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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风骚,不是引诱的艺术,而是自我表现的艺术。风骚,不是极致的炫耀、浮华,甚至俗气,而是个性风尚的自我追求。风骚的人,想要特立独行。古代哲学家、纳粹分予、纨绔公子,虽然没仃在词语上形成帮伙,但在不断发展的历史浪潮中还是彤成了风骚群体。
柏拉图认为风骚、善和实用存在完美统一性;恺撒不堪忍受谢顶,恳请元老院允许他永久地佩戴桂冠;缪塞公开表明风骚意味着拒绝朴素自然;波德莱尔将头发染成绿色以显独特;面对竞选中激进张扬、皮肤晒得黝黑的肯尼迪,势头强劲的尼克松因不修边幅而黯然失色
你看到的是真诚、迂回地表露做作?还是含蓄、绝妙地施展朴素?备受青睐的优雅和遭人诋毁的风骚如何甄别?让-克罗德布洛涅著的《男人美学精》引经据典,纵穿古今,带你领略各个时代下风骚之人的各种风骚,帮你更加清晰地了解当今社会推崇男色的深层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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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作者:法让-克罗德布洛涅 译者:王春慧
让-克罗德布洛涅1956- ,法国著名作家、诗人和历史学家,列日大学文献学教授,法国文人协会主席。从1986年起,他出版了三十多本有关社会风俗的著作,其中包括《羞耻的历史》《单身的历史》《求爱的历史》《女性的羞耻》《男人美学》等。其作品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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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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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第一章 追本溯源
风骚犹如失仪
符合性别
符合社会阶层
符合民族精神
形式与功能相统一
与自然相统一
避开社会礼仪
风骚的范畴
关注点:头发
拒绝奢华:衣着
风骚的庇护所
第二章 预定领域
教会圣师与古习俗迎面相逢
契合与光彩
违抗上帝
最高意图
从中庸之道到不妥协
风骚的限度
普救说还是地方主义?
引诱者的烦扰
有权利享有美丽
服装首饰
还是谈谈头发
首饰的魅力
鹰嘴还是蝎尾?
公鸡行为
自吹自擂的士兵
奢华和光辉
风骚之人终于来了!
第三章 摩登时代
外表戏剧:文艺复兴风格和巴洛克风格
奢华者:喜爱奢华
自夸者:耀武扬威的男子气概
嬖幸:化妆的人工技巧
耍帅之人:艺术与矫饰
自以为是的年轻人:哄抬时尚
新的提问法
虚张声势之人和放荡之人
茸毛:质朴还是文明?
登徒子和毛头小伙
语言的风骚
费兰特还是达尔丢夫?引诱式风骚
人工技巧的成功
假发:统一性和多样性
超越社会阶级:君子
卑微的侯爵和红色鞋跟
衣冠不整和花少
矫揉造作的花花公子
第四章 风骚的普及
风骚成了语言
脱去裤子,袒胸露肩
自然与简洁
英国狂:纨绔公子和时尚潮人
民主政体的风骚?
厌倦还是反抗?
风骚的悖论
炫耀还是审慎?
彩色还是黑白色?
矫揉造作还是不修边幅?
好品位:伪高雅还是服装业?
差品位:颓废派还是萎靡不振的小伙儿?
丧失男子性征的烦扰
象征性饰物:领带
第五章 外表的革命
行为风骚
思想的风骚
社会风骚
风骚和现代性
身份认同和外表
从放荡不羁的文艺家到艺术家
不修边幅的风骚
轻松自由还是爱好运动?
我的军团士兵
从便装到运动装
引诱式风骚
感谢老板:引诱雇主
别动我哥们儿:引诱群体
大家都很漂亮:普及引诱
我,我,我:自我诱惑
外表风骚
从流氓到格朗基风格
假两性畸形和中性
从引诱者到都市玉男
译后序
引文注释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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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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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如何,这个混成词都总结出风雅之人的主要关注点,他们注重自己的梳妆指甲、头发和饰物戒指。此外,自荷马时代以来,长而密的头发就是希腊人认为的阳刚之美的一个标准。游手好闲之人?有这个可能:这是形容词argos的一个词义词根ergos,工作,还有否定前缀alpha。但是同一个词也可以指闪耀的词根argyros,银子:美与懒在同音异义的碰撞中关联起来。至于这些长发之人,尽管当时短发已经盛行,但仍然可以把那些过度关注自身的优雅之人指定为忠诚于古代男性传统的骑士,在阿里斯多芬的同一部剧中,或者又会有留着长发、浑身是毛的野蛮人,从不注意修剪毛发,还会有哲学家崇尚节俭,从来不理发!因此,理论上相互对立的不修边幅与风骚卖俏,在实践中却相互统一头发的长度,甚至性格特征上也取得一致懒惰。
仅用一个词就把我们带入古代风骚的反常现象中。如果从男性饰物中,可以找寻动物为求偶而炫耀的古老记忆,那么想要确定风骚的史前发展阶段,根本就是徒劳。从有了历史记载以来,也就是说从有了文字记载开始,风骚的历史根本就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建立在公元五世纪哲学家们所倡导默认的、具有细微差别的社会礼仪之中。风骚的历史专属于人类社会,因为它和人的意识紧密相连,并且超越了炫耀佩饰、外表恫吓这些简单本能,为了达成具体目的而改变外表,它是自觉地做出的一种选择。
此外,同一物种的动物,只不过饰物的数量和质量有所不同,实质是一样的。相反,风骚不同于群体的行为,与时尚截然不同,时尚是社会群体中大多数人或者说全体成员的行为,风骚则在时尚的基础上又做了增添;而优雅则是谨慎地追随时尚。一个过于夸张,另一个曲向迎合,两者在默认的社会礼仪中有意区分开。在群体习俗与个体独特性的对抗中,展开了风骚的历史。如果这种独特性变得正当合法通过财富、社会功能,就不再遭人反感,或者说就会被人接纳,正是这种假象的独特性构建了风骚。
风骚和优雅都使用曲解词汇甚至背离词汇具有时代特色的审美词汇,即使有时会创造时尚,但始终行驶在时尚的航道中。古希腊的荒诞扭捏者正如第五共和国的嬖幸一样,非常可笑、非常怪诞。风骚同样出现在时尚盛行的领域。毫无意义的个人主义在外表上不断地攀比竞争,醉心于追逐个人荣誉和社会荣耀,吉尔利波维斯基的古典论文研究表明,个人主义使得时尚在西方中世纪之后出现。如果说时尚的最大特点是创造性,那么希腊所认可的多样化配置至少被一整套可能性链接,预先确定并安排。我正是要在这第二层意思上探讨时尚:一整套,风骚要与之决裂的一整套。
这是第一个大轴线,它让我们可以更好地诠释风骚在古代历史中的出现:精心安排的失仪,或者说至少能被一个默认准则所接受,以及它在道德上引发的斥责。
风骚犹如失仪
年轻的奥莱斯特被厄里倪厄斯追捕,再次见到叔叔梅内拉时,竟然没有被认出来,因为内疚感让他不成人形,散乱的头发让他的外表看起来像野人,眼睛憔悴得犹如死人。但是对于一个刚刚弑杀了自己母亲的年轻人,我们能指望他注重外表吗?折磨他的,是他的行为,而不是身体外表。我的身体死了,只留下名字。无论希腊人还有罗马人,优雅是件奢侈品,一旦出现忧虑,优雅便尽失。西皮阿艾米里安公元前二世纪在任职期间,撤销了平民法庭的骑士等级,因而被传唤到法庭,可他仍然剃好胡子,穿上白色长袍,与他同时代的人都感到震惊:被告不修理胡子,事实上是示意正在服丧。恺撒、卡托乌地森西斯、安东尼、奥古斯都、台比留、图拉真都是这样对抗重大灾祸的。显然,艾米里安违反了罗马共和国默认的规矩:利用注重装扮细节来面对重大事件、司法出庭以及微不足道的方面。
共和国的美德几个世纪以后,奥卢热尔报道了这件轶事,他很惊讶西皮阿居然决定让年轻人剃光下巴上的胡子:贵族统治阶级的习俗是,到了四十岁才开始剃胡子。作者只是做了历史论述,罗马帝国时期摈弃了这种时尚,很可能可以解释。从阿德里安统治以来,事实上罗马人又开始留大胡子了,阿德里安掀起了一个可持续性的时尚,这能够掩盖出身粗俗的污点吗?有这个可能:至少他的人工卷发可以表明他很在意外表。西皮阿的姿态在奥卢热尔时代就谈不上可耻了:注重胡须和头发是一种风尚。
奥莱斯特、西皮阿、奥卢热尔:在七个世纪中,评判标准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自荷马时代以来,基本标准还是一致的。最终结束对风骚或者不修边幅!指控的,不是头发的时尚,而是肆意触犯所处时代的法则。应该通过社会礼仪评判习俗,礼仪应符合情境:被告的状态和精致的仪表不可相容。礼仪应符合地点:西皮阿,非洲人,在非洲战役中一直留着浓密的长发,以致于让努米底亚的首领马西尼萨惊慌失措,西皮阿回到罗马就把长发剪掉了。对于奥卢热尔来说,礼仪应符合年龄;而对于奥维德,礼仪应符合性别,他希望男人能拥有毫不做作的美。为了引诱阿丽亚娜,铁修斯并没有用夹子夹住鬓角的头发。孤僻的希波吕忒和不爱交际的阿多尼斯用相同的方式讨好菲德尔和阿弗洛狄忒。对于奥古斯都,礼仪应符合功用,不修边幅,很少注重头发,以致于他随便就可以弄出好几种发型;至于他的胡须,就在他读书甚至写字时让人剪短或剃光。如果我们注重的是惊奇或愤慨这些反应,而不是举止动作和时尚,那么在古代,风骚首先表示有失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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