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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早春,伦敦。
伊迪丝的母亲收到一封奇怪的信,信是五十年前寄出的。母亲告诉伊迪丝,她在二战中曾被疏散到肯特郡乡下,跟着一个女孩去了一座古堡,在那里生活了一段时间,后来再也没有回去过。寄这封信的正是那个女孩。
三个月后,伊迪丝因工作前往肯特郡,阴差阳错地到了那座古堡。刚到大门外,她愣住了:自己分明跟着母亲来过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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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凯特·莫顿(Kate Morton)
《纽约时报》畅销书作家,生于1976年,成长于澳大利亚昆士兰东南山区。
2006年,长篇处女作《雾中回忆》出版,迅速登上各大畅销书榜,在全澳造成轰动,打破《达·芬奇密码》创下的单周最高销量纪录。
第二部作品《被遗忘的花园》将英国、澳大利亚年度畅销书第1名收入囊中,受到全球读者和媒体的如潮好评。
到目前为止,作品已被译介成26种语言,销往38个国家,销量超过750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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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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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你能听到他的声音吗?
树木就听得到。它们最先知道他来了。
听!漆黑森林深处的树木在颤抖,树叶在抖动,宛如一片片像纸一样薄的银箔。狡诈的风蜿蜒穿过树梢,它在喁喁低语:就快开始了。
树木知道,因为经历了悠长岁月的它们曾亲眼所见。
这是个无月之夜。
泥人出现的时候便没有月亮。黑夜戴着一副精致的皮手套悄然而至,抖落一条黑色的被单,覆盖住大地。这是一个诡计,一种掩饰,一句哄人入睡的咒语,以便被单下的万物甜美地睡去。
漆黑,却未见得伸手不见五指,因为仍可以看出万物尚存在细微差别,错落有致,纹理不同。看:挤作一团的森林蓬松、粗犷,辽阔的田野中间生有轻软之物,护城河平滑如糖浆一般。然而……除非是你运气不好,否则你不会注意到有东西正在其不该在的地方移动。其实你很幸运,因为没有人能在看到泥人出现后还能活着讲出这个传说。
那里——看到了吗?光滑漆黑的护城河,遍布淤泥的护城河,再也不能淡然自处。一个气泡出现了,就在最宽的河道里,一个起伏的气泡,一阵荡漾的细小涟漪,一个暗示——
可你已经移开了目光!这么做很明智。这样的景象并非为你这样的人而备。我们还是把我们的注意力放到那座城堡上吧,因为那里也有什么在动。
在高高的塔楼里。
快看,你一定会看到。
一个小女孩掀开了她的被子。
几个小时前她就被送到床上睡觉了。她的保姆在旁边的房间里轻声打鼾,梦到了肥皂、百合花和装有温热鲜奶的高球杯。可有什么东西吵醒了小女孩,她偷偷地坐起来,悄悄地滑过洁净的白床单,把两只脚,两只苍白瘦弱的脚,并排放在木地板上。
没有月亮可看,也没有月光用来照亮,但她还是受到了吸引,走向窗边。磨砂玻璃冷冰冰的。她爬到书柜顶上时,感觉到夜晚夹杂着冰霜的空气在闪闪发亮。她坐在一排丢弃的儿时最爱的玩具上,这些东西都是她想要快些长大和离开的见证。她把睡衣塞在苍白双腿的根部,把下巴抵在雪白膝盖相交的凹陷处。
世界在窗户外面,在那里活动的人宛如一个个发条玩偶。
在不久的将来,她计划要亲自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或许城堡里的每一扇门上都有锁,每一扇窗户上都有横条,可这是为了不让那个东西进来,而不是为了把她禁锢在里面。
那个东西。
她听说过关于他的传说。他是个传说,一个远古传说。横条和锁都是从前的遗留物,彼时,人们相信那些东西是存在的。传言说护城河里住着怪物,躺在那里伺机猎捕美貌少女。那是一个人,很久以前,他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于是,一次又一次地,他前来复仇,弥补他的损失。
然而,这个小女孩——她准会因为别人叫她小女孩而皱眉不快——早已不再因童年听说的怪物和童话而不安。她心中充满了渴望,她是个现代人,是个大人,期盼逃离。这扇窗户,这座城堡,再也不能满足她了,可现下这就是她所拥有的全部,因此,她闷闷不乐地看着窗外。
在远方,在群山的一道道皱褶里,那座村庄即将进入梦乡。一列毫无生气的火车在远处发出了到达信号,这是今夜的最后一班车了,那是一声孤独的呼号,没有收到回复,头戴硬挺布帽的搬运工跌跌撞撞地走出来,举起了信号灯。在附近的森林里,一个偷猎者一边瞄准,一边梦想着回到家里的床上,而在村子边缘一栋油漆已经剥落的小屋里,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正在哇哇啼哭。
这些都是大千世界里的平凡小事,在这里,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万物存在,便可见,不存在,则不可见。这个世界与那个小女孩醒来发现她身处的世界很不一样。
因为,就在下面,在比较近的一个地方,有件事正在发生,而这个地方近得令这个小女孩根本没有想到去看一看。
那条护城河开始呼吸。在河底污泥深处,一个被埋葬之人的心脏开始湿漉漉地跳动起来。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护城河深处传来,在河面上久久盘旋不去,仿如风在哀号,却并非风的哀号。女孩听到了声音,感觉到了这个声音,因为城堡的根基和河底的淤泥紧紧连接在了一起,那呻吟声穿透了城堡的石头,顺着墙壁一层一层地传了上来,不知不觉地穿透了她所坐的书架。一个曾经深受喜爱的传说翻倒在地板上,塔楼里的小女孩倒抽了一口气。
泥人睁开一只眼睛。动作剧烈而快速,目光转来转去。他到此刻还想着他那些已经失去了的家人吗?被他抛弃的美丽娇小的妻子和一对白白胖胖的婴儿?或者,他的思绪飞出去更远,回到了他小时候,想起他和弟弟一起穿过长着浅色长草的田野?又或者,他想到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在他生前爱恋他的女人?她给他灌下的迷汤,给予他的重视,她的拒绝被拒绝,让泥人失去了一切——
变了。女孩感觉到了,不由得浑身颤抖。她把手贴在冰冷的窗户上,在凝露上留下了一个闪闪发光的印记。她即将进入夜晚怪事发生的时刻,不过她并不知道这样的说法。现在没有人可以帮她。列车开走了,偷猎者正躺在他妻子的身边,就连那个宝宝都睡着了,都已经放弃尝试告诉这个世界其所知道的一切。在城堡里,窗边的女孩是唯一醒着的人。她的保姆不再打鼾,呼吸很轻,以至人们会认为她被冻僵了。城堡附近森林里的飞鸟也安静了下来,把头蜷缩在瑟瑟发抖的羽毛下面,双眼紧闭,仅剩下两条细细的灰线,不敢看那个它们知道正要过来的东西。
只剩下了那个小女孩,还有那个正在淤泥中行走的人。他的心脏扑通扑通跳动着,此刻跳动得更快了,因为属于他的时间已经到来,而这时光转瞬即逝。他转动手腕与脚踝,从淤泥遍布的河床里冲出。
千万别看。求你了,移开目光吧,不要看他破出水面,从护城河里爬出来,站在漆黑湿透的岸边,抬起手臂,吸入一口气。记得如何呼吸,如何去爱,以及疼痛的滋味。
还是看看那乌云吧。即便周围一片漆黑,你也可以看到它们正飘浮而来。愤怒的隆隆声,握成拳头的云,滚动着,厮打着,一直来到了塔楼的正上方。是泥人带来了暴风雨,还是暴风雨召唤来了泥人?没有人知道。
女孩在闺房里歪着脑袋,这时候一些不情不愿的雨滴飞溅到窗格上,落入了她的手中。白天天气很好,不算特别热,夜晚却十分清冷。没有预报说午夜会下雨。明天清晨,人们会用惊讶来问候湿润的大地,他们会抓抓脑袋,彼此笑着说:“太神奇了!想想吧,我们睡着时下雨了呢!”
可瞧!那是什么?一个东西,一个分不清形状的东西,正爬上塔楼的墙壁。那个东西爬得非常快,身手矫健,令人难以置信。毕竟,没有人能如此灵巧。
他爬到了女孩的窗边。他们面对面了。她透过有斑点的窗户,透过砰然坠落的瓢泼大雨,看到了他:一个浑身是泥的怪物。她张大嘴想要尖叫,想要呼喊求救,可就在那一瞬间,一切都变了。
就在她的眼前,他变了。透过一层层污泥,透过积攒了世世代代的阴郁、愤怒和悲伤,她看到了下面那张人类的脸。一张年轻男子的脸。一张早已被遗忘的脸。一张充满渴望和悲伤的英俊的脸。她不假思索地伸出手,打开了窗栓,让他从雨中进来。
——《泥人的真正历史》之序言,雷蒙德·布莱斯著
第一部
失而复得的信,1992年
故事是从一封信开始的。那是一封尘封许久的信,柏孟塞区一栋不起眼的楼房阴暗的阁楼上有一个久被遗忘的邮袋,信在袋中等待了半个世纪。我偶尔会想起它,想起那个邮袋,想起里面的几百封情书,想起里面的杂货店购物清单,想起生日卡,想起孩子们给父母的短笺。那些物件静静地躺在那儿,满腔愤懑,唉声叹气,听任它们无法传递的信息在黑暗中窃窃私语。它们在等待,等待有人意识到它们的存在。据说,信总能找到读它的人,不管你乐不乐意,迟早会有这么一天,里面的文字终归会重见天日,里面的秘密也会为众人所知。
原谅我,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充满幻想的人,这个习惯是我常年打着手电在床上阅读十九世纪小说养成的,父母却以为我早已睡熟。我知道,倘若我说亚瑟·泰勒多多少少脱不了干系,这样的想法定会让人觉得古怪,可要是他没在一九四一年的平安夜喝多了朗姆托迪酒,回家呼呼大睡,而是把信送出去,要是邮袋没有在他的阁楼里尘封那么久——邮差死后五十年,他的一个女儿才发现信,并给《每日邮报》打了电话——事情或许会是另外一种结局。对母亲、对我,特别是对朱尼珀·布莱斯而言,结局或会完全不同。
事情曝光时,你或许听说过。报纸、电视铺天盖地都是关于它的新闻,第四频道甚至进行了特别报道。电视台邀请了收件人前去谈论他们的信,过去的讯息重见天日后,他们无比惊讶。有个女人,她的恋人当时在英国皇家空军服役;有个男子,儿子疏散后曾给他寄过一张生日卡,大约个把礼拜后,这个小男孩就丧命于掉落的榴弹碎片。我当时觉得这档节目真是不错,故事分段讲述,幸福、伤心的故事与过去那场战争交错在一起。我哭了好几次,但这说明不了问题:我一向爱哭。
母亲并没有去参加节目。制片方联系了她,问她信中是否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可以跟全国观众分享,她说没有,说那只是一份普通的旧衣服订单,那家店铺也早已歇业。可她撒谎了。我知道,因为信送来的那天我也在场。我目睹了她收到那封信时的反应,信绝非她说的那么普通。
那是二月末的一个早晨,冬日的严寒尚未退去,花圃里仍然结着冰,我过去帮父母准备礼拜日的烧烤。有时我会过去帮忙,算是投父母所好,尽管我是个素食主义者。我知道在聚餐的过程中,母亲先是很担心我,接着就会为此烦恼,最后,她终会无法忍受,开始数落我,跟我大谈补充蛋白质的好处,否则就会得贫血症。
信从门缝中塞进来时,我正守着水池削土豆皮。礼拜日通常不会寄来邮件,因此,那封信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可它没有。当时我正绞尽脑汁地想着该如何告诉父母我跟杰米分手的事。其实,我们已经分手两个月了,我知道纸包不住火,但时间隔得越久,他们的反应就会越笃定。况且,我之所以不说也是有原因的:父母从一开始就怀疑杰米,他们对这档子事难以接受,而且,如果知道我现在一个人住在公寓里,母亲会更加担心。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我心中害怕,知道我若交代,父母难免对我一通数落。母亲先会困惑,继而恐慌,最后等她意识到做母亲的应该安慰女儿后,脸上才会露出无可奈何的表情……再回到那封信上。当时,什么东西被轻轻地从门槽里塞了进来。
“伊迪,你能去拿下吗?”
说话的是母亲。(我是伊迪,对不起,我早该提及。)她将头朝门厅努了努,挥了挥那只要往鸡肚子中填料的手。
我放下土豆,用茶巾擦干手,便去拿邮件了。那只是一封信,躺在门口的擦鞋垫上,是一个标准的邮局信封,上面写着“重新寄送”的字样。我边往厨房走,边给母亲读上面的标签。
她已经填好了馅料,正在擦手,闻言稍稍蹙了蹙眉头——这是她的习惯,并非有什么特别的期待。她从我手中接过信,从果盘的菠萝上拿来她的老花镜,没有看邮局的通知,只是挑了挑眉毛,便打开了外面的信封。
我当时已经转身去削土豆皮了,这事显然要比看母亲拆信更能提起我的兴趣,所以,很遗憾,母亲拿出里面的小信封时,我并没有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她看着那张枯黄的信纸和旧邮票,把信翻转过来,看着背面的落款,这些我通通没有看到。后来,我想象了无数次,她脸色突然变得苍白,手指开始颤抖,足足等了好几分钟才打开信封。
声音,我自然无须想象。一声可怕的倒吸气后,空气中很快弥漫开令人焦躁的啜泣声。削皮刀一滑,我割伤了自己的手指。
“妈?”我走到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膀。我很小心,没让血蹭到她的裙子上,但她一言不发。我哪里还能说得出话——后来母亲如是说。她僵硬地站在那儿,眼泪簌簌滑落面颊,随后攥着那个奇怪的小信封,紧紧贴在胸口。纸很薄,我甚至能隐约看到折在信封一角里的内文。她随即上楼进了卧室,也顾不上安排怎么处理鸡肉、烤箱和土豆了。
母亲离去后,厨房一片死寂,空气中弥漫着悠悠的感伤,我没有吱声,走路的时候也格外小心,希望不要打扰这份沉寂。母亲并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这一刻,信给她带来的难过和震惊,竟给人一种如此莫名又似曾相识的熟悉感。十五分钟后,我胡乱削好土豆,然后开始琢磨那封信到底是谁寄来的,一时不知如何应对。最后,我敲开了母亲的房门,问她是否要喝茶,此时她已经冷静下来。我们面对面坐到厨房一张胶木桌旁。我假装没有留意到她在哭,她开始向我讲述信封里的内容。
“是一封信。”她说,“是我许久以前的一个旧相识寄来的。我当年还是个小女孩,也就十二三岁吧。”
我脑中出现了一幅画面,模糊地记得外婆的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照片,当时年迈的外婆已是弥留之际。母亲是三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一头短短黑发的她坐在醒目的位置。奇怪,我跟外婆坐在一起不下百次了,现在却完全记不起那个女孩的样貌。也许孩子们就是这样,对他们出生前父母是什么样子一点儿也不关心,除非什么勾起了过去的回忆。我抿着茶,等着母亲继续说下去。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跟你说过那时候的事情,当时正值二战期间。那是一段恐怖的岁月,混乱不堪,山河破碎,看起来像是……”她叹了口气,“看起来像是这个世界再也没法恢复正常了。像是整个世界都翻了个个儿,再也无法恢复如初。”她双手捧住冒着热气的马克杯的杯沿,看着杯中的茶。“我和我的家人,爸爸、妈妈、丽塔和埃德以前住在大象城堡区附近,巴罗街的一栋小房子里。战争爆发后的第二天,我们孩子们都在学校被召集起来,到了火车站,上了火车。那一幕我永生难忘。我们所有人都被贴了标签,戴着口罩,背着包。有些母亲突然又改变主意,沿马路朝火车站跑来,冲卫兵大喊,叫他们把孩子们放了,尔后又冲大点的孩子大喊,叫他们照顾弟弟妹妹,不能让他们离开视线。”脑中的记忆逐渐变得模糊,母亲咬着下嘴唇,坐了一会儿。
“你肯定怕极了。”我轻声说。我们这家人不大习惯互相牵手,否则,我定会抓住母亲的手。
“起初,我的确很怕。”摘下眼镜后,母亲脸色憔悴,显得有些脆弱,就像一只昼伏夜出的小动物,一时无法适应日光一样。我很高兴她重新将眼镜戴上,继续道:“我以前从来没离开过家,也从未跟母亲分开过一夜。幸亏哥哥姐姐也在,火车继续前行,有个老师将巧克力分发下去,大伙开心起来,几乎将此事当成了一场冒险。你能想象吗?战争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但我们全都唱着歌,吃着梨罐头,玩着‘我是小间谍’的游戏,看着窗外。孩子们的适应能力都很强,有时候有些近乎冷漠。我们终于到达一个叫克兰布鲁克的小镇,却只是被分成了几拨,进了不同的车厢。我和埃德、丽塔上的那列车带着我们去米德赫斯特村,到那儿后,我们排队进入一个大厅。一些当地女人正在那儿等着我们,她们脸上挂着笑容,手里拿着名单。我们一排排地站在那里,人们转悠着,挑选我们。一些年龄小的很快就被挑走了,特别是一些漂亮的小家伙。我想肯定是人们觉得麻烦会少点,他们来自伦敦的习惯也会少点。” 她苦笑道,“他们很快就明白了。我哥哥很快就被选中了。他身体强壮,在他那个年龄的孩子中算高的了,农夫们急需人手。丽塔在学校的朋友被挑走后,她也很快被挑走了。”
我没再迟疑,伸手放在母亲的手上。“噢,妈。”
“不要紧。”母亲抽出手,轻轻敲了敲我的手指,“我不是最后一个离去的,还有好几个人……有一个得了严重皮肤病的小男孩,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了,但我离开时,他仍然站在大厅。这件事过后的很多年里,如果我在蔬菜水果店挑选的话,我会强迫自己先选一些压伤了的水果。我不会挑三拣四,不会将那些不好的水果放回架子上。”
“但你最终还是被挑走了。”
“是啊,我最终还是被挑走了。”她声音变低了,摩挲着大腿,我只得向前靠了靠。“她是晚些时候进来的。房间里几乎空无一人,大部分孩子都走了,妇女志愿服务队的女士正将茶具收走。我开始哭起来,不过我哭得很小心。就在这时,她突然进入房间,整个房间的气氛顿时不一样了。”
“有了变化?”我皱了皱鼻子,想起了《魔女嘉莉》灯泡爆炸时的场景。
“这个很难解释。你有没有见过有人会携带他们特有的气场到达所到之处?”
也许吧。我耸耸肩,不大确定。我朋友莎拉不管去什么地方都会引人注目,准确来说不能算作气场,不过——
“不,你当然没见过。我觉得这事说起来挺蠢。我是指,她跟其他人不同,更加……唉,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更加不同。她很漂亮,不过看起来怪怪的,长长的头发,大眼睛,看起来有几分狂野,但这并非是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当年,也就是一九三九年九月,她才十七岁,但她到来时,别的女人像是都缩成了一团。”
“你是说她们表现得毕恭毕敬?”
“没错,就是这个词,毕恭毕敬。看到她时,她们觉得很惊讶,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有个女人终于说话了,问她是否需要帮助,但那个女孩只是摆了摆她的长手指,说她是来这儿寻找她的被疏散者的。这是她的原话,不是‘被疏散者’,而是‘她的被疏散者’。她径直朝我走过来,当时我正坐在地板上。‘你叫什么名字?’她说。我将名字告诉她,她笑了笑,说我坐了这么远的车肯定累了。‘你愿意跟我走吗?’我肯定点头了,因为她很快转头看着那个拿着名单的专横女人,说她要带我回家。”
“她叫什么名字?”
“布莱斯。”母亲说,强忍着没有轻轻颤抖。“朱尼珀·布莱斯。”
“信是她寄给你的吗?”
母亲颔首。“她领着我来到一辆车前,我从没见过这么豪华的车,载我回到她和她的孪生姐姐住的地方。我们穿过好几道铁门,沿蜿蜒的车道往前驶去,终于来到一幢宏伟的石砌建筑面前,周围是浓密的树林。那就是米德赫斯特堡。”
这样的名字像是来自哥特小说,我打了个激灵,记起母亲看到信封背面女人的名字和地址时发出的啜泣。我听说过当年被疏散者的事,知道他们的事情并没有这样结束。我小声说:“那栋建筑挺吓人的吧?”
“哦,不,不是这样的。一点也不吓人。恰恰相反。”
“可那封信……却让你……”
“信让我很意外,仅此而已。那是一段很久以前的记忆。”
母亲不再说话,我则在想当年罪大恶极的疏散行动。真是太可怕了,想到当时她还那么小,就得被送去一个陌生的地方,那里的人和事全然不同,她一定会觉得非常奇怪。我仍能记起自己的童年经历,被迫进入让人紧张不安的陌生环境时的恐惧,记起为了生存,不可避免地与某些建筑、某些富有同情心的成年人、某些特殊的朋友扯上关系时的那种愤怒,记起那些仓促而就的友谊。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战后你回去过吗?回过米德赫斯特吗?”
她猛地抬头看着我。“当然没有。我为什么要回去?”
“我不知道。去叙叙旧,去问候一声,或去见你的朋友。”
“没有。”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在伦敦有自己的家人,母亲不想让我去。再说了,战后我有事情要做,很多东西都要清理。我有自己的生活。”
说完,我们之间垂下一道熟悉的帘子,我知道谈话已经结束。
我们最后还是没吃烤肉。母亲说她不太想吃,问我这周不吃可不可以。要是告诉她反正我也不吃肉,在这里只是尽一下做女儿的义务,好像不太好。我告诉她没有关系,并建议她躺下休息。她同意了。在我往包里收拾东西时,她吃了两颗扑热息痛,还提醒我出门要把耳朵遮好。
父亲一直在睡觉,什么也没听见。他比母亲年长,几个月前退休了。对他来说,退休可不是什么好事。每周的工作日,他都会在房子里走来走去,寻找什么东西需要修理和整理,搅得母亲不胜其烦。礼拜日,他会坐在扶手椅上休息。这是一家之主天生的权利——他见人就这么说。
我在父亲脸上吻了一下,离开房子,顶着寒风朝地铁走去。我感觉疲惫不堪,有些心神不宁。不知为何,我不太想独自回到最近和杰米一起住的那间价格不菲的公寓。直到走到肯辛顿商业街和诺丁山门之间的某个地方,我才意识到母亲并没有跟我谈及信中内容。
一段澄清的记忆
我把它写了下来,对自己有些小失望。但人们通常都是事后才自称有先见之明,自然会问既然我知道事情的缘由,为什么不去弄明白、不去寻找。我又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傻瓜。几天后,我和母亲见面一起喝茶,不过我还是没有说出与男友分手的事,倒是问了信的内容。母亲把问题岔开了,说不是什么要紧事,那封信只是个普通的问候,她当时反应异常主要是因为惊讶,除此之外再无其他。那个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母亲很会撒谎,否则我很可能会找到质疑她的理由,进一步逼问,或者特别留意她的身体语言。可人一般都不认为别人会说谎,不是吗?人通常会本能地相信别人对你说的话,特别是你十分熟悉的人,你的家人,你信任的人,至少我会这样。或者说,至少我以前会这么做。
所以,有段时间我忘了米德赫斯特堡和母亲疏散的事,纵然觉得她之前从未提及此事确实很奇怪。其实,我忘了这事倒也情有可原,完全可以解释。如果真的有心,大部分事情都解释得通。我与母亲的关系还算不错,但我们的关系从来不会那般亲近,断不会长时间地谈论过去。当然,就这件事情而言,我们也不会谈论现在。按理说,她那次疏散应该很愉快,但没什么让人印象深刻的。她没有理由非得告诉我。天知道我有多少事情没告诉她呢。
看到她对那封信的反应时,我的感觉是那样强烈、奇怪,模糊地觉得那定是一段我无法明白的重要记忆,但其中的缘由很难解释。一件我见过或听说过、如今早已忘却的往事,此刻却在我幽深的记忆深处颤动,不愿停下,让我讲出来。那段记忆躁动不已,于是我努力回忆几年前是否收到过另一封信,一封也曾让她哭泣的信。但没什么用,那种不可捉摸的模糊感觉就是没法理清。于是我想,肯定是我想多了,父母总是提醒我,如果胡思乱想,就会惹上麻烦。
当时,我有更需要操心的事情,即,那间公寓的预付租金到期后,我要去哪里落脚。半年的预付租金本是杰米送我的“分手礼物”,算是道歉也好,算是为他令人遗憾的行为补偿也罢,总而言之房租六月到期。我一直都通过报纸和地产经纪人的橱窗寻找一居室公寓的讯息,但我的薪水实在微薄,即便找个离供职的公司稍微远一点的地方似乎也难以负担。
我是比林与布朗出版公司的一名编辑。那是一家位于诺丁山的家族式小出版公司,由赫伯特·比林和迈克尔·布朗于四十年代末创立,起初只是用作出版他们自己的剧本和诗集。我相信两人在创建公司时肯定备受尊重,但几十年后,大一些的出版公司逐渐蚕食市场,公众对小众出版物逐渐失去了兴趣,我们的出版种类也逐渐压缩,说得好听些是“有特色”,说得不好听一些就是“毫无价值”。比林先生——也就是赫伯特,既是我的老板,也是我的良师和支持者,同时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的朋友不多,至少活着的不多。我可不是故意想把自己说得有多惨、多寂寞,主要因为我确实不是那种喜欢广交朋友、老往人堆里扎的人。我的语言能力还不错,但口才不怎么样。我常常想,要是所有的关系都能通过纸张完成,那该多美。在某种程度上,我正是这么做的,因为我有许多这样的朋友。我的朋友都在装帧里,都在漂亮的油墨纸里,都在每次以同样方式讲述却从不无聊的故事里。他们会牵着我的手,领着我从门口进入一个极度恐怖又欢欣雀跃的世界。我的那些伙伴令人兴奋、值得信任、可以托付,有些能给我提供明智的建议,但是很可惜,他们没有能力为我提供一间空卧室,让我住上一两个月。
尽管我对分手并无多少经验——杰米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的男朋友,是那种我幻想托付终身的人——但我觉得现在差不多该是找朋友帮忙的时候,于是向莎拉求助。我们从小就是邻居,每次她四个弟妹撒野,她需要逃离家的时候,我的家就成了不二之选。莎拉这样的人能把我父母那栋极为古板的郊区房舍当成避难所,我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念中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也保持得相当不错,直到后来她无数次躲在卫生间吸烟被抓到,之后逃了数学课去学美容美发,我们才慢慢疏远。现在,她是一名自由职业者,工作与杂志及电影拍摄有关。她成功了当然是件好事,但不幸的是,这也意味着,每次我需要帮助的时候,她都远在好莱坞,做些把演员变成僵尸的事。她的公寓和客房转租给了一名奥地利建筑师。
想到自己可能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的痛苦事,我担心了一阵,后来,赫伯特发扬骑士精神,在他位于我们办公室下面的小公寓里给我提供了一个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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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得太夸张。我可从来没发现他曾身处绝境,但我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我为他们工作了几年,刚刚打算换一份稍微具有挑战性的工作,布朗先生却过世了。拍档的死对赫伯特打击很大,我不可能撇下他,当时肯定不行。除了他那条贪吃的小胖狗外,他似乎也找不到别人帮忙。尽管他没说过什么,但见他如此悲伤,我就知道他和布朗先生不止是生意上的伙伴。他不吃东西,也不洗漱,尽管他向来滴酒不沾,可有天早上他居然被杜松子酒灌得烂醉如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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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又在公司做了八年,这也让莎拉大为不解。在她这样的人面前很难解释,她天资聪慧,极富创造力,要是事情与她无关,她是不会干的,而且我们对生活满意度的标准也不同。我会跟我喜欢的人一起共事,赚的钱够自己花就行了。(虽然没法在诺丁山租个两卧室的公寓。)我整天只会跟文字打交道,帮助人们将他们的想法跃然纸上,完成出版的梦想。再说了,我这么做也并非一点儿前途也没有。就在去年,赫伯特升我做了副主席,尽管整个办公室做全职工作的就我们俩。我们还举行了个小小的仪式,兼职的大三学生苏珊在休息日做了个奶油蛋糕,来到办公室,我们每人用茶杯喝了一杯不含酒精的葡萄酒。
眼看着要被从租住的房子赶出去,他的雪中送炭让我非常感激。这样的举动非常感人,尤其考虑到他的房子也不大。当然,我别无选择。赫伯特极为高兴。“太好了!杰丝肯定会很兴奋,它真的很喜欢客人。”
情况就是这样,五月份我就准备永远离开和杰米共住的公寓,将我们的故事画上句号,然后一个人从头开始新生活。我有工作,身体健康,还有很多书。我只须勇敢地独自面对前路永无止境的灰暗日子。
总的看来,我觉得自己做得相当不错:我偶尔也会胡乱思想,也只在最感伤的时候才允许自己滑落泪池深处。这个时候,我会找个安静、黑暗的角落——让自己完全陷入幻想中反而更好,索然无味的未来在我脑中变得格外鲜活。我会沿着我们的街道行走,在公寓楼前驻足,抬头凝望我以前种过香草的窗台,看别人的轮廓偶尔印在玻璃上。瞥一眼过去和未来之间朦胧的屏障,我敏锐地察觉,身上的伤痕永远都无法恢复如初。
孩提时我就喜欢做白日梦,一直让可怜的母亲非常烦恼。我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经常会踩进水洼或走到水沟边上,甚至连疾驰而来的巴士也看不到,常被人拽回安全地带。这时我母亲就会抓狂,对我说 “魂不守舍的时候很危险”,或者 “要是你不注意周围发生的事情,就会出事。伊迪,你可得注意了”。
这事对她来说很容易,从来没有哪个女人会像她那样敏感、务实,但对于一个动辄喜欢假设、活在自己幻想世界中的女孩来说并不容易。我自然没有改掉做白日梦的习惯,只是更擅长掩饰罢了。但是,从某种程度而言,她说得没错,因为我一直沉浸在未来没有杰米的忧伤、阴郁的想法中,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手足无措。
五月末,我们在办公室接到了一个自称鬼语者的人打来的电话,他想出版一部讲述他在罗姆尼湿地和鬼魂邂逅的手稿。有新的潜在客户联系我们,我们自然会使出浑身解数让他们高兴,因此,我很快驾着赫伯特那辆非常古老的标致掀背车前往肯特跟他见面,希望能够得到他的垂青。我平常不大开车,尤其讨厌在车来车往的高速公路上驾驶,所以天刚破晓就出发了,希望路上没有那么多车,让我可以畅通无阻地离开伦敦。
我九点钟到达那里,会面进行得也颇为顺利,一番吹捧之后便与客户签了合同。中午时分,我又回到了马路上。此时路上已经相当繁忙,对赫伯特那辆车来说显然是个相当大的挑战,那辆车的时速不能超过五十英里,否则轮胎就可能报销。我行驶在慢车道上,但还是能听到人们不耐烦地按喇叭,司机们也在频频摇头。被人厌恶时心情肯定好不了,尤其是当一个人没有过多选择的时候。于是我在阿什福德下了高速,行驶到了乡村小道上。我的方向感一向非常糟糕,但储物箱里放着一本汽车协会的册子,我时不时拿出来看看,感到非常心安。
半个小时后,我彻底迷路了。我到现在也没弄清楚当时是怎么迷的路,过时的地图肯定难逃其咎,也可能是因为我一直在欣赏乡下的景色:点缀着风铃草的田野,长着野花的路边沟渠。我本应该多看看路。不管是什么原因,总之我没法在地图上找到自己的位置了,只知道正顺着一条乡间小路前行。路边的大树树枝低垂,在头顶搭成一道翠绿的拱门,最后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不过我并不怎么担心,至少那个时候并没有。在我看来,我正继续往前行驶,迟早能找到一个岔路口或者路标,甚至找个路边摊,那里会有人好心地在我的地图上画个很大的红叉。那天下午我不用赶回去上班,这些马路总有个尽头。我只须盯着点就行。
所以我才看到了那个地方,从相当茂密的常春藤中间伸了出来。一根古老的白柱上雕刻着当地村名,木质箭头指向四面八方。上面写着“米德赫斯特,三英里”。
我停下车,又看了一眼路标,顿时感到毛骨悚然。一种古怪的第六感在心中涌起,对二月份母亲那封失而复得的信的模糊记忆逐渐变得清晰。我下了车,像在做梦一样径直朝着路标所指的方向走去。我感觉像在一旁看着自己,像是知道自己会找到什么。没准我真知道。
跟我想象的一样,它们就在那里,就在半英里外的路边。高高地耸立着,部分掩在荆棘丛里,还有一排高高的铁门,曾经很气派,但现在已经歪斜,互相倚靠着,像是只有这样才能支撑对方的重量。小小的石质门楼上悬挂着一个标牌,锈迹斑斑,上面写着“米德赫斯特堡”字样。
心脏快速又沉重地撞击着胸腔。我过了马路,朝大门走去。我一只手抓着冰冷、粗糙、锈迹斑斑的栏杆,慢慢将脸靠在上面。我顺着往山丘蜿蜒而上的碎石车道看过去,车道从一座桥上经过,消失在后面一片浓密的林子里。
那里很美,枝蔓丛生,透着一丝哀伤,但让我叹为观止的并非景致,而是突如其来的似曾相识感。一准错不了,我以前来过此地。我曾经也这样站在大门前,从门栅之间向另一边望去,看着犹如破碎的夜空一样的飞鸟在树林上空飞翔。
回忆的细节喁喁细语,在记忆中找到了各自的位置,我像是踏进了编织的梦中。好像从前的我在某时某刻也曾经站在这里。我的双手紧紧地抓着门栅,这个姿势也让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以前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掌心的皮肤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夏日,我穿着我最漂亮的裙子,裙摆在暖暖的微风中起舞,眼角的余光瞄见了母亲高大的身影。
我往她站立的地方斜睨过去,发现她正看着那座城堡,那个位于遥远地平线上的黑影。我很渴,很热,想去从门缝中可以看到的荡着涟漪的湖里游泳,和湖里的鸭子、黑水鸡一起嬉戏,看蜻蜓在湖岸的芦苇丛里上下翻飞。
“妈。”我记得当时是这样说的,但她没有回答。“妈?”她扭过头来看着我。那一瞬间,我像是不认识她。我无法理解她脸上的表情。她在我面前成了一个陌生人,一个眼里藏着秘密的成年女人。现在想想,我能用懊恼、喜欢、伤感、怀旧描述她当时那种奇怪且复杂的表情,但当时我却丝毫读不懂。尤其是当她说了这样的话:“我犯了个错。我永远不该来,可惜已经太迟。”我更是不知所以。
我应该没有回答她,当时没有。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还没来得及开口,她便抓住我的手,拉得很用力,我的肩膀一阵疼痛。她拖着我往后穿过马路,来到我们的车停着的地方。我们走过去的时候,我嗅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香水味,现在,这股香水的味道更浓了,夹杂着那天灼热的空气,酸酸的。我看着两只麻雀飞过窗户,听到朱尼珀·布莱斯那封信到来时同样人的惨叫。
书和伯德夫妇
城堡的大门锁着,很高,无法攀爬,倒不是说如果大门矮一些,我就会爬上去。我向来不爱运动,不喜欢身体方面的挑战,那段失去的记忆重新涌上心头时,我那没出息的双腿早已变软。我莫名地感到思维短路,六神无主。一段时间过后,我觉得别无选择,唯有回到车旁坐一会儿,再想办法。最后,我的选择着实有限,因为我实在心烦意乱,根本没法开车,更别说长途跋涉回到伦敦。于是,我发动车,慢慢驶进了米德赫斯特村。
乍一看,那里与我那天驾车经过的其他村庄并无二致:一条孤零零的马路横过中间,一头是绿地,旁边有一座教堂,沿途还有一所学校。我将车停在当地乡村礼堂前面,仿佛看到一排排疲惫不堪的伦敦小学生,经过漫长的火车旅途后邋里邋遢、迟疑不决的样子。母亲以前的影像鬼魅般在我脑海中浮现。彼时,她还不是我的母亲。彼时,她什么都不是,只有对未知世界的一筹莫展。
我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试图平复纷飞的思绪,但并无多大用场。母亲当年定是回过米德赫斯特,我则与她一起。我们正是站在大门旁,她情绪很是不佳。我记得。但事情总是这样,一个问题找到答案后,又会引出一连串新问题,各种疑问在我的心里团团打转,像许多灰蒙蒙的蛾子正在寻找光亮,在我脑海里不停地拍打着翅膀。我们为何来这儿?她为何哭泣?她对我说她犯了个错误,到底是什么意思?她为何说为时已晚?三个月前,她为何对我撒谎,告诉我朱尼珀·布莱斯那封信没有任何意义?
这些问题不停地在我脑中飞舞,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一家开着门的书店前。在心乱如丝的情况下,去寻找某样熟悉的东西也是情理之中,我想。高高的书架,一排排整齐摆放的书让人感到莫大的安慰。油墨和封皮的味道,尘埃在太阳照进屋里的光束里飞扬,周围空气温暖静谧,我的呼吸顺畅多了,脉搏慢慢恢复如初,思绪也停下了扇动的翅膀。光线有些昏暗,这样反而更好。我像老师点名一样,看着最喜欢的作家和书名。勃朗特三姐妹的作品都有,狄更斯的作品也不少,雪莱的也有许多不错的版本,无须将它们从书架中抽出,只要知道它们存在已然足够。我用指尖轻轻拂去它们身上的灰尘。
我在书店徘徊,观察,偶尔把放错地方的书放回原位。最后,我来到书店后面一个空旷的地方。中间摆着一张桌子,上面陈列着一个特殊的门类——当地故事。历史书、咖啡桌上作为摆设的书和一些当地作家写的书,像《神秘故事》《凶杀和残害》《霍克赫斯特走私者的冒险》和《啤酒花种植的历史》等,都拥挤地堆在一起。中间有个木架,上面的书名我早已熟知:《泥人的真正历史》。
我深吸了一口气,将书从木架上拿了下来。
“你喜欢这本书吗?”店员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叠起手中的抹布,赫然站在近前。
“是的,”我恭敬地说,“当然。谁不喜欢呢?”
第一次见到这本《泥人的真正历史》时,我才十岁,因在学校生病而回到家中。当时我得的应该是流行性腮腺炎吧。小时候,患上这种病得隔离好几个礼拜。我当时肯定烦躁不已,让人难以忍受,因为母亲刚还对我微笑着表示同情,旋即眉头紧锁,神情坚忍。一天,她出了门,没过多久就回来了,又恢复了以往的乐观。她将一本从图书馆拿来的破烂不堪的书塞到我手上。“也许这个会让你开心点。”她试探地说道,“读者的年龄偏大,不过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只要你稍微用点心,我相信你能看懂。跟你以前看的书比较,这本书有点长,不过你一定要坚持读下去。”
我或许自怨自艾地咳嗽了几声以示回应,哪里知道我即将迈过一道高高的门槛,再也没有回头。我手里拿着的那样物品,简单的外观下隐藏着强大的力量。所有真正的读者都会有一本书、一段时刻,像我描述的那样。当母亲将那本在图书馆被借阅过无数次的书交到我手上时,我的那本书、我的那种时刻降临了。尽管我当时不知道,但在我深深地陷入泥人的世界后,真实的生活再也无法与小说中的世界一较高下。自那时起,我一直非常感谢佩里小姐,因为她当时从柜台后面递过那本小说,敦促母亲将书交给我时,要么误认为我的年龄比看上去的要大很多,要么瞥见了我的灵魂深处,感觉里面有个洞需要修补。我一直都相信原因是后者。毕竟,图书管理员的目的就是将书留给真正的读者。
我打开泛黄的封面,看了第一章,那一章描述了泥人在闪着光亮的黑色护城河中醒来时的情形,他的心脏开始跳动,那一刻有些恐怖,我很快着了迷。我神经很是兴奋,皮肤泛红,手指颤抖,满怀兴趣地一页一页往下翻。因为有许多读者先于我看过这本书,书页的一角均已变薄。无须离开家庭农场旅馆里那个塞满纸的沙发,我依然可以徜徉在那个宏伟却让人害怕的地方。泥人让我足不出户数日之久,母亲脸上又露出了微笑。我的脸消肿了,而我未来的角色也已定格。
我再次看着“当地故事”手写的标牌,然后回头问笑容可掬的店员:“雷蒙德·布莱斯是本地人吗?”
“噢,是的。”她将一缕秀发捋到耳朵后面,“他确实是本地人,住在米德赫斯特堡,书就是在那里写的,他也是在那里逝世的。米德赫斯特堡位于村外几英里的地方,是座宏伟的城堡。”她的声音突然流露出淡淡的孤独,“至少以前辉煌过。”
雷蒙德·布莱斯。米德赫斯特堡。我心跳加快。“他不会有个女儿吧?”
“有三个呢。”
“其中一个叫朱尼珀吗?”
“没错,她最小。”
我想起了母亲,和她记忆中那个十七岁的女孩。女孩进入教堂大厅时,气场顿变,她从那排被疏散的人中救下了母亲。那封一九四一年寄出的信在五十年后到来后,母亲哭了。我突然感觉要靠在某个坚实的东西上。
“她们三个仍然在世。”店员继续说,“可能是因为城堡的水,我母亲总是这么说。她们大体上身体都不错。当然,除了你提到的朱尼珀。”
“为什么?她出什么事了吗?”
“她患了老年痴呆症。我相信是家族遗传病。说来真是悲凉,据说她以前很漂亮,性格也挺活泼,而且是个很有前途的作家,但她在战争期间被未婚夫抛弃了,后来,整个人就变了,脑子变得糊里糊涂的。她一直都在等他回来,可他再也没回来过。”
我张开嘴,想问她的未婚夫去哪儿了,但她说得正起劲,显然不会理会我的问题。
“幸亏有她两个姐姐照顾她,她俩也是少有的好人,经常做各种各样的慈善,要不她肯定就被打发到收容所里去了。”她看了看身后,确保没有外人,往我这边凑过来。“我记得我小时候,朱尼珀经常在村子和田野里逛荡,谁也不会打扰,只是漫无目的地走着,常常会吓到当地的孩子。不过话又说回来,孩子们就是喜欢些一惊一乍的事情,不是吗?”
我热切地点点头。她继续道:“不过她绝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也从来不会陷入那种无法脱身的麻烦。其实每个村子都需要个怪人。”她微微颤动的嘴唇绽出一丝微笑。“鬼魂就只会找这样的人了。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看看这本书,里面都写着呢。”她拿起一本叫《雷蒙德·布莱斯的米德赫斯特堡》的书。
“我要了。”我说,将十英镑纸币递给她,“《泥人》那本也要了。”
我拿着用棕色牛皮纸包好的书,正要走出书店,她在后面喊我:“如果你真感兴趣的话,应该考虑去里面看看。”
“去城堡里面吗?”我回头望着书店的阴影部分。
“你会想见见伯德太太的。她住在坦特登路的家庭农场旅馆里。”
农场旅馆位于我来时的路上,离书店几英里,是一栋石砌小屋,墙面贴砖,周围是繁花盛开的花园,后面还有几栋别的农舍。屋顶有两扇采光窗,一群白鸽在高高的砖砌烟囱上方振翅盘旋。铅窗开着,迎接温暖的好天气。菱形镶板在午后的阳光下闪着炫目的光。
我将车停在一棵巨大的树下,郁郁葱葱的树枝令小屋的边缘留下一片阴影。尔后我走进温暖阳光照射下的花草丛。令人陶醉的茉莉、飞燕草、风铃草盈满砖石铺就的小路。两只肥肥的白鹅摇头晃脑地经过,面对我这个不请自来的陌生人,它们连停都没停。我随即走了进去,从灿烂的阳光下走进一个光线昏暗的房间。离我最近的墙面装饰着城堡和庭园的黑白照,根据上面的文字说明,我发现这些照片均是《乡村生活》杂志于一九一○年拍摄的。房间另一边有个放着金色接待牌的柜台,柜台后面有个身材矮胖、穿着深蓝色亚麻制服的女人,她在等我。
“呵呵,想必你就是那位来自伦敦的年轻客人了。”她的眼睛在圆圆的玳瑁色眼镜框下眨了眨,见我一头雾水,她笑了笑,“书店的爱丽丝已经打过电话,说你可能会过来。你肯定是直接过来的,伯德觉得你得一个小时之后才能到呢。”
我看到她后面挂着一个漂亮的鸟笼,里面有一只黄色的金丝雀。
“他正准备午餐,但我说我只要一关门,把牌子挂出去后,你准会来。”她咯咯笑起来,常年吸烟的嗓子听起来有些沙哑。我想她应该年近花甲了,但只有比她年轻得多的人才会这样笑,看起来她比给人的第一印象要活泼得多。“爱丽丝告诉我你对城堡有兴趣。”
“是的。我想去里面看一看,是她让我来这儿的。我需要登记一下吗?”
“哎呀,当然不用,用不着这么正式。去那里参观我说了算。”她挺了挺紧紧箍在亚麻制服里的胸,又收了回去,“应该说是以前我说了算。”
“以前?”
“噢,没错,这活还挺有意思的。当然,以前都是布莱斯小姐亲自打理。她们是从五十年代开始经营的,以此筹集维修城堡的资金,这样就不用国民托管组织①来管理了。你放心,珀茜小姐绝不会允许国民托管组织打理城堡的。不过,后来维修费用有点儿高了,谁都会有比较拮据的时候。珀茜小姐后来也有些力不从心,这时,我很乐意过来照管一下。过去,我有时候一个礼拜要忙五天,不过,最近来的人少了。人们貌似忘记了这个老地方。”她用探询的眼神看着我,像是期待我能解释人类为何如此变化无常。
“呃,我很想进去看看。”我满怀希望,轻快地说。或许有些太迫切了。
她有些惊愕地看着我。“当然没问题,亲爱的,我也想带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已经不再经营这样的旅游活动了。”
失望袭来,一度压得我无法言语。“噢。”我终于开口道,“噢,可惜。”
“是可惜,但是珀茜小姐心意已决。她说她讨厌开放城堡后,那些无知的游客到处扔垃圾。爱丽丝误把你带到这里我也不好意思。”她无助地耸耸肩,我们尴尬地沉默了一阵。
我本想礼貌地告辞,但就在进入米德赫斯特堡参观的可能性逐渐消退时,我发现生命中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让我这般强烈想要拥有。“只不过——我是雷蒙德·布莱斯的忠实拥趸。”我听见自己说,“如果我不是小时候看了《泥人》,我想我最终不会从事出版行业。我想我不会……我是说,也许你可以好好帮我说说,向主人保证,我不是那种在他们家乱丢垃圾的人呢?”
“这样啊……”她蹙起眉头想了想,“城堡确实是个参观的好去处,没有人比珀茜小姐更为她的住处感到自豪了……你说你是从事出版行业的,对吗?”
我灵光一闪,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对伯德太太那个时代的人而言,刚才那番话多多少少跟高贵的舰队街①有些关联,暂时可以不用理会那间贴满纸的寒酸小卧室以及我拮据的经济状况。我就像一个即将溺水的人看到一条筏子一样,赶紧抓住机会。“我是诺丁山比林与布朗出版公司的。”我随即记起了赫伯特在我小小的升职派对上给我的名片。我从来没想过要正儿八经地把名片带在身上,不过这东西做书签倒是非常便利,所以我将一张名片夹在了手提袋中那本《简·爱》里,用来排队的时候阅读。我像赢得乐透大奖一样,将那张名片递了出去。
“副主席,”伯德太太看着名片,从眼镜片后面打量着我。“很好。”我想我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了一丝尊敬。她捏着名片一角,紧绷着嘴唇,微微颔首,算是做出了决定。“好吧。给我一分钟,我打个电话给两位老姐姐,看能不能说服她们,让我今天下午带你去参观一下。”
伯德太太对着一部老式电话小声说话时,我坐在一把装有软垫的扶手椅上,打开新书的牛皮包装纸。我轻轻拿出那本有着闪亮封面的《泥人》翻阅着。正如我所说,在某种程度上,雷蒙德·布莱斯的故事决定了我的整个人生。光是拿在手里,我就能全方位地了解自己。
修订版的封面设计与将近二十年前母亲从西巴尔内斯图书馆为我借的那本并无二致。我兀自笑了,发誓要买个大信封,一回家就把书寄给她们。这样,总算可以还了二十年的陈年老账。
当年,腮腺炎好了之后,我也该将《泥人》还给佩里小姐了,但那本书却不见了。
无论母亲怎么找,无论我怎样信誓旦旦要把书找出来,书都没出现,甚至连我经常掉落东西的床下也没有。遍“寻”不着后,母亲带着我去图书馆认错。佩里小姐用向来让人畏缩的眼神盯着可怜的母亲,母亲自是羞愧得无地自容,但我当时只是美美地想,那本书归我了,心中并无多少愧疚。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偷窃,但我就是忍不住。很简单,我和那本书属于彼此。
伯德太太将电话放回架上时,传来塑料相碰的沉闷声,我吓得微微一抖。从她拉长的脸上我立刻判断出不是好消息。我起身,拖着脚步走到柜台。我的左脚已经发麻。
“其中一位布莱斯小姐今天不是很舒服。”伯德太太说。
“噢?”
“最小的那个病了,医生已经在路上了。”
我尽量掩饰内心的失望。一名老妇人得了病,如果我表现得非常失望很不合适。“太糟糕了,她没事吧?”
伯德太太摆摆手,像是正在驱赶一只没什么危害却极度讨厌的苍蝇,以此打消我的疑虑。
“我确定她会没事的。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小时候就发作过。”
“什么意思?”
“她们说她忘记了时间,她通常在过度兴奋后就会发作,心率会不正常,不是太快就是太慢,我不记得了。她经常会昏过去,醒来后无法记起自己做过什么。”她紧闭嘴唇,考虑着表达怎样的情感会更合适。“今天,她的两位姐姐要忙于照顾她,不想有人打扰。不过,其实她们也不想将你拒之门外。房子需要客人,她们说。这些老太太还真有趣,坦白说,我十分惊讶,她们以前可不怎么待见客人。不过,我觉得可能因为里面光是她们三姐妹走来走去,怪冷清的。她们建议你明天去,上午十点左右如何?”
我不禁感到一阵焦虑。之前我并没打算留下,但想到我就这么一走了之,不去城堡里看看,心底突然涌现出一丝忧伤。失望的情绪在心头弥漫。
“我们刚取消了一个预订,所以,如果你愿意,恰好可以腾出一个房间给你。”伯德太太说,“还包括晚餐。”
我周末本来还有工作,第二天下午赫伯特需要车去温莎,而且我也不是那种临时起意决定在陌生的地方待一晚上的人。
“好的。”我说,“我住下了。”
《雷蒙德·布莱斯的米德赫斯特堡》
趁伯德太太处理文书工作,登记我名片上的信息时,我含糊地说了些客套话,便溜到后门那里,偷偷向门外瞟去。我看到一个农家庭院,里面有一个牲畜棚,一个鸽舍,还有个锥顶建筑,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一间烘干室。一个圆形水池静静地坐落在院子中央,两只胖嘟嘟的鹅划过被太阳照得暖暖的水面,昂首挺胸地游着,荡起的涟漪一层接一层朝石板边缘扩散。远处,一只孔雀正在修剪过的草坪边缘巡视领地。草坪是一道分界线,这边是被人精心照料的庭院,那边是一直延伸到远处开阔草地的野花草甸。我站立的门口阴影幢幢,仿佛给洒满阳光的花园镶了个边框,春天的花园像一张老照片,突然间苏醒了过来。
“漂亮吧?”伯德太太忽然在我后面说,她走过来我都没有发现,“你听说过奥利弗·塞克斯吗?”
我说没有,她点点头,显然十分高兴可以给我讲解一番。“他是个建筑师,在他的那个时代非常有名。不过他是个十分古怪的家伙,在苏塞克斯的彭布罗克农场有自己的房子。二十世纪初,雷蒙德·布莱斯将第一任妻子从伦敦带回来后不久,曾委托塞克斯对城堡进行了一些改造。这是塞克斯最后从事的工作之一,之后他便不知去向,消失在他自己认为的伟大旅程中。他亲自监督设计了一个很大的圆形水池,我们面前这个就是那水池的缩小版。他在城堡周围的护城河上费了很多工夫,为太太改建成了一个豪华的环形大浴场。布莱斯太太擅长游泳,据说她酷爱运动。他们以前喜欢将……”她将一根手指放在脸上,皱起额头,“是一种化学物质,噢,亲爱的,叫什么来着?”她将手指拿开,提高嗓门叫道:“伯德?”
“硫酸铜。”一个空洞的男声传来。
我再次瞥了一眼那只正在笼子里寻找种子的金丝雀,又看了看挂着照片的墙壁。
“对,对,就是这种东西。”伯德太太继续不慌不忙地说,“硫酸铜可以让泳池变成湛蓝色。”她叹了口气,“不过现在已经过了很久了。可惜的是,塞克斯的护城河几十年前被填平了,他的圆形泳池变成了鹅的家,里面全是泥巴和鹅粪。”她将一把沉沉的铜钥匙交给我,拍拍我的手,让我抓紧了。“我们明天就步行去城堡。天气预报说明天是个大晴天,从第二座桥上可以看到美丽的风景。我们十点钟在这里见面好吗?”
“你明天约了教区的牧师,亲爱的。”那个不紧不慢的声音再次飘然而至,像是从镶嵌的木板后面传过来的。不过,这次我捕捉到了声音的来源。接待台后面的墙上隐藏着一扇几乎看不见的小门。
伯德太太抿着嘴唇,像是在思考这个棘手的变故,然后慢慢点点头。“伯德说得对。噢,真是可惜。”不过她又十分轻快地说,“不要紧,我会给你写个说明,告诉你该怎么走。我也会尽快办完手头的事然后到城堡去见你。我们只会待一个小时,我不想打扰太久,布莱斯小姐年纪非常大了。”
“一个小时挺好的。”吃午饭的时候我就可以回伦敦了。
我的房间很小,屋子中央有一张四柱床。花饰铅条窗下面挤着一张狭窄的写字台,另外还有一些别的小物件。但外面的风景极好,房间在农场的后面,从窗户可以看到我之前在楼下门口看到的那片草甸。不过,从二层能更好地看到往城堡绵延的山丘,我恰好能看到林子上头直冲天际的塔尖。
有人在写字台上留了一张折叠整齐的格子图案野餐垫,还有一个装满水果的果篮。天气暖暖的,庭院很美。我拿起一根香蕉,将野餐垫夹在胳膊底下,拿着新买的书《雷蒙德·布莱斯的米德赫斯特堡》,再次下了楼。
庭院中的茉莉让空气变得甜蜜,白色的大光束从草地一侧木凉亭的顶端倾泻过来。大金鱼在池子水面下慢悠悠地游着,来来回回地摆动圆滚滚的身子,向午后的阳光献着殷勤。感觉极美,但我并没有多加停留,远处有一片树林正召唤着我。我迂回穿过长草甸中的野生金凤花,向那边走去。虽然未到夏天,但天气非常暖和,空气干燥。到达树林边时,我的发际线上渗出了汗珠。
我将小毯子摊开铺在一块有着斑驳光影的地方,踢掉鞋子。附近有条浅浅的小溪潺潺地流过石头,蝴蝶随着微风轻盈起舞。那床毯子闻起来有股皂片和碎叶的味道,让人心安。我坐下后,草甸里高高的草将我围住,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安静地待着。
我将《雷蒙德·布莱斯的米德赫斯特堡》放在弯曲的膝盖上,手指拂过封面。上面是以不同角度排列的黑白照片,像是从谁的手中掉落时恰巧被人抓拍到的一样。穿着老式裙子的漂亮孩子,波光粼粼的水池旁许久以前的野餐,一群在护城河边摆着造型游泳的人。照片上的人们凝视着镜头,目光似有几分魔力。
我翻开第一页,开始读起来。
第一章 肯特郡人
“有人说泥人不是生出来的,而是像风、树木和土地一样,一直都在。但他们错了。所有生物都是生出来的,所有生物都有家,泥人也不例外。”
对有些作家而言,小说里的世界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去攀登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大山,去描绘绝妙的奇幻国度。但是,对于雷蒙德·布莱斯而言,跟他那个时代为数不多的小说家一样,家才是他作品忠实、丰富和根本的灵感之源。在他长达七十五年的书信和文章中都隐含着一个共同的主题:雷蒙德·布莱斯显然是个恋家的男人,他将他的祖先几个世纪以来的专属之地作为自己休憩、避难的场所和最终的信仰之地。很少有作家像布莱斯一样,他在为年轻人写的哥特式故事《泥人的真正历史》中,将自己的家设为小说里的场景。然而,在这部里程碑式的作品问世前,这座城堡就傲然矗立在肯特青翠树林中的肥沃高地上。那里有适合耕种的农田、飒飒作响的黑暗森林,还有充满欢乐的花园。它们与城堡遥遥相望,共同成就了雷蒙德·布莱斯。
雷蒙德·布莱斯于一八六六年夏天最热的一天出生于米德赫斯特堡的二楼,是罗伯特·布莱斯和雅典娜·布莱斯的长子。他沿用了祖父的名字,祖父的财产是在加拿大的采金区获得的。雷蒙德是四兄弟中最大的一个,他们中最小的蒂莫西惨死在一八七六年的大暴风中。雅典娜·布莱斯还是个小有名气的诗人,小儿子的死令她伤心欲绝。据说儿子下葬后她就得了严重的抑郁症,后来再也没有恢复过来。最后,她从米德赫斯特堡的塔楼上一跃而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留下丈夫、诗稿以及三个未成年的儿子。
相邻的页面有一张漂亮女人的照片——她乌黑的头发梳得非常精致,正靠在一扇开着的竖框窗户上,凝视着按高矮顺序排列的四个小男孩。照片拍摄于一八七五年。许多早年拍摄的业余照片都是乳白色的,这些也不例外。照片拍摄的时候,那个最小的男孩蒂莫西肯定在动,因为他的笑脸变得模糊了。可怜的小家伙,他当时并不知道自己只有几个月可活了。
我快速浏览着接下来的段落,有他那位生活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寡言父亲的介绍,有他被派遣到伊顿以及后来获得牛津大学奖学金的介绍,最后是他成年后的情况。
一八八七年从牛津大学毕业后,雷蒙德·布莱斯搬去了伦敦,向《笨拙杂志》投稿,从此开始了他的文学创作生涯。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他出版过十二部剧本、两部小说、一部儿童诗集。然而,从他的信中可以看出,尽管在事业上取得了不错的成就,但他在伦敦的生活并不快乐,他渴望童年那种丰富多彩的乡村生活。
直到一八九五年跟穆丽尔·帕默斯顿结婚后,他才对城里的生活不再那么挑剔。穆丽尔也受到众人的交口称赞,据说“是当年初入社交界的少女中最端庄的一位”。从他的信中可以看出,这段时期他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他和帕默斯顿小姐是经共同的熟人介绍相识的,所有报道都显示他们极为般配。两人都喜欢户外活动、填字游戏、摄影,可谓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人还频频在报纸的社交版面上露面。
其父于一八九八年去世后,雷蒙德·布莱斯继承了米德赫斯特堡,他带着穆丽尔回到这里定居。那段时期的许多消息声称夫妻两人一直希望怀上孩子。然而,搬去米德赫斯特时,雷蒙德毫不避讳地在信中表达了担忧——他还没有做父亲。在接下来的好几年里,他们都没能尝到做父母的喜悦。直到一九○五年,穆丽尔·布莱斯还写信给母亲坦承自己十分烦恼,担心她和雷蒙德“终不会得到孩子这份上天的礼物”。不过,在这封信寄出去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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