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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書』中国大百科全书名家文库--明史

書城自編碼: 1675235
分類:簡體書→大陸圖書→歷史中國史
作者: 许大龄
國際書號(ISBN): 9787500084365
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出版日期: 2010-10-01
版次: 1 印次: 1
頁數/字數: 138/110000
書度/開本: 16开 釘裝: 平装

售價:HK$ 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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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百科全书名家文库--德国历史》
編輯推薦:
本丛书的编辑是根据原文的发展脉络,提取相关的政治、经济、历史、军事、科技、文化、宗教、地理及人物、传说、事件、著作等诸多知识点,作为知识链接,通过对正文知识点和背景知识的补充说明,帮助读者加深对名家文字的理解,并在版式上将正文中的链接知识点及链接注释文字,以利于读者识别和阅读。另外,还从图、文两方面辅助读者阅读。它是将百科全书通俗化、深入大众并适应时代潮流的一种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本书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名家文库”丛书之《明史》。
內容簡介:
《中国大百科全书》全面介绍了人类已有知识,被誉为“中国现代最伟大的文化工程”、“一切才智之士的知识背景”。全书是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和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先后组织的3万余名专家学者智慧的结晶,其中汇聚了各个领域的名家巨匠。这些名家所撰写的各类条目,为我们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记忆,甚至许多名家的文学已成为时代的绝响。这些名家所撰写的知识主题涉及各个领域,他们以精当简洁的文字,系统概括了一门学科的全貌,虽然篇幅短小,但充满深厚的学识积淀。
本书是其中的《明史》。
關於作者:
许大龄1922~1996
明清史专家。四川屏山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曾任中国明史学会顾问、北京历史学会理事等职。《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编辑委员会分支编写组明史副主编。著有《清代捐纳制度》、《明清史论集》等。
目錄
明朝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明朝的建立
明初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明太祖的政治措施
封藩与靖难
永乐改革及对北部边疆的经营
明中期的社会矛盾和张居正改革
土地的兼并与集中
宦官专权
田赋徭役的加重和农民的反抗
张居正的改革
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的萌芽
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
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手工业部门中出现的资本主义萌芽
明朝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及其与内地的联系
蒙古族
藏族
维吾尔族
苗、瑶、彝、壮各族
高山族
满族的兴起及其对东北地区的统一
明朝的对外关系
明朝与南洋各国的关系
东南沿海地区人民的抗倭斗争
万历时的援朝战争
西方殖民主义者的东来
明末农民起义和明王朝的灭亡
明后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统治阶级内部的党争
明末农民起义的兴起和发展
大顺政权的建立和明王朝的灭亡
明末农民起义的失败
明朝的文化和科学技术
哲学
文学
史学
地理学
军事学
文献学
科学技术
內容試閱
明朝的建立和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明朝的建立
元朝末年,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极端尖锐,最终导致以红巾军为主力的农民大起义。在各路义军之中,朱元璋所部军纪严明,兼有文士冯国用兄弟、李善长、陶安等运筹帷幄,武将徐达、常遇春、汤和等能征善战,终于脱颖而出,成为起义军主力。元至正十六年1 356朱元璋攻占集庆今南京后,起义军大宋政权任命其为平章政事、左丞相,朱元璋遂广聘能士,采儒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策略,发展生产,且耕且战,为军需奠定了雄厚基础。对外攻城略地,屡败陈友谅、张士诚,势力扩展至苏、浙、皖、赣。至正二十三年1363,朱元璋与陈友谅会战于鄱阳湖,友谅大败。次年正月,朱元璋称吴王。二十六年1366,他发布《平周檄》,虽仍沿用大宋龙凤年号,却已流露出称帝自立之意。次年九月,克平江,俘张士诚,又迫降方国珍,南征陈友定,南方割据势力基本廓清,遂派徐达、常遇春统兵二十五万北伐。二十八年1368正月,朱元璋在应天即皇帝位,建国号为明,是为明洪武元年1368。同年八月,明北伐军进入大都,元朝政权被推翻。此后,明军分兵略地,先后平定西北、四川、云南、东北等地,统一中国。
明初缓和阶级矛盾的措施
在元末农民战争的过程中,蒙古贵族、色目大商人、上层僧侣和一部分汉族大地主或逃散,或被农民军压服,土地占有关系因此发生一定的变化。在全国各地,特别是北方出现大量荒田,土地集中的趋向有所缓和。劳动人民的身份地位也略有变化,明朝释放了大量元朝的驱口,并禁止庶民之家蓄养奴婢。“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又规定地主以佃户代役,必须出米一石,以资助其费用。同时,在明律中取消元朝的地主殴死佃客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的法令。工匠的地位也有改善。明朝的匠户同元朝一样,虽世代向官府服役,但已被分为轮班和住坐两种,他们除服役时间外,其余的时间可以自行趁作。
明统治者为缓和阶级矛盾,巩固自己的统治,还积极推行发展农业的政策。洪武年间,朱元璋多次下令鼓励农民复业归耕,开垦荒地。或额定授予荒地,或听其尽力垦种;或免租税三年,或免杂泛差役,或免予起科,或永不起科,所垦地土俱听为已业。在劳动人民的勤劳垦殖下,北方大量荒闲地土被开种出来。明朝政府又在各地,特别是在北京、淮西及沿边大兴屯田。屯田有民屯、军屯和商屯三种,民屯和军屯规模较大,商屯则较为罕见。为了使屯田制度顺利推行,政府还将大量耕牛发给屯种的军士和农民,并命宝源局制造农具分配给屯田之家。屯田保证了军粮的供应,到宣德之时,沿边军士的用度多倚屯田所出,很少征用民谷。
明朝政府也很注意棉花和桑、麻等的种植。建国前已有这方面的命令,洪武初年又颁布法令,规定凡农民有地五亩至十亩者,要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否则要向政府缴纳绢、麻布或棉布各一匹,有地十亩以上的加倍。这一措施,使缴纳丝、2吊、棉布的征调成为田赋中仅次于米粮的次目,为纺织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原料,有利于丝织业和棉织业的发展。
政府还大力组织农民兴修水利,朱元璋下令各州县的官吏,凡有关修水利的事都要立时呈报,并由朝廷派员监修。据洪武二十八年1395统计,前后不到两年,在全国范围内共开塘堰四万余,浚河四千余处,修建陂、堤、岸共五千多处。洪武年间,陕西的洪渠堰、四川的都江堰和广西的灵渠都先后修复。永乐元年1403,十几万从浙江等地征集来的军夫和民夫在户部尚书夏原吉的率领下,两年内完成了疏导吴淞江的水利工程,苏、松水患得到排解,农田因此得利。元末明初,会通河经常淤塞,漕运难以通达,运粮只靠海运。永乐九年1411,三十万山东及南直隶的民工,在工部尚书宋礼率领下,沟通了会通河。此举加强了南北方之间的物资交流,并为迁都北京创造了条件。
洪武时,明政府在南京和其他省所属州县设立“预备仓”,规定府、州、县各置东西南北四仓,储粮备荒,多者万余石,少者五千石,遇有水旱,则用以贷给贫民。永乐、宣德间又令各州县官吏随时注意修补。宣德七年1432,周忱和况钟在苏州各县设济农仓,共积粮二十九万石,修建水利和赈贷农民之费都由此出,农民暂免于豪富之家的高利贷剥削,农业生产得以发展。此外,周忱和况钟还创立平米法,无论官民田,一概摊平加耗,粮轻者耗多,粮重者耗少,每税米一石,加耗约六七斗,宣德十年1425浙江加耗为七斗。这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逃赋现象日少,济农仓也得以长期维持。
明初还推行了一些有利于工商业的措施。洪武、永乐时,商税一般为三十税一,农具以及军民嫁娶丧葬之物,舟车丝布之类都予免税。洪武十三年1380,朱元璋下令裁撤税课司局,改由各府州县直接征税。明朝政府又放弃矿业专营,特别是铁矿的专营,许可人民开采,三十税二。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明初通过大量垦荒,耕地数明显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洪武元年1368至十六年1383,各地新垦田土共达一百八十余万顷,约合当时全国土地数额的一半。至二十六年1393,全国的田土,包括官田、民田、旧额、新垦田,已达八百五十六万七干六百二十三顷,远远超过宋元以来的垦田数。永乐、宣德时,屯田面积更加扩大,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西南尽滇蜀,南极于交址,中原则大河南北,到处兴屯。
粮食的总产量也在逐步提高,明朝政府税粮收入有所增长。洪武十八年1385,全国收入麦、米、豆、谷二干零八十八万余石,至二十六年1393增加到三千二百七十八万余石。洪武二十一年1388,卫所军屯的屯粮仅有五百余万石,到永乐元年1368,包括军民屯田在内的屯田子粒已达二千三百余万石。《明史·食货志》载: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这都反映出某些地区已有相当数量的粮食储备。
宋、元之时,棉花的种植多在湖广、江南一带,到明初,山东、河南、河北及北平郊区等地也开始大量植棉,洪武二十年1387,彰德、开封、大名、东昌等地迁民上缴的棉花已高达七百五十多万斤,明朝政府给赐军队的冬衣、棉花有了较充足保证。有的农民冬日可穿棉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桑枣果木的种植也很普遍,许多农民靠此谋生。永乐时,布帛、绢丝、棉花绒和课钞已成为明朝赋税的重要部分,据永乐十七年1419统计,这年共征收布帛一百二十万六干八百八十七匹,丝绵二十四万六干五百零七斤,棉花绒五十八万三千三百二十四斤,课钞一千五百九十四万五千六百零一锭,表明农村家庭的副业已日益恢复,经济作物的种植比以前增多。
明初的官营手工业,如采铁、铸铜、造船、制瓷、织染、军器火药的制作,以及特种手工艺和土木建筑等,在质量上已超过了前代的水平。南京的龙江船厂,北京的宝源局、军器局、铸钟厂,遵化铁冶,苏州的织染局,饶州的御窑厂都拥有大量工匠,分工细致。洪武时,官办铁冶每年的定额已达一千八百四十七万余斤,年铸钱币最高达一亿九千九百八十四万余文。宣德时,饶州制造的瓷器一次达四十四万三千五百件,其他绫罗纱绸、彩缎、雕漆等消费品的制造更多。
由于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商业活动也更加频繁。永乐时,运河沿岸的淮安、济宁、临清、德州、直沽等地,四方百货,倍于往时,北京成为工商业的大城市,各地的商品纷纷运来,作坊、店铺林立。宣德时,明朝政府在全国三十三个城市增收商税,这些城市的工商业也日趋繁荣。
明初社会生产力虽比以前有所发展,但封建的生产关系依然存在。皇帝、王公和一般地主继续占有广大的土地。亲王、勋贵之家不仅有赐田和赐佃,而且凭借权势扩展自己的土地,明成祖朱棣曾在北京的黄垡建立起明朝的第一座皇庄。
官吏赐田的现象极少,但洪武十年1367朱元璋发布优免之令,规定百司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这一优免的命令后来被继承下来,有些官僚不仅免杂泛差役,连税粮也一概蠲免,从而把繁重的赋役直接或间接地摊派于贫苦农民。
全国各地的粮长和富民,也很受朱元璋重视。洪武四年1371,明朝政府以江南各地田产多的人户为粮长,催督和输纳赋税。粮长多是农村中的大地主。他们勾结官府,欺压农民,以自己的财富转变为官绅之家。富民不一定做粮长,但他们也是明朝政府依靠的对象见粮长制。十九年1376,命直隶应天诸府州县选送富民子弟赴京补吏,与选者达一千四百六十人。贵族、功臣、官僚、粮长、富民等大地主集团,加上更广泛的中、小地主,构成了明朝政权的统治基础。
明初沿袭宋元制度,田赋分夏秋两季缴纳,主要征收米、麦、绢、布、银钞。米麦为本色,丝绢、棉布、银钞为折色。史载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但各地征收的实额并不一致,更有等则差别。明代田赋徭役主要按照里甲,随丁田起征。因豪强地主例不纳粮,粮无增耗,免役者亦不少,农民则昼夜奔劳于耕作、纺纱织布。赋役的盘剥,使农民生活日益困苦,农民与地主的对抗仍然存在,各地不断爆发不同形式的反抗斗争,如永乐十八年1420的山东唐赛儿起义。
明初,身隶匠籍的工匠大部分要住坐或轮班到南京、北京或存留各府造作。强制劳动,导致“失班”、“脱籍”现象日益严重。这表明手工业工人也没有停止为解除封建束缚而进行的斗争。
P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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