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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 |
本书是美国恐怖大师斯蒂芬?金的第一本恐怖短篇小说集,也是作者继《闪灵》之后的另一部恐怖力作。该小说集收录了20篇最具悬念的惊悚故事,情节诡异黑暗,令人毛骨悚然。相信会吸引一大批国内的恐怖小说爱好者以及斯蒂芬?金的小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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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
《守夜》是斯蒂芬?金继《闪灵》之后出版的又一部恐怖力作,也是金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其中收录了二十篇最具悬念的惊悚故事。异乎寻常的情节,匪夷所思的事件,暮色中,恐惧和疯狂披上了诡异、超凡的外衣。墙壁里的声响,床榻旁的黑影,怪物在潜行……
一个个熟悉而平凡的场景:高中,工厂,卡车加油站,洗衣房,内布拉斯加的玉米地……在斯蒂芬?金的世界里,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为魔鬼的乐园。
“在后面的故事里,你会遇见各色昼伏夜出的生灵:吸血鬼、魔鬼情人、躲在衣橱里的家伙,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鬼怪。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个躲在我床下,伺机抓我脚踝的生物也不是真的。我心里清楚。我也知道,如果我小心地把脚藏在被子下面,它永远也无法得逞。”
——斯蒂芬?金 《守夜》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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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作者: |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1947— )
有史以来作品最多、读者最众、声名最大的作家之一。
编过剧本,写过专栏,执过导筒,做过制片人,还客串过演员。
作品总销量超过三亿五千万册,超过一百五十部影视作品改编自他的作品,由此创下一项吉尼斯世界纪录。
被《纽约时报》誉为“现代惊悚小说大师”,更是读者心目中的“恐怖小说之王”。
六次荣获布莱姆·斯托克奖,六次荣获国际恐怖文学协会奖,1996年获欧·亨利奖。
2003年因“继承了美国文学注意情节和气氛的伟大传统,体现出人类灵魂深处种种美丽的和悲惨的道德真相”而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终身成就奖。
2007年荣获爱伦·坡大师奖——终身成就奖。
他以写作恐怖小说著称,活脱脱概括了此一类型小说的整个发展沿革。他的作品还包括了科幻小说、奇幻小说等其他小说类型,但又远远超出了类型小说的范畴。他并非一个廉价的恐怖批发商,他的作品深入内心、逼问人性、展现灵魂,他成就的是真正的心理惊悚——一位不折不扣的文学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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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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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约翰?D?麦克唐纳
序言
耶路撒冷镇
夜班
夜半涛声
我是大门
杀人机器
恶鬼
灰色的物质
战场
重型卡车
它们有时回来
草莓春天
窗台
割草工
戒烟公司
我知道你需要什么
玉米地的孩子
梯子最后的一根横档
爱花的男人
喝一杯再走
病房里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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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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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部分剧本里没有,伯特呆呆地想。维姬和我,剧本里有我们。也有那个逃到玉米地里的男孩。可是,没有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他恶狠狠地看着他们,他想咆哮:怎么样?喜欢吗?
红头发男孩最后咯咯了一声,扑通一下,跪在地上。他抬头打量着伯特,没过一会儿,握着刀柄的手搭拉下来了,他栽倒在地上。
雷鸟周围的孩子发出一阵微弱的叹息,他们转眼盯着伯特。伯特跟他们对峙着。他感觉越来越好玩了...可就在那时,他发现,维姬不见了。
“她在哪儿?”他问,“你们把她带到哪里去了?”
一个男孩举起手中血淋淋的猎刀,在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他咧嘴笑了。这就是唯一的回答。
人群后面传来一个大男孩的声音,声音不高:“抓住他!”
男孩子们开始朝他围拢过来。伯特向后退却。他们加快了脚步,波特也提高了后退的速度。短枪,该死的,那把短枪!太远了,拿不到。阳光下,他们的影子在绿色的草坪上移动...他退到了人行道上。他转过身,撒腿就跑。
“杀死他!”有人咆哮。他们在他身后穷追不舍。
他使劲地跑,但没有慌不择路。他绕着市政中心---没有用,他们会把他当作耗子,围追堵截---跑上大街,过去两个路口,就到公路了。如果他采纳了维姬的建议,此刻,他俩已经上了公路,离开这里了。
啪-啪,他脚上的平底鞋落在人行道上。在前面,他看见几栋建筑物,其中有加特林冰淇淋店和---当然了---比玖影院。影院门前的招牌上有一行字,布满了灰尘,有些字母已经模糊地看不出原来的模样了,好像是说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埃及艳后》正在上映。再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那家加油站,也就是说,马上就可以出城了。出了城,公路两边,一望无际的玉米地。浩瀚的绿色海洋。
他跑。他已经气喘嘘嘘,手臂上的刀伤开始作痛。他经过的地方,地上留下点点血迹。他一边跑,一边从口袋里掏出手帕,塞进衣袖。
他跑。他脚上的平底鞋重重地踩在已经开裂的水泥人行道上。越来越多的热汽从喉咙里向外喷发。他的手臂开始跳痛,脑海里响起一个尖酸刻薄的声音:你能一直跑到邻近的城镇吗?你能坚持在双向车道的柏油公路上跑二十英里吗?
他跑。身后传来他们的声音,他们比他年轻15岁,他们的速度比他快,他们追上来了。啪-啪-啪,他们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他们一边跑,一边相互招呼。伯特胡乱地想,在他们眼里,可能5级大火都不及今天的事情有趣。他们数年之后也不会忘记今天这一幕的。
他跑。
他跑过加油站,那是出城的标志。他气喘吁吁,胸口憋闷。他跑啊,跑,人行道在他的脚下逐渐消失。要想摆脱他们,要想活命,只有一个办法,只有一个机会。建筑物被他甩在身后,小镇也被他甩在身后。玉米地仿佛波涛汹涌的大海,瞬间聚集在公路的两边。风中,形状如刀剑般的绿色枝叶发出喃喃的低语。那儿,在玉米地的深处,在最深处,在最阴凉的地方,一人多高的玉米,一行行、一排排...
他跑过一块路牌,上面写着:你此刻正离开加特林,内部拉斯加---或任何地方---最美丽的城镇!欢迎再来!
我肯定会再来的,伯特黯然神伤。
他像一名即将冲过终点的短跑健将,全速冲过路牌,然后左转弯,穿过公路,脚上的平底鞋都跑掉了。他进入到玉米地里,瞬间,他就被玉米包围了。成千上万株玉米围绕在他的周围,他感觉自己仿佛置身于绿色的海洋之中。它们掩护了他,他终于体验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轻松与自在。与此同时,被重物压制的心肺似乎得到了解脱,他的呼吸顺畅多了。
他低着头,顺着田埂向玉米地深处奔跑,枝叶随着他肩膀的移动,开始颤抖。跑了20码,他开始右转,此时,他和公路处于并行的状态。他不停地跑,始终低着头,这样,他满头的黑发就不会暴露在黄色的玉米穗中。他朝前方跑了一会儿,穿过数排玉米,然后再次转身,背对着公路,毫无规律地东跑西窜,朝玉米地的纵深处进发。
最后,他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额头贴着地面。他只听见自己的喘息声,心里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感谢上帝,我戒了烟,感谢上帝,我戒了烟,感谢上帝,我戒了烟---
后来,他听见了他们的动静。他们吵吵嚷嚷,有的时候,相互推搡(“嘿,别挡着我的路!”)。他再次振作起来。他们此时在他左侧的某个地方,从嘈杂声可以判断出,他们缺乏良好的协作能力。
他把手帕从衬衣里面掏出来,折叠好,看了一下伤口,然后把手帕重新塞回到老地方。尽管他持续奔跑了那么久,但出血似乎已经止住了。
他又休息了一会儿。突然,他意识到,他感觉很好,体力比以往那些年都要好...只是手臂还有些抽痛。他感觉自己得到了充分的锻炼,他和啃噬他婚姻的无形妖魔斗了两年之后,突然发现,自己正在解决一个实实在在的虽然有些不可思议问题。
他对自己说,这样想不对。他的生命处在极度的危险之中,他的妻子被掳走了。她现在可能已经遇害了。他努力回想维姬的模样,想借此赶走自己心中那份幸灾乐祸的感觉,可是,她的脸始终没有出现。相反,他脑海里浮现出的却是那个喉咙上插着一把刀的红头发男孩。
此时,他开始意识到,玉米的芬芳直往他的鼻孔里钻。风儿从玉米梢上吹过,发出各种声音。他因此而感觉安慰。不管玉米地里曾经发生过什么,现在,这儿是他的避难所。
可是,他们越来越近了。
他弓着腰,开始奔跑,沿着进来的那条路,飞速向前奔跑,拐弯,迂回,穿越一排又一排的玉米。他尽量让自己处在他们声音的右侧,然而,暮色时分,想做到这一点越来越困难了。他们的声音已经听不太清楚了,时不时地被玉米的唰唰声所干扰。他跑几步,停下来听一听,然后继续跑。地里的土很结实,他脚上只穿着袜子,走过的地方,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又跑了一阵子,他停下脚步,夕阳落在他右边的作物上。他低头看看表,7:15。玉米梢被残阳染成红色,而他所处的地方依旧黑暗,深不可测。他昂起头,聆听。日落了,风儿也随着停了,一棵棵玉米静静地矗立,把自己的清香释放到温暖的空气中。假如他们还在地里,他们有可能离得很远,也有可能躲在附近偷听。可是,伯特还是不相信,小孩子,即使是些疯狂的家伙,也决不会安静很久的。他想,他们毕竟还是些孩子,他们不会考虑后果,他们没准儿已经放弃行动,回家去了。
他转过身,太阳已经落在地平线上那些形状不一的云彩上。他继续走。如果他走对角线,追着夕阳走,那么,他迟早能够到达17号公路。
他手臂的剧痛已经转成钝痛,甚至可以说,差不多是一种快乐的感觉,先前那种幸灾乐祸还在心底转悠。只要不离开这里,他决定让这种感觉继续存在,他不会为此内疚,除非他必须面对加特林的警察,向他们讲述一切。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可能了。
他猫着腰往前跑,他从未如此警觉过。十五分钟后,太阳就像地平线上突出的半个皮球,他再次停下脚步,此时,他的感觉进入了某种他不喜欢的模式。一种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恐惧。
他抬起头,玉米开始婆娑作响。
伯特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只不过他刚刚才把这个现象和另外的东西联系在一起。风平浪静。声音从哪儿来的呢?
他警觉地看着四周,真有点儿希望能够看到那些孩子,身穿贵格会的牧师制服,手持匕首,面带微笑,从玉米林里悄悄出来。没有。只有那种沙沙的声音。从左侧传来。
他开始朝着那个方向移动,不再需要费力地穿梭于一株株玉米之间。很自然,田埂刚好通往他要去的方向。田埂在前面断了。到头了?不是,前方有一块空地,声音就是从那儿发出的。
他停下脚步,突然感觉很害怕。
玉米的气味非常浓烈,他感到有些反胃。茂盛的玉米吸收了太阳的热量,他意识到,他浑身沾满了汗水、谷壳,以及蛛丝般的玉米穗。他身上应该有虫子在爬...但没有。
他呆立在原地,眼前,玉米纷纷退后,留出一块圆形的空地。
这儿没有摇蚊,没有蚊子,没有苍蝇,也没有羌螨。他和维姬谈恋爱的时候,喜欢把羌螨叫做“跟屁虫”。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对往事的回忆让他突然感觉怅然若失。此外,这里连乌鸦的影子也没有。玉米地里没有乌鸦,怎么可能?太奇怪了!
在白昼最后一抹光亮中,他扫了一眼左侧的玉米。他发现,每一片叶子,每一根根茎都完好无损。这显然不可能。没有萎黄病的迹象。没有脱落的枝叶,没有蛾子的虫卵,地上没有坑洞,没有---
他瞪大眼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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