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以前,很少有人怀疑歌罗西书作者的问题。初期的教父中,有多人曾提及或引用本书的经文,而且明说是保罗所作;John Eadie,
Commentary on the Epistle to the Colossians, Zondervan, 1957 rep.,
p.xxiii,举出多项例证。直到十九世纪初,才有德国的作家开始怀疑,甚至否认本书为保罗所作。近代作者可以贝尔F.W. Beare,
Interpreter?s Bible, Vol.11,“Introduction”, Epistle to the
Colossians, New York: Abingdon Press, 1955.及汤姆森G.H.P. Thompson, The
Letters of Paul to the Ephesians, to the Colossians and to
Philemon, Cambridge Bible Commentary Series, Cambridge,
1967.作代表。这些作者也许没有直接否认保罗是歌罗西书的作者,但他们的笔法所导致的解释,则使人不能不怀疑本书的作者问题。
简单说来,歌罗西书作者问题的困难集中在三方面:(1)文字体裁,(2)神学思想,3本书与以弗所书的关系。
(I) 文字体裁
汤姆森举出本书中十多个字是保罗在别的书信中所没有用过的,如“基业”(西一12;弗一14)、“花言巧语”(二4)、“月朔”(二16)等;又有一些保罗在别处常用的字,在本书中却没有出现,如“律法”、“称义”、“信心”等。贝尔还特别提出本书许多句子的构造都很长,语气缓和,连第一章第二十五至二十七节论到同样的题目时,都没有用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六至十六节那样简短有力的句子。上面所举的这些特点都是事实;但是任何一本书的体裁和用字都与作者写作时的心情和书的内容有关。歌罗西书中的确有不少保罗在别处没有用过的字,但这些都直接与该教会所面对的错误教训有关。至于本书第一章第二十五至二十七节与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六至十六节的体裁不同,乃是因为保罗写作时的心情不一样。哥林多教会本身犯了错误,所以保罗写信时用比较激烈的词句;歌罗西教会不是犯了大错,而是面对错误教训的引诱,保罗知道他们需要安慰和鼓励,所以用比较温和的言词,这是极其自然的。
(II) 神学思想
简单说来,歌罗西书的重点有几方面和别的书信不一样:别的书信多注重基督的工作,本书则注重基督的本性;救恩的问题似乎没有提及。本书中关于圣灵的教训很少,他甚至在第三章第十五至十七节论到基督徒新生命的表现时,都没有提及圣灵的工作。另外一点,一些学者认为保罗在本书中用福音的普遍性来证明福音的真实(一6、23),这些学者认为这是教会较后期的立场。这一点很难解释,因为我们如果不理会保罗写作本书的历史环境,或者是根本先否认本书的历史背景,再用主观的看法来批评,那么无论如何都不能找到完满的答案。本书注重基督的位格和基督在全宇宙中的地位,因为当时的错误教训就犯了贬低基督位格的毛病。实际上以弗所书等好几封别的书信,也很少讲到救恩的教训。至于关乎圣灵的教训,本书提到的确实不多,但不是完全没有(一8),而且按篇幅的比例来说,本书论到关乎圣灵的教训并不比哥林多后书少。书中讲到福音的普遍性,是用来鼓励歌罗西的信徒,并不是说因为福音传得广才证明福音的真实;而且用这样的经文来证明教会已接纳福音传统的传递形式,似乎太过分了。另外一个神学思想方面的理由:有些学者认为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反驳的是诺斯替派(或称“灵知主义”)的教训,而诺斯替派的教训是在使徒时代以后,主后第二世纪,才普遍地流行,因此歌罗西书一定是后人冒保罗的名写的。虽然强调这一点的人近来已比较少,但仍值得一提。诺斯替派的教训的确是在主后第二世纪才普遍流行,但是一种哲学主义的教训,不是一天就可以兴起来的,实际上诺斯替派里面的一些思想很早就已经存在。如同主张神与物质世界之间有许多不同等级,或不同属灵程度的被造之物,这种观念在耶稣以前的希腊哲学思想中,甚至在犹太哲学家的思想中,已经存在。正如许多学者已经指出,保罗在歌罗西书中所反驳的并不是发展完全的晚期的诺斯替派思想,因此没有理由说因为歌罗西书中有反驳诺斯替派一些教训的话语,就认为本书是在保罗时代以后才写成的。
(III) 本书与以弗所书的关系
这两本书相似的地方很多,根据一个作者的意见,E.J. Goodspeed, The Meaning of Ephesia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33,
p.8.歌罗西书的五分之三都出现在以弗所书内。这两本书在用词、思想的表达及体裁各方面都有许多相同的地方,因此如果要承认一本书为保罗所作,便无法否认另一本也是出自保罗的手。但很多不接受保罗为歌罗西书作者的学者,首先不承认保罗是以弗所书的作者,所以也不承认保罗是歌罗西书的作者,在这里我们不必多解释以弗所书作者的问题。如果按着教会一向的立场,接纳保罗为歌罗西书的作者,问题实际上就变得简单多了。保罗差不多同时写这两封书信,在那一段时间,保罗一直在思想同一些问题;而且以弗所和歌罗西距离不太远,虽然歌罗西的异端那时还没有传到以弗所,但同一个思想形态的教训可能很快会影响另一个地方。因此在这两本书里保罗都注重基督论的真理;而在以弗所书内,他只是积极地从正面讲解基督的身份和祂在教会中的地位,这似乎是很自然而且恰当的笔法。不接受保罗为本书作者的学者多数都一再地说,单凭文字的体裁,或神学思想,或本书与以弗所书的关系,都不足以构成拒绝保罗为作者的理由,参Interpreter?s
Bible, Vol.11,
pp.144,145.言外之意乃是说,在没有考虑这些比较可以捉摸的问题以前,这些学者心里早已有怀疑了,因此这些问题虽然有合理的解释,也觉得难以接纳。如果心里根本没有这样的怀疑,这些疑难有了合理的解释,就不成问题了。因此我们没有理由不承认保罗是本书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