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随心动,先利其工
卡尔纽波特
“追寻内心的激情”是个糟糕的建议。这是我经过了一年的研究才得出的结论,其实这是一个很基本的问题:人们为什么热爱自己从事一生的职业?研究后我发现,答案绝不是追寻了内心的激情。原因之一是,很多人心中都有澎湃激情,但很少有人的激情能正好安插在某个工作岗位上。让这些人“追寻内心的激情”,其结果,不是令其职业生涯充满焦虑就是让其面临失败。再者,数十年来对职业满意度的调查告诉我们,就算人们对某些内容激情满怀,想把一份工作变成你挚爱的事业,仅仅有兴趣还远远不够。许多热血沸腾的烘焙师,自己开起零售面包房后,热情被压力碾碎成了面包屑。还有许多踌躇满志的业余摄影爱好者,在一场接一场地逼迫自己拍永远也拍不完的婚礼后,丧失了对艺术的兴趣。
如果你希望自己的工作生涯永葆激情,你就得有所对策。对症下药就比一味在骨子里去找那些所谓“内心的呼唤”要高明得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与你探讨这样的一套策略,我在许多有着辉煌夺目的职业生涯的人身上发现了他们共同的秘诀。接下来,我们可以借这位从事文学方面的名人做个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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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尔·麦克基本(Bill McKibben)是一名环境记者。他在1989年发布《自然的终结》(The End of Nature)后一举成名,书中关于气候变化的言论轰动一时。从那之后,他又接连写了十几本书,成为一名卓越的环境活动人士。如果你听过他的演讲,或者看过对他的采访报道,你会发现此人对自己的工作无比得热情。那么,他是如何成就今天的自己呢?
故事得从他本科的时候说起。那时,刚进入哈佛大学的麦克基本申请为校报《哈佛红》(The Harvard Crimson)撰写新闻。等到毕业那年,他已经是这份报纸的主编。他得主编身份引起了时任《纽约客》总编的威廉·肖恩(William Shawn)的注意。威廉挖掘了这名刚刚毕业的学生主持“街谈巷议”(Talk of the Town)这个专栏,要知道,这个专栏位于《纽约客》当时卷首。
1987年,也就是在《纽约客》供职五年后,麦克基本的人生故事突然变换了方向。他辞掉了杂志的工作,迁居到阿迪朗达克山脚下一间小木屋里。他隐于山野,写下了《自然的终结》(The End of Nature),这本书一经上市便成了环境新闻学的经典教材,同时,也为他能激情洋溢地享受今天的工作埋下伏笔。
那么,想成功建立自己喜爱的职业,关键在于什么?我们可以从麦克基本的故事中提炼出两点经验教训,这两点教训正好印证了我过去的研究结果。
第一点:做什么工作并没你想的那么重要
麦克基本选择了一份自己热爱的职业,那就是成为作家。然而,我在研究他之后,却要说他完全可以秉着同样的热忱选择各种不同的职业道路。对麦克基本来说,他最看重的一点是自主权,比如写作内容的自由,灵活的工作时间和居住地的选择等等。他第二在乎的是自己对世界的影响力。因此,凡是给予他工作自主权以及能令他对世界产生影响的工作都能唤起他心中的激情。我们可以想象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麦克基本若成为了重要的公益教育组织的领袖,或者一名德高望重的社会学教授,他会和现在一样快乐。
这个例子在其他做着自己喜爱的工作的人那里是通的。他们对职业的满足感不是来源于其工作的细节,而是出于那些职业能带给他们某种特别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人对不同职业所附带的生活方式有着不同的需求,有的人希望得到尊重和地位,有的人想要灵活的作息时间,还有的人向往单纯简单的生活。关键在于,这些生活特质是一种笼统的概念,而不指向某个特定的岗位。所以,在规划职业时,正确的问题不是“我对哪份工作充满激情?”,而是“怎么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能一直滋养我的激情?”
第二点:专业先于热情
麦克基本能在工作中所拥有的自主权,以及在职业生涯里产生巨大的影响力,完全是因为他练就了高超的写作水平。初入哈佛时,他并不是一位一流的报人。我们可以在《哈佛红》的档案库里查询到他早期的新闻作品,这些文章充斥着一名新闻菜鸟矫揉造作的痕迹。在一篇1979年美国男篮开幕赛的报道中,他把赛场形容成“风霜千年的地下穴”,在看到凯尔特人队退役的队服上的那些数字时,他又写下“往昔的那列篮球圣徒,如今摇摇晃晃地悬挂在天窗上,仅凭那些旧队服上黄绿的号码依稀可辨。”
麦克基本的同学对他印象最深的不是他与生俱来的写作才华,而是他不断提高写作能力的那股韧劲。《哈佛红》曾有个关于他的传说。一天晚上麦克基本在剑桥市政会议结束后回到校报办公室,那时已经是深夜了,离第二天最终定稿只剩三十五分钟。他和报社的同学以一瓶威士忌打赌自己能在截稿前写完三篇新闻报道。结果他赢了。
麦克基本在担任大学记者期间共写下了四百多篇文章。在后来的五年时间里,他在《纽约客》上,一年发表的文章多达四十七篇。当他决定全权掌握自己的人生,去影响社会的时候,他隐居山野写下了《自然的终结》。至此,他已经锤炼出了相当丰富的专业写作技巧,使他有条件转移生活的重心。如果他在早年的时候试着做一个全职作家,专职写书,他肯定会一败涂地。
这个例子解释了为什么有些人到最后还能热爱自己的工作。在第一点里我们讲过,当一份职业具有你追求的基本特征时,这份工作就会让你感兴趣。但这些珍贵的特质,是来之不易的,没有人因为你只是非常想要自由和影响力就免费给你。基础经济学教导我们,如果你想要世间之稀奇珍贵事,你就必须拿出同样独特且有价值东西来交换。在工作中,你需要奉献出的就是你的专业技能。麦克基本花了八年时间写了五百多篇文章提高自己的写作技巧,同理,系统地培养自己的专业永远要先于你内心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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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让我们退后一步,总结一下这些零散的思想。想要在工作中感受内心激情的这种目标无可厚非。但是在选择职业道路的时候,仅凭着工作兴趣随心而动,则是一个坏主意,最后你会因此在工作中丧失原有的激情。随心而动是一种假设,在这个假设中你一直追寻的激情真能成就一番事业,你假设把工作建立在兴趣上,就能长久对自己的职业感到满足。可惜,这些种种设想都有失偏颇。
相比之下,比尔·麦克基本的例子告诉我们,培养兴趣有更高明的方法。这个方法,很多职场达人都使用过。
那就是在最初阶段,开始系统地训练自己的一技之长,让自己成为高价值的稀缺人才。一旦我们引起了市场注意,我们便能施展才华,引导我们的职业趋向我们骛求的生活轨道,到时,你将拥有自主权和灵活的时间,不断成长,成为有影响的人……
不过,如果你理想的完美工作是现成就有的金饭碗的话,上述方法可能就不那么吸引你了。但是,照这个方法来工作,依然能给你的理想带来直接的好处。
换句话说:与其追寻心中的激情,不如动手培养它。
卡尔·纽波特,作家,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教授。他在《如何成为出众人才》(So Good They Can’t Ignore You argues)一书中写道“追寻内心的激情”是个糟糕的建议。你可以通过他的博客“学习技巧”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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