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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根据民法的体系分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以及亲属继承五编,详细介绍了民法的基本原理与基本制度。为方便教学及自学使用,每章都设有小结、知识网络图、思考题以及案例分析题。同时,本书选取大量的司法实务案例,令读者能够了解民法的精髓,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本书篇幅适中、体系合理、深浅有度、案例丰富,适合法学专业本科生及非法本的法律硕士生学习民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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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赵秀梅北京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所长。2013年9月~2014年9月,任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客座副教授。1995年获得北京理工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观摩比赛一等奖;1997年获得北京市教委和教育工委组织的教学比赛二等奖;2003年获得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在《政法论坛》、《法学杂志》、《民商法论丛》等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完成专著和教材五部。参加国家社科基金两个项目的研究,参加北京市课题“国有资产法律保护”课题研究,主持完成北京理工大学基础科学研究基金课题三项。
孙天全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8年获得北京高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在《东北师范大学学报》、《长白学刊》、《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著有《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研究》。
孟强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信托法等。参加教育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民法学》的编写工作,发表论文及评论二十余篇。
付俊伟荷兰蒂尔堡大学民法学博士,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8年8月至2009年9月赴美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从事访学研究,师从美国著名日本法专家John Haley教授。曾在《牛津大学比较法论坛》、《中共中央党校学报》、《民商法论丛》、《东吴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英文博士论文《现代中欧合同法:以意思自治为中心的比较研究》由荷兰威科法律国际(Kluwer Law International)出版社出版发行。
余航西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在《法律科学》、《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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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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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 民法总论
第一章 民法导论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沿革
第三节 民法的本质
第四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 民法的效力和适用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 民事主体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二节 合伙
第三节 法人
第四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法律行为
第二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三节 可变更、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四节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第五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无权代理
第三节 表见代理
第六章 诉讼时效
第一节 诉讼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第三节 除斥期间
第四节 期限
第二编 物权法
第七章 物权概述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物权的分类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物权的变动
第五节 物权的保护
第八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种类
第三节 所有权的内容
第四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五节 所有权的消灭
第九章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专有权
第三节 共有权
第四节 管理权
第十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分类
第三节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第十一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四节 共有的债务处理
第五节 权利的共有
第六节 共有财产的分割
第十二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总论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十四章 占有
第一节 占有概述
第二节 占有的分类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与变更
第四节 占有的效力
第五节 占有的内容
第六节 占有的保护
第七节 占有的消灭
第三编 债权法
第十五章 债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债的概述
第二节 债的分类
第三节 债的发生
第十六章 债的效力
第一节 债的效力概说
第二节 债权的效力
第三节 债务的效力
第四节 债务的不履行及效力
第十七章 债权的实现
第一节 债的保全
第二节 债权的担保
第十八章 债的移转
第一节 债权让与
第二节 债务承担
第三节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第十九章 债的消灭
第一节 债的消灭概说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提存
第四节 抵销
第五节 免除与混同
第二十章 合同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同关系
第三节 合同法概述
第四节 合同的成立
第五节 合同的效力
第六节 合同的履行
第七节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章 合同法分论
第一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四节 借款合同
第五节 租赁合同
第六节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节 承揽合同
第八节 建设工程合同
第九节 运输合同
第十节 技术合同
第十一节 保管合同
第十二节 仓储合同
第十三节 委托合同
第十四节 行纪合同
第十五节 居间合同
第二十二章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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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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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出版社作为中国历史最悠久、品牌积淀最深厚的法律专业出版社,素来重视法学教育图书之出版。
原“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系列作为本社法学教育出版的重心,延续至今已有十余年。该系列一直以打造新世纪新经典教材为己任,遍揽名家新秀,因其卓越品质而颇受瞩目并广受肯定。当前,根据法学教育发展变化的客观需要,本社将原有教材系列调整重组,形成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以便更好地为法学师生服务。
中国的法学教育正面临深刻变革,未来的法学教育势必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标,以知识教育与应用教育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相结合为导向,法学教育图书的编写与出版也将由此进入变革与创新的时代。
为顺应未来法学教育的改革方向和发展趋势,本社将应时而动,为不同学科、不同层次、不同阶段、不同需求的法学师生量身打造法学教材及教学辅助用书。在教材方面,将推出课堂教学系列、实训课程系列、通识课程系列、简明本系列、双语教学系列等;在教学辅助用书方面,将推出案例教程系列、法规教程系列、练习与测验系列、法学讲座系列、专业培训系列等。或革新,或全新,以厚基础、宽口径、多元化、开放性为基调,力求从品种、内容和形式上呈现崭新风采,为法学师生提供更好教本与读本,同享规划教材之盛。
“好书,同好老师和好学生分享”。本社在法学教育图书出版上必将继往开来,以精益求精的专业态度,打造全新“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传播法学知识,传承法学理念,辅拂法律教育事业,积累法律教育财富,服务于万千法学师生和明日法治英才。
法律出版社
第二版序言
本书于2012年3月在法律出版社首次出版,其面世,首先要感谢法律出版社的谢清平编辑。我跟清平编辑相识于2011年在吉林大学举办的民法学年会上。那次我们相邻而坐,聊的很开心!也正是在此次聊天中,谈到我们要写一本《民法学》教材。后来学校同意我在法律出版社出书,她亦欣然答应与我合作!
这本书是我和北京理工大学民商法研究所的同事们共同写就的。我写民法总论,孟强老师写物权法,付俊伟老师写债权法,孙天全老师写侵权法,余航老师写亲属继承法。
经过我们五位作者的共同努力,本书第二版也终于跟大家见面了。本书的再版要感谢法律出版社的吴昉编辑。她将本书列入法律出版社21世纪法学教材系列,并且提出了本书优化的建议。每章都增加案例思考题,并且在全书最后提供答案,培养读者独立思考的能力。她还建议,增加文章作为阅读的材料并改变知识网络图的内容。经过改变的知识网络图不再是书的目录,而是知识点,这些都对读者非常有益!
民法学教材有很多版本,其中不乏大家之作。我们这本书在两年后能够再版,实属不易。我想,一定是因为这本书的特色。我们关注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此外,我们也非常重视司法实务的最新发展,在每章都精选了案例,便于初学民法的人掌握抽象的民法学概念、原则和制度。与其他书不同,我们所选的案例都有参考答案,目的是培养读者民法思维的能力!
本书的出版要感谢的人还很多!感谢王泽鉴老师民法案例思维教学方法的启迪,我在本书中也引了老师的一些案例。在此,仅向老师表示深深的谢意!老师被称为法学界的“泰斗”,但对我这个晚辈关心备至,无限感激!也要感谢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的研究生们,是她们发现本书校对和印刷的错误,并提出了对本书的修改建议;也要感谢使用本书的各位读者,是你们的厚爱,才有今天的再版!
吾国法治之路慢慢长兮,民法学人当更加努力!
赵秀梅
2015年11月于北京中关村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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