信。因为李斯分明已经死过,而对于死过一次的人怎能怀疑他没见过主宰一切的天帝呢?
郡守熊缺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他定了定神,问:你说过是我的同乡,有要事向我禀报吗?
李斯略微迟疑了一下,故作不知地说:同乡,我哪里是大人的同乡呢?更无要事向大人禀报,我只是听天帝吩咐,要到大人手下做些事情!
熊缺又摸不着头脑了。正不知如何是好,只听门吏在一旁小声说:大人,天意不可违,还是暂把他留下来吧!
熊缺沉吟了半晌,没有吱声。把他留下来?他能做什么?若是不留他,此人的来路又确实有些古怪,叫人摸不透。万一真的违背了天意,可非同小可,说不定会招来祸患。思来想去,只好说:那就留下他吧。
李斯听罢,心里顿时乐开了花,浑身的伤痛似乎完全消失了。想到刚才这番连自己都心中没底的表演,禁不住要笑出声来。暗骂:何等蠢官,竟连此漏洞百出的装神弄鬼也识不破,将何以治理全郡,统驭百姓?他又有些后怕,万一方才被识破了,说不定真的要一命呜呼,魂飞魄散。
李斯被人搀扶起来,抬进一间像是杂役住的房子里。又有人给他送来一陶碗清水,一块麦饼,两小块盐腌芜菁。李斯饥饿已极,狼吞虎咽地吃起来,不大工夫,就吃了个精光。这时,他才觉得太疲乏了,身上的伤也疼痛难忍。他咬紧牙关,强令自己:挺住,一定要挺住,一切会好的
三、硕鼠,你在笑我吗?
李斯戏剧般地在郡守府内安顿下来。起初,他只是干一些打扫庭院的杂活,后来则当上了管理文书的小吏。这一变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得助于他的勤奋好学。他利用劳作之余虚心地向身边人求教,学习各方面的知识。郡中有一儒者,精通《诗》、《书》,李斯便以他为师。李斯天赋甚佳,记忆力惊人,加之他十分刻苦,不出两年,竟初识儒家经典,并练得一手好字。他练字多是以木棍当笔,在地面上写。这方法极经济又极便当,随便在什么地方都可以练习。有时吃饭时有汤水洒在案上,李斯就用手指蘸着汤水在案上写,郡府中人都以为他是着了魔。
李斯对分派给他的那份职事,总是倾全力去做好。不管是哪位长官有什么指派,他都没有二话,痛痛快快地照办。在官吏们面前更是谨小慎微,不敢有丝毫差池。因为他知道,自己能在郡府中混口饭吃已属不易,怎敢疏忽大意?
一个偶然的机会,上蔡郡守熊缺得知了李斯潜心读书的情况。起初他还不相信一个乡间少年能习知儒业,后来经当面一试,他惊愕了。于是又联想到那个死而复生的奇迹,想到那不可违背的天意,越发感到李斯乃一奇人,不可不用。
就这样,李斯管起了文书的事务。
李斯满足了。他甚至激动得彻夜难眠。因为文吏虽小,但毕竟是吏,由民到吏则是一个了不起的跨越!
掌管文书在郡府诸职事中算不上繁重,但因每天都服务在郡守熊缺和其他官吏周围,且极其琐碎和细微,不知什么时候,上司就会查阅某种文书,必须迅速而又准确地从堆积如山的一捆捆简册中翻找出来,及时送上。
李斯还必须随时携带一支竹杆毛笔和一块叫作版的薄木板,以备随时记录郡守等人重要言谈及有关事情。那笔的笔杆很细,笔尖是上好的兔箭毛,毛笔装在一截竹管里。版是方形的,上面可写百余字。
干这些事对李斯来说并不为难,心情也因地位的变化而愈感舒畅。但没过多久,这种欣喜和满足便渐渐化解和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新的不满足和越来越强烈的愤懑。因为他小心谨慎,尽心所事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反而时常招致辱骂和训斥。郡守熊缺总是阴沉着脸,随时都可能大发无名之火,使李斯无所适从。森严的等级制度,冷酷的人际关系,使李斯这个下级小吏再一次感受到自身地位的卑下,胸中燃烧起挣脱微贱的热望。
这日,李斯又被郡守熊缺唤去,说是让李斯随他到凤山仓走一趟,查看一下那里的粮食储备情况。
凤山仓是上蔡郡的一座地方粮仓,距上蔡城八十余里,每年都有相当数量的粮食从这里出入,担负着官府和军队的粮食供应,还有一部分要上调朝廷。每年,郡府的官员至少要前去视察两次,一次在春季,一次在秋季,沿袭既久,已成惯例。而今正值夏季,郡守究竟要去干什么呢?往年,这样的事大都是掌管监察的郡御史承担,此次却是郡守亲自前往,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李斯很纳闷,却又不敢问。
熊缺的随员共三人,一个是掌管军务的郡尉,一个是掌管工程的佐史,再一个就是李斯。他们是早晨从上蔡出发的。郡守熊缺骑的是一匹棕色马,郡尉也骑马,但那马远不如熊缺的高大,佐史骑的是一头驴子,李斯则在马后步行。对于这样的安排李斯很有些想法。这么远的路,他两条腿的人怎跟得上他们四条腿的坐骑?况且,他们完全是可以乘车的,也没有太大必要带上他。
李斯满心不快,闷闷不乐地跟在那坐骑后面,心里像压着块石头。
太阳渐渐升高了,地上像是下了火,焦干,滚烫,脚踏下去腾起一串串白烟。李斯几乎是用小跑行进的,浑身的衣服已被汗水湿透。两个时辰过去,已是饥渴至极,筋疲力尽了。郡守熊缺骑在马上却是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他还时而用双腿夹一下马腹,让马快走几步,像是故意和李斯过不去。李斯心里在恨、在骂,却又无法发泄!
晌午时分,他们行至一处亭舍,熊缺等人下了马,说是要在这里歇息和吃午饭,李斯求之不得,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这亭舍是供过往客人食宿设的,一般是十里一亭,本来,郡守是完全可以去专供过往官员使用的传舍的,但熊缺却觉得亭舍随便,所以选在亭舍停留。熊缺还有一个隐秘,他与这亭舍甚熟识,舍中有一位妙龄少女名叫莹女,姿色出众
对这一切,李斯全然不知。他只是被安排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亭舍主人送来一份叫作餮的水泡干饭和一小盘葵菜。干饭是用粗糙的稻米做的,而且没有煮烂,用水一泡,都一粒一粒地散开了,那葵菜也仅有一点咸味而已。郡尉和佐史在另一个房间里用餐,饮食比李斯强许多。
郡守熊缺在上厅,主人的接待极为热情周到。李斯看到,主人端到上厅的是肉羹烧饭,一壶酒及好几样肉食,有犬肝、鸡炙、羊羹、清蒸鱼及一盘鲜河蟹。李斯自然不敢与郡守相比,但心中毕竟不平。在他任小吏之前即便是再低劣的饭食也能吞咽,但此时,他却是无法忍受了。他受不了这种差别悬殊的待遇,他感到是在受污辱,一种人格的污辱。他觉得胸口胀满,食欲全无,一怒之下将一陶碗糙米泡饭打翻在案上。
郡守从上厅出来时已过了将近半个时辰。那个名叫莹女的扶着他,极尽亲昵。当李斯的目光投射到莹女身上时,顿时被她的美丽惊住了。只见那莹女:苗细的身材,婀娜的体态,白净的面皮,颀长的项颈。一头浓密的黑发,一双湖水般的清澈的大眼睛,那张红润的小嘴带着甜蜜的笑意,而少女特有的稚嫩更具非凡的魅力。
莹女无意地瞅了李斯一眼,目光就很快便离开了。李斯感到一阵心动。他第一次看到少女注意自己的目光,心中第一次升起对女性的特殊感觉。这目光给他的印象太深刻了,以至于若干年后还时时记起。而那位少女莹女也不曾料到,她这无意的一顾却给她的命运带来了奇异的变化!
李斯在感受着温馨,体味着甜蜜的时候,也在深深地嫉妒和愤恨。他恨熊缺,恨这世道。为什么熊缺能有如此艳福而他却不能?他愤愤地想,日后若得官,一定要娶莹女为妻,这不仅是为了爱,更是为了恨!
郡守一行是在日落时分到达凤山仓的。次日上午,熊缺先是很严厉地向管理粮仓的仓啬夫问这问那,接着又去查看粮仓。这时,李斯才知道,凤山仓发生了谷物霉烂和被盗事件,粮仓也需要修建。春天时郡御史曾经来过,但因受了仓啬夫的贿赂,没有如实向熊缺禀报。现在熊缺前来,一是要按律令对仓啬夫进行处理,同时让佐史察看一下粮仓破损情况以便进行修建。
粮仓内确实太不像样子。霉米的气味直扑鼻子,仓储簿籍上的记载也名实不符。更可气的是那些仓中老鼠,它们硕大无朋,窜来窜去,还不时发出声声尖叫,十分刺耳。
李斯跟在熊缺等人身后查验时,有一只老鼠竟当着他的面跳在仓上大食谷物,两个前爪迅捷地跑动,一双小眼瞅着陌生的来客,根本不怕人。还有一只老鼠胆大妄为地跳到李斯的肩上,待李斯挥手打它时,它早已机灵地逃去。李斯怒火顿起,暗骂:官大一级压死人,官仓的老鼠也如此势利!
李斯又油然想起那茅厕中老鼠。它们吃的是污秽的粪便,每遇人来狗撵就惊慌逃窜。而这仓中硕鼠则不然,它们吃的是囤积的谷物,住在大屋檐的屋子里,无所顾忌,公然出入。原来,这老鼠的世界中也有等级的差别!
顾鼠自怜,李斯不禁感慨万端,在这郡府之中,他身居人下,看人脸色,受人管制,稍有差池便招来羞辱。在上司面前,他永远是个不被看重、微不足道的小人物,甚至根本不把你当人看待。哪及这仓中硕鼠独往独来,无所顾忌!
他又觉得那仓中的硕鼠是在耻笑他,笑他的卑贱,笑他的低微!
他不禁想到:人有君子和小人之分、地位高下之别,就像这老鼠一样,全看处于何等环境。熊缺何能?他凭什么那样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还不是因为他是一个郡守?那些高官贵人们何能?他们凭什么衣锦绣、住华屋、饮琼浆?还不是因为他们手中拥有一份权力?
这样想着,李斯越发感到自己像厕中鼠那样卑污低下,他发誓摆脱贫贱,出人头地,绝不能这样永远屈居他人之下。若如此,毋宁死!
凤山仓的管理是极其混乱的。谷物的腐烂如同管仓人腐败一样。郡守熊缺大发雷霆后决定对仓啬夫和郡御史进行惩处。
李斯对此毫无兴趣,毫不关心,这事本来就与他无关。他考虑的是自己的事,反复浮现在他脑际的是仰食积粟、坦然自得的仓中硕鼠,这是强烈的刺激,也是强大的诱惑。第二章儒门弟子第二章儒门弟子
一、走犬逐兔:岂止是人间一乐?
李斯决定离开上蔡。离开这个使他自尊心、名利欲大受损伤的郡衙,离开这块使他贫穷微贱、屈居人下的土地。
他没有向长官们辞行。因为他对这里的人们已经毫无留恋。先前对郡守熊缺的那点微弱的感激之情早已淹没在冰水之中。他只是在那块用过多次的版上面,用那支细杆毛笔写下吾去也三字,便掷笔于地,一走了之。
他走得很凄凉,没有人挽留他,更没有人欢送他。这一点他很理解,他想得开。在偌大个郡衙中他不过是个无足轻重、可有可无的小吏,走与留根本无妨大局。然而,当他迈出郡衙的大门,回头望到那个沾染着他的指血的门槛时,心中却不免陡增了几分沉重。
李斯是穿着一身葛衣、一双麻履离开上蔡郡署的,仍如他来时的模样。当他游魂似的行至一个十字路口,却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步。苍天啊,究竟哪方有云,哪方有雨,哪方有我的前程?
李斯在无处投奔的踟蹰之中,呆呆地站立了许久。他想到了他的家乡,想到了他的父母,想到了那种虽无饥馁之苦却永无出头之日的织席贩履的生活,心中油然升起缕缕温馨。少顷,他又苦涩地摇了摇头:既然已经走出,就不能再走回头路!他望着家乡的方向,眼角上溢出几滴热泪,心里在说:父母双亲,请原谅你不肖的儿子吧!我今生今世若不能求取功名,晋身富贵,光耀门楣,誓不为人!
李斯不再自责,不再彷徨,他果决地迈开了双脚,沿着一条充满了未知和混沌的道路走去。
不知不觉间,李斯已步出了上蔡东门,眼前出现一片空旷的原野。此时,李斯的心情却奇异地舒畅起来。因为他看到了浩瀚的天空,看到了翱翔的飞鸟,看到了广袤的土地,他不由地想到,人生的路不是无比宽阔的吗?何必自轻自贱,自寻烦恼?
一阵犬吠声将李斯的注意力吸引过去。李斯向东望去,只见不远处跑来一条黄犬,正在追逐一只仓皇逃窜的兔子。那兔子已经筋疲力尽,而黄犬却越追越猛,转眼工夫,黄犬已扑了上来,用两只前爪将兔子死死按住。就在这同时,远处传来一阵兴高采烈的欢呼声:好犬!好犬!
原来是三个年轻人正在玩走犬。这是一种广泛流行于民间的娱乐。李斯在家时也颇爱此乐。他家里还豢养了一只叫作韩子卢的猎犬,据说是一位姓韩的人培育出来的良种,此犬跑得极快,又极凶猛。村中也有人家豢养着良种狡兔,名曰东郭逡,为东郭氏所培育。韩子卢乃天下名犬,东郭逡为海内狡兔,观看名犬逐狡兔,乐趣极多。然而,自打离家以后,好久没有这样娱乐过了。今天这个场面又唤起了他的浓厚兴趣。随着那三个人的欢呼声,他也大声呼喊:好犬!好犬!
走犬人看见李斯,先是一愣,接着问:怎么,你也喜欢玩走犬?
李斯道:岂止是喜欢,爱之至深!请问,这只犬是何良种?李斯的目光投向那条黄毛猎犬,端详有顷。
叫周氏之喾,走犬者答道,它跑得快,还通人性。你看它这腿脚,这毛色,饲养得可精心了,有点好东西,自己舍不得吃,都喂了它。这犬爱吃肉,可就是不吃兔肉,你说怪不怪?走犬者眉飞色舞地夸赞着他的爱犬,脸上洋溢着得意之情。那犬也像是领悟了主人的夸赞,顺从地趴在主人脚下,直摇晃尾巴。
李斯道:此犬确实不错,方才逐兔的那个猛劲儿,真令人叫绝。
既然你也爱玩,那咱们一起玩吧。年长的一位说。
对,咱们一起玩吧。其他两位也热情地发出邀请。他们没有询问李斯从哪里来,哪方人氏,前往何方,而是一见如故,火辣辣地袒露出一腔真诚。贫贱之交就是这样,绝无富人之群和战场上的你争我夺、纷繁复杂。心灵的沟通接近并不需要跨越万水千山。
李斯被感动了,愉快地加入其中。
走犬再次开始。随着主人的一声喝令,周氏之喾像是一名勇猛果敢的兵士机敏地选好了进攻方向迅速地冲击前进。在它身后,李斯和三个年轻人大声呼喊助威,并跑步跟随其后,尽情地挥洒着他们的朝气和激情,原野上荡满了欢快和喜悦。
他们东奔西跑地玩了好一阵子,感到有些累了,便围坐在草地上,燃起了一堆火,把野兔剥了,烧烤起来。那黄犬则在一旁啃着一块他们事先带来的牛骨。这时,年轻人才想到问李斯的姓名和年岁,并主动介绍说,他们都是尚贤乡的村民,分别叫晏丙、宫强、东野淳。三人中晏丙最长,今年十七岁,其次是宫强,十五岁,东野淳最小,十三岁。
晏丙将一块烤好的兔肉首先送到李斯手上,说:你比我大两个月,应该称你大哥。幼敬长,是人之常礼,这块肉,大哥先吃吧!
李斯早就有些饿了,兔肉的香味使他馋涎欲滴,但却不好意思自己先吃,便说:依礼,幼应敬长,但长更应爱幼,还是先让东野淳小弟吃吧!
东野淳执意不肯先吃。宫强出主意说:既然大家谁也不肯先吃,那就把这块肉分吃了,一人吃一点。
大家表示赞同,于是,一块肉分成四份,每人一份。
李斯并不是第一次吃兔肉了,但这一次却觉得特别香。他咀嚼品味的,仿佛不仅仅是兔肉的芳香,而是平民间真挚亲密的友情。
宫强又提议:今日相聚,实属天意。为了记住这一天,咱们结拜为兄弟吧!
好!好!大家齐声应和。于是,四个人来到附近一潭泉水旁,堆起一个土堆,折来三根木棍,插在小土堆上,权当三炷香火。每人又用双手捧来一捧泉水,以水当酒。他们同跪在香火前,齐声祝道:
恭酌清泉,略表诚肠。
兄弟相亲,互敬互帮。
苟能富贵,誓不相忘。
祝罢,四人同时饮干了手里捧着的泉水,又同时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这时,晏丙对李斯说:大哥,现在我们已经是兄弟了,兄弟之间是不应生分的。我知道,大哥乃浪游之人,莫如先到我们村上住些日子,虽无美酒佳肴,粗茶淡饭尚可果腹,更有我们兄弟间的一片情谊,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李斯的眼睛湿润了,说:诸位贤弟的好意,大哥我领了。可是我还有事在身,恕不能久留。
有什么事?咱布衣百姓不就是干活吃饭吗?到哪里还不是如此?莫不如兄弟几个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宴丙拉着李斯的手,恋恋不舍地不让他走。
小弟东野淳也眼泪汪汪地说:大哥,咱们刚聚到一块,怎就要走呢?我还没和大哥亲热够呢,我不让大哥走,今天就先到我家吧!
到我家吧!
到我家吧!
三个人争着,抢着,诚心诚意,谁也不肯相让。
李斯被深深地感动了。一年多的小吏生活,他看到的都是冷漠和污浊,而在这普通的乡友之间,却是一片火辣辣的真情。然而,他却不能与乡友同行。他有他的心事,他有他的宏愿。他向三兄弟深施一个礼道:诸位贤弟,告别了。不管我到了哪里,我会永远记住这一天!
晏丙见李斯执意要走,便对宫强和东野淳说:既然如此,我们就让大哥走吧。为表达咱们的情谊,咱们送大哥一程。
李斯上路了,三兄弟恋恋不舍地送行。那条大黄犬周氏之喾像是懂得主人的心意,一会儿跑到李斯前面左遮右拦地阻挡李斯前行,一会儿又尾随在他的身后,恋恋不舍地紧跟。看着这条颇解人意的黄犬,李斯的鼻子一阵发酸。
十里相送,终有一别。分手的时刻到来了。李斯对三人说:好兄弟,回去吧,不要再送了。回家后代我向家人们问候!
晏丙紧握着李斯的手说:大哥,可要多保重啊!
宫强道:我们将天天为大哥祝福,祝大哥事业有成,大展宏图!
东野淳道:大哥,可千万不要忘了我们啊!
不要忘了我们!
不要忘了我们!
在李斯的身后,三兄弟带着哭声呼喊着。李斯的泪水禁不住潸然而下。他深深地感受到友谊的温暖和平民间无比纯洁的真情。这友谊和真情像原野上盛开的一丛小花,使李斯的心中充满了芳香。
二、奇人奇语:结下一段奇缘
一个人在其情感历程中,有些经历因为触动了感情中枢,往往会打上很深的印记,使你激动不已。但是,这印记绝不会是唯一的,也绝不会永久地清晰如初。当新的印记再现心扉,或者出现新的情感诱惑、新的利益驱动之时,原有的印记就会渐渐淡化,乃至消失。
在与晏丙等诸乡友相聚和惜别的那一刻,李斯的全部热情几乎都投入其中,但当他迈开双脚,去寻找他新的情感寄托、去探求他的理想之路的时候,他的兴奋中心又很快地集中到那个虽然渺茫却是光芒四射的希冀之中。
李斯风雨兼程地赶着路。这日,行至一个叫作城父的小镇。进街不久,便听到一阵优美悦耳的说唱声,近前一看,原来是一位走街艺人正在演唱,听者围得密密匝匝。艺人手里拿的是一种叫作相的乐器,他一边弹奏,一边演唱,入情入境。
对于这种名叫成相的民间曲艺,李斯并不陌生。先前在上蔡乡间,他多次听过。这艺人显然是精于此艺的,其唱腔之舒展,节奏之紧密,唱词之优美,堪称上乘。唱词每节六句,分别为三三七、四四三字句,齐整而押韵。只听他唱的是:
请成相,言治方,君论有五约以明。
君谨守之,下皆平正国乃昌。
臣下职,莫游食,务本节用财无极。
事业听上,莫得相使一民力。
守其职,足衣食,厚薄有等明爵服。
利往仰上,莫得擅与孰私得?
君法明,论有常,表仪既设民知方。
进退有律,莫得贵贱孰私王?
李斯被深深地吸引了。这不仅因为艺人出色的演唱,还因为他唱的是君臣之礼、治国之方,有着深厚的内涵和深刻的哲理。李斯不禁暗忖:此艺人何许人也,怎有如此非凡的见地?
待艺人唱罢,众人散去,李斯近前施礼道:敢问先生,此成相是你所作吗?
艺人打量了一下李斯,摇头笑道:你太高看我了,我哪有这本事?此乃当今大儒荀卿所作,我不过是随便唱唱而已,远不能唱出内中精妙。
荀卿?李斯有些惊讶,就是那位闻名遐迩的大儒吗?
小兄弟,你也知道荀卿?艺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李斯,目光中充满了疑问。
听一位儒者说的,那是在李斯想说,他在上蔡做杂役时,曾求师于城中儒者,故而初知荀卿其人。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因为觉得这走街艺人似有些来头,不可造次。
艺人见李斯欲言又止,神秘地笑了笑,问: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吧?
李斯点了点头,心想:你怎么看得出来?
艺人又道:小兄弟,我看你心存宏愿,急于求成,却又不知路在何方,是不是有些焦躁不宁啊?
李斯心中一惊,愣愣地看着艺人,暗忖:这人真是神了,怎么看到我心里去了?
艺人仍然神秘地笑着,说:凡事不可操之过急。万事皆由天命。天命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艺人一提到天命,李斯的心里凉了半截。他不觉记起父亲说过的话:命中一尺,难求一丈。心想,难道我命中注定微贱,没有出头之日吗?
正自心灰意冷,只听艺人哈哈大笑起来,说:小兄弟,不必慌张。我说事皆命定却不曾说你没有天命啊。我看你天中及两正角黄色,如悬钟,黄气从牢连连入阙门,这是卿相之色啊。
此话怎讲?
黄色兆吉祥。华夏之民乃炎黄子孙,肤色是黄色,又饮黄河之水,尊黄帝之神,居住在黄土地上,故黄色发于面上便为吉祥与喜事。
李斯闻听顿时大喜,道:先生会相色?
艺人道:不敢当,略知一二而已。魏国人唐举才是位相人脸色而知其吉凶妖祥的能人。但此人早已作古,流传下来的相色之术不过是只鳞片爪而已。我乃凡胎凡骨,怎能通晓奥妙莫测的相术?况且,大师荀卿反对相术,认为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我素来敬重荀师,故不敢违逆其学说,深究相术。方才不过是随便说说而已,小兄弟千万不要当回事。
李斯盼富盼贵心切,怎会把这天大的好消息不当回事?他仍执拗地纠缠着艺人,盼望他的进一步解释。
艺人见李斯如此认真,便道:方才我只是说了一半。你虽面带吉祥之色,但天色发青黑色,累累如贯珠,必亡官失爵。
李斯一听,心里顿时凉了。又痴痴地想:这人真是奇了,刚刚说我有卿相之色,现在又说我必亡官失爵,这岂不是让我空喜了一场?从无到有是喜,从有到无则是悲,这哪是什么好命?这人该不是故意取笑我吧?
艺人似又猜出李斯的心思,说:小兄弟年纪不大,却这般患得患失,痴迷功利,大可不必,大可不必!富贵功名如浮云,倏忽飘来,也会倏忽飘去,太认真了,只能自寻烦恼。你正当年少,切莫误入歧途。还是先脚踏实地地长些见识,读点诗书为好。
在这一阵简短的交谈中,李斯仿佛腾云驾雾上了天,又云消雾散落了地。直到这时,他才确确实实地意识到自己仍然站立在现实的土地上:一身葛衣,一双麻鞋。于是,自卑自贱的心理又袭上心头。他不无怨怒地想:这个奇人,净捉弄人!不过,艺人说让他长些见识,读点诗书,他倒较有兴致。待他的心情平静下来之后,便问道:何处可长见识,读诗书?
艺人道:天下万事皆学问,这是一部大书,一生一世也学不完。诗书礼乐是圣人先哲们智慧的凝聚,更应下功夫学好。这样,拜师求学则就不可或阙了。荀卿有言: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渊,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
初见艺人时,李斯只把他当成一个街头艺人,后来又觉得他是个能够预测未来的相色先生,听罢他的这番谈吐,又感到他像是一位饱富才学的儒者。嗨,这个奇人,究竟是干什么的呢?
李斯一边揣摸着艺人的身份,一边试探着问道:先生可见过大儒荀卿?
艺人笑了笑,既不肯定,也不否定。只是说:荀卿可是一位大才啊。当年任稷下祭酒,威望极高,备受尊崇。祭酒即学长之意。古时宴会祭神必由一位年龄大的人首先举杯洒地,因此有了祭酒之名。接着,又带着对圣地一样的崇拜之情,谈起了稷下学宫,谈起了那里的学术之盛。
他告诉李斯,稷下学宫是天下文人贤士的聚居之地,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始建于齐桓公时。但真正兴盛起来则是在齐威王、齐宣王时。齐宣王是个治国有方、知贤任能的明君,把齐国治理得强盛一时,还广揽天下文学游说之士齐聚稷下,著书立说,自由辩论,搞得红红火火。学宫的成员叫稷下先生,都被封为上大夫,住的都是高门大屋,待遇极为丰厚。门徒们叫稷下学士,最多时达到三千多人。那些稷下先生们都是些有学问的人,他们整日聚徒讲学,谈论治国之事,听者如堵。稷下先生之中有一名公认的领袖,他德高望重、学识渊博,称为祭酒,荀卿就曾三次担任祭酒
艺人似乎对荀卿和稷下学宫的情况相当熟悉,言谈中充满了崇拜和敬重。李斯于是问他:先生曾到过稷下吧?
艺人先是微笑着摇了摇头,然后向周围环顾了一番,见身边无人,小声说道:不瞒你说,我曾在学宫游学,多次聆听过荀师的讲学,其学说之博大精深却能深入浅出,令人顿开茅塞,加之循循善诱,堪为良师。若能够受到荀师的教诲,真是没白在世上活一回!
得知艺人曾为稷下学土,李斯肃然起敬,他怀着无限景仰的心情说:先生原来是大儒名士,后生多有冒昧,敬请赐谅!
艺人道:我哪里是什么大儒名士,你过奖了。
李斯又问:先生几时离开学宫的?
艺人叹了口气,道:已离开数年了。那时齐国国君是齐湣王,此人远不及他的先王。他居功自傲,拒谏饰非,连年用兵,对国家大事根本不放在心上。荀师曾试图说服湣王实行王道,争取一统天下,又警告他如不小心治国就很可能被人吞并,但他根本听不进去。荀师一气之下愤然离开齐国,稷下先生和学士们也都纷纷离去,鼎盛一时的学宫便衰落了,我也是那时和游学者们一道出走的。后来的结果如荀师所言,燕军攻下临淄,学宫也落了个和齐国同样的命运。唉,古人说,国君的贤愚、国家的兴衰在乎能否任贤才、纳直言,这话一点也不假
荀卿重为学宫祭酒是在何时呢?
是在齐湣王被燕国打败、身死国危之后。此时继位的国君是齐襄王,堪称贤明之主。后来,荀师见秦国日强,又到秦国会见秦昭王,向秦昭王陈述统一天下之大计,但很可惜,荀师这一番忠言却未被采纳。
李斯平时因久居乡间,对稷下学宫及荀卿之事不甚了解,今听艺人这一席话,获益不小,眼界豁然开朗。出自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对荀卿的无比崇敬,他向艺人问道:可知荀卿今在何处吗?
艺人道:你欲寻访荀师?
李斯有点不大自然地说:后生家贫,见识浅薄,今出此言有些不自量力了吧?
艺人笑道:有志何论贫贱,更不分长幼,荀师特别看重出身贫贱而志存高远之人。他现在正在兰陵,你若有意,可前往。只是千里迢迢,不知你能否吃得了苦。
李斯大喜过望,道:感谢先生指点!不管山高路远,只要能见到荀卿,万难不辞!
艺人微笑着点了点头,接着便收拾起自己的东西,即欲离去。李斯忙问:先生今去何处?
艺人道:云游之人,天下为家,哈哈说罢,飘然而去。
望着艺人的背影,李斯暗想:好一个儒门学士,竟无温文尔雅,却多豪放旷达,真是一个奇人!
少顷,李斯忽然想起,还未问艺人姓甚名谁,便追上前去问:先生尊姓大名?
艺人停下脚步,道:山野草民,不值得留名字。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三、初见荀卿,犹如黑暗中见到光明
兰陵县地处幅员广阔的楚国东北部,原为鲁国属地,后归楚国。前255年,赫赫有名的儒学大师荀卿便在这里担任县令。
荀卿即荀子,名况,字卿,又称孙卿,赵国人,他初到稷下学宫游学时年方十五岁。齐湣王灭宋后,他曾南游楚国,到齐襄王时重返稷下,担任稷下领袖祭酒,这时已经是六十岁的老者了。
那年,荀卿踌躇满志且兴奋不已地前往秦国游说,见到了相国范雎。
秦相范雎的经历颇有些传奇色彩。他原是魏国中大夫须贾的家臣,前270年随须贾出使齐国。齐王听说了他的贤明,私下赐给他一些金帛。须贾怀疑范雎将国家的秘密告诉了齐国,归来后便将此事禀报了丞相魏齐。魏齐闻听大怒,将范雎鞭打得肋骨折断,昏死过去。此后,魏齐又令人用席子将范雎卷起,扔到厕中,让喝醉的客人往他身上撒尿。范雎假装已死,乘隙对看守的人说:如果能帮我逃出去,我必有厚报。看守者帮范雎逃出去,魏国人郑安平又带他到别的地方逃匿,更名为张绿。
范雎此番落难本以为再难复出,恰巧有个秦国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来魏,将范雎带到秦国,这一来,范雎的命运便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他被秦昭王召见,并向秦昭王进献远交近攻之计,秦昭王大喜,拜他为客卿,四年后,拜为相国。
荀卿的见解与范雎颇有些相似之处。但是,此时的范雎已渐在秦昭王心中威信大减,所以,荀卿的游说没有奏效,怅然离开秦国。
前255年,范雎大难临头。原因是他推荐为将的救命恩人郑安平投降了赵国,范雎恐招致灾祸,假称有病,交出了相印。就在这一年,抑郁死于家中。
范雎之死对荀卿心理上的打击是巨大的。他看到了官场的险恶,也意识到推行一种政治主张的艰难。
就在范雎免相的那一年,荀卿来到楚国。他原打算在楚国平平静静、与世无争地度过晚年,但由于楚国春申君的举荐,他又进入政坛,当上了兰陵县令。
春申君黄氏名歇,游学博闻,能言善辩。初事顷襄王,曾出使秦国,游说秦昭王与楚国约为友好,和楚太子完一起在秦国作人质。等到顷襄王病重,黄歇设计使太子完回到楚国。顷襄王死,太子完立为国君,是为考烈王。考烈王元年前262年以黄歇为相国,封春申君,赐淮河以北土地十二县。
春申君相楚共二十五年。他长期把持着楚国军政大权,名为相国,实为楚王。为了在考烈王死后仍保富贵并为子孙考虑,他献出了淮北十二县,请封于江东,春申君于是在吴墟建城,目的是以吴墟为根据地,永保专权的地位。春申君任相国期间,得知荀卿之贤,任命他为兰陵令。
春申君的结局并不像他期待的那么美好。前238年,考烈王死去,春申君十分悲痛。就是在为考烈王办丧事的过程中,春申君的舍人李园设计杀了春申君,其家也遭破灭。因为荀卿任兰陵令是春申君举荐的,所以春申君被杀后,荀卿也被免职。荀卿从此告别仕途,在兰陵县找了一个僻静之处,闲居下来。
这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小村,全村不过十来户人家,矮小的茅屋掩映在绿树丛中,若隐若现。小溪在房前流淌,鸟儿在树上歌唱,时或有一二稼夫荷锄牵牛在蜿蜒曲折的小路上走过,或有村妇在溪边洗衣浣纱,使这个小山村更具风情,洋溢着浓厚的风俗画意味。
荀卿的山居在小村的最北头,距小村约二十里许,因地势较高,可俯瞰小村全景。每天清晨,荀卿总是拾阶来到一个石台上,看炊烟袅袅,云起云飞;听泉水叮咚,百鸟鸣唱,时或吟上几句自己文章中的片断,大有心旷神怡、身处仙境之感。
作为一位八十老者,此时的荀卿已无跻身政坛、游历列国之志,他只想潜身著书立说,记录下自己大半生的思索和主张,阐发自己对社会、对人生的见解和看法,弘扬儒家思想,综合百家之言,传之后世,教育后人。
这日荀卿又前往他每日必至的石台。紧随在他身后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身材适中,面色白皙,举止稳重,彬彬有礼,显示出良好的教养和气质。他一边小心搀扶着荀卿,一边低声地叮嘱:先生,当心脚下!
荀卿回过头来望了望弟子,道:不必多虑,我还没老呢!
没老?您是上了年纪的人了,身体虽然硬朗,可还是小心些为好。
苟卿没有应声,依旧步履矫健地走着。
不多时,二人已至石台。荀卿环视四周,心情豁然开朗,一路疲劳仿佛挥斥已尽。荀卿赞叹不已地欣赏着山下景色,随口吟道:吾尝跛而望矣,不知登高之博见也。登高而招,臂非加长也,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也,而闻者彰
那位年轻的弟子有些口吃,用很慢的语速说:先生对《劝学篇》中的这一段总是这样欣赏,弟子也深以为然。先生在这里讲了思与学的关系,请问这与孔丘大师所说的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是一样的吗?
荀卿道:既相同,又不相同。孔丘大师是说思与学都不可偏废,无主次之分,我则主张,应把学放在首位,终日而思不如须臾之所学。若想获取知识,必须勤学苦钻。
年轻的弟子道:老师见解高深,比孔丘大师又进了一步,若孔丘大师在世,也一定会感到欣慰的。
荀卿道:孔丘大师博大精深,前无古人,但知识并无穷尽,有待于后来者接续不断地探求,学不可无师,然弟子不必不如师。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冰,水为之,而寒于水。韩非,为师老了,我寄希望于你啊!
年轻的弟子应道:先生厚望,绝不辜负!
这位被唤作韩非的年轻弟子是韩国人,出身贵族,聪颖好学。他因家庭条件优越,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较早地接触到儒家经典,整日细心研读,多有收获。他还周游列国,寻师求学,得知荀卿蛰居兰陵,便慕名而来,至今已一年多了。一年来,韩非虚心求教,荀卿循循善诱,师徒关系融洽,荀卿很欣赏他的这位弟子,视韩非为其学说之传人。他时常与韩非坐而论学,几废饮食。韩非虽有些口吃,不善言谈,但出语不凡,尤擅长写作,多有见解。
荀卿和他的弟子韩非在石台上停留有顷,忽有一小童子来报:先生,有人前来拜访,看样子是远道而来,脚上的麻鞋都磨穿了。
荀卿愣了愣神儿,说:知道了。遂与韩非一起,走下山去。
来访者是李斯,李斯是经过两个多月的奔波才来到这里的。一路上,他风餐露宿,披星戴月,吃尽了辛苦。他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几乎是边行乞边赶路的。但他并不把这些艰苦当回事,只盼早日见到荀卿,学习治国安邦之术,以便出人头地,晋身富贵。
他是昨天落日时分到达兰陵的。经打听,才知荀卿曾在这里任过县令,并已离官蛰居。当时因天色已晚,不便赶路,就在城中一户人家的廊下住了一夜,天刚蒙蒙亮,就离开县城,前往荀卿所居的皋岩村。
初见荀卿,李斯犹如在黑暗中见到光明、千般辛苦、万种磨难都如轻烟般飘散了。他依稀觉得,这位睿智慈祥、神采奕奕的宽厚长者便是他学海泛舟的领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他毫不慌张地回答着荀卿的发问,极力地袒露着自己的执着和真诚,并委婉地道出了他对荀卿的景仰以及千里求学的艰辛,恳请荀卿收他为弟子。
荀卿被他的诚挚感动了,答应了他的请求,郑重地为他举行了拜师之礼,并将他的门徒韩非、陈嚣等介绍给李斯。李斯比他们两个人都小,韩非长李斯十岁,李斯尊敬地称他们为师兄。
这样,李斯便在皋岩村荀卿庐舍安顿下来,成为儒家弟子中的一员。
四、先生,请恕弟子不恭
荀卿庐舍堪称一个小型的稷下学宫。每日早饭后,荀卿便在他的庐舍内给他的弟子讲学,内容十分广泛,包括儒教、王制、富国、王霸、君道、臣道、礼论、乐论、修身等。讲学的方式一般是荀卿先进行讲解,然后是弟子提问,荀卿回答。有时则采取讨论式,各抒己见,即使产生争议也无妨。荀卿很欣赏这种方式。他虽然博学多识,德高望重,但他无论是对同辈还是对弟子都从不盛气凌人,唯我独尊,而是主张教学相长,能者为师。他多次对他的弟子说: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谄谀我者,吾贼也。认为凡是知识、才能高于自己,都可以师事之。孔夫子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名言在他心中打下了深刻的烙印。
因为老师很随和,弟子们便不再拘束,学习的气氛很是活跃。
这天,荀卿给他的门徒所讲的是人之性恶。这是他针对孟轲的人之初,性本善提出的截然不同的观点。他振振有词地讲道:性即是人生来就有的本质。有人说,人生来性善,也有人说人性无善无恶,我则主张人之性恶。之所以能善,是人为改造之结果,何以言之?人生来就有耳目之欲、声色之好、求利之心、嫉恶之意,都是饥而欲食,寒而欲衣,劳而欲息,声色之好。好利则争夺生而辞让亡;有嫉恶则残贼生而忠仁亡;好声色则淫乱生而礼仪文理亡。由此观之,人性本恶。
正因人性本恶。所以才需要礼仪法度。如果放纵欲望没有限度,索求无已而物资不足,就会引起争夺,造成混乱,带来贫困。
人虽然生而性恶,但可通过人为教育而成善。只要教育良好,又肯于上进,天长日久,积善不息,便可通过神明,参于天地,达到圣人之境界。然常人者若想改变性恶本能,须靠圣人教化。圣人深知人之性恶,故能明礼义而教之,起法度以治之,量刑罚以禁之,这样,人性就可以得到改造,国家就可得到治理
在荀卿讲授的过程中,韩非听得极为认真。荀卿讲完后让弟子们发表见解时,韩非首先说道:方才先生所言,学生深有同感。人无毛羽,不穿衣服则不能抵御严寒;人以肠胃为根本,不吃饭则不能生存。所以,人人都有利欲之心,人皆唯利是图。王良爱马,是为了让它驰骋疆场;勾践爱民,是为了让他们拼死鏖战;医生给人治病而吸吮病人伤口,是为了获取钱财;造车的希望人高贵是为了让人买车;做棺材的希望人早死是为了出售他的棺材,都因利欲之心主宰。即使是父母与子女也都离不开利害二字。人在幼年,父母养之简,长大而怨恨;子女长成人,供养父母薄,父母怒而骂之。如此至亲为何产生诮怨、要挟?皆因于己不周。夫与妻、君与臣,也同此理,都有利欲之心驱使。人性本恶,真是天下之至理啊!
荀卿听着他的得意门徒这一席话,很是欣喜,道:此子可教也!
李斯因初来兰陵不久,所学尚浅,不便随意发表议论。但他觉得老师和师兄们所言都很在理。他不禁想到上蔡郡守熊缺。此人的唯利是图无所顾忌给他的印象太深了。凤山仓为什么硕鼠成群粟米糜烂而长期未予追究,还不是因为掌管监察的郡御史受了仓啬夫的贿赂?郡守熊缺决定要亲自查实此事,还不是因为怕被上司知道后怪罪下来,危及自身的官位?
他又想起了他的以织席卖履为业的父亲和曾经当人佣作、制造漆器的祖父。他们辛辛苦苦为了什么,不也是为了微薄的利益吗?
李斯一时觉得,人世间的一切都可用性恶论进行解释,一个利字可以概括人生的进程。但是,也有一件事他闹不明白,上蔡东门外走犬逐兔的那几个结拜兄弟,他们为什么素不相识、无利可图,却又那样真诚友好?一块兔肉谁也不肯先吃,最后分而食之?这种善良的举动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也不期望什么回报,似乎是与生俱来,这又怎么解释呢?
想到这里,他又对老师的性恶论产生了一点怀疑。但是,他没有向老师发问。李斯是个虚荣的人,他怕这问题太简单,太幼稚,提出来会贻笑大方。
按照业已养成的习惯,荀卿一般是上午讲学;下午在自己的书屋中著书。这时,弟子们可以自由活动,或读书,或交谈。弟子们都不去打扰他们的老师,他们知道,老师的时间宝贵,著书可留存久远,比讲学更有意义。
就是在这样的时间里,由于频繁的接触和了解,李斯和韩非渐渐混熟了,而且关系越来越密切。李斯很钦佩韩非的学识和为人,韩非则将李斯当成小弟弟,关怀照顾无微不至。韩非虽是性恶论的积极支持者,但他对李斯却是有善无恶的。他无私地将所学讲给李斯,诚恳地希望李斯学有所成,甚至超过自己。在与韩非的交往中,李斯又一次地体会到友谊的温暖,体会到人与人之间那种并无利益驱动的纯真的情感。
转眼间,冬天来到了。因为天冷,荀卿已不再每天清晨到石台上看风景了。讲学就在他的寝处。那屋里燃着炭火,荀卿盘坐在矮床上,弟子们围着火盆,坐在他的床前。
这天,荀卿讲授的论题是天下为一。荀卿用节奏舒缓的语气讲道:当今天下,诸侯纷争,兵戈不息,但四海一家,天下归一统,乃大势所趋。为此,必须隆礼重法。礼对于治国,犹如衡之于轻重,绳墨之于曲直,规矩之于方圆,无礼则国家不兴,民心不顺,难使诸侯为臣;量法即是要赏罚分明,执法不严,赏不当功,罚不当罪,就会造成混乱;此其一。其二是要尚贤使能,任人唯贤、唯能。举荐贤人要外不避仇,内不阿亲,举能者要不恤亲疏,不论贵贱
在荀卿讲授的过程中,李斯的神情一直很专注,李斯知道,这天下为一的思想是老师学说中极重要的一部分。在蛰居兰陵以前,老师曾周游诸国,反复宣传这一主张,极力劝导较强盛的诸侯国主为实现一统天下而努力。李斯自拜师求学以来,他所热衷的也是这种天下为一的帝王之术。他幻想着有朝一日学成之后也像老师那样游说诸侯
第三条就是勤政爱民。君如舟,民如水,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荀卿在讲到这第三条时故意提高了声调。因为他看到李斯已经走了神儿。平日荀卿讲学最不满意的就是弟子精力不集中。李斯已经发现了老师对他的不满,赶快正了正身子,把思绪收回来。
接下来讲述的是当今列国哪一国有希望统一天下,荀卿问弟子韩非,韩非答道:秦国。又问陈嚣,回答:秦国。
荀卿道:你们知道秦国为何最有希望统一天下吗?
弟子们争相回答:秦国国家强盛,治国有方,百姓依附
荀卿道:你们说得都对,但又都不够。秦国不懂礼治、德治,只凭武力争城夺地,缺少仁人的用兵之道和统一天下的志向,这是严重的缺陷,若不加改正很难如愿。
弟子陈嚣问:两军相对,你死我活,双方都要重视形势是否有利于己,行动则要诡诈多变,疾速隐蔽,这难道是仁人的用兵之道吗?
荀卿道:你所看重的是权术、谋略、形势、利害,仁人用兵是不能欺诈的。施用欺骗之术的军队,是骄傲散漫之军、疲惫衰弱之军,君与臣、上级与下属离心离德之军,这样的军队怎能一匡天下呢?只有仁人之军才能上下一心,坚如磐石,无坚不摧。
陈嚣好像已经懂了,不再吱声。
韩非比较持重,不轻易发问,但对老师的这一见解却不敢苟同。他口吃着问道:先生所言用兵之道以仁义为本,仁者爱人,义者循理。既如此,又怎能用兵打仗呢?而一切用兵之事都是为了征伐啊!
苟卿道:此言差矣。正因为仁者爱人,才憎恨害人之人。所以用兵的目的在于禁暴除害,而不是为了争夺、攻伐。
韩非也不言语了。他起身在炭盆里放了两块炭,又静静地坐下来。
这时,荀卿把目光移向李斯,问:你懂了吗?
李斯一愣,道:先生,我还是不懂。
你没认真听?荀卿面有愠色。
李斯道:弟子不敢。我只是想,秦国兵强海内,威行诸侯,并不是靠仁义,而是以便从事,按当时的有利形势去做罢了
荀卿打断了他的话,说:你所说的便,是不便之便,即只顾眼前,不思长远。只有以仁义为本,才是大便之便,即从长远利益出发,如此方能一统天下。可叹的是秦国缺少仁义,当年秦昭王就是不听我的劝说。照此下去秦国的优势或许会丧失,统一天下的重担就可能落在其他诸侯国的肩上了。
荀卿说到这里,显得有些忧虑,讲学的情绪也陡然低落下来。
韩非站起身对他的老师说:先生,您累了,歇息一下吧。接着,又端来一陶碗米粉浆,让老师喝下,以便暖暖身子。
不知怎的,从这一天起,李斯似乎感到老师的学说、见解都有不少难以接受之处,或者说与自己的所思、所想大相径庭。于是便想,儒学虽然高深,但毕竟是书简上的。那位演唱成相的艺人说得对,天下事便是一部大书,一门大学问。我何不走出兰陵,出外闯荡一番,向国君进献良策?这样,说不定会得到重用!苏秦、苏代、张仪、范雎等人不都是靠游说诸侯而得到高官的吗?
李斯主意已定,便准备离开兰陵。他想到,楚王昏愦,难成大事,关东诸侯又太衰弱,不能建立功业。唯有秦国最强,前途无量,所以决计西入秦国。
这天,他前往荀卿寝处,向他的老师辞行。荀卿感到有些突然,问他为什么要走,李斯也不掩饰,说:弟子以为,一个人要是遇到机会,不可疏忽怠惰。当今各国游说之士都在争取良机,希望能成大事立大业,只有具备谋略的游说之士才能真正有所作为。现在秦王雄心勃勃,想吞并天下,包举宇内,这正是布衣百姓获取富贵、游说之士获得成功的良机!处于卑贱地位总想着有所作为,却屡失良机,这未免太迂腐、太愚蠢了。一个人最耻辱的莫过于身份的卑贱,最悲哀的莫过于贫困。若是长久处于卑贱地位、穷困境遇,还愤世嫉俗,憎恶功名利禄,不过是掩饰自己的无能罢了。
李斯这一番话是思索了好久的,也是他矢志不渝的追求,今天和盘托出,使荀卿大感意外。荀卿暗想,我平日尽以仁义教他,如今他却公然弃礼义而逐名利,可见我的心血算是白费了。
李斯见老师面有不悦,便说:方才一番话可能有违先生教诲,请恕弟子不恭。自入先生门下,先生不吝赐教,爱护有加,弟子终生难忘,倘能富贵,定将报答!
李斯言必谈富贵名利,毫不掩饰,却只字不谈仁义礼教,使荀卿很是失望,说:人各有志,既然你执意要走,那就好自为之吧。
韩非、陈嚣也来为李斯送行,大有恋恋不舍之意。特别是韩非,平日与李斯相谈甚洽,更舍不得让李斯走,他解下腰间的一块玉佩送给李斯,说:这块玉佩是我祖上遗物,我自幼戴在身上,今赠师弟,愿永以为念。我兄弟二人说不定还有相见之时!
李斯很感动。他双手接过玉佩,回想起韩非对他的兄弟般的照顾,不禁热泪盈眶,说:兄长好意,小弟永志不忘。李斯家贫,无以为赠,姑且送兄一字吧!
说罢,李斯找来一片青石片,研墨濡笔,在石片上写上一个篆书永字,表示永记同窗之情,永结兄弟之谊。
李斯善书,这一个永字笔走龙蛇,遒劲有力,韩非连连叫绝,道:弟弟书法天下无匹,实令为兄羡慕!
二人又亲密地相谈数语,李斯见天色不早,便拜别师友,下山去了。时令正值初春,残雪未融,枯木发芽,冬天的影子还未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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