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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继匪我思存后最虐心女王玄默
作者极其擅长写虐文,催泪度极高,是继匪我思存后最虐心的作者。文章风格为:在虐中带宠,在宠中带虐,《旧爱半醒》中有很多句子都触动人心:人这一辈子,总该有一次放纵,让你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还能此生无悔。
★亡命女间谍和暖心男上演致命情深
旧爱半醒》的女主角是亡命天涯女,男主角是儒雅暖心男。讲述了一场致命情深的恋情,牵扯出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故事。他们从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却走上一段爱而不得的歧路。这一生,旧爱太美,只能半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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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终身最爱》里情深不寿的华先森吗?华先森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很少说爱,但相信陪伴是人世间最长情的告白。他认为这世界有一千种爱情,最幸福的莫过于,我知你爱我。
★封面装帧采用外封外翻的设计,精美雅致,值得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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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这是每个人求而不得的爱,幸好我始终相信,还有你的爱,值得过沧海。
她曾经为了一个人,褪尽繁华,世界逃亡。她去过那么多地方,看过几千次黎明,再也没能遇到熟悉的温柔。
他是她猜不透、悟不穿的谜。他温文尔雅,几乎成为所有女人的一场梦,却独独甘愿为她倾尽温柔,预谋一场旷日持久的私奔。
大雨倾盆,他们在最坏的时间相遇,她是劫犯,而他却是人质。她努力为他重新开始新生活,一座城,一个人,一颗钻石,串联起无数记忆碎片,阴谋与冲突接踵而至,两个人平静的生活再度被打破。他看似无害,却手握她不知道的秘密,他……究竟是谁?
这一生,旧爱太美,只能半醒。原来她所有困苦的岁月,竟都是为了遇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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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玄默,八五后,典型双子女,就职于知名网络公司,闲暇写作,热爱文字及传统文化。喜旧物,偏好玩香与串珠,期待一场盛大极致的感情,愿今生能织梦为生。
始终保持对文字的敬畏之心,不忘初心,方能始终。
谓沉静不语——是以玄默。
已出版作品:《此生不渝》《终身最爱》《余爱未了》《山河永寂》《我为你而来》《我在传说里等你》。
新浪微博:http:weibo.comxuanmo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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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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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第一章 做全世界的女王
她时常回想,这场相遇未免狼狈。如果还有机会,她多想能像黛西说过的那样,女人就应该站在阳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这样她遇到他的时候,才能是个光鲜漂亮的好姑娘。
第二章 他是女人的一场梦
当一个人开始为了另一个人改变的时候,往往已经注定日后无怨无悔。
第三章 不可猜测的暗喻
人生多歧路,只恨相遇太晚。没有人富有到可以赎回自己的过去,她必须面对自己犯下错的过往,却已经没有力气再重来。
第四章 我怎么会想起你
人这一辈子,总该有一次放纵,让你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还能此生无悔。
第五章 走失在回忆里
唐颂不再说话,却慢慢将她的长发缠绕在手指间,轻轻地说:“你一直很美。”好像很久很久之前,他就见过,想念过,深爱过。
第六章 再见,但是我爱你
莫桑深深地吻他,一手推开唐颂那一侧的车门。外边的雨顺着风刮进来,她的红发被吹散。千回百转,她是他永远过不去的劫。
第七章 曾起和你天荒地老
她发现自己想到了天荒地老,就这么躲在狭小的空间里和他纠缠着死去,不理外边的世界,永无止境地坠落下去,这个幻想几乎让她激动到战栗。
第八章 我们私奔吧
我爱你,我是你的爱人。造人之初,我是你心口被剥离的血肉和灵魂,最终要回归到你所在之处。
第九章 穷途末路的光
人这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故乡,回归一座城,爱上一个人,以至于老去的时候,可以对后来的人说曾经。
第十章 你在苏黎世的从前
她迷恋他,这就像一种毒,渗透到血液里,最大程度影响人的感官,牵一发动全身,细枝末节都能让人隐隐战栗。
第十一章 叫我唐太太
她听着他的心跳,就像吃了甜腻的巧克力一样,让她整个人都快要融化。
第十二章 终不能幸免
她是他生命里最失控的一场意外,在他最反感的小旅馆里,在昏暗不明的灯光下,他莫名其妙就没能离开。
第十三章 如果没有遇见你
她的前半生已经糟糕透顶,要用多少余生去换,才能留得住他一个笑容。
第十四章 你给的真相
穷途末路的时候,那个男人选择自首。她发现自己竟然拿不住轻飘飘的几张纸,眼看着它们掉在地上。
第十五章 爱情最终是一场归途
原谅我碰到每一张脸,都有你的一瞬间,就像从不曾远离。苏黎世那一年,蓝灰色的城池,还有你纵容我微笑的眼。
第十六章 但愿人长久
爱上一个人就想天长地久,天塌了也想躲在他身后。
《终身最爱》小剧场之鱼
《终身最爱》小剧场之隋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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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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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爱半醒》金句:
○当一个人开始为了另一个人改变的时候,往往已经注定日后无怨无悔。
○人生多歧路,只恨相遇太晚。没有人富有到可以赎回自己的过去,她必须面对自己犯下错的过往,却已经没有力气再重来。
○人这一辈子,总该有一次放纵,让你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还能此生无悔。
○我爱你,我是你的爱人。造人之初,我是你心口被剥离的血肉和灵魂,最终要回归到你所在之处。
○人这一生都在寻找自己的故乡,回归一座城,爱上一个人,以至于老去的时候,可以对后来的人说曾经。
○她迷恋他,这就像一种毒,渗透到血液里,最大程度影响人的感官,牵一发动全身,细枝末节都能让人隐隐战栗。
○原谅我碰到每一张脸,都有你的一瞬间,就像从不曾远离。苏黎世那一年,蓝灰色的城池,还有你纵容我微笑的眼。
○爱上一个人就想天长地久,天塌了也想躲在他身后。
《旧爱半醒》精彩试读
楔子
她曾经爱过一个人,爱得险些粉身碎骨,那是她犯过最愚蠢的错误。
莫桑站在滴水的屋檐下,这里是修理厂的后墙,昨晚下过雨,今天天气格外好,如果站在视野开阔一点的地方,几乎能看清远方山脉上的积雪。
只有她一个人等在那里,黑色墨镜,暗红色的头发。她轻轻抬起手来挡住阳光,仿佛只是名游客,偶然迷路,对前方古老的中世纪建筑分外感兴趣。
这里是苏黎世的旧城区,道路古老蜿蜒,分岔路总让游人手足无措,但也因此让另外一些人最为中意,比如间谍,而且是刚刚完成任务的。
墨镜后的眼睛已经看清四下环境,她想,即使发生意外紧急撤离,她也可以避开的。
警车的声音依稀从河对岸传来,明显已经越靠越近。
她侧过头装作在打电话,手指按住耳机:“K?要不要我离开这里?”
“听着,”蓝牙耳机里那个人的声音依旧沙哑,他停了几秒才接着说,“我亲爱的小猫,停在那里不要乱跑,我马上开车过去接你。黛西会处理那些麻烦的,看到河对岸了吗?那些跟屁虫……不不,再远一点,教堂第五层,彩色玻璃之后……黛西在那里。”
这个人一直有着让人无语的逻辑,他似乎对那块玻璃情有独钟:“你看到了吗,那上边是大天使……”
去他的彩色玻璃。她视力再好,也不想欣赏一公里外的教堂。
风越来越大,莫桑的头发挡住了视线。她向后靠在墙壁上,不耐烦地说:“黛西最近在减肥,叉子都拿不动,你最好祈祷上帝,保佑她能一枪打中,不然拦不住警车,还在市中心引起骚动,我就只能带着怀表一起跳河了。”
说着,她从兜里拿出一个天鹅绒的小袋子,放在指尖上晃,眼睛却盯着河对岸的情况。
如果不出意外,任务目标已经到手,她的同伴应该负责掩护她甩掉当地警方。
但是今天,她总觉得哪里不对。
莫桑晃着价值不菲的古董怀表,忽然停下手指的动作。她笔直地看向前方,她藏身的小巷,河对岸呼啸而来的警车,以及所谓的彩色玻璃……
它们在一条直线之上。
而她躲在一家修理厂隐蔽的后墙之下,身侧是庞大的汽油桶。
如果开枪的人没有瞄准警车,而是她呢?
简直像是下意识的反应,莫桑猛地站起身。她意识到这一点后涌起前所未有的不安,开始顺着墙壁向另一侧跑去,直到远离原位置,她才沉下声音,对着耳机说:“K,昨晚你答应过我,拿到怀表完成这次任务,你就和我去……”
余下的话被巨大的爆炸声吞没。
子弹击中了油桶,瞬间腾起火海。
她的声音被巨大的风声撕成碎片,透过蓝牙耳机传到一公里之外。彩色玻璃之后站着的并不是黛西,而是一个男人。
“再见,我亲爱的小猫。”
TAC-50,这枪可并不省力,风阻太大,竟然没有击中她。
K低声咒骂,随即又看向远方的火光低沉地笑,反正那里还有那么多油桶……要怪就怪宝贝你刚好经过那个危险的地方。
K悠闲地腾出一只手想要摘掉耳机,停了一下,最终他还是说了最后一句话:“亲爱的,知道吗,你的孩子……不是我的。”
耳机里只剩下吵人的碎裂声,以及行人惶恐的尖叫。
她早该知道,如果K在接她来的路上,怎么会看见彩色玻璃上是大天使。
她早该知道,他非让自己停在那种危险的地方等,到底为什么。
她也早就该看透,他如果真的想和她脱身,根本就不会在意这次任务。
以前她绝对不是这么愚蠢的人,但是黛西曾经说过,K对于莫桑,就像甜食对于她一样,都是致命的。
她们这种人,没了理智,往往就容易没命。
爆炸太过突然,莫桑倒下的时候,再也没能听清K后半句话。
她意识到他提到了孩子……可是她睁大眼睛,却只看到一片浓烈的光,全世界瞬间失焦。
这就是她爱过十年的人,最后送给她的分手仪式。
三年后,叶城。
“你们先去医院吧,我在前边下。糖糖要漫画杂志,我去便利店找找。”唐颂说完,车子已经停在街边,不远处就是一家随处可见的连锁便利店。他推开车门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天,叶城这两天一直没放晴,下午三点,天阴得让人昏昏欲睡。
车里的随行立刻递出一把雨伞:“可能要下雨,我们还是在这里等吧。”
“没事,我一会儿自己走过去。”唐颂接过伞,直接进了那家不起眼的便利店。
这里距离佑仁私立医院不远,只差两条街,只是唐颂一般很少步行经过,也是第一次进这家店。
他穿了件很简单的蓝色衬衫,袖子挽了一半,一边接起手机,一边盯着面前的杂志架问:“糖糖,你到底要哪一期,是粉色封面的还是蓝色的?”
店里人很少,收款的店员正在犯困,忽然听见有人说话,立刻坐直了往这边看,角度刚好,虽然看不见正脸,但进来的男人明显极有气质。
他拿了一把雨伞,正文质彬彬地讲电话,只是问的内容有点滑稽:“嗯,你是要裙子上有花的呢,还是有白色翅膀的?好……”
唐颂耐心地问清楚,弯下腰翻找,刚看到糖糖说的那一期,突然身后有人撞了过来。他回身看,只看到一袭暗红色的长发,对方显然是个女人。她背对着他,同样弯着腰,衣服有些污渍,不知道正在看什么,浑身轻颤。
她撞了他也没回头道歉。
唐颂上下看看,最终转过身继续找杂志。
他去收银台付款的时候,余光看到那个女人面前的货架,摆着的是应急纱布和双氧水。
前后不过五分钟的时间,雨已经落下来,被风打在玻璃上,腾起一片浓稠的水雾,很快就看不清外边的一切。
店员看着那本花花绿绿的漫画杂志被摆在柜台上,它与唐颂站在那里温文尔雅的样子格格不入,于是她一边扫条码一边红着脸问他:“先生,你女朋友还看这种杂志吗?真可爱……”
唐颂笑了笑:“不是女朋友,是……”
话还没说完,旁边有人直接把一堆东西砸了过来,零零散散的吃的东西和一些应急的止血纱布被甩到柜台上,而始作俑者像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样,随后扑到唐颂身边的空位,还是那样弯着身子催促:“快点!”
她低着头,头发很长,是古怪的红色,语气凶恶,显然毫无善意。
唐颂当前,那店员不客气了:“急什么?排队!”
那女人并不理会,双手撑在柜台上,呼吸急促。唐颂交完钱准备离开,走了一步却又退回来,开口问她:“你还好吧?”
他的话让人听起来很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嗓音的缘故,他总能控制得恰到好处,不疾不徐,礼貌而让人无法拒绝。
这场雨很大,空气里有雨水吹进来的腥气,以及一些别的什么。
他面前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弄湿了,腰侧的地方紧紧裹在身上。
唐颂盯着她的衣服微微皱眉,看她不说话,他忽然又折返回去。
店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耐烦地一样一样给她扫条码,扫完之后看到她扔出一堆纸币,花花绿绿,却没有一张能用,立刻大声说道:“小姐,我们这里不收外币。”
红发女人依旧撑在柜台上,似乎说不出话。
唐颂刚好走回来,又去拿了把雨伞,和她要的那些东西堆在一起,然后和她说:“外边雨大了,你不带伞是出不去的。”
她终于抬起脸,唐颂看清她苍白的脸色,以及明显混血的特征,他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却被她抓住了手臂,她呼吸很急,直接说道:“先帮我付了。”
“你们认识?”店员已经有点看不过去了,这女人一身狼狈,莫名其妙。
“我……”她似乎连说话都已经很吃力,不知道是汗还是别的什么让她漂亮的红发贴在颈侧,她又继续补充道,“我刚回来,没来得及换钱,之后还你。”
唐颂一直站在原地看着她,一瞬间竟然有些出神。直到她手上抓着他的力气越来越大,他停了一会儿,慷慨让步,带着笑意点头:“好。”
他很快要了袋子,帮她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去,伸手扶着她往外走。
玻璃门被推开的一瞬间,风雨迎面而来。
叶城的雨一旦下起来就声势浩大,一整日的阴霾被风硬生生地撕裂,而光似乎仍旧很远。车声人声混着雨声,街上渐渐什么都听不清,足够掩饰一切。
唐颂轻轻开口和身边的人说:“你要尽快止血,否则就算你撑得住,衣服上也要让人看出来了。”
话音刚落,他背后立刻被什么东西抵住。斜后方的女人警觉地抬头盯着他看,脸色越发不好。
他盯着她笑了,分明觉得她的目光像是遇到危险的猫。这种动物永远这样,在必须寻求帮助的时候还有不被驯服的天性。
唐颂做了个嘘的手势:“别紧张,我只是恰好发现你衣服上都是血而已。”
“按我说的做,如果你喊人,或者想跑,后果自负。”身边的女人一边说着,一边手上用力。
唐颂清楚地感觉到来自身后的威胁,顺势点头说:“好,不过……你需要我做什么?抱歉,我不是医生。”
他确实不像医生,倒像能站在讲台上的儒雅男人,风度气质刚好,即使受人威胁,也不卑不亢。
总之当时的莫桑一直认为,他只是她被迫劫持的路人而已,无辜,也应该无害。
所以她看了看周围,目光停在十几步之外的公共电话亭上,对他说:“去电话亭,慢慢走,我们装作情侣。”
唐颂轻轻“嗯”了一声,身后的女人很亲昵地挽住了他的手臂,在外人看来,她似乎真的只是在和他撒娇,却没人看到她另一只手上的威胁。他就这样受她逼迫走到电话亭里,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她的喘息,一道玻璃的距离,仿佛几步之遥已经与世隔绝。
她终于有点撑不住了,靠在隔板上捂住腰侧,厉声冲他说:“帮我打个电话。”她需要有人来接她走,否则这样下去,肯定会被发现。
“我有手机。”
“给你留下号码报警吗?”
唐颂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拿起电话听筒问她:“那你就不怕我听一次也能记住?还是你准备之后杀人灭口?”
他似乎从容不迫,丝毫没有为突如其来的劫持所紧张,他说完背对她站了一会儿,却依旧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号码?”
身后还是没有回音。
唐颂慢慢伸手到背后,握住了拿枪的那只手,冰凉,消瘦,却毫无疑问地带着危险的美。直到他转过身扣住她的手腕,对方都没有反抗。
她晕过去了,手却还记得牢牢保持一个威胁自保的姿势。
外边依旧风雨大作,街上的行人匆匆而过,根本没有人往电话亭里多看一眼。
乱世浮生,有些事是逃不开的,比如这样让人压抑的天气,循环往复,似乎总有定数。
唐颂看着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电话:“雨大了,你们回到刚才的便利店来接我。嗯,顺便跟敬瑶说,今天有急事先回去,改日再去医院看她。”
这就是他们的相遇,莫桑像是一颗危险的炸弹,甚至还带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枪伤,在大雨滂沱中踉跄而来。直到她醒过来她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
可惜很久之后,她时常回想,这场相遇未免狼狈。如果还有机会,她多想能像黛西说过的那样,女人就应该站在阳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这样她遇到他的时候,才能是个光鲜漂亮的好姑娘。
人人都有机会,只有她从来都不是好姑娘。
她遇到唐颂的时候,千疮百孔。
莫桑伤得不重,但是太累了,昏沉地睡了很长时间才醒。
一睁开眼,她先看见天花板上的浮雕,那是用木头刻出的古老纹样,带着历史的气息,但明显光洁如新。
她适应了一会儿光线,顺着这个角度往前看,房间大而整洁,开间光线好,另一侧全部是玻璃幕墙。她躺着缓一口气,让自己清醒一点,很快就确定这房间的主人一定有某种程度的洁癖,所有东西几乎一尘不染,连笔架的摆放角度都刚刚好。
她感觉到自己的伤口被处理过,但依然疼痛,却不再难忍,于是她摸索着,发现自己的枪已经被收走。
一双手忽然而至,轻轻拍了拍她身上的薄被,唐颂的声音依旧很轻,对她说:“别乱动,休息一会儿。子弹取出来了,只差一点就伤到骨头。”
莫桑心里一惊,侧过头看他。唐颂半靠在斜后方的木架上,安安静静,她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到。
她看着他走过来,逆光的男人穿着居家服,良善而无害,他手里拿着书,有传统的线装封面,一切因他而变得格外闲适,好像这真的只是一个平常的午后。
莫桑盯着他的脸,忽然发问:“我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唐颂合上书坐在床边,也看着她问:“我有这么大众脸?”
他的反问让人哑口无言,停了一会儿,莫桑笑起来:“不,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许见过你也不一定。”
她笑起来很好看,混血,年轻,眼角眉梢都带着野性的美,仿佛散养的猫咪,在悬崖峭壁上轻吻蔷薇。
气氛变得不再那么尖锐,唐颂和她说了伤势,医生看过,她只是因受伤失血过多,而且疲劳过度,从昨天下午昏睡至今,已经一天过去了。说完他很自然地伸手将她两侧的长发拢到耳后。
这动作轻微,不该由一个陌生人做,更不该是一个被劫持的人质应有的表现,所以当唐颂准备收回手的时候,莫桑已经反手扣住了他的手腕。
她食指上漂亮的猫眼石戒指调转方向,尖细的针对准了唐颂的动脉。
唐颂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保持那个俯身的动作一动不动,两人因此十分贴近。他看着她的眼睛说:“如果我想把你交给警方,就不会带你回来。”说完他耸肩,“放松,紧张的情绪对伤口不利,我猜你也想尽快好起来,对不对?”
莫桑盯着他格外让人安心的目光轻轻松开手,又问道:“我的东西呢?”
“左边第二个抽屉里,不用担心,东西都是我收起来的。”
说完他浮出一丝笑意,含义不明。莫桑却想到自己的衣服被人换过,而弹夹贴身而藏,她扭过脸哼了一声。
“抱歉,但是如果让用人来,你那些东西会吓坏她们的。”
他拉开窗帘,落地窗外的阳光铺天盖地地洒进来,莫桑安静下来,她已经很久不能好好欣赏日光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开口:“你叫什么?”
“唐颂。”
“好,唐颂,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直到伤好。”
唐颂手指轻轻敲击玻璃,在阳光里微笑,她真像只傲娇的猫,从来都不会有哀求的模样,受了伤不能离开,只会用威胁的语气跟他说话。
他随即回头,温文尔雅地问她:“我救了你,还要提供住处。谁知道你伤好了会不会杀人灭口,我也需要一些保障。”
这话像玩笑,但他说得却很认真。
莫桑再次笑了,盯着他看,这一路上,为了完成任务她威胁过不少人,见过惶恐求饶的,见过强硬反抗的,不管哪一种,对方总有激烈的情绪。但面前的唐颂,他一直很平静地看她,好像她也只是他手里那本书一样,这竟然是个旗鼓相当的人质。他的目光明明毫无惧意,还故意这样问。
无懈可击的挑战让人兴奋。
于是莫桑突然有点高兴,这种异样的兴奋感让她放松下来,冲着唐颂勾勾手指,然后躺在那里说:“过来。”
唐颂放下书走过去:“怎么了?”
莫桑眼睛里带着狡黠的笑,她有异域的红发,眼睛却是亚裔的黑,因为失血而脸色苍白,让她显得很单薄。
下一秒,她直接抬起手勾住唐颂的脖子,力气之大远超乎一个普通女孩该有的力量,迫使他猝不及防地被她拉了下去。
然后莫桑就带着笑意吻住了他,看见他的眼睛里一点一点浮出赞美。
她松开他,然后得意扬扬地问:“这种保障怎么样?”
唐颂起身坐正,仍旧一脸君子模样,然后点头说:“荣幸之至。”
莫桑无所谓地笑:“别这么严肃,在国外这只是礼貌,何况你都帮我换过衣服了不是吗,这是我的……感谢。”
她故意伸出猫爪子挑逗,却又分寸刚好。
她躺在那里动了动手脚,慢慢换了个姿势躺着,捉弄别人的感觉很好,捉弄一个看起来极有教养,又长得赏心悦目的男人效果就更好,让她连伤口都能暂时忽略。
唐颂低头看了眼时间,起身往外走:“我先出去一会儿,有事按床头的按钮叫人。”
她点头,觉得自己大获全胜。唐颂临出门的时候又补充了一句:“你的衣服其实是我让用人换的。”
房门关上,里边一声闷响,估计是枕头之类的东西被砸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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