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書推薦:
《
凡事发生皆有利于我(这是一本读了之后会让人运气变好的书”治愈无数读者的心理自助经典)
》
售價:HK$
44.6
《
未来特工局
》
售價:HK$
55.8
《
高术莫用(十周年纪念版 逝去的武林续篇 薛颠传世之作 武学尊师李仲轩家世 凸显京津地区一支世家的百年沉浮)
》
售價:HK$
54.9
《
英国简史(刘金源教授作品)
》
售價:HK$
98.6
《
便宜货:廉价商品与美国消费社会的形成
》
售價:HK$
77.3
《
读书是一辈子的事(2024年新版)
》
售價:HK$
77.3
《
乐道文库·什么是秦汉史
》
售價:HK$
80.6
《
汉娜·阿伦特与以赛亚·伯林 : 自由、政治与人性
》
售價:HK$
109.8
|
編輯推薦: |
★司法界、律师界、学术界三界精英联袂推荐,作者积二十年研究行政处罚法之功精心著成。
★法官读,多一种判案思路;律师读,多一种说服技巧;学者读,多一种研究方法;大众读,多一种启蒙路径。
|
內容簡介: |
◎以案释法:从全国各级法院的23215个真实判例中萃选出632个典型判例来解读法律,涵盖诸多社会热点,帮助读者深刻领会法律适用的要点和难点,发现行政法思想。
◎规范分析:重视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批复、文件及各部委规范性文件、内部文件、各地区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解读与分析。
|
關於作者: |
晏山嵘,国内知名的走私犯罪研究专家及海关法律事务专家,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走私犯罪与海关行政处罚研究中心(RCSC)主任,海关事务律师团队领头人,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员等社会职务,精通海关法律事务,尤其擅长走私犯罪案件辩护、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代理及企业关务筹划、企业关务顾问等法律事务,从业前后共计办理了1800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走私案件及违规案件。在加入律所之前曾在海关工作十余年并长期担任海关缉私局法制科长、海关公职律师、海关总署特约执法督审员。
曾受海关总署等部门委托起草法规8件,公开出版《走私犯罪案例精解》《海关行政处罚实务指导》《海关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海关行政执法案例指导(二)》《海关行政强制研究》等多部个人专著,主编《海关审理工作手册》《海关执法疑难问题研究》等10部执法工具书,在《海关法评论》《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判例与研究》等专业性连续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论文计30余篇,曾受邀为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海防与打私办、律师协会、上海海关学院、暨南大学等单位及200多家进出口企业高管举办关于走私犯罪、海关行政处罚及通关实务等主题的法律讲座。
MP:13682689283
E-mail:3342654721@qq.com
|
目錄:
|
第一章行政处罚的基本理论一、行政处罚的概念
(一)多种行政处罚概念之辨析
(二)本书关于行政处罚的概念
二、行政处罚的特征
三、行政处罚的法源
(一)成文法源
(二)不成文法源
第二章行政处罚基本原则一、处罚法定原则
(一)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处罚设定法定
(三)处罚实施主体法定
(四)处罚职权法定
(五)处罚程序法定
(六)处罚对象法定
(七)处罚种类及幅度法定
二、公正公开原则
(一)公正原则
(二)公开原则
三、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在《行政处罚法》中的确立、体现及不足
(二)比例原则的具体内涵
四、罚教结合原则
(一)行政处罚重在教育
(二)行政处罚为辅
五、权利保障原则
六、职能分离原则
(一)处罚设定与实施机关分离
(二)查审分离
(三)调查与听证人员分离
(四)原审与再审人员分离
(五)罚缴分离
七、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论、规则及例外
(二)涉及一事不再罚原则判例之解析
第三章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及法定种类一、行政处罚的学理分类
(一)申诫罚
(二)声誉罚
(三)资格罚
(四)行为罚
(五)财产罚
(六)人身自由罚
(七)综合罚
二、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证照、吊销证照
(六)行政拘留
(七)其他行政处罚
第四章行政处罚的设定一、行政处罚设定概述
二、行政处罚设定权的理论依据
(一)法律优先原则
(二)法律保留原则
三、行政处罚设定权的划分
(一)法律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二)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三)地方性法规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四)行政规章对行政处罚的设定权
(五)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五章行政处罚主体一、行政机关
(一)人民政府
(二)职能机关
(三)派出机关
二、被授权组织
(一)行政机构
(二)事业单位
(三)行业协会
三、被委托组织
第六章行政处罚的管辖一、行政处罚管辖概述
二、职能管辖
(一)职能管辖的概念及特点
(二)职能管辖的几种模式
三、级别管辖
(一)级别管辖的概念及特点
(二)确定行政处罚级别管辖的几类标准
(三)关于级别管辖的五种模式
(四)关于级别管辖的三类特别规则
(五)依法经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后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应认定为谁管辖?
四、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二)特殊地域管辖
五、转移管辖
六、移送管辖
七、共同管辖
八、协商管辖
九、指定管辖
十、集中管辖
十一、职务协助
第七章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一、积极的违法本体要件
(一)行政法律规范所保护并已经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合法权益
(二)违反行政法律中的义务性规范(且罚则完备)的违法行为
(三)适格的违法主体
(四)主观过错
二、消极的处罚排除要件(处罚阻却事由)
(一)正当化的处罚阻却事由
(二)可赦免的处罚阻却事由
(三)可谅解的处罚阻却事由
(四)不需罚的处罚阻却事由
第八章行政处罚对象一、自然人
(一)本行为人
(二)连带行为人
二、单位
(一)单位违法的行政处罚责任
(二)单位的分支机构违法应由单位还是应由分支机构来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三)船舶能否作为行政处罚对象?
(四)国家机关能否作为行政处罚对象?
第九章行政处罚合法要件一、行政处罚法律要件
(一)法律本身是合法有效的
(二)法律具有明确的定性规定
(三)法律具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二、行政处罚主体要件
(一)行政处罚主体的设立及组成合法
(二)具有行政处罚权能
(三)具有行政处罚管辖权
三、行政处罚主体行为要件
(一)行政处罚的意思表示必须没有缺陷
(二)行政处罚认定事实必须清楚、证据必须充分、处罚对象必须准确
(三)行政处罚适用法律必须有效、正确、完备
(四)行政处罚内容必须定性准确、量罚适当
(五)行政处罚必须不存在处罚阻却事由
(六)行政处罚程序必须合法
第十章行政处罚证据一、证据分类
(一)法定证据种类
(二)理论上的证据分类
二、证明对象
(一)实体性事实
(二)程序性事实
(三)提供规范性文件是否属于证明对象的范围
(四)不需要证明的事实
三、调查取证手段
(一)查问
(二)询问
(三)检查
(四)录音、录像、拍照
(五)调取、查阅、复制
(六)先行登记保存
(七)抽样取证及鉴定
四、举证责任
五、学理上的证据规则
(一)主体法定规则
(二)调查取证人员与主持听证人员相分离规则
(三)依法定职权调查规则
(四)形式合法规则
(五)遵守法定程序规则
(六)证据不排斥规则
(七)案卷排他性规则
六、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性排除
(二)资格排除
(三)非原本排除
(四)超期限排除
(五)程度排除
(六)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之排除
(七)协商和解或调解证据之排除
七、证据审查
(一)审查判断证据
(二)法定证据审查规则
第十一章行政处罚证明标准一、行政处罚证明标准概述
二、目前关于行政处罚证明标准规定存在的问题
(一)标准一元化
(二)忽视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三)公正与效率兼顾失衡
(四)缺乏系统性
三、建立和完善各类案件的行政处罚证明标准
(一)根据行政处罚阶段及是否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区分不同的证明标准
(二)根据行政处罚轻重区分不同的证明标准
(三)根据是否属于推定责任区分不同的证明标准
(四)区分实体性事实还是程序性事实的证明标准
四、应当适当降低证明标准的情形
(一)证明妨碍
(二)证明困境
(三)自认
第十二章行政处罚的定性与量罚一、行政处罚的定性
(一)主观过错及客观行为影响定性的情形
(二)客观行为影响定性的情形
(三)用客观行为推定主观方面进而影响定性的情形
(四)主观方面影响定性的情形
(五)违法行为发生的地点影响定性的情形
(六)违法行为是否进入着手阶段影响定性的情形
(七)对不确定性法律概念的不同理解影响定性的情形
二、行政处罚的量罚
(一)不予处罚
(二)应当处罚
(三)可以处罚
(四)从轻处罚
(五)减轻处罚
(六)从重处罚
(七)择重处罚
(八)单处
(九)并处
(十)分别处罚
(十一)合并处罚
(十二)组织违法的双罚适用
(十三)行政处罚的竞合适用
(十四)多种情节的竞合适用
(十五)量罚明显不当
第十三章行政处罚法律适用一、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通用规则
二、行政处罚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
(一)层级冲突的适用规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二)种属冲突的适用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三)新旧冲突的适用规则:新法优于旧法
(四)远近冲突的适用规则:行为时法优于裁处时法
(五)地域冲突的适用规则:行为地法优于人地法
(六)管辖冲突的适用规则:密切联系法优于一般联系法
三、行政处罚法律适用的判例及评析
(一)法律冲突的情形
(二)与事实有关的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
(三)与定性量罚有关的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
(四)特定的规定能否作为行政处罚依据适用的情形
(五)单纯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形
第十四章行政处罚适法解释一、行政处罚适法解释的标的与目标
(一)行政处罚适法解释的标的
(二)行政处罚适法解释的目标
二、主要的行政处罚适法解释方法
(一)文义解释
(二)体系解释
(三)比较解释
(四)目的解释
(五)社会学解释
三、行政处罚适法解释规则
第十五章行政处罚的时效一、行政处罚追究时效
(一)违法行为的起算点
(二)何为“行为终了之日”?
(三)何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中的“发现”?
二、行政处罚裁决时效
三、行政处罚执行时效
(一)执行时效的起算点
(二)执行时效的时长
四、行政处罚救济时效
第十六章行政处罚程序一、行政处罚决定的条件
(一)查明事实
(二)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