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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中国通史的写作,到今日为止,出版的书虽不少,但很少能够达到理想的地步……所有的通史,多属千篇一律,彼此抄袭。其中较近理想的,有吕思勉《白话本国史》、周谷城《中国通史》、邓之诚《中华二千年史》、陈恭禄《中国史》、缪凤林《中国通史纲要》、张荫麟《中国史纲》、钱穆《国史大纲》等。──著名历史学家 顾颉刚
陈恭禄先生是中国近代史学科草创时期重要的先驱者之一,他不仅培养了一批中国近代史学者,还撰写了好几部颇有影响的教材,这是他留给我们的一笔学术遗产,理应给以珍惜并从中吸取一些有益的治学经验,至少可以作为进一步完善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参考。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章开沅
陈恭禄先生学兼中西,这部《中国通史》提纲挈领、举重若轻,以自己的视角对中国几千年来的政治、制度、疆域、人口、经济、民族、思想、宗教、艺术方方面面的繁复演变作了清晰梳理和深刻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雷颐
陈著既不搞思想先行,以论代史,也不是史料堆砌,有学无识,而是既重史料,又兼分析,有叙有论。 ──同济大学特聘教授 郭世佑
这是一部有见识,没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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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本书是陈恭禄先生著作中影响较大的通史著作,曾被顾颉刚先生誉为“较近理想”的中国通史版本。
全书共60篇,70余万字,由史前写至清代,是一部持论公允、史料丰富、详略得当的中国通史著作。本书前20篇从史前写至三国时期,新中国成立前已经出版,为当时高校通用教材;后40篇系根据陈恭禄先生的遗稿整理而成。本书现由中国工人出版社整理出版,使得陈恭禄先生的《中国通史》在新中国成立后得以首次完整地呈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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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陈恭禄(1900-1966),著名历史学家。1900年生于江苏省丹徒县。1916年考入美国教会办的扬州美汉中学,1921年考入金陵大学,先习化学,再转农科,后入历史系学习,大学期间撰写《日本全史》《印度通史大纲》,深受欢迎。1933年到武汉大学任教,1934年完成巨著《中国近代史》,数月内售至四版,被列为当时大学丛书之一,其后又重印再版多次,在当时的学界影响极大。1952年院系调整后任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1966年10月8日病逝。与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教授并称为“史坛二陈”。
主要著作有:《中国近代史》《中国通史》《中国上古史史料之评论》《甲午战后庚子乱前中国变法运动之研究》《近代中国史料评论》《曾国藩与海军》《日本全史》《中国近百年史》《中国近代史资料概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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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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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我国地理及其影响
地理之重要——疆域之逐渐开拓——谬误之实例——自然区域——河流——土壤与气候——矿产——治乱之一解释——耕地之估计——地理与职业——地理与政治——对外观念——经济情状——建设路径
第二篇 史前社会
史前之说明——老北京人——旧石器人——新石器人——新石器人之体质——推定年代之标准——新石器人之生活——苗人——蒙古人等
第三篇 商
商名之由来——先祖——汤之故事——大甲——祖乙——盘庚——武丁——商季诸王——纣之故事——王之威权——传位制——官制——疆域——邻国——生活情状之一斑——迷信之深痼——文字——年代
第四篇 西周
周之先祖——文王——周强之原因——武王伐商——周公东征——封建制度——诸王——西周之覆亡——王之地位——疆域——东方——东南夷——社会情状
第五篇 东周
王之地位——五国疆域——齐桓公——宋襄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晋楚之争——晋悼公——弭兵之会——小国担负之一斑
第六篇 东周(续前
大夫专政——公孙侨——楚灵王——晋宋诸国——吴之兴亡——越之崛兴——文化区域之扩大——封建之破坏——享受之不平——战争情状之一斑——农民之苦——工商——社会之不安——家庭生活
第七篇 战国
战国——三国之疆域——变法之趋势——魏文侯——韩昭侯——吴起相楚——商鞅之变法——田氏篡齐——燕之形势——中央集权——称王——臣下之地位——土地之开拓
第八篇 战国(续前)
秦惠王——齐之强大——合从——连横——秦昭王——养客之风气——列国之情状——秦灭六国——文化区域——武备之进步——人民之生活——家庭生活
第九篇 先秦学艺
学艺之发达——孔子略传——孔子学说——子思——孟子——荀子——老子——庄子——墨子——法家——文学
第十篇 秦
始皇为人——皇帝之尊严——官制——疆域——关中之经营——驰道——法令制度——文字——思想——安宁人民——北筑长城——南征——兴土木——始皇死——秦之覆亡——覆亡之主因
第十一篇 汉高祖
刘邦入秦——项王之威权——祸乱之复起——社会制度之变更——汉郡——诸侯王——列侯——天子之尊严——三公——九卿等官——法令——南方诸国——匈奴
第十二篇 惠帝至景帝
政治现状——吕后专政——诸吕之乱——文帝与大臣——重农业——减刑罚——礼遇大臣——短丧——七国之乱——政治上之改革——封建制度之失败——户口之激增——游侠之风——对外之关系
第十三篇 武帝
养士风气之丕变——取士之方——汉与匈奴之关系——西域之经营——通西南夷——灭南越——徙越人——并朝鲜——十三州——农民生活之一斑——财政之困难——政府之收入——刑罚与叛乱——晚年之境遇
第十四篇 昭帝至平帝
昭帝——废立之变——宣帝——元帝——成帝——哀帝——平帝——政治现状之一斑——人民之疾苦——祸乱之主因——匈奴之降服——西域之归顺——羌乱之平定——乌桓之臣服——向外经营之影响
第十五篇 王莽
专政之经过——惠民之政——称帝——官制之变更——驭下之严厉——大规模之改革——六管——货币政策之失败——对外战争——天灾与盗贼——晚年之境遇——覆亡——功罪之评议
第十六篇 光武帝
大乱之复起——全国之扰乱——关东之平定——陇蜀之经营——死亡之惨重——朝官——诸侯——地方官制——仕途——祸乱之防范——奴婢之待遇——对外关系——光武之评论
第十七篇 明帝至质帝
明帝——章帝——和帝——安帝——顺帝——梁冀专政——太后听政——选举制——户口分布之情状——北匈奴——羌乱——西域
第十八篇 桓帝至献帝
桓帝——灵帝——党锢之祸——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献帝——袁绍雄踞河北——曹操之活动——徐州之祸乱——荆益之情状——曹操专政——北方之平定——南征之失败——刘备据有益州——刘备之失败——三国之成立——死亡之惨重——外患
第十九篇 两汉学艺
学术工具——学术之不发达——董仲舒——刘安——王充——保存古籍——统一文化——两汉风气之不同——郑玄——司马迁——班固——科学——散文——司马相如——诗歌——美术
第二十篇 三国
三国称帝——魏文帝——明帝——司马氏之专政——诸葛亮——蜀之微弱——吴国大事——三国之亡——三国疆域——官制
第二十一篇 西晋
疆域与户口——改革——官制——军制——人才之缺乏——长官之奢侈——人民之痛苦——羌氐之祸——祸乱之迭起——怀帝——愍帝——天灾之严重——北方之扰乱——流人之乱——死亡之一斑
第二十二篇 东晋
江东情况——南下之北人——元帝——明帝——苏峻之乱——桓温——叛乱之迭起——刘裕——国君之无权——官制——政治之废弛——疆域——户口——税制——兵制
第二十三篇 五胡之盛衰
内徙之胡人——刘渊——刘聪——刘曜——石勒——石虎——冉闵——李雄——前燕——前秦之强大——苻坚之政绩——南征之失败——后燕——关中之叛乱——后燕之盛衰——南燕——关中之情况——北方统一——惨状之一斑——文化之同一
第二十四篇 宋
南北朝——宋武帝——文帝——祸乱之迭起——宋亡之原因——官制——疆域与户口——土地之开辟——人才之缺乏——货币
第二十五篇 齐
齐高祖——典签之威权——武帝——明帝——齐亡——人民之苦
第二十六篇 梁
萧衍之起兵——文人治国之道——宗室之误国——武帝之为人——侯景之乱——元帝——梁亡
第二十七篇 陈
陈霸先之起兵——陈之建国——国中之情况——文帝——宣帝——后主——南朝之武力——社会经济情况之比较
第二十八篇 魏
道武帝——太武帝——孝文帝之家庭——禄制之颁行——授田之计划——迁都
第二十九篇 魏(续前)
宣武帝——国事之败坏——北边之乱——魏之覆亡——魏之旧俗——疆域——政治情况——税制
第三十篇 北齐
高欢之建国——高澄——文宣帝——齐之衰弱——政治情状——齐律
第三十一篇 北周
宇文泰之据关中——领地之扩大——制度之变更——宇文护之专政——武帝之功业——周亡——高门第之演变
第三十二篇 魏晋南北朝学艺
文化区域——清谈——佛教之思想——儒学——道教——史书——科学——文学——美术
第三十三篇 隋
隋之建国——中国之统一——户口——官制——防范——炀帝
第三十四篇 唐高祖与太宗
祸乱之大起——中国之平定——家庭之变——太宗之内政——邻国之关系——官制——臣下之防范——兵制——税制
第三十五篇 高宗至玄宗
高宗——武后——中宗——玄宗——太子之地位——漕运——官制——军队之腐化
第三十六篇 肃宗至宣宗
宦官之乱政——安史之乱——诸帝——皇帝之无能——宦官之祸——朋党之祸——藩镇之乱——税制——户口
第三十七篇 唐之覆亡及其贡献
唐末四帝——朝臣之责任——藩镇之情况——祸乱之起——黄巢——唐之覆亡——祸乱之惨状——种族之平等——信教自由——考试制与世族——士大夫享受之讲究
第三十八篇 五代
祸乱之多——五代之背景——梁——唐——晋——汉——周——拥立之风气——官制——疆域——十国——人民之苦
第三十九篇 隋唐五代之学艺
佛学之要义——儒学——学校与书籍——史学——科学——文学——美术
第四十篇 宋太祖
宋之得国——内乱之平定——中国之统一——祸乱之范围——官制——入仕之途径
第四十一篇 太宗至英宗
太宗——诸帝——政治情况——言官之害政——冗官——武备之废弛——户口——民生之苦——邻国
第四十二篇 神宗与王安石
神宗与王安石之关系——变法之阻力——改善农民生活法——商业新法——免疫法——军事改革法——教育之改革——变法之评论——安石之去位——南方之经营——西北之拓地
第四十三篇 北宋之衰亡
旧党下之政治——司马光之执拗——财政之困难——言官之害政——党内之争——旧党之失败——新党之报复——新党之领袖——徽宗之失德——蔡京之所为——人民之痛苦——
北宋之亡
第四十四篇 宋高宗
高宗之立——盗贼之平定——大将之骄横——恢复之困难——和议——战争之复起——人民之负担——大将之罢兵权——和议之成功——宰相之威权——政治之废弛——和战之争论
第四十五篇 南宋之衰亡
诸帝——改革之失败——党禁——政府之腐败——北伐之失败——对外之失策——人民之苦——田税之整顿——公田——贫穷之原因——儒生之误国——南宋之亡——生活之情状
第四十六篇 辽金夏
环境之影响——契丹之建国——诸帝——政治制度——辽与邻国之关系——辽亡——金之强盛
第四十七篇 辽金夏(续前)
金之疆域——诸帝——政治制度——财政——金之衰弱——覆亡——夏之兴起——李元昊——夏与邻国之关系
第四十八篇 宋之学艺
佛教——新儒学——道教——学术进步之原因——历史——考古与地理——科学——文学——美术——工艺
第四十九篇 蒙古帝国
成吉思汗之环境——大汗之部属——大汗之战略——战祸之惨重——西征——窝阔台——大会遭遇之困难——蒙哥——大帝国之情况——汉制之采用
第五十篇 元世祖
大帝国之分裂——政治改革——侵略战争——疆域与户口——政治制度——汉人之地位——财政状况——粮运
第五十一篇 元之衰亡
诸帝——政治情状——财政困难——军队之腐化——人民之苦——治河——元亡
第五十二篇 明太祖
叛乱之起——朱元璋之起兵——中国之经营——胜利之原因——损失之重——户口之分布——官制——臣下之待遇——军队之腐化——田制之改革——财政——防范
第五十三篇 明之盛世
争位之乱——成祖之为人——皇帝之威权——仁宗——宣宗——政治腐败——北京之经营——漕运——疆域与户口——财政情况——东南亚之经营
第五十四篇 明中世之情状
诸帝之纵欲——英宗——宪宗——孝宗——武宗——世宗——穆宗——宗人——宦官——大学士——政治之腐败——庄田——财政——人民之生活——盗贼——军队——对外关系
第五十五篇 明之衰亡
张居正——政治之腐败——宦官之害政——军队之败坏——财政情况——人民之苦——户口与耕地——流寇之乱——明清之战
第五十六篇 元明学艺
学说之不发达——学术机构——王守仁——佛教——道教——其他宗教——历史与地理——科学——文学——美术
第五十七篇 清之兴起
女真之兴起——太祖之建国——太宗之改革——清、明之战——八旗主权之演变——中国之统一——军队之病民——官制——改革之困难
第五十八篇 清圣祖
圣祖之为人——人才之缺乏——三藩之乱——台湾之降——治黄河——中俄交涉——开拓之领土——边地之荒废——人口问题——财政——诸子之争立
第五十九篇 清之中世
君权之发达——财政——军队之腐化——武功——土地利用与人口——户口增加——祸乱之酝酿——对外思想——鸦片战争
第六十篇 清之学艺
清初儒学——戴震——康有为——宗教——纂书之盛——毁书——史学——科学——文学——戏曲——美术——工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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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名之由来 新石器时代后为商,现为吾人所知之史实,古人称商为殷。但就地下发现之史料而论,商人从未称殷。盖周人所称而后世沿用者也。王国维称商始为地名,不过本自传说。战国时人称商始祖曰契,商人言其先祖,从未提及契名。其祭先祖也,礼极隆重,契若为其始祖,绝无弃而不祭之理。商颂言其先祖为商、玄鸟云: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长发云:“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此为神话故事,商为人名,系天或帝命而生,有娀后人谓其母也。故事虽不足信,而商为商人之始祖,乃其子孙所言当为事实。甲骨文且有“贝王商”之文,当可为证。商盖始为人名,继以名地而后变为国号也。
先祖 殷本纪称契至汤皆父子相传凡十四世。其所言者,仅为人名。商制兄弟相及,汤前当已如此;甲骨文颇足以补正史记之谬误。据其所记,汤以前之祖宗可别为三类:一、高祖。称高祖者,甲骨文只有三人,汤有天下子孙尊为高祖,其前一曰高祖夔,二曰高祖亥。夔为何人,今不可知,要有相当功业,而为其显赫之先祖,以其祭礼极为隆重也。亥亦称王亥,世传其有服牛之功,而车之用始备。二、王。王为高贵之尊称,疑为国君在日势力强大之尊号。其见于甲骨文者,有王商、王亥、王恒诸人。商亥业已言之于上,恒据楚辞为王亥之弟,亦有令德。三、称名。称名者如甲、乙、丙等之例不胜枚举。其事业全不可知。古书称商先祖至汤八迁,其说根据,今不可知。远古交通困难,财力有限,而竟迁徙不常,盖其财产多为牛羊,须逐水草而居也。其渔牧之区域,为黄河下流肥沃之地。后人称黄河为害,为其迁都之原因。但就考定之地名而论,迁地或南或北或东或西,相距甚远,黄河当不能若此为害。王亥为游牧时代,古书有不少之记载,似有史实为之素地。商之先祖初度游牧生活,后渐改善,至汤而国益强也。
汤之故事 汤为商代伟大之国王,而甲骨文并无汤名。商人称为高祖乙,又称为大乙,乙为其名,大乃子孙所加。高祖之称,上已言之。王国维研究甲骨文,称其所见之,唐即汤,且引彝铭为证。大乙何故,称唐,今不可知;汤应作唐,则为不可,易之说汤为儒家圣人,《孟子》记有不少之故事。汤初居亳,王图维谓其地在今山东曹县南二十余里。《孟子》称其地方七十里,但其祖先所至之地,并不限于七十里也。其臣伊尹,甲骨文列其名于汤下,当为其功臣,故后世祀之。伊尹出仕,古有不同之传说。彝铭言为“小臣”,其位初不甚高,渐而得汤信任,乃能展其才能而有大功于商也。《孟子》言汤行仁政,民怀其德,皆抽想之辞。其政治上建树,实不可知。《史记》言其出猎,网去三面,诸侯闻其德而归之,当为好事者之故事。汤与夏桀之关系,古书所记,多战国时人之说。自当时情状及政治组织而论,盖无所谓君臣之分。桀囚汤而后释之之故事,亦有疑问。
汤之功绩,为对外战争胜利,而商为领土广大之强国也。《孟子》言其用兵,自葛始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葛为汤之邻国,《孟子》称其君不祭,汤遣使问,而知其无牛羊粢盛,馈之牛羊,使民为之耕种,童子馈食其父兄,葛君夺而杀之,汤乃起兵灭葛,故事颇多疑问,《商颂》咏汤武功,成立早于《孟子》;子孙言其先祖且比较可信,诗云:“韦顾既伐,昆吾夏桀。”王国维称汤所伐之国皆在北方,昆吾之墟,在今山东濮阳;韦之故地在昆吾之西,七壤相接,皆汤之邻国,顾地望疑在昆吾之南,蒙薄之北。蒙薄为邑,在今曹县,为汤之北邻。汤以兵力北伐韦、顾,更乘其战胜之威进攻昆吾领土,始北抵黄河。王氏言昆吾、韦与亳相去不过二百里,其疆域犹不甚广大也。夏为强大之国,后世以其君桀为天子。《史记》叙述汤伐桀之经过,文太简略,且有不可知者,桀战不胜,出亡于外,诸侯奉汤为共主。汤以武力而得天下,好事者囿于禅让之说,称其以位让卞随、务光,而二人不受也。
大甲自汤至纣,已立与未立诸王,凡三十一人,共十七世。诸王皆以生日为名,如生于甲日,则称甲是也。汤子继父为王,《殷本纪》未言其事业,孙大甲于诸父死后为君,孟子言其即位三年,不遵汤法,伊尹放之于桐,摄行政事三年,大甲悔过,伊尹迎之,复授之政,此战国时儒家之说。《竹书纪年》称,伊尹放大甲而自立,后大甲潜出杀之。二说迥不相同,幸甲骨文可供参考。大甲、伊尹皆见于甲骨文,伊尹为后王所祀可证明其地位之高尊。若为大甲所杀,其子孙当视为判逆之人,断不能祀之也。《史记》称大甲复位后修德,诸侯归之,上徽号曰太宗。大甲死,二子相继为王,《殷本纪》未言其功业,大甲三孙嗣立除大戊外亦无记载。
祖乙大戊 《史记》称为太戊,相为伊陟,臣有巫咸。而甲骨文则无其臣之名。司马迁言《诗》:“亳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一暮大拱”。大戊从尹陟妖不胜德之言,修德而桑谷死。古书或言其在汤时或言武丁时事,而司马迁则据书序以为大戊时事。故事颇有疑问,作为神话可也。《殷本纪》又称:大戊时曰:“殷复兴,诸侯归之,故称中宗。”此汉人附会之说,中宗实为祖乙,有甲骨文之记载为证也。祖乙为大戊之孙,为商名王,而史未言其时事。唯《周书·无逸》言之稍详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祇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言为抽想之辞,偏于中宗之为人,而未言其功业。读者当知专制政治国王为最高之统治者,国之治乱常视其贤愚为定,祖乙小心谨慎,不敢怠于政事,国势强盛,当无可疑。其子孙祭之用五牢、十牢,多者百羊、三百牛,可想见其功业之盛。
盘庚祖乙后之名王有盘庚、武丁。盘庚之名,不见于甲骨文,其为后世所知者,由于传世之《盘庚》三篇文字。盘庚迁都于殷,其故墟在今安阳西北区域,百姓不欲远徙,盘庚乃严加以诰诫,其诰辞即《盘庚》三篇也。《殷本纪》言自汤至盘庚共迁都五次。商初犹未全脱游牧生活,迁都乃非难事;及后逐渐注重农业,人民不愿迁徙,故盘庚多方恫吓之也。盘庚新迁之地,濒临洹水,为冲积平原,土地肥沃,今为河南富庶地之一。洹水夏季水涨,便于舟楫,且为天然障碍物,便于防守。商自盘庚后不再迁都,固由于农业之有进步、生活习惯之有改变,而地理优点亦与之有关也。
武丁 武丁为盘庚弟子,继父为王。《无逸》称为高宗,言其政绩曰:“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无逸》所言之制度与史实,有不可考者。王之勤劳于政,当为事实。《殷本纪》言:王梦得圣人,访而求之,得传说于野,与兴之语而悦,举以为相,殷国大治,乃附会而成之故事。《易》既济爻辞云:“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爻辞》为西周著作,其所言之故事,至少为民间之传说。鬼方据王国维之考证,系畏方之误。其在周时,居于西北。鬼方扰于商之北边,为极可能之事;战至三年,殆为大规模之军事行动,而详情则不可知。
商季诸王 武丁至纣为七世,其子祖甲亦为名王。《无逸》称之曰:“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战国时人言其失德,当不足信。商末二王,一曰乙,一曰辛。乙古籍称为帝乙,司马迁言商至乙立,而益衰。《周书》称其明德、恤祀、慎罚、勤劳,乃对殷众而言,商人当以为贤王也。《无逸》则与之异,其言祖甲后诸王曰:“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此周人之标准,乃与前说不同也。《易·爻》辞言:帝乙归妹。其妹归于何人,《易》未说明。近人以为文王之妃,有可能性焉。
纣之故事 辛为乙子,为亡国之君。周人称之为纣,宣言其罪恶:一、曰听妇言;二、曰荒酒;三、曰怠祀;四、曰斥逐贵戚老成;五、曰牧用佥邪小人,尽为含浑之辞。战国时,言其罪者,则创为为具体之事实;后人更多所附会,兹引一例为证,《吕氏春秋》言:“纣剖孕妇而观其化;”晋人皇甫谧于《帝王世纪》称:纣剖其贤臣比干妻以观其胎,后人所言之故事,自不足信;即周人所言罪状亦多宣传之辞。实则商之覆亡主因,一为积弊太深,《商书·微子》颇足以为证,兹引其一段于下:
殷罔不小大,好草窃奸宄,卿士师师非度。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天毒降灾荒殷邦,方兴沈酗于酒,乃罔畏畏,咈其耉长、旧有位人。今殷民,乃攘窃神只之牺牷牲,用以容,将食无灾。降监殷民,用仇敛,召敌仇不怠。罪合于一,多瘠罔诏。
上文不尽可解,然就吾人所能知者而论,其政治情状恶劣,至不能维持治安,用人不当,为一原因。卿士师师非度,岂贵族中无才能之士,抑辛所信任为新进之庸人,而置其老成人不用耶,嗜酒为商人习尚,成为风气。饮酒多者,往往失其常能至于愤事,当为商人衰弱之一主因。其习惯之养成非一时之事,辛自不能负此全责。商人重视祀祭,辛时,卜辞并不甚少。牺牲为祭鬼神之物品,何竟为人民所攘窃杀而食之,并可逃刑?岂遇凶年,人民相聚为盜?抑赋税太重,无以为生?抑兼有二者邪?无论如何,辛固不能利用其国力对外作战也。
二敌国之势正强,周为商之大敌,各据一方,自有其发展之历史,而无所谓君臣之关系。周之强大,始于大王,《鲁颂·閟宫》。云:“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翦商。”鲁人歌咏其先祖之功业,自较战国时人所言者为可信。周至文王,而国益强,甲骨文数见“寇周”,又有“寇伐西土”之记载。西土数见于《周书》,皆指周言,甲骨文当亦如此。商周常相战争,互侵扰其邻边境,而从事于掠劫财物也。商之兵力,不敌新起之周,或使乙嫁妹于文王也。儒家所言文王事纣之说,颇有疑问,好事者创纣囚文王之故事,更不足信。文王灭商与国黎,而辛力不能救祖伊,告王云:“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国势阽危,于此毕见。后武王伐商,辛兵败而死,而商人犹不愿臣服于周。周公东征之后,周之政治势力方能巩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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