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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最权威的互联网金融报告!刘士余、李扬担纲顾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社科院、中国电子等共同编制!深入研究了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征信、货币、投资、监管、安全等重要议题,首次量化评价了互联网宝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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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4)》是继《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之后,互联网金融蓝皮书年度系列推出的第二本!报告全面总结了2013年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状况,从理论角度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深度分析,阐述了互联网金融领域征信的建设和发展,研究了虚拟货币的现状、影响和问题,探讨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和投资方向,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和信息安全提出了路径方案,反映了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挑战及其应对,研究了移动支付的发展,通过建模第一次对互联网“宝”类产品进行了量化评价。报告采用大量图表和专栏,内容翔实,案例丰富,条理清晰,论证有力,研究广度和深度均达到了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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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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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报告
2013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状况及展望
一、总体发展情况
二、各类互联网金融模式的发展情况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及展望
专题一互联网金融的理论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的微观经济理论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的产业组织理论分析
三、互联网金融的宏观经济理论分析
专题二互联网金融与货币政策
一、互联网金融与货币政策关系概述
二、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机制
三、互联网金融对货币政策的影响效果
四、结论及建议
专题三互联网金融下的货币范畴
一、虚拟货币的背景介绍
二、国内外虚拟货币的发展现状
三、虚拟货币对货币政策的影响
四、虚拟货币存在的问题
五、相关的政策建议
六、结束语
专题四互联网金融与征信
一、引言
二、国际征信机构及其互联网金融实务
三、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实例
四、国内互联网征信现状
五、小结
专题五:移动支付发展
一、移动支付发展概况
二、业务创新与技术发展
三、国外移动支付市场发展情况
四、现阶段发展特征及总体评价
专题六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方向与路径研究
一、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监管体系的挑战
二、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争议
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本原则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发展方向
五、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路径分析
专题七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分析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主要解决方案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风险管理与建议
专题八互联网金融的商业模式和投资机会
一、互联网金融的背景
二、互联网金融的八大趋势
三、互联网金融的投资机会
专题九互联网金融案例比较分析
一、互联网理财
二、第三方移动支付
三、P2P网贷
四、传统金融互联网化
专题十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的挑战及其应对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二、商业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的挑战
三、商业银行对互联网金融的探索
四、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
互联网“宝”类产品量化评价报告
一、互联网“宝”类产品的业务本质及发展历程
二、互联网“宝”类产品的成功要素及面临的挑战
三、互联网“宝”类产品的量化评价
四、综述
互联网金融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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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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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存在多种形态,从发展势头来看,目前最引人注目的包括电商网络小贷、人人贷(P2P)、众筹融资、互联网支付、互联网理财以及虚拟货币等。其中可以将电商网络小贷、P2P和众筹融资归类于互联网融资,将互联网支付和互联网理财归类于互联网金融服务方式。
2013年,互联网金融服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互联网支付方面,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53729.8亿,同比增长46.8%;从交易规模结构来看,网络购物、航空客票以及基金申购的占比较大,分别为35.2%、13.2%和10.5%;从市场格局来看,支付宝等核心企业市场份额相对保持稳定,支付宝以48.7%的交易规模占比依然保持领先,财付通和银联在线分别以19.4%和11.2%的占比位列二、三位;从支付方式来看,移动支付市场发展迅猛,交易规模达12197.4亿,同比增速为707.0%,其中远程移动支付占比达到93.1%,近场支付的占比降至0.8%[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13年中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达到53729.8亿》,www.ireaearch.com.cn, 其中统计企业类型中不包括银行,仅指规模以上非金融机构支付企业。]。互联网理财方面,2013年互联网理财呈现爆发式增长,涌现出的商业模式有以下四种:(1)理财模式,如天天基金网的“活期宝”、数米基金网的“现金宝”和同花顺的“收益宝”;(2)自销模式,如汇添富的“现金宝”和“全额宝”、民生加银的“现金宝”、华夏的“财富宝”等,截止2013年末,上述四款产品的总规模达到143.79亿元;(3)支付模式,如余额宝、百度理财和网易理财,其中余额宝是这一模式最为成功的案例,截止2013年末,嵌入余额宝的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激增至1853.42亿,稳居国内最大基金宝座;(4)电商模式,以淘宝网销售基金为代表,2013年11月,淘宝网获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正式成为首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
互联网融资在2013年整体上保持快速发展态势。电商网络小贷规模不断扩大,并日趋成熟和规范;P2P网络贷款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但行业风险依然较大;众筹融资平台稳步增长,但依然处于起步阶段。一是在电商网络小贷方面,2013年,中国电商小贷累计贷款规模达到2300亿元,其中,阿里小贷全年新增贷款投放1000亿元。[ 2013年互联网金融十大“关键词”盘点,http:www.100ec.cndetail--6146698.html(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2013年中国互联网产业发展综述,cynh.comon.cnlistinfo-267.html (2014中国互联网产业年会网站)。]2013年,阿里巴巴集团在重庆新设立了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腾讯在深圳成立了财付通网络金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京东和百度两家公司在上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均已获批。二是在P2P网络贷款方面,截至2013年末,P2P全年行业总成交量1058亿元,较2012年200亿元左右的规模呈现爆发式增长[ 数据来源:《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共出现约800家P2P网站 贷款存量268亿元》,http:www.banklilv.com。]。2013年我国共出现约800家P2P网站,贷款存量268亿元,其中全国范围内活跃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已超过350家,累计交易额超过600亿元。与此同时,2013年全年超过70家P2P平台出现问题,2014年以来到4月20日,又有29家平台出现问题[ 数据来源:《P2P网贷2014年频陷倒闭狂潮》,中国行业研究网,http:www.chinairn.comnews。]。三是在众筹融资方面,截至2013年末,我国众筹融资平台已达21家,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综合类,如点名时间、众筹网等。点名时间在过去两年时间里共收到7000多个项目提案,上线700多个,近半项目融资成功;众筹网自2013年2月到12月5日,共筹资1500万元,众筹项目153个,累计投资人53184人。(2)主题类,如追梦网、淘梦网等。(3)股权类,如天使汇、大家投等。截至2013年底,天使汇已累计为100多个创业项目完成融资,融资总额超过3亿元人民币,审核通过的投资人接近900人,在天使汇上注册的创业项目达到8000个,通过审核挂牌的企业超过1000家,创业者会员超过22000位。
虚拟货币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其代表比特币自问世以来,特别是进入2013年后,价格波动非常大。在2013年4月份比特币的价格最高升到266美元,随后迅速下跌至60美元。在12月2日,比特币在热门交易所Mt.Gox的交易价格创下1242美元(约合7568.56元人民币)的历史新高,价格首度超过黄金,达到年涨幅超过7600%。比特币的巨大涨幅也吸引了大量中国炒家。11月17日,中国比特币交易平台BTC China交易量突破8万,成为世界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商。但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法律角度,比特币都蕴含着巨大风险,未来有可能逐步显现。
专栏 1:为什么互联网金融在中国或许会有更大的发展机遇
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源于欧美发达国家,20世纪90年代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也渗入了金融业,欧美的金融企业开始广泛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金融业务,进入21世纪,伴随着金融创新,大量新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逐渐出现并取得了较大发展。从互联网金融的实现模式来开,欧美发达国家的互联网金融也可用上述四个模式覆盖,即:新型的互联网融资模式(如P2P、众筹等)、互联网服务方式(如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等)、虚拟货币(如比特币和脸谱网站提供的虚拟货币等)和互联网在传统金融业的应用。但和中国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相比,发达国家并未出现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模式的颠覆,实际上,互联网金融对欧美发达国家传统融资体系和金融服务方式的冲击并不大。
从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金融的关系来看,互联网金融虽然对传统金融业造成了一定冲击,但传统金融业的地位并未被撼动,相反伴随着传统金融业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传统业务的信息化水平大为提高,网上银行、移动支付、手机银行等业务近几年发展较为迅速。以美国为例,2000年,只有18%的互联网用户使用网上银行,但到了2010年,58%的互联网用户(或者说是46%的成年人)使用网上银行,截止2013年末,这一数据增至61%(或者说是51%的美国成年人)。在2011年,只有18%的美国手机用户使用手机银行业务,但到了2013年末,这一数据上升至35%(或者说是美国23的成年人都会使用手机银行)[ Pew Research Center’s internet American life tracking and omnibus survey,2010-2013,http:www.pewresearch.org。]。
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看,首先是互联网融资业务,虽然P2P最早出现在英国并在美国得到了更大的发展,但并没有像中国这样短时间内涌现大量P2P公司,同时又有大量的平台退出市场。美国P2P市场由两大盈利性P2P平台Lending Club和Prosper 占主导,两大平台2013年的贷款总额为24.2亿美元,虽然比2012年增长了177%[ 数据来源于两家网站公布的资料。],但和美国金融体系万亿美元的融资规模相比,网络贷款仍然是极小的部分。
其次是互联网支付等领域,根据相关研究,2012年美国移动支付占整个支付体系的比例不足1%,预计2015年能够达到2%,移动支付及第三方支付确实将会弱化传统支付体系的功能,但要达到取代传统支付体系的程度估计需要很长时间[郑联盛:美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没有产生“颠覆性”?,证券日报,2014年1月27日,http:zqrb.ccstock.cnhtml2014-0127content_398650.htm。 ]。
中外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差异源于金融环境的差异。中国存在着金融压抑的现象,大量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这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最大的动力。与中国的金融体系不同,欧美发达国家有一个完善的、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以银行业为例,美国有将近8000家银行,既有全国性的大银行,如花旗银行、美国银行、摩根大通等,也有大量的地区性银行、社区银行、信用社等。由于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利率市场化,这些机构能够按照市场规则对存贷款客户展开激烈竞争。绝大部分个人或者企业的金融需求,都会在相应的价格上,被相关金融机构满足。
与美国相反,我国的金融业以国有或国有控股为主,在利率未完全市场化的情况下,银行的市场压力较小,享有政府赋予的特权和特权带来的相关垄断利益,倾向于给大型、国有经济主体提供融资。此外,我国信用体系尚有很多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金融需求得不到满足,成为一个很大的市场空白点,他们对金融服务和资金的需求成为推动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快速发展和不断创新的基础。
在这样的背景下,金融与互联网在中国的结合将比在美国的结合发展的速度更快,发展的更好。以中国的余额宝和美国PayPal为例,1999年11月, PayPal创建了货币市场基金,将在线支付和金融业务结合起来,推出了美国版“余额宝”产品即“PayPal”基金。由于“PayPal”基金具有操作方便、进入门槛低、实时汇报等特点以及当时良好的利率政策环境,该产品发展迅猛,其规模在2007年达到巅峰,但在金融危机后,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数量减少,PayPal用户在基金账户里资金不断下降,2011年6月份,PayPal宣布关闭其管理的货币市场基金。美国版余额宝退出市场的根本原因在于美国金融市场是高度开放的,管制程度非常低,利率实现了市场化,金融市场特别是价格信息传递无迟滞、对等及时,对金融创新要求较高,套利空间很小。阿里巴巴在2013年推出的“余额宝”与PayPal的基金产品有很多相似点,但中国的余额宝与“PayPal”基金有一个本质区别,即基金诞生的基础不同。阿里巴巴余额宝诞生的基础是支付宝,支付宝的基础是天猫和淘宝等电商购物平台。支付宝、天猫、淘宝上的5亿客户基础是余额宝赖以生存的根基。余额宝使阿里平台上的客户购物、增利两不耽误。这样的客户群体要比美国版余额宝单纯以增利为目的要稳定得多。因此,中国内地互联网新金融立在了世界潮头。
(三)2013年互联网金融呈现出的新特点
2013年,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产品仍主要停留在传统金融服务的盲区,真正贡献了80%利润的大客户依然被传统金融企业牢牢掌握在手中,新老机构的产品和重点客户交集并不大。但是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在短期还是体现了强劲的爆发力,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1、创新不断、功能加速延展
2013年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功能延展体现在虚拟渠道扩张、大数据的运用和平台搭建三个方面。
虚拟渠道扩张包括互联网企业利用金融产品提升客户服务种类,提高客户流量变现能力;也包括金融企业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将产品上线销售,在降低成本的同时获得更多的用户资源。渠道的虚拟化,有效整合了交易、支付和理财等业务,通过互联网为客户提供了一体化、多样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前者的例子是余额宝,2013年底余额宝的客户数已经达到4303万人,规模1853亿元。后者的例子是基金淘宝店,根据证券时报报道,截至2013年12月25日,实际开通了淘宝店的基金公司有32家,即基金业近三分之一的公司都铺设了淘宝店这一虚拟渠道[ 数据来源:《第二批15家基金公司淘宝开店》,证券时报,2013年12月25日。]。
大数据的运用体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对现有用户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在此基础上设计产品以满足用户需求方面。目前,互联网企业基本已经完成了初始用户的积累,具备了一定的金融产品开发能力,其产品设计能力有所提高,能够提供多样化的产品。2013年大数据运用的典范就是阿里巴巴,其在小额信贷、财产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等多个领域,都发挥了自身大数据的优势。
平台搭建是互联网企业和金融企业共同争夺的一个领域。为了得到第一手数据,大型商业银行纷纷投入重金打造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目前国有五大行均已涉足电商领域。其中,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发展相对较快,截至2013年底,善融商务平台的个人商城成交金额达10.35亿元,企业商城成交金额达267.47亿元,累计277.82亿元。中国平安将“壹钱包”作为整个平安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平台,目的是将其打造为可以帮助客户进行财富管理、健康管理、生活管理的移动社交金融服务平台。互联网企业也毫不放松其平台战略,百度推出了百度理财平台,嵌入多个理财产品;腾讯充分利用其微信平台的客户流量,嵌入了支付功能,使其社交平台拥有了金融属性。可以说平台战略是未来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大趋势。
2、机构、行业间的界限趋于模糊
互联网技术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快速地处理和传递大规模的信息,冲击了原先严格的专业分工,各种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日趋相同。同时,互联网技术使非金融机构同样具备了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实力,复杂的金融混业经营模式迅速发展。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客户的银行账户、证券账户、保险管理账户等有融合统一的趋势;二是金融企业产品创新能力加强,机构同质化现象日趋明显;三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在支付、融资、理财等各个环节进行融合,呈现一体化和综合经营的趋势;四是金融控股公司及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趋势初现。
3、互联网金融竞争加剧
2013年一个显著特征是互联网企业跑步进入互联网金融行业。阿里巴巴在3月宣布筹建立小微金融服务集团,在6月推出“余额宝”产品;京东在7月成立京东金融集团;百度在7月获得支付牌照,在10月推出理财产品“百发”;新浪在7月获得支付牌照;腾讯在8月推出微信支付……这些无不显示了互联网企业进入金融行业的迫切心情。
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加速互联网金融布局。根据《证券市场周刊》报道,四大行2013年在科技方面的投入高达250亿元;农行在2013年6月成立了“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实验室”。除了四大行以外,招商银行提出打造“手机钱包”的理念,意图建立“移动金融生活一站式开放平台”;中国平安设立陆金所,推出“稳盈安e贷”。中小保险公司也不甘落后,纷纷推出了保险在线销售,各种创新产品(如赏月险、脱光险)纷纷出炉。与此同时,券商也在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对其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华泰证券尝试基于互联网的理财业务和营销业务,光大证券取得了首家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创新业务试点资格。
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的纷纷加入,使得互联网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加剧,再加上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约束等问题,引发了一些行业的洗牌。2013年10月起,一大批网贷公司先后倒闭。据网贷之家统计,2013年至少有70家P2P平台倒闭或者跑路,涉及资金约12亿元。
4、业务上新型机构和传统机构间竞争与合作共存
从2013年看,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上既有竞争,也存在合作。
在第三方支付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以竞争为主、合作为辅。目前互联网支付企业以便捷性和低费率在线上支付结算、转账汇款、代扣代缴等业务上保持优势,而且逐步将线下支付业务向线上迁移,这不仅动了银行线上支付业务的奶酪,也分食了银行线下支付业务的蛋糕,形成了激烈竞争之势。当然,传统银行也看到了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购物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为了扩大自身在支付结算上的覆盖领域,传统银行正加大与电商平台及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合作。同样,第三方支付也离不开银行作为最终的资金来源端和目的端,这些都体现了它们合作共赢的一面。
在网贷平台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以合作为主、竞争为辅。个人网贷平台与银行更多的是互补关系。目前银行与个人网贷平台的服务对象差别明显,个人网贷平台的客户多是规模小、风险高、银行不愿碰触的客户,未来随着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下沉,银行可能会抢占小部分个人网贷平台现有的客户,但正面大规模交锋的可能性不大。机构网贷平台与银行合作机会较大,现阶段银企撮合模式的机构网贷平台便是合作的典型。由于受到资金来源的限制,以自有资金放贷的机构平台开始利用其信息优势向银行寻求合作,依靠银行满足部分相对优质客户的资金需求,从而达到共赢的目的。阿里金融即表示过“未来将向银行开放”。
在代销渠道上,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金融竞争优势更为明显,但两者也呈现融合化趋势。以基金销售为例,在第三方平台上在线申赎基金申购费率低、认购起始金额低、赎回到账时间短,同时在产品多样性、交易便捷性上也优于银行渠道,因此相比传统银行柜面渠道具有较大优势。但是银行也加强了网银、手机银行上的代销业务,并提供优惠费率,两者呈现融合的趋势,日后竞争将会趋于激烈。
5、互联网金融步入监管时代
2013年12月3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发起的成员单位大会在北京举行。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发起单位共75家,其中,包括综合性金融集团1家、商业银行18家、证券公司2家、支付机构28家、人民银行相关单位2家、银行卡清算机构1家、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的公司10家,高校和研究机构6家,其他相关机构7家。会上审议通过了 《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章程》、《互联网金融自律公约》(以下简称 《公约》)。《公约》主要针对合规经营、风险管理、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资金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方面进行约定。比如针对风险管理,《公约》要求成员单位 “构建覆盖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针对交易资金安全,《公约》提出要确保交易资金的可追溯性、切实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针对消费者保护,《公约》要求成员单位强化信息披露,平等对待客户、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互联网金融逐渐步入监管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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