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为我的《强力与自由:康德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9.一书的中译本作序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近年来,英语世界再度对康德的政治思想提起了兴趣。让我感到高兴的是,本书有望对中国严谨的康德哲学研究做出贡献。我希望《强力与自由》既是一部哲学史著作,又有益于当代的争论。在这份简短的序言中,我想强调的是在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的问题上康德所采取的独特路径。人们有时以为政治哲学是受如下问题推动的,这些问题要么与目的有关,要么与利益和责任相互制衡的恰当原则有关。康德却认为,政治哲学根本上与自由相关。自由可以是政治生活的有机观念,而在晚近的作品中,此一主张再难获得人们的支持。批评者们要么指责说,不同自由之间是相互冲突的,它们仅由于它们所要保护的利益才显得至关重要;要么指责说,自由不过是诸多价值中的一种价值。康德的处理方式显得独具特色,因为它使自由成了核心的、有机的价值。康德是根据独立性这种特别方式来理解自由的,所谓独立性就是每个人独立于其他任何人的任意。这个自由观念(conception)开启了某种方式,按照这种方式,他构造了法哲学和政治哲学的基本问题,与此同时,该观念还开启了回应这些问题的形式。每个人都享有对自由的道德法权,此观点激活了法哲学和政治哲学上许多常见的问题。政治上早熟的孩童偶尔会向双亲提问:为什么由你们来制定规则?哲人们试图理解这个政治合法性问题:某人如何能够享有统治其他人的法权,或者一个团体如何能对其成员享有权威呢?康德主张每个人都是sui iuris[他自己的主人],上述问题正是从这个主张所表达的思想那里获得力量的。假如人们像农奴和奴隶那般拥有主人的话,那么这个问题主人如何对自己的管理本就尊享权威则无须其他回答了。准确来说,因为不存在自然的主人,一切形式的权威,包括财产所有权人对那些希望使用财产的人所享有的权威、父母对子女的权威、雇主对雇员的权威以及国家对公民的权威,就有说明的必要。值得一提的是,康德认为,某人如何能够管理他人,对这个问题唯一完满的解释必须这样来处理该问题,即依据该问题得以自我呈现的条件:仅当管理他人在某种程度上与每个人作为自己的主人相协调时,管理他人才是合法权的。康德的回答是在不同层次上推进的,它表明为了许多人共同享有他们的自由,为什么就要求政治权威,以及为什么要约束政治权威该权威是为了创立平等的自由体系才施加的的运行。我在《强力与自由》中力图阐明康德理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问题所采用的独特策略,阐明这些问题所依据的条件正是这些问题据以自我呈现的条件。本书详细讨论了政治哲学的常见主题物权的本质、国家征税和救助穷人的权力、惩罚、革命以及某些不太常见的主题(例如交通法),这些主题并非那些不相关的各种主题的杂烩,我们根据平等的自由体系理念最容易理解它们。斯坦福大学哲学教授希尔(David Hills)曾言,哲学回答的是孩童自然提出的问题,其工具却是律师自然使用的。康德政治哲学所回答的孩童的问题是:为什么由你们来制定规则?而他援用的最基本的工具是:法权。为使我的著作能获得更广泛的读者,译者毛安翼付出了辛勤的汗水,对此我谨致以诚挚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